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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妻记(上)-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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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亦舒《伊人》
        

        选妻记(上)

                  挑老婆我想是难事。或者不应该这样说,人人都娶了老婆,可是我不要那样的老婆,走了出去会给人笑的,千疮百孔的毛病,背着这种老婆一辈子,是非常可怕的事,况且还格调奇低的女人,也处之泰然的,这是他们的本事,他们的要求低,但凡要求低的人都幸福。


  譬如说阿王,咱们大学里的同学,娶了一个来历不明的女人做老婆,广东人,可是很高大,又黑,一把声音像张爱玲形容的,“就似一块刀片,刮得人生病”,坐下来就把鞋脱了,搁在椅子上,坐得一只肩膀高,一只肩膀低。阿王闷声不响的喝着啤酒,一点痛苦也没有,好像已经习惯了,几乎有点欣赏。吃完饭之后,我足足有三年没有见阿玉。我受不了这个刺激。


  还有阿陈,也是同学,娶的是女护士。在香港女护士算是白衣天使,有点地位的,病人会哄上去,“姑娘姑娘”的叫,在英国女护士没人看得起,谁娶了护士就像娶了大麻疯,起初我也不明白这个道理,后来看到了这些华籍女护士的行径,心里也很清楚,因此但凡见到娶女护士的老朋友,还是退避三舍,免得送上门去,这些护士看脱光衣服的男人看多了,那种眼光老是想把一切男人的衣服脱光,以便遮掩她们工作低微的自卑感,当然我是一向相信古人说话的。古人说“百步之内,必有芳草”,可是我从来没有见过,我见识浅窄。


  我于是失去了阿陈这个朋友。他的护士老婆有七八个妹妹在马来西亚半岛不知道那个小乡村耽着,见了有鼻子眼睛的男人就想替她的同胞手足做媒。无异这女人是个可敬的姊姊,时时刻刻想着家人。
  那么还有张傻。这个人大家叫他傻,是因为他用功读书,小时候他妈一直把他背在背上,所以他两条腿有点弯弯的,走起路来,两只手臂晃来晃去,也就像一只大猴子。张傻人不错,功课也过得去,所以大伙儿顶欢喜地,张傻也娶了老婆,香港小姐,甘三四岁,常作其爱娇状,充十六七岁。


  这位香港小姐发娇发嗲,咱们看了寒毛直站班,但是张傻自以为艳福不浅,来得个得意,就冲着他这份得意,我们也替他高兴起来。他那老婆五短身裁,头大手大脚大,一张脸烧饼似的,五官挤在当中,说话喜欢以“哼!”字带头,朋友们被她哼得心惊肉跳。张傻开头以节蓄带她到中国饭店去吃叉烧包,吃久了没了钱,只好在宿舍做速食面,拿一块卷心菜用白水煮,很“有情饮水饱”的样子,可是那位小姐的脸色之难看,也不用说了,她那四十寸的高度,撑着一双六七寸高,早不时兴的木拖,在地上顿足的声音,响闻十里。可是后来也结了婚,大概是双方都没有碰到更好的人。


  我还没说完呢,还有小李子,一手网球打得奇好,娶的是台湾小姐,又白又嫩又漂亮,走出来也大大方方,英文说得不好,小李子爱妻以德,请她免开尊口,倒也相安无自事,我看着很羡慕,觉得台北居然有这么可爱的小姐,飞机票再贵,也得到台北去一次瞧个分明。


  小李子婚后不到半年,家里忽然多了一大堆亲戚,什么小姨小舅岳母大人,都来投奔他,家里弄得像梁山水泊聚养德一般。三个小姨天天说:“姊夫,这巧克力好好吃呵!”
  这岳母坐那里嘻嘻的笑,再也没回台北的意思。我觉得小李子应该马上改行研究地质学,看什么地方有金矿可掘。
  是呀,我这几个老朋友都成家立室了,过得很幸福。将来白头偕老,是绝对没问题的,他们的老婆都靠他们吃,说什么都离不了饭票,他们又是念过书的正人君子,绝对不敢抬“妻子如衣服”出来,头发是迟早要白的,没问题。没问题。


  不过我以冷眼旁观的镇静观察了这么久,觉得老婆是再容易找没有了,可是找个体面的老婆,太难太难。大家别以为我是大男人主义,专挑剔人的,不不,我自己也不过是六十分人马,怎么好意思去娶个十全十美的女子,不过仿佛是老夫子劝咱们的:“无友不如已者”,我一直遵守着这句话。


  我是独生子,不为自己着想,也得为我父母的孙子、曾孙设想,我总是希望后代比我略为优秀一点,至少也不能比我差劲,所以我的老婆大人身怀重责,我的老婆不能随便乱拣。
  因为我是诸老友中唯一的王老五,所以身份特殊,非常的吃香,阿陈阿王小李傻张他们都劝我早日结婚。
  阿王说:“一点也不好.但是咱们都上了老臭当,不甘心你逍遥法外所以一定要把你拖下水。”我觉得结婚像他们这种结婚,简直是倒了几辈子的霉,天堂有路倒不走,地狱无门闯进去,又不是真正谈爱情谈得死脱,不过是糊里糊涂的上了那些女人的当,不但要养她们一辈子,还得听她们唠叨一辈子。那阿王的广东老婆才好玩,阿王听个电话,她那刮人的声音就直向:“谁?什么人?什么人?”阿王算是卖给她了,况且这种事,一不能怨父母,二不能怪社会,一辈子从此壮志消沉,做这些庸俗女人的装饰品,唉,活着有什么意思?


  我在英国也恋爱过一次。她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因为太好了,而我不过是一个平凡的人,所以她没有成为我的妻子。她长得很美。至少我认为她是美的,情人眼里出西施,说不定小李子也认为他老婆美得死脱,不然小李子不会心甘情愿的做她的奴隶。


  我那个女朋友的名字叫如意。
  她虽然叫着如意,可是一辈子如意的事并不太多,功课是好的,因为她自己非常的用功,一点也不取巧。相貌是好的,因为她打扮得干净合时,潇洒中带点修饰。品德是好的,没有一点轻桃,平常总是冷冷淡淡,不能算是喜怒不形于色,却永远不会得意忘形。她自幼父母双亡,家中略有几个钱,因为兄嫂侄子实在太多,剩到她手中,家私所余无几,她若开口争论过,兄嫂们倒还不这么恨她,偏偏她并不计较,分多少她拿多少,兄嫂做了明显的坏人,很不甘心她,视她是陌路人,从来不通信。过年人人有陈皮梅之类的吃,她没有,也不稀罕,她什么都不稀罕,守着一点钱读书。


  阿陈的那个护士太太最不喜欢她,那护士要替她打维他命针,如意不肯,那护士因为考试没及格,有自卑感,以为如意看不起她,便出去说了如意两车坏话。
  小李子说“家明,你那女朋友目中无人。”
  哪个人背后不说人?哪个背后不被人说?如意却不说人。
  如意有一次说:“他们没有什么值得说有,这种人全世界都的,一个模子里出来的,我兄嫂也就是这个款。在世界上得胜的全是他们。”大概如意是对的,将来火星火袭地球,靠这些人搓麻将的声音,就可以把外太空人吓走。


  我与如意来片了一段时期。如意是个沉默的女子,那一年她二十二岁,照她自己说,是嫁人的年龄了。她心目中的丈夫是要富有的,唯有嫁一个富有的丈夫,可以使她永远脱离她家中那班亲戚,非但要富有,而且要王公爵般的富有,她并不要在她家人面前炫耀,但是她要籍此弥补她幼年时的不快。


  我只能算是她的朋友。她努力的读书,进的是剑桥语言系,中英文是毫无问题的,法文与德文一流,日文俄文也懂得点,拉丁与希腊文成绩也好,此外还抽空研究美术,网球游泳骑术也过得去。总而言之,她有资格做一个贵夫人。如意穿起轻纱夜礼服来比一般电影明星的气派是好得多多了。


  我们相见的最后一晚,如意开着一部黑色的林宝基尼爱斯百达来的。身上披着一件银狐,益发衬得一张脸像白玉一般。车子与皮大衣都是一个男人送的。
  她并不如意,脸上没有什么笑。
  我看看她,也看看她的车子。
  她问说:“咱们毕业了,听说你决定动身回家?”
  我坦白的说:“我最恨移民,死赖在人家国度里不走,我是一定马上回家的。”
  “你回香港?你能忍受香港那种半中不西?你回台北?能够忍受黄色电影当前奏的国歌?你回新加坡?你能忍受他们叫国语为华语?”
  我说:“可以眼开眼闭。”
  “我也可以留在英国开眼闭。我做人除了读书之外,一直眼开眼闭。父母去逝的时候,我才十二岁,若果省事一点,也可以跟了去,免得零零碎碎的受罪。既然活下来了,若果认真,是不行的。”
  “你是要结婚?”
  “是的,那人比我大二十五岁。因为他儿子跟我差不多大,所以他不愿意把我们的事公开。我也乐得安静,不然刚避开了自己家里那一班人,又得伺候他家里的人。现在好得多,钱,他有的是,我是不必但心了。”


  我问:“你快乐吗?”
  如意笑了一笑,“什么是快乐?你看小李子他们快乐吗?他们自己顶乐,我倒是很可怜他们。”
  “你……难道不想念家人?”
  “我想他们有什么用?他们要想我才行呀。回了家,他们又不懂剑桥牛津,能够派我用场的,叫我做这个做那个,我做小妹,犯不着替他们做。觉得我没什么好利用的,嫌我碍手碍脚,我回去做什么?”
  我们俩静默了很久。
  我说:“我是…很喜欢你的。”
  她淡漠的说:“这话我听了多少次了。我相信你是有诚意,但是有诚意又怎么样呢?这些对我不合用,我不想利用你人家有老子娘姊姊姊夫奶妈姑婆一门子的人撑腰,我有什麽我一开口就是错,不开口也是错。大学生问鲁迅:‘我们年青的一代,应该争取什么?’鲁迅答:‘要先争取言论自由,然后,我在告诉你们争取什么。’什么是安全感?钱是安全感。你别瞧你那班朋友,我还没看不起他们,他们先要看不起我,放着三叉八卦的那些老婆们不管一下,专门斜着眼批评我,真是奇迹出现,老婆倒是自家的好了,再不上台盘也还是美的,王八对上了绿豆,你喜欢我没用。”


  她一直是笑着的。那时候纷纷的落下了雪。我想告诉她我爱她,我愿意娶她为妻,咱们到一个寂寞的地方去,终老一生。
  天下这么大,总有一个角落可以避开这些男人女人,总有一个地方听不见麻将声,打儿子骂老公的声音,我与她总有办法可以逃得远远的。
  但是我没有出声。
  雪纷纷的落在她的银狐大衣上,我们很客气的的拥抱一下,分了手。
  她开走了她的跑车。
  据说她住在伦敦附近的雪莱,旁边住一个著名的歌星。后来我不知道如意怎么样,既然有了钱,生活就容易过。我没有她联络过。这里要说的,可不是如意的故事,而是如何拣老婆的故事。
  后来我们分了手,我回了家,找到了工作,数年内升了好几级。
  我有点心里变态,喜欢欺侮手下的英国人,常常把他们的报告狠命的扔过去,喝道;“改过!”不知为什么,实在读书的时候也没受过他们什么气。气是哪里都受的。
  相信英国女皇也多多少少的受点气。
  父母觉得我是结婚的年龄了,便给我介绍女孩子。
  我不反对盲婚,盲婚是好制度。婚姻成功,归功自己的努力;不成功,可以怪媒人、介绍人、父母、女家、社会,离了婚也心安理得,而且相亲的时候可以看到许多怪现象,看不中可以不娶。自己去拣老婆,劳神伤财,缠住了甩不脱,叫天不应喊地不灵,妈的,一辈子就完蛋了,人又没有几辈子好活,坑死在一个蠢女人的手里,说什么也划不来,简直对不起祖宗十八代,还是相亲好。


  所以当母亲说:“替你介绍女朋友吧。”
  我大大声,来不及的说:“好呀!”
  吓了父亲一跳。这年头的父母,下意识希望子女叛逆,以便他们到处诉苦,引以为荣,可是我一向是个乖儿子,读书没出过毛病,又不轧姘头,到头来,居然同意相亲,父母能不吃惊。
  他们给我介绍的一个女孩子,叫凯莎玲是读商科的,七八个月内学了些打字速记的东西,是女秘书,还没有做花瓶的资格,花瓶也不是容易当的。
  她长得不难看。我对女孩子相貌并不苛求,樱桃小口、汪汪的大眼睛往往看上去很俗气,女孩子的五官最主要是配搭得好,使人看上去自然舒服。这个凯莎玲眼睛太大了一点,有点凶相的活泼,说不到十句话,便吐吐舌头。她不讨厌,但是我不欣赏这一类型的女子。在另外一个男人眼中,或者可以一见钟情,我不过与她客客气气的吃一顿饭,反正这顿饭是我们家请的,她又没损失。再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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