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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了许久,小丫头才开口:“从来都没有听说过。”
哇哈哈哈哈,此时的秦云天已经在内心里面狂笑不止了,五天就是天纵奇才,小爷我足足十天,绝对是纵横古今的绝世天才。
看到秦云天又是这幅模样,小丫头忍不住泼他一盆冷水,“别得意,说不定物极必反,十天你就是一个绝世废物。”
“哟西,敢这么说你老公我,看来屁股又痒痒了,找打,秦家家法!”大喝一声,秦云天就已经淫笑着扑向了秦云天。
“呜呜,不要,我错了!”接着,就剩下满屋子的尖叫声,哭喊声,嬉笑打闹声。
……
“渡过心魔这一劫,整整用了十天。看来,这天下是要大乱了啊。九尾妖狐已经出世,天煞孤星与耀日浮光同在,乱世妖孽与救世圣主共存,这个少年,注定不会平凡了。这个时代,注定不会宁静了。”
万丈高空,一人悬浮于此。风吹衣决飘,这人一派仙风道骨伫立在云层之中,一身修长的道袍被吹的猎猎作响,白色的长发在风从凌乱,散却不失风度。仔细一看,竟然又是那个送秦云天《盗德经》的老道。
只见这老道放声一笑,一挥道袍,宽大的袖子扇开了身前的一片云彩,他便消失在云雾里面,只留下一道飘渺无际的声音,“之后发生在这对少男少女身上的事情,会更加的精彩,待我且来看看。”
(Ps:明天开学,所以今天把还剩下的三章发了。之后,为了保证思路的完整,所以暂时停更,再次恢复更新估计要等到明年一月左右放假吧。不过这期间我会写一些外传,敬请期待。)
第九十八章 天生的学神
“已知f(x)=sIN(wX+θ),而g(x)=log3x^2+x^3/x,则求f(x)+g(x的单调性和奇偶性以及值域,证明函数f(x)的最小周期为π。在x∈(0,2π)的范围内求出其最大值,并求出使其取得最大值时x的定义域的集合。
显而易见,这道题明显属于一个分段函数。所以我们不妨令u=x^2,将其带入原式,然后#$%***&……”
讲台上面,略微有些发胖却风采不减当年,依旧风神潇洒的谭老师滔滔不绝的讲解那让人绞尽脑汁都觉得头大的数学题。
纵使时间早就吹白了他的发,而他依然站在讲台上面谈吐优雅,举止风流不假。
正当所有的学生都在聚精会神的听课,生怕一个打盹就漏掉了一丝丝细节的时候,某个家伙早就不知道神游到了哪里去了。在高中的数学,一个学期要上两本必修,所以老师赶课都十分紧促,讲过的知识根本就不会再倒回来重新讲解。
徐志摩,笔名云中鹤。但是在笑傲江湖里面,四大恶人其中之一就叫做云中鹤。这个云中鹤是一个极度猥琐而且淫?荡的采花贼。其实在历史上面,徐志摩和金庸两个人还是亲戚,不仅如此金庸还得喊徐志摩一声表哥。
据说金庸与徐志摩一向不和,而且金庸很看不惯徐志摩的风流,从原配张幼仪,到康桥之恋的林徽因,再到最后泻下“肠断人琴感未消,此心久已寄云峤。年来更识荒寒味,写到湖山总寂寥。”的陆小曼。这三个女子无一不是人间绝色,都与徐志摩有过情感纠纷。或许就是看不起徐志摩的风流成性,所以在笑傲江湖里面云中鹤成了一个采花大盗。
可是,为什么我觉得是金爷爷他老人家嫉妒徐志摩坐酒拥歌,日夜有美人相伴的生活呢?
坐在教室里面,秦云天双眼放空的看着窗外,梢头那只麻雀叽叽喳喳叫个不停。虽身在教室,可是魂已不再。
这还都怪先前语文老师提到了徐志摩,然后这节数学课秦云天就开始了神游九天。从徐志摩爱恨纠缠恩恩怨怨的情感史,联想到了云中鹤,再而想起了另一个也与三个女人纠纷不断的人,戴望舒。最后思绪不断,脑洞大开的想起一辈子纵马花场的郁达夫。
不行不行,再这么想下去的话,估计连古人都要被我把祖宗十八代给翻一个遍了。摇摇脑袋,秦云天拍着自己的脸想要回过神来仔细听课。
刚刚一回神,秦云天朝着黑板望去,顿时就被那几乎写满的黑板吓了一跳。
我靠,至不至于啊。我不就发了一小小会的呆,为什么这个时候黑板都写了一大片?在秦云天还在惊讶的时候,谭老师却已经讲完了这道题。
轻咳了一声,谭老师环顾一眼四周,道:“还有没有哪个同学有什么问题?”
见过了几秒,没有人回答,于是他拿起黑板擦就准备擦黑板。
“等一等,”就在这时候,空荡的教室里面响起一个嘹亮的声音,略有些低沉却富有磁性。明显这一声让谭老师顿了一下,然后回过身子看是谁。
却见秦云天一下子从座位上面站起来,托着下巴装作十分深沉的样子,过了一会才见他缓缓开口,说出了一句很装刁的话:“我觉得这道题有更简便的办法。”
“哦?”听他这么一说,谭老师顿时来了兴趣。
高中其实不像是初中,你初中上课随便听下,然后初三疯狂刷题依旧可以考一个好成绩。毕竟初中的知识量太少太简单。而高中却有着繁杂而多变的知识,所以那些抱着和初中一样想法的人到了后来才发现刷题根本没有用,因为一点都不会。
就是因为题目太多太杂,所以谭老师一般讲课都不会怎么备课,都是一边讲一边做,由此可见他是有多么的厉害。所以今天他也是瞟了一眼题目,然后抬笔迅速开始解答。
自然,这样的话有时候却会用最为常规的方法而忽略的巧解这种情况。
在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秦云天的身上后,秦云天才指着黑板,“我觉得从一开始就没有必要这么麻烦。如果直接把两个函数化简,分母代数化,运用升降率公式或者二倍角公式sIN^2=(1…cos2a)/2的话,可以得到f(x)+g(x)有……于是最后就可以直接得出结果。”(这里这道题完全是徒手乱编的,所以解题过程也是乱写的。所以最好不要在上课的时候装刁的说这么一句:“老师我觉得这道题可以有更简单的解法。”因为老师肯定是备课之后才来上课的。当然如果你是学霸或者学神的话自然可以这样。)啪――啪――啪。
语毕,全班愣了好几秒,然后忽然就响起雷鸣般轰动的掌声。
“厉害啊厉害,”听完秦云天的讲解,连谭老师都跟着全班为秦云天鼓起掌来,“好,说的太好了。没想到你小子刚刚走神那么厉害还能在一会神的几秒想出如此巧妙的解法。”
被发现刚刚走神的秦云天微微一愣,挠了一下脑袋,“原来你发现我走神了啊。”
“废话,”谭老师忽然有些哭笑不得的看着这个智商近妖的家伙,才无奈的笑骂一句,“你小子从上课到刚刚眼睛都一直看着窗外,我能不发现么。”
说着,谭老师又忽然正色道:“不过既然你这么厉害的话,那以后那天我要是喝酒给喝醉了,你就上讲台给我讲课好了。”
全班一听,顿时哄然一笑。原本一句玩笑话,在谭老师用这种正经严肃的语气说出来,实在是引人发笑。
“算了吧,”想到自己上讲台讲课,不给他们普及一点人类生理构造学和繁衍学的知识就不错了。秦云天讪讪一笑,“我还是坐在座位上面舒服点。”
说罢,秦云天自个又坐回位置上面,顿时引起全班一片嘘然。
于是秦云天上课走神的事情就这么被带了过去。而下课的时候,谭老师走到门口还不忘回头朝着秦云天说一句,我刚刚的话是认真的哦。这句话一说完他就走出了教室。然后在全班的笑声里面,秦云天黑着一张脸。
其实学神和学霸也是有区别的。首先,学霸是不断的刷题,然后考出一个傲人的成绩。而学神直接是连课都不听就能考出满分来。
就比如说分别打一个电话给学神和学霸问他们在干什么。
学霸说,我在刷题。刷什么?数学。
学神说,我在玩。玩什么?数学。
同样的一句话,就已经看出了学霸与学神之间最为本质的区别。
另外打一个例子,一次考试之后,学霸拿着自己九十八分的卷子看着学神说,“我考了九十八分,而你考了一百分。其实我们的差距并不是很大嘛。”
但是学神轻蔑的瞟了一眼学霸,“你考九十八分是你的实力。而我考一百分是因为这套卷子就只有一百分。”
如此简单粗暴的一句话,就已经让学霸自愧不如了。
而恰好,秦云天就属于这种学神。
“回家的路上我情不自禁摩擦摩擦在这光滑的地上摩擦月光下我看到自己的身影有时很远有时很近感到一种力量驱使我的脚步有了滑板鞋天黑都不怕一步两步一步两步一步一步是爪牙是魔鬼的步伐……”
回家的路上,秦云天情不自禁的哼起这首我的滑板鞋,其实真的唱的很难听,但是问题是它就是火了。与其听这首歌,到还不如听小苹果勒。
(Ps:本来是说一月份开始更新的,结果却没有想到学校一月三十号才放假。而且刚刚放假的时候我没有立即更新,而是先把小说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理清楚思绪。接着顺带看了几本网上人气比较高的都市修真小说。但是我都只看了几十章就看不下去了。因为我发现现在好多都市小说都有一个弊病,那就是校园生活泛滥,甚至一些大神也如此。
这么说倒不是我自己狂妄,而是太多的校园生活真的好吗?都市修真,重点在都市和修真,要是全部都是校园那么叫个屁的都市修真?我第一本看的都市修真是唐川大大写的《家里养个狐狸精》,这才叫都市修真,那些什么一进学校就给校花当保镖的剧情实在是烂透了。所以说,这本小说我不会去按照那些熟路数套的方式去写,一本让读者猜不出剧情的小说才是好小说,像是《龙族》那样。当然现在的我或许写不出江南那种神话,毕竟坑太多了也是麻烦的。不过我会尽我所能的写好这本小说。
最后说一下,因为太久没有写,所以刚刚坐在电脑前连怎么打字都回忆了好久,而且这章我自认为写得很烂,好多都有凑字数的嫌疑。怎么说呢,近来今天我会抓紧调整状态。因为,三月一号就开学,而我刚刚才回想起二月份只有二十八天的事实。)
第九十九章 用纸巾不一定是坏事
不知不觉间,貌似开学已经过了好久好久。路边两旁的树干上面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涂上了一层防冻石灰,而树上原本翠绿的树叶,曾经在树枝上面吱吱呀呀的唱了一夏。它们曾随风摇曳,婀娜着身子,可现在也已经变得毫无生气,等待着死亡的到来。
在这个冷锋过境,寒潮来袭的时候,连街上的人都穿起了一件件厚实的棉衣。当然,依旧有些爱美的年轻少女,她们不顾严寒的穿起丝袜,走动在街道上面,展示着自己那动人的**。
就这样,花未央而仲夏凋,秋未落而冬萧条。冬天都已经来了,那期末考试还会远吗?
难得的又是一个周末。
温热的咖啡杯摆在桌子上面,里面浓稠的咖啡还冒着丝丝热气。端起杯子饮了一口,有些微微的苦涩,让秦云天轻蹙了一下眉头。
之前做英语阅读好像看到过,不同颜色的咖啡杯会使得咖啡的味道口感也略有些不同。没有记错的话,应该是2014年11月《味道》期刊上的一篇文章说到的,白色的被子另咖啡喝起来更苦,而蓝色的杯子则为最佳。
不巧的是,秦云天的这个杯子是白色的。
“果然应该卖蓝色的杯子呢,这么苦还是加点糖好了。”向来秦云天喝咖啡都不喜欢喝太苦的,有一点点苦就好。
咂了砸嘴,秦云天喊了一句:“丫头,帮我拿一点白糖来。”
不过这个时候的柳雨墨可没有时间理他。小丫头坐在沙发上面,一身毛茸茸的睡衣穿在身上,厚重的衣服非但没有让她看起来臃肿,反而更加凭添了些许邻家妹妹的可爱。她抱着一个和自己差不多大小的泰迪熊,下巴抵在上面任凭一头长发披落。
绰约多逸态,轻盈不自持。尝矜绝代色,复恃倾城姿。这大概也就是这般吧。
小丫头没有搭理秦云天,自己那对水灵灵的大眼睛眨都不眨的看着电视,不大一会才极不情愿的回答:“我正忙着呢,你自己去拿。”
嘿哟,这小妮子是要翻天啊,连我的话都敢不听了?
蹭的一下子,秦云天站起身来。把笔往桌子上面一丢,便朝着小丫头走过去。
看见走过来的秦云天面色发黑,浑身上下隐隐的散发出一股阴险的气息,顿时就让小丫头打了一个寒颤,一种危险来临的感觉顿时用上心头。
就像遇到危险的时候动物会本能的做出反应一样,小丫头蹬的一下子缩起来,把泰迪熊朝着秦云天一扔并且大喊着:“大坏蛋,你要干什么?”
“我?呵呵。”语气带着一些反问的感觉,然后秦云天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