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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没有想到这个大老粗的弗林斯竟然拥有这么动听的歌喉,她听得出来歌词被改变过,因为在轮到汤姆唱的时候明显有点连接不上。
还好邓肯聪明,用说唱的形式不动声色地就帮助汤姆过了关,接下来该到唱高潮部分的我了。从弗林斯刚开始唱的时候,我便想好了怎么去接他的歌词,虽然有点杂乱,但只要意思明确就行了。
汶拥有我的所有CD,她没想到除了唱中文外,我唱英文歌同样让人陶醉。当然陶醉的人除了她外,还有路上稀少的行人,他们纷纷停下来听着我们演唱。他们并没有向我们靠近的念头,要不然的话我可就没法离开了。
还好因为歌词都是临时改变的,只用了三分钟便完结了,唱完后的弗林斯脸上满是真诚的笑容,向汶伸出他的手道:“祝你幸福,我们还是好朋友对吗?”看来弗林斯已经完全释怀了。
“嗯,我也祝福你找到深爱你的女孩。”汶拉着弗林斯的手高兴地说道,这时的她很感动,觉得眼泪都要快要流出来了。女人毕竟是感情的动物,她们容易为对自己用心用情的男人凄婉的表现所感动。
“再见。”弗林斯微笑着向汶摇了摇手。
“再见。”汶向他道别后,又朝我们友善地笑了笑,然后转身朝大厦走去。
当她的身影消失在我们的视野中后,他转身对我们说道:“好了,今天的派对正式结束,整理好这里的一切后,我们马上闪人。”我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这小子恢复得还真快,不过或许是他故意装成这样的,免得我们这些朋友担心吧。他也摇着头,轻笑着拍了拍我的肩膀,对我付出的辛劳表示感谢,看来他们几个慢慢地接受我加入他们的队伍了。
现场收拾起来真是麻烦,特别是玫瑰花瓣。看来浪漫是必须付出代价的,至少现在我们收拾得很辛苦。吹灭蜡烛,原本想全部扔到垃圾桶的,没想到弗林斯觉得有纪念意义,一股劲儿全包了起来,准备珍藏起来当作初恋的记念。
这些老外看来还真是浪漫啊。不过没办法,今天他是主角,他想怎么样就随他便了,等会儿失恋的男人一定会提出喝醉解愁的,虽然我对自己说不要喝醉,但既然想打动他们,没办法的情况下我只有舍命陪君子了。
果然不出我所料,上车后邓肯向大家提议,“我们去喝两杯怎么样?”
弗林斯刚才的表现已经超出了他日常的极限,他们知道他不会主动说出来,但一定会默许的。
果然大家都点头同意了邓肯的提议,好在酒吧里除了服务员外其它人都是去买醉的,根本不会注意身边的是些什么人。不过为了保险起见,待会儿我还是戴顶鸭舌帽和墨镜去喝酒。我可不想喝醉了后被媒体暴光,如果出现在明天的头版头条乐子可就大了。
现在这五人中只有我的荷包最充足,很明显的今天晚上没有什么AA制,只有我打肿了脸当胖子,充做冤大头了。不过为了未来的团体和合作伙伴,即使被他们剥削我也认了。
第八十一章如梦如幻(四)
此时目光回放到那座让弗林斯失意的大厦里,“晓汶,你拒绝他了吗?”长发女孩茜问道。
“我说李茜同志,你这是明知顾问哦。如果你再犯这种原则性的错误,可是要受处罚的。”原来那个长发女孩叫李茜,而那个拒绝弗林斯的女孩叫江晓汶。她们之间是表亲关系。
江晓汶义正严词地说了一番话后,便笑着扑李茜,想挠她痒,两个女孩嘻笑着打闹在一起。
李茜喘着气说道:“对了晓汶,阿楠有事吗?”阿楠就是江晓汶现在的男朋友。
听到这话江晓汶停止了嘻闹,脸上略显失望地道:“他今天晚上加班,没时间抽空来陪我了。”
“可是今天是你的生日啊。”李茜吃惊的说道。
“我说李茜同志,你不是常说学业和事业是最重要的吗?没有好的事业基础他怎么养活我啊?”江晓汶柔柔地说道,让人感觉她忽然成为了娇小可爱的小鸟依人。
“而且刚才弗林斯所做的一切,就当帮我庆祝生日了。”对于弗林斯,江晓汶还是感到有点内疚。看着江晓汶略有所思的样子,李茜也没多说什么。
“你知道吗?刚才在楼下我见着谁了。”江晓汶想到偶像亲自向自己祝福,又变得开心起来。
“谁啊?”李茜见江晓汶兴奋的样子,不由一怔。
“哈哈,居然是张祈恩啊。在弗林斯和他的一帮朋友献歌后,居然亲自向我祝福,想想都觉得开心。”江晓汶一脸幸福的样子。
“张祈恩?他是谁啊?有什么事情值得你如此陶醉的?”李茜一脸不解的模样。
“哎呀我说李茜同志,亏你还来自四川成都,连你们那里出的一个大人物也不知道。要知道张祈恩可是香港目前风头正劲的影、视、歌三栖明星,还自己作词作曲,导演电影,可以说是我们FANS心目中最伟大的天才,你居然连这个都不知道,真是服了你了。”江晓汶用一脸“你是白痴”的神情看着李茜。
李茜脸颊飞起了一抹嫣红,不好意思地说道:“我哪儿知道他是谁呀。这几年拼命的读书,好不容易得到香港大学的邀请来这里深造,自然要刻苦刻苦再刻苦。这些明星人物好像和我也不相关吧,我怎么知道得那么多。”
“你呀,真不可原谅。他可是从你们那里出来的,听说这次香港电影金像奖连夺三项大奖,可是在你们那里轰动了好久。而且我们香港的媒体这段时间也在集中轰炸有关他的新闻,难道你从来不看报的吗?”江晓汶用看待外星人的眼光看着李茜。
“姐姐,你饶了我吧,我真的不知道他是谁,读书这么辛苦,哪里知道得那么多啊。原本以为在内地读完大学,平平安安找个自己满意的人嫁了,这辈子就这么过下去了。可是没想到我的金融方面的论文居然赢得了香港大学的重视,居然会千里迢迢从家乡来到这人地生疏的香港。要知道刚开始的一段时间,我连交流都感到困难,那里有闲心去看什么娱乐周刊呢?”李茜用委屈的口气说道。
“好啦好啦,别诉苦了。你只要知道张祈恩是很红很红的明星就行了。他可是我们香港年轻人心目中的偶像,你出去聚会或者是玩耍的时候不要说不知道就行了,不然会被人嘲笑的。”江晓汶安慰地拍了拍李茜的脸。
这个时候江晓汶的手机振动起来,她一把接过电话,“喂,阿楠是你吗?什么……你在楼下等我,好,好,我马上就来。”放下电话后她满脸都是兴奋的表情,搂着李茜又笑又跳,“阿楠还是把我放在第一位的,为了我的生日,他主动请了假,争取到了陪我的机会。哈哈,我真幸福啊。”李茜看着表姐高兴的样子,心里为她赶到一阵高兴。但同时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涌上心头,这个叫张祈恩的年轻人究竟是个怎么样的人呢?
此刻的我正在酒吧舍命陪君子。
“来,为了第一次失恋,我们大家干一杯。”酒精真得可以让人变得胆大妄为起来,这句祝酒词出自平时严谨的弗林斯的口中,让我感到很吃惊。虽然他已经明确表示放弃了那个叫做汶的女孩,但并不代表他不难过,但酒精居然让他放开了一切,还真是让人惊异啊。
但现在感到最为难过的应该是我才对吧,除了要对付弗林斯外,我还要轮番对战邓肯、汤姆、托马森。特别是邓肯和汤姆,他们只有二十岁,在美国必须要到二十一岁才能正式的放心大胆的饮用酒品饮料,如今身处国外,他们是敞开了胸怀,大胆豪饮起来,让我疲于应付。
看来酒这东西小喝有益身体健康,喝多了就飘飘然不知所以了。这就是为什么许多人会在酒后闹事的原因。酒可以壮胆,否则武松也不会打虎前先干上那么十碗八碗,如果他真的是清醒面对老虎的话,他想得更多的可能会是如何逃跑,毕竟打虎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搞不好会命丧虎吻之下。
更可怕的是我们一行人,喝酒出乎寻常的厉害。而且我担心被别人认出我来,一直都埋着头和他们一杯接着一杯的干。幸好我喝酒容易脸红,加上刻意的化装,想来那些狗狗们不会轻易辨认出我来。
今天弗林斯他们算是喝高兴了,但这下可把我给害苦了,我现在虽然头脑还清醒,但血液里酒精含量一定超标不少。现在看来,等会儿怎么回去都是个问题。
只希望他们几个快点喝醉,这样在我没有完全醉倒以前,还可以开车送他们回去。但事实与梦想的差距总是很大的,他们几个越战越勇,而且对我展开车轮战,纷纷向我敬酒。
一人难敌四口,此时的我好想拜段誉为师,学习他的祖传六脉神剑,以便把酒液从身体里逼出来。想到这里,我突然头脑为之一清,我身负“九凤朝龙”这种武功心法,对付身上的酒精有没有什么作用呢?我何不找个清静的地方试试,看看能不能把酒精给逼出来。
我于是告了个罪,跌跌撞撞地来到了厕所。
靠!全都是喝醉了的酒鬼,他们在厕所里号啕大叫,嘴里吐出花花绿绿的秽物,一阵阵的恶臭传来,让我随时都有倾口而出的感觉,于是我马上开溜。
没办法,只好来到酒吧外的一条小巷里自行解决。这时翻腾的胃再也忍受不住了,刚喝下去的东西倾喉而出。
待吐了个爽快后,习惯地拿出了随身带着的纸巾擦了擦嘴边的污迹。
我随便找了个清爽干净的地方,盘膝坐了下来,顿时身上真元流动,酒精纷纷从血液里隔离开来,当被逼到足下的“涌泉穴”的时候,化为水流流了出来,片刻后神清气爽,整个人完好如初,仿佛根本就没喝过酒一样,身上也闻不到一点酒气。
我默默地记下了行功的路线,哈哈,这样以后我就成了喝不醉的人了,只要略微运行功力,那酒精就会自动从脚下分泌出来。这样既体验了美酒的美味,又避免了酒醉的困扰,还不得罪人,真是一举多得啊。
我站了起来,舒展了一下身子,准备又回去陪他们来个酒轮大战。
正当我准备转身走回酒吧的时候,耳边传来一个女孩的哭救声,中间还夹杂着衣服被撕破的声音。
第八十二章侠骨雄心(一)
很明显这里发生的一定不会是什么好事情,肮脏罪恶的事总会选择在没人的偏僻小巷里发生,不过犯罪的人还真是倒霉啊,他居然会遇上我,虽然我不是什么罪恶克星,但至少是个正义之士,眼见龌龊的事情就在自己眼前发生,我一定会出力制止的。那个女的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刚好遇到我出来。
事不宜迟,赶快行动。我顺着声音发出的地方跑去。
一大群漆黑的模糊的背影出现在我的眼前,并伴随着不堪入耳的声音。
“哈哈,真够味儿,越是反抗越能挑起咱们的兴趣。这里是偏僻的小巷子,没有谁会赶来救助你的。”其中一个人的声音特别洪亮,言语之间也更是猥亵。
“我说你这个小娘皮,早点答应我们兄弟的要求也不至于弄成今天这个模样,如今到了这个地步,就不是你能做主的了。啧啧,亏了这一身好皮肉,以后就天天让那些糟老头子和上班族享用,真是作孽啊。”言语间满是可惜的声音,可是话中的含义更能打击人,尤其是一个弱女子的心灵。
这时又传来挣扎厮打的声音,紧接着又是“啪啪”的手掌击打肌肤的声音,很可能在经过一番激烈的反抗后那个女孩被拂了耳光。女子的呼救声已经越来越小,看来她已经彻底绝望了。
我恰好在别人最绝望和无助的时候出现,犹如救世者般降临,想一想都觉得自己的形象很伟大。但我不是故意这么做的,只是刚好碰到而已。
“住手!你们这是在干什么?”几乎所有行侠仗义的人士所使用的开场白都是这句话,相信即使读者大大你亲自上阵的话也不会免俗的。
那群黑影正兴致高昂,突然就这么被人打断,纷纷转过身来看着我。
坏人就是坏人,一脸都是横肉。那一双双眼睛看着我,透露出强大的杀气。
想必他们就是那种坏事做尽的人,满脸的暴戾神色,额上的青筋跳动,从他们的眼神深处找不到一丝怜悯的感情,充斥着的是对暴力和血腥的渴望。
“操,来了个自以为是的超人,我看你他妈的是不是活腻了?”为首的那个刀疤脸晃动着身子,抖了抖双肩,骨头发出“啪啪”的声音。他横眉竖眼地看着我,脸上露出似笑非笑的神情,眼神中射出一丝嘲弄的神色。听口音,他就是刚才说话声音洪亮的猥琐男子。看架势,他就是这一群人中的老大。
很明显他们并不想多生事非,于是想用那种无形的杀气把我逼退。要知道如果和我打起来的话,有可能会惊动到警察的,这里是酒吧的后街,而来这里喝酒的不可能只有我一个人。
“恩!?,你们是在说我吗?”我装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