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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获取报酬的另外一个途径是来自于客人给的小费,这也是国际惯例。
在《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修订前,我国是明令禁止收取小费的,客人主动给也不能收。修订后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有了微妙的变化,只规定导游不得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前者是强制性规范,导游员不能有丝毫的违返,后者呢?是任意性规范,给了导游比较大的空间,只要导游没有索取小费,这部分收入就是合法的。
在国外,导游基本都自由职业者或者兼职人员,在担任导游时没有固定的收入,其收入的一部分就来自于客人的小费。只要导游按照旅游合同的规定提供了服务,旅游者应当给他们一定数量的小费。欧美各国都是如此,小费的数额差别不是很大。美国导游的日收费在160—200美元,也有个别地区偏低;日本导游服务的收费比较高,日收费(8小时)达298美元。英国导游服务收费在130—200美元,个别地区低于100美元;意大利导游服务日收费在100—200美元之间。
以上涉及的都是发达国家的小费收取标准,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小费的标准当然不能与他们相提并论。如今入境团给小费的标准大概是导游和司机每人每天10元。就是说接待一个20人的入境旅游团,导游每天可以得到200元的小费,司机也是一样,而习惯的做法是以住宿的天数为标准。
在法律上说来,导游收取小费是没有障碍,可是实际生活中呢?导游凭收取客人的小费而安身立命,这种方式在我国行得通吗?
2004年8月,广东中旅推出VIP团,在行程中取消购物安排,使得导游无法再从购物这一环节中赚取回扣。同时,作为补偿,建议客人每天向导游支付20元小费,这20元小费实行自愿原则,服务满意就给,服务不满意,可以不给。应该讲,这似乎不失为一种解决当前导游疯狂带客人进店购物恶疾的良药。可事实又怎么样呢?广东中旅推出该团已有一段时间,电话咨询的很多,却无客人交钱成行。
就此事国内媒体进行了大量报道,出现了三多三少的情况:媒体争论多、定论少;行业内附和多、跟进少;消费者方面是反对多、赞成少。奇怪的是,为什么媒体从来没有报道过与此事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导游的看法呢?导游难道就此事没有发言权吗?还是导游又一次被忽略了呢?
听听导游对此事的想法吧?百分之一百没有人愿意带这样的团,为什么呢?每人每天支付20元就能保证导游的收入吗?其中10元还要给司机的。全陪呢?这种VIP团一定要有全陪的,难道他就不要小费了吗?20元怎么分啊?参加这种团的人毕竟是少数,团队的人数不会太多,因为VIP们都会算账,多一个人服务就少了一分。20个人的团队已经算是大团了,即使是20人的大团,导游得到的小费一天不过200元,还要起早贪黑的。不要以为一天200元就很多了,导游不是每天都有团带的,再说出团前一天要做准备工作,送团后的一天还要去报账,而且是只算夜晚,不算白天的。带这种团还要面对诸多的压力,参加这种VIP团的旅游者要求会比一般的游客更挑剔。再说还只是建议而已,给不给还得看他们满意不满意!让VIP团的游客满意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们会按照高标准严格要求导游,甚至会到了鸡蛋里挑骨头的地步。
听听旅行社怎么对导游说吧:“这种团就当是帮公司吧,义务劳动一下。改天补你一个购物团,大团!”购物团比VIP团更受导游的欢迎,这说明小费制的实施根本无法保证导游的收入,那VIP团受不受旅行社的欢迎呢?
同时,经仔细调查一下后发现,此举并非什么新招术。早在2001年,广东曾有两家旅行社推行国内游小费制度,但却并不受客人欢迎,以致旅行社不得不取消该制度。广东南湖国旅曾推行此制度,然而在该社连续推出的十个团队中,居然没有一个客人给小费。这说明,小费制度在我国,至少在目前是推行不下去的。
二十四
接待入境团的导游,本来是有小费的收入的,入境的团队按归国际惯例会支付导游和司机一定数额的小费。以台湾团为例,基本标准是每人每天要支付200新台币的小费,领队拿一半,导游和司机平分剩余的一半,也就是每天可以从每个客人手上得到50元新台币的小费,相当于12元人民币左右。一般来讲,这笔小费已经是导游的襄中之物。所以许多导游都喜欢带三、四十人的大团。同一条线路来讲,大小团的付出工作几乎是一样的,小费的收入则有数倍的差距。
境外的旅行社同样面临着巨大的竞争压力,为了进一步吸引游客,小费渐渐地溶入到团费中。就是说,旅行社在报价时降低了价格,吸引到了游客,然后旅行社要求导游把小费交还给公司,就弥补了降价带来的损失。导游对此是无可奈何,也表示理解。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有团带啊,毕竟有团才会有机会去赚钱,而小费在导游收入中所占比例还是不多的。当然司机的那一份也不会让他独吞的。于是,当司机和导游不肯为游客在上下车时帮忙搬运行李的时候,游客的抱怨也就没人当回事儿了。
也有一些外国的VIP团来到中国,他们的团费是绝对给够的,行程中也没有安排购物。但已经习惯于将小费纳入常规收入的旅行社,是不会给导游任何机会的。这种团的小费也要上交,有良心的旅行社会有一点补助给导游,没良心的才不会理你,他知道导游一定会有许多的方法去赚到旅游者的钱。
我曾试过碰到一个特别坏的外籍领队,至今还记得他的名字。奇怪的是,许多非常配合工作的好领队我却把他们都忘记了。导游已经是在旅游行业中最底下了,领队只是高一层而已,居然还要欺负自己人,你说我会忘记他吗?当按照协议规定跟其结算小费时,他向我表明说那些是游客们付的钱,要在送行时当着游客的面交给我。我觉得那也是人之常情,也就答应了。临别时他拿出一个封好的厚厚的信封,当着游客的面对我一大通表扬,然后把信封交给了我。我心怀感激,摸着厚厚的的信封,心里美滋滋的,说不定还会多给一点呢。但当目送他们乘车离去,打开来数的时候,却发现里面却都是小面额的钞票,只有规定的一半。此时的我,好比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回到公司,只有自己倒贴了。这种事说出去只会被别人笑死,亏你还是个老导游。以后再有临别才给小费的情况,我会毫不客气地当着领队和游客的面打开来数,才不理会他们会对我怎么看。开始的时候的确有点尴尬,但真的有几次挽回了不应该的损失后,也就心安理得了。
从实践上看,实施导游小费制的目的有两个:一是达到消费者满意,二是保证导游的收入。这其中又包含两个过程:一是导游提供优质服务达成消费者满意,二是消费者自愿给会小费,以保证导游的收入。针对这两个目的和两个过程,有人提出了新的疑问:小费制能否达成上述两个目的?这两个目的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从小费的起源和其他国家的实践来看,小费的作用主要是激励和补偿。前者是指小费能激励服务人员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后者是指小费构成服务人员的收入。随着时代的发展,小费激励的作用逐步淡化,补偿的作用日益凸现。一些国家服务人员的收入70%由小费构成,个别行业甚至达到100%。有研究表明,小费与良好服务之间的联系是非常微弱的,支付小费并不能起到什么作用,对顾客没什么好处。
不管小费对提高服务质量有没有作用,在中国却是无法实施却是实实在在的。导游靠自身服务获取正当报酬的路都给堵死了,导游要靠什么去生存呢?导游的收入从哪里来呢?
一些有良心的导游,他们不愿意去欺骗游客,但他们也要生存啊!他们有着自己的抗争方式,与游客见面伊始,就会跟他们分析低价团费的原因,明明白白地告诉游客:“我不愿意宰你们,不愿意带你们进店,但你们也得对得起我,我希望得到补偿。”大部分的游客会理解导游,给与支持与配合。但是,瓜子里嗑出个臭虫来——什么仁(人)都有,团队中总有想不开的人,又碍于情面不好不给小费,但回过头来就投诉。这情况就被定性为导游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成了导游被处罚的罪证。好人难做啊!
二十五
4、旅游业的怪事
——旅游业的畸形发展,导致了这个行业中出现了许多外人无法理解的怪事。前面已经略有介绍,如:优秀导游被封杀,推销高手变哑巴;法制国家也卖假,不懂英文就抓瞎;黄袍高僧坐莲花,佛牌卖给大傻瓜;购物太多挡住他,货假漏馅太可怕等等。
还有一些更让人摸不着头脑的:尊老爱幼是国粹,老少旅游特别贵;外宾免签不优惠,不爱购物也有罪:会亲访友得交费,离团就得把钱给;你偷渡来我倒霉,一个五千罚领队。
尊老爱幼是国粹,老少旅游特别贵:
国内旅游,小朋友会得到一定的优惠,当然前提条件是住宿不占床位,如果占床位的话,优惠就没有啦。老人家也有一定的优惠,因为超过65岁,门票或免或半价。但出国旅游,就不一样了。上海市一家著名的旅行社,其泰新马十天行程表上明确规定:团费RMB3550元,16岁以下不占床,同成人价;占床,增收费用1600元。小朋友要比大人贵。
这是为什么呢?实际上很简单,3550元泰新马十天,费用哪里够?旅行社要靠游客购物及参加自费,才能赚回来。小朋友没有消费能力,旅行社才不会请你免费旅游呢?
这种情况愈演烈,甚至波及到老人家。某海外旅行社在国内同行信息杂志上明确规定,团队中年龄超过60岁的老人家如果超过五个,而且占床的,则每人要每人加收7美金。小朋友是否占床是可以选择的,老人家占床那是无庸质疑的,这还要问什么如果吗?中国的老人家一辈子节省惯了,出门也是很少花钱。如果是纯粹的老人团,报价要比正常价高出二、三十美金。所以旅行社和导游,一看到老人团就头痛万分。导游甚至比孙悟空还要难受,毕竟孙猴子每次头痛才那么一会儿,还可以翻上几个跟头,拿起金箍棒到处乱打,减轻脑袋的痛苦。而导游赚不到钱,明明心中痛苦万分,还得强作欢颜,陪着笑脸,头痛上好几天,一直到整个行程结束。
外宾免签不优惠,不爱购物也有罪:
如今在国内有许多外国人工作,或者有些外籍华人回国暂住,他们有时也参加中国旅行社组织的出国旅游。同样以泰新马旅游为例,出国要签证,签证就要收费,但许多外籍护照到这三个国家是免签证的,所以参团的费用应该比较低才对。但事实恰恰相反,不仅不低,而且还要高。这又是为什么呢?旅行社的解释是,这种团是购物团,外国人不喜欢买东西,所以得多交钱。
会亲访友得交费,离团就得把钱给:
游客旅游的目的各种各样,借机会见亲朋好友或者洽谈生意者经常会有。这种情况,在导游职业规范中也有说明,导游人员应该积极协助,安排会见,并提供帮助。但如今的出国旅游,这一点的做法也是令游客难以接受。参团时。一般会有旅游注意事项说明书发给游客。其中有注明一点,游客在旅游途中不得离团,否则要交数额不等的离团费。外籍游客在深圳离团,一天大概要交200元人民币。至于国内游客到了泰国,离团费是一天40美金,到新加坡是60美金,到马来西亚少一点,30美金就可以了。
许多人不理解,我离团旅行社不是省下钱了吗?为什么还要交离团费呢?实际上很简单,你离团当然就无法参加购物,旅行社就拿不到人头费,也赚不到你的钱。那购物店会为旅行社提供那么高的人头费吗?当然不是,问题在于你一旦出去,跟亲朋好友在一起,就会了解到当地的土特产品及消费水平,会使整个团队的消费受到影响。收取离团费目的就是不想让你出去,才不管你是不是牛郎会织女、离散兄弟情。
你偷渡来我倒霉,一个五千罚领队。
如今出国旅游很方便,通过参加旅游团来进行偷渡是经常的事。我就曾听说,整团整团的游客,下了飞机就都不见了,只剩下一个领队,孤零零的,好不凄惨。
我没试过那么凄惨的情况,但也够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