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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珠记,锦衣娇 作者:清歌一片(晋江vip2013-05-19完结,布衣生活)-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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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跟她说了一堆。所以等最后到了时,温兰不但知道了自己“姨母”家的一些近况,连常宁今年十八,家住城南,尚未娶妻这些也晓得了。
  
  “快到了!”常宁指着前头不远处,道,“那就是巡检司了。前头听事厅,后头私宅。老太太知道你要过来,隔几日就找我问消息。如今你真来了,她想必要高兴了。”说罢加快脚步带路。
  
  温兰看了眼自己往后要落脚的地方。见是座带了大门的四方大宅。虽然有些陈旧,但因了前头是衙门的格局,瞧着比边上的普通宅子还是要显眼许多。
  
  “老太太,你外甥女过来啦,我帮你把她领来了!”
  常宁一进后面的私宅院子,立刻就迫不及待地朝里头大声嚷嚷。很快,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扶着个老妇人出来。那老妇人年近五旬,头发花白,身穿洗得泛陈却很干净的蓝黑色布衫,一双手往前探着,一边急急地走,一边道:“哪里?那里?真的来了?三娘真的来了?”
  
  温兰先前听常宁说话,知道这老太太因为眼睛不便,那个“表哥”大部分时候又不在家,所以雇了个名□芳的小丫头照看着。现在出来的这两位,一个想必是春芳,另个便是李三娘的姨母了。
  
  温兰呼口气,迎了上去,握住老太太的手,道:“姨母,我来了。”
  
  三娘的母家姓马。马氏听到个年轻女孩儿的声音,还没来得及开口说别的,想起自己妹妹一家的不幸遭遇,顿觉悲从中来,一把将温兰紧紧搂在怀里,眼中已是滚下泪,哽咽道:“孩子,你可来了!可怜我那命苦的老妹妹……”
  
  温兰本无多大悲戚。只被马氏这样紧紧抱着,觉到她的悲伤,想起自己不过少女时便也没了父母,一阵感同身受,被勾得鼻子发酸,忍不住也红了眼睛,一老一少都在垂泪。边上看呆了的常宁和春芳忙过来劝。马氏终于渐渐止住悲伤,待两人都擦了泪,伸手去摸温兰的脸,道:“一晃眼,竟长这么大了。姨母记得上一回见你,你才豆丁大,姨母还抱了你。如今……”
  
  老太太的手心粗糙,摸在温兰脸上,细嫩皮肤立刻感觉到粗硬老茧的刮擦,只温兰却并不反感,只是见她摸着摸着,面上似又有悲戚之色露出,这才扶住她,劝道:“外甥女无依无靠,姨母能收留我,我母亲在天之灵知道,也必定会感激。姨母别再难过了。”
  
  马氏又唏嘘一阵,这才完全从与外甥女初见面的悲喜情绪中脱了出来。谢过常宁,送他走后,一边领着温兰进去,一边道:“你来了就好,姨母早□芳给你收拾出屋子了,安心住下便是,往后再也不走了。这就是你家。”说着忙□芳先带她去房间,好消消路上的疲乏。
  
  长途行路,现在终于到了目的地,这个姨母又是这样和善的人,温兰整个人放松下来后,确实也觉得累。听马氏这样说,便应了下来。那个□芳的小丫头便笑嘻嘻地接过温兰的包袱,领着往她屋子去,马氏也跟着张罗。
  
  衙门虽然破旧,但后宅的地方颇大,还带了个种满花草的院子。温兰的屋子在东厢,与马氏隔壁,床上铺了凉席凉枕,收拾得干干净净,推开窗子,隔着纱窗,满眼的各色鲜花。春芳见她似是喜欢,高高兴兴地道:“三娘子,这屋子还是我给你挑的呢。咱们这里天热,一年四季都有花。天也要晚了,你且和老太太说着话,我去做饭。”说罢轻快而去。
  
  马氏眼睛不便,儿子老大不小了还不成家,也不常回,这两年更甚,有时数月才回家一趟。身边的春芳又年少不经事,难免寂寞。现在终于盼到了亲外甥女,自然有说不完的话。牵了她坐一处问东问西。温兰小心应答。知道的便说,不知道的便含糊混过去。
  
  马氏问到那个带她过来的人。温兰本是不想说路上曲折。但想到这时代通讯不便,那个原本捎带李三娘上路的生意人已经死了被埋在乱葬岗,他的家人却极有可能还不知情,仍在家中等待他回。若不说,似乎不当。想了下,便把路上遇到山贼被劫了货,那人病死的事说了出来。至于自己,只说后来运气好,搭了条顺风的船,这才一路过来了。
  
  “幸好有惊无险,姨母不必为我担心。”最后,她这么说道。
  
  马氏果然惊吓,心有余悸自责道:“都怪姨母考虑不周。这外面这么乱,本该叫你表哥亲自去接你才好。只是当时收到你口信时,你表兄已经公干出去了,至今还未回。姨母当时只想让你快些来,想到那客商常年行走,这才托了他将你顺路捎来。不想竟遇到这事。幸而吉人天相你平安到了。只是可怜那人竟遭不幸。姨母明日便找人传信带给他家人。便是死了,也须得让他归乡才好。”
  
  温兰点头称是。等到天色渐暗,灯掌了起来,温兰说完自己遭同村王二悔婚,春芳来喊吃饭之时,陌生之感全消,两人已经亲得像母女了。
  
  马氏起身,轻拍温兰的手,安慰道:“孩子你莫难过。姨母晓得你自小就是个乖巧听话的。那个王二背信弃诺,本就不可信靠。那样的人,去了便去了。你年纪也才十八,往后姨母会替你做主。”
  
  温兰有些汗颜。只感动于马氏对三娘的关爱,真心实意地道谢,扶着她出去。吃饭的时候,马氏像是忽然想了起来,对着温兰笑眯眯道:“你表兄上一回见你时,还是十几年前,如今你都这么大了……他还不晓得你过来的事。等回家见到,必定认不出来了。”
  
  温兰对这个“表兄”没半点感觉。只马氏既然这么说,自然也顺她口风附和几句。
  
  “你这个表兄,简直要气死我了!”马氏被勾出了话头,忍不住埋怨起儿子,“年纪一把了还不成家,我说他,他只推脱。从前还好,这些年越发不见人,也不知道整日都忙些什么!你既然到了,等他这次回来,姨母一定要叫他好好给我在家留着,再那样不见人,看我怎么敲他!”
  
  温兰没想到马氏对自己那个“表兄”这么不满。自己初来乍到还是冒牌的,自然不好多说什么,只拿表兄事忙诸如此类的套话来劝几句。老太太这才渐渐露出笑颜,叹道:“还是你懂事可心。”。
  一顿饭吃得其乐融融。当晚,温兰早早收拾歇了下去,几乎什么都没想,沾枕便入了梦,睡了到此以来最甜美安心的一觉。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 凡想扔了一颗手榴弹、陌上扔了一颗地雷、Jerrymei扔了一颗地雷,sunbirdxin扔了一颗地雷。




☆、第 7 章

  认亲算是相当成功。马老太太对温兰这个外甥女一百分地满意。第二天往温兰手里塞了个钱袋,里头装了碎银,说是给她的零花钱,叫她去街上买胭脂水粉和新衣服。温兰掂量了下,至少有十两的样子。
  
  温兰前次得来两百两,除去一开始的支出,路上花费并不多,现在手头不算缺钱。昨天到这里时,见后宅里的陈设家具都似用了多年,老太太自己打扮也简朴,想来那个表哥做个小官,收入应该不多。所以现在见老太太一出手就这么多,几乎抵得上这里种田人家一年半载的用度了,想来是平日省吃俭用存下来的,哪里肯要,急忙推让。
  
  马氏道:“叫你拿着就拿着,跟姨母还客气什么。你表哥人不着家,钱却没短少了我。我一个瞎眼老婆子,要那么多钱做什么?”说着一叠声地唤春芳给她带路。
  
  温兰只好谢过接了,回房收起后,换过身清爽衣服,便与春芳一道出去了。
  
  春芳是本地人。沿海一带,地少人多。她家没有田地,所谓靠海吃海,父母只能打渔为生,生计颇是艰难,这才到了这里照料马老太太。挺爱笑,是个手脚勤快、嘴巴也活络的小姑娘。听到要逛街,自然高兴,领了温兰便出门。
  
  白龙城虽是个新兴城池,但经历一百多年后,现在规模也不小,居民人口达数万,街面上各色货铺齐备。温兰跟着春芳,听她一路指点出入货铺,买了盒用鱼油荔子熬制的润肤膏和梳头用到的露花油,见小姑娘眼睛盯着胭脂舍不得挪开,便给她也买了一盒,把她乐得不行。两人买完东西出来后,路过一座建筑。温兰见它占地颇广,门墙刷得雪白,外层涂料大约搀了贝壳粉的缘故,阳光下还有些闪亮,门口立了两个守卫,显得极是气派。便顺口问了句这是什么所在。
  
  春芳道:“太监公馆。”
  
  温兰哦了一声,再看一眼,正要继续往前,忽见大门打开,四人用肩抬了顶上头架着遮阳华盖的坐辇出现。坐辇上高高坐了个穿着华服的白胖中年男子,威风凛凛地出来。附近正在路上行走的人纷纷避开。
  
  “他就是三春太监!我们这里的人都恨死他了。”
  
  等那架超豪华坐辇渐渐远去,不等温兰开口问,春芳自己便小声对她嘀咕起来,“出了名的贪财,又贪生怕死。以前倭寇和独眼龙一道打过来的时候,他钻到柴火堆里藏起来。后来谢大人去找他,他以为是倭寇打进来了,吓得尿湿了裤子。要不是这城里有谢大人,这两年外面又出了个横海王,看他现在还能不能这么神气!”
  
  温兰有点糊涂了:“独眼龙?横海王?”
  
  春芳的话匣子一打开,不亚于小宇宙爆发,一边走,一边说。等两人把该逛的地方都逛了,温兰对这一带的那些人和事儿,也就知道了个七七八八。
  
  这话说起来,又是一长篇。本朝太祖当年在最后时刻打败了最大敌手裴延鲁。据说裴延鲁携带了一笔富可敌国的宝藏败走海外不知所踪,太祖自然心里不安坦,加上根本没把开拓海疆当做一回事,宁可不要那么点海关税银也要求个放心,便不顾民意,下令封锁海岸,断绝一切海外往来。
  
  他老人家放心了,沿海居民却不痛快了。
  
  向来近海之地,因地少民稠,居民一直靠海过活。海外商贸往来以及因此而衍生的链接服务业养活了无数的人。现在咔嚓一下,说断就断,你叫人家吃什么喝什么?所以从禁海令下发的第一天起,走私贸易便没有停下过。除了走私的海商,海盗这个古老的行业也立刻蓬勃发展起来。从前国力尚可的时候,还能控制,近十数年来,皇帝愈发昏庸,卫家遭排挤失势后,放任国舅权臣把持朝政,只剩满朝的文恬武嬉,加上天灾人祸军饷空缺,沿海士兵大量逃亡,水军战船的数量也锐减,漫长海岸线的海防几乎成了空壳。十数年前,这一带南洋海域便出了个绰号为混元独眼龙的大海盗,生性残暴,吞并大小海盗集团,势力最雄厚的时候,手下曾拥有近千艘船,数万之众。独眼龙贪婪无度,不满足于仅仅向往来船只抽头,游弋于南洋航线上,杀人越货无恶不作。近年来趁了朝廷无力,甚至开始勾结倭寇屡屡上岸袭扰沿海。官府无力应付,沿海民众深受其害。
  
  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大约两三年前,这片海域之上又崛起了另一伙海盗,专与独眼龙为敌,救护被劫商船。势力渐大后,经过陆续数次遭遇战,独眼龙大败,势力锐减,最后退守到了自己的老窝沉香岛,再也不敢像以前那样肆无忌惮横行于南洋海域。往来商船犹如遇到救星,约定按照商船货物大小上缴费银请求护航。据远远见过这海盗首领的海商描述,那人面戴青铜面具,十分神秘,更不知道他是什么来历。
  
  这一带的沿海居民为了生计,普遍参与这种走私贸易。亲带亲,邻帮邻,十户人家里便有七八户参与。集资交给上家,再由上家一层层上递与拥有船只的海商接触,获利后扣除抽成再分摊下来,就算到手不多,也算一门维生的财路。从前独眼龙独霸海域的时候,往往会血本无归。现在有了保护,百姓们心存感激,便以这支海盗首次出现的横海为名,尊那戴了青铜面具的首领为横海王。
  
  “那个横海王不但保护商船,还打进犯的倭寇,最后打得倭寇看见他们船队的旗帜就跑。现在你晓得了吧?要不是有横海王在,这个死太监能每天这么舒舒服服地坐人肩上让人抬?”
  
  春芳说得顺口,脱口而出。说完话才觉到最快,忙捂住嘴四下看,幸好没人在近旁。
  
  温兰笑了下,道:“听你这么说,这个横海王也算得上个枭雄,比那个鼠目寸光的独眼龙要强。不过下次说话,可要小心。”
  
  春芳嘻嘻一笑,急忙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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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转眼,温兰到了这里也有小半个月了。吃穿不愁,小日子过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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