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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笑,我从来没有敢在路上招呼过她。当她走在前边的时候,我便默默地跟在后面,或者迅速地赶上前去超过她。可当她走在我后面的时候,我便会放慢脚步,等着她走过来。但是,当她走到身边的时候,我可决不敢回头去看她一眼或者对她说句话,哪怕是笑一笑,却让她从我身边走过,仿佛我毫不在意似的。每天上学的时候,我差不多都这样,希望碰到她,却又不敢对她说一句话。可在学校的教室里,我们同一张课桌,坐的是同一条板凳,情况就不一样了。我们也说话,毫无顾忌,还互相借用铅笔。我记得有一次正在考试,我铅笔芯突然断了。我忘了带铅笔盒,书包里翻来翻去就只有这一支笔。她仿佛觉察到了,把放在课桌上面她的铅笔盒悄悄地朝我这边推过来。我看了她一眼,她却仍然低着头在做她的试题。我从她的铅笔盒里拿起一支她削得尖尖的笔——她的铅笔都削得那么尖,削得那么细,这是我们男孩子无法相比的。一切都修饰得那么整洁,就像她那个人一样。她有一副很明亮的嗓子。听她说话的时候,你觉得是一种愉快,我非常爱她的声音。老师叫她起来回答问题的时候,我有时候发现,我并没有在听她回答的是什么,却在听她的声音。她说得一口非常标准的北京话。在我们班里,能够说那么标准的北京话的,只有她一个。而我可以算是半个。所以班上的同学把我们都叫做“北京人”。同学们这样叫我们,我不明白是不是含有一种嘲弄的意味,一种羡慕的意味,或者是一种孩子气的恶作剧。总之,听见叫我们“北京人”的时候,我和她,谁都不答理。可是从心底,我却感到这个称号给人一种温暖,把我同她仿佛联系起来了,又觉得是一种幸福。我们班的男女孩子之间,也许是到了这样的年龄,也许是我们所处的那种社会环境,男女同学之间,在公开的场合,界限划得非常分明。为了打消这种隔阂,老师安排同学的座位,总是让一个男同学和一个女同学合坐在一块。可是,男女孩子们之间,却仍然存在着相互隔阂的感觉。尤某是男孩子们,特别要故意强调这种隔阂。所以在许多同学的课桌上,都画着一条分明的界限,男同学和女同学谁也不许超过。唯独我们的桌子和板凳,从来也没有用粉笔或小刀子画过一条分界线。在我们相处的那个学年里,从来没有发生过任何争执,可也没有更多的接触。除了在课堂上和课间休息的时候,有时交换过那么几句话。
有一次,我发现在她的铅笔盒里,有一张浅绿色的小卡片。我便问她,能不能给我看一看?她向我笑了笑,说你喜欢我就给你。我很长的时间一直珍藏着这张卡片,以后却不知被我收藏到哪儿去了,再也找不到了。第二天,我从家里带来一颗通红的弹子——是我收集的一盒子弹子中最漂亮的一颗。它红得像玛瑙,没有一点损伤,我从来舍不得投掷。只是在盘弄我的弹子的时候,拿出来赏玩。这是我的那一盒子弹子中的一颗“皇后”,或者说一个“公主”。小的时候,你一定听过白雪公主和七个矮人的故事吧?我的弹子就好比这些矮人中的那位公主,我把它送给了她。
小学毕业了。投考中学的时候,这之前,我们便再也没有见过面。我考上了附中,而她后来考上了女一中。这是在两年后我才知道的,因为我上学的路线变了。路上,我再也没有见到过她。我再见到她的时候,是我在初二,暑假的时候,全市组织了少先队夏令营,那是一个非常愉快的夏天。在夏令营里,我们睡在帐篷里,有篝火晚会、游泳、爬山比赛、讲故事……那是无忧无虑的年代!就在那次夏令营的篝火晚会上,大家都聚集在草坪上。这是一片非常平坦,又长得很茂盛的、剪修得很整洁的草坪。现在是很难见到这种草坪了,即使原先保养得很好的草地,不是变得光秃秃的,就是杂草丛生。可那片草坪用轧草机推得整整齐齐。篝火在湖边上点着了,孩子们那个高兴劲!音乐声起来了,大伙儿跳着集体舞。男女孩子们混杂在一起,手拉着手,一圈在外面,一圈在里面,突然里圈跟上来了一个女孩和我并排,我面对着她的时候,发现正是她!还是那双长长的辫子。她长高了,更漂亮了,还是那副宁静、悠娴的样子。她手上捏着一块小手帕,当我们应该拉手的时候,她发现手上还捏着那块小手帕,朝我抱歉似地笑了笑,立刻把手帕换到另一只手上,于是,我们手拉着手跳完了这支曲子。当时,我觉得这个曲子是那么长。那么值得你去品味。另一支乐曲又响起来了,她已经转到我前面去了。我看见她用手帕擦着她的额头,擦着鼻子。我们相距便越来越远了。夏令营里,我们也还有几次机会在路上相遇。我和我们男同学在一起,她和她的女伴们在一起。我们仍然没有交谈过一句,只不过互相望了望,好像连表示一个笑意、打个招呼也不曾有过。可是我觉得,她认识我,我所要回避的仿佛也恰是她要回避的。这样又过了几年,再也没有遇到。
在高中毕业之前,我又见到过她一次。她骑了辆自行车,背上背了架手风琴,从我身边一越而过。可是我立刻意识到这就是她,虽然这时候她已经完全是个大姑娘,两条辫子更长了。我望着她的背影过去,我坚信那就是她,我所以说我见到的是她,因为在团市委举办的毕业生晚会上,有一个节目——手风琴独奏。她走上台来,背着手风琴,坐在台中央,我一眼就认出来了,是她!那天晚上,她演奏了一个非常热烈的曲子,可惜的是,我没有记住这个乐曲的名字。之后,我再也回忆不起来是一个什么曲子了。总之,我觉得那是热情的、奔放的,正像她本人一样。当然,她在台上,我在台下,她并不知道我在场。这就是我们最后的一次见面。以后,我不知道她是否还在这个城市。你问我当时为什么不去找她。打听她的下落?说来你一定要笑话,因为连她的名字我都不知道。我的记忆中,她同我只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北京人”。当然,在小学的时候我知道她叫什么,可是多少年过去了,我没有留意她的名字,也没有记下她的名字,也不曾去找过她。你也知道,我是一个在这方面非常拘谨的人。好像总也没有时间去考虑,在这上面耗费更多的精力。我总是匆匆忙忙地生活,生怕浪费掉一丁点时间。
叙述者的话
快快和公鸡上大学以后,有年暑假回来探亲,他们一起在公鸡家的小阁楼上,谈到了爱情。快快向公鸡讲述了他的初恋。而公鸡却嘲笑了他的这种爱情。他认为,这只不过是少年时一种憧憬,并不是真正的爱情。
公鸡和快快的对话
公鸡认为:爱情应该是火热的。它燃烧着你,使你无法摆脱;它激励着你,令你苦苦追求;并且给你的事业带来一种精神的奋发。爱情既是精神的,又是可以感触的。
快快问公鸡:如果你爱一个人,可以吻她吗?
公鸡笑着说:你这个傻瓜!如果你爱她,你就应该去吻她。谁像你这样谈恋爱呢?你这纯粹是柏拉图式的!
快快说:这样不会影响学习吗?如果像这样爱的话,那还怎么把自己全身心投进科学中去呢?
公鸡说:关键是看你找到的是否是你理想中的爱人。一个科学家应该找一个他终身事业的伴侣。她应该理解你,支持你的事业,这是爱情的前提。如果你所爱的人,她不爱你的事业,这样的爱情不可取。
快快问:能找到这样的人吗?她能完全理解你吗?她能完全理解科学吗?女孩子,老实说,她们的脑袋瓜子不是生来搞科学的。
公鸡说:你不能要求一个女孩子憧你的科学,只要她理解你,信任你,相信你所从事的事业是崇高的,这就够了。
快快沉思了一会儿说:你的话是对的。
公鸡问:你有女朋友了?
快快叹了口气说:可我不知道她对我到底怎么看。
公鸡又问:是你同班同学?
快快神色忧郁地回答说:我们同一个系的,比我低一年级,她叫燕萍。
燕萍的话
我总觉得他还是个孩子。他头发总是乱糟糟的,从不梳一梳,可是很纤细,像女孩子的头发丝样的。我没有他的照片,说来你也许不相信,他从未给过我一张。我爱他,不明白为什么,这是说不清楚的。你如果真爱上了谁,我相信你也说不清为什么爱。这不是数学,爱情是无法计算的。我并没有想到爱他,爱他是非常痛苦的事……
我向他请教过一道函数习题,只因为有了这道习题,我们才有了接触。他说他早就认识我,因为我批判过他。有这么回事,那时候我刚进大学不久,学校里批判“白专”道路,他在系里是“只专不红”的典型。我代表我们新入学的同学,作了个发言,可那时候他什么模样我都不知道。他当时肯定也在会场上。后来我才知道,开大会的时候,他总是迟到,躲在会场最后哪角落里,也许就是那次批判大会以后他养成的习惯。可他在系里的同学们中间挺有名气,因为他学习特别好。有一次,在去食堂的路上,我们都吃完了饭,他才挎着个书包,挟着饭盒子,低着头,迎面匆匆赶来,要不是我们让开路,他差点碰着我,同我擦肩而过。我们班上的几个女生都笑了,说,就是那个书呆子。他那时候,还像个中学生,一个很不显眼的男孩子。要不是这样,我也不会去向他请教。平时,我不同男同学往来,免得招惹闲话。我觉得我比他大,虽然,我们同年,他还比我大好几个月。他坐在阅览室窗前,背着阳光,一头乱糟糟的头发在阳光中那么纤细,细得仿佛透亮似的。那次以后,我时常去问他功课,一起谈学习,谈科学,并没想到会产生那种感情。他也很单纯,甚至津津有味地同我谈他同他的好朋友公鸡在高中一年级的时候,就墨水瓶子的颜色进行过的争论,我不记得公鸡是否还记得。可我就喜欢他对科学的那种热情,也许就是这种热情吸引了我……
叙述者的话
公鸡当然记得那次争论,他说那是在快快家里,他们一起在做功课,快快用钢笔吸墨水的时候,突然提出了这个问题。
“你说这个瓶子装的是蓝墨水还是红墨水?”
“当然是蓝墨水,”公鸡说。
“不对,也许它既不是红颜色的,也不是蓝颜色的。它只不过是种谁也不知道的什么颜色。可是由于我们见到这种色时,大家都说它是蓝的,实际上我所看到的和你所看到的那个瓶子的颜色,双方是无法沟通的。只不过,由于共同的语言,从你童年起,当引起你这种印象的时候,人们总称之为蓝颜色,于是你就也把你所得到的这种印象的颜色也称之为蓝颜色,可它究竟是什么颜色,谁也无从知道。”
公鸡沉思了一会儿说:“这就是说,这墨水瓶子和墨水的颜色,实际上是不可知的。仅仅是由于语言的关系,给了它一个大家所通用的词,才把各自的认识,通过这个词沟通起来。这不就是不可知论吗?这应该是一个哲学问题。”
快快说:“不,这同时也是一个科学问题。”
他们沉默了。
“听,贝多芬的D大调!”公鸡说。
收音机里正播送贝多芬的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快快把旋钮转到了最大音量,他们便立刻淹没在音乐的洪流中。琴弦上那个热情的主题在各种器乐的交响中,痛苦地、执拗地重复着……快快家有一部留声机,他们经常放的就是这个D大调。公鸡说,那套唱片已经磨损得失去了光泽,可唱针的沙沙作响却湮灭不了这股音响的洪流。墨水瓶子的争论唤起了那种怀疑的痛苦之后,从收音机里又听到了这个熟悉的旋律,它在你的心上敲打着,搏击着;它询问,它追求,它要在否定之后去重新达到肯定,这是怀疑的苦恼和将要获得的自信的甘甜之间的搏斗;它在你心上敲打着,搏击着,它震撼着你的灵魂,那个热情的主题,要证实自身的价值;就是它,就是这个逐渐强大的旋律!我同意公鸡的话,这个旋律就是快快,快快离开了人世,可贝多芬的这个主题却是不朽的……
快快和公鸡他们就这样走过了自己的少年时代。在科学上如同在爱情上一样,探索着那不可知的领域。但是爱情毕竟更容易感知,公鸡朦朦胧胧地爱上了肖玲。公鸡高中毕业那年,肖玲正初中毕业,女孩子在爱情上比男孩子成熟的要早。他们的爱情可以追溯到一九五七年那个新年晚会上。
肖玲的话
我那次就爱上你了?你真坏!我对你那时候还没一点印象,我根本没有注意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