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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有什么事情,能比有个感情的停靠站更加幸福?虽然永远不会知道,新娘是否是当日维多利亚号上的直发美女,她仍旧为他高兴。
只是此时情海中载浮载沉的Justine,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的心会在数年后,化为万年寒冰,从此封闭。
周末。
也许是因为雨下得大,不能出门,Justine才起了扫除的念头。
她有两个房间,一个是寝室,有一张大床、长一米半的书桌、一个床头音响与一面大镜子;一个是杂室,有化妆台、一个整面贴墙衣柜、两个吊衣长竿子与一个五斗柜。
五斗柜里放的是已然尘封的物品,也许不再有用,却又有纪念价值,她舍不得丢。柜旁是两个旧皮箱,里面满满的是信件,与宣通了几年的信,都在其中。
几年没有打开皮箱,箱子的拉链甚至变得固执,得费上一点力气才开得了。
Justine随手挑了几封,重新读了一遍,不禁鼻酸,心中五味杂陈,与其说思念这个人,倒不如说是缅怀自己的青春岁月。
许久没有联络了,这一千八百多个日子,不知道他好不好,Justine忽然鼓起勇气,拨了电话去。
“你是哪一位?”
那是宣的祖母,她记得那声音。
“我是他的小学同学,姓许,想许久没有联络,所以拨来试试。”
“喔!他新婚,可能刚度完蜜月,今年没回来台湾,你打他纽约的电话好了。”
Justine很讶异,二十六岁的宣,与她同年,竟结婚了。
小时候他们约好了到三十岁,双方还是孤家寡人时,就要嫁娶对方。虽然大了并没有真当一回事,但Justine一直觉得他是那种晚婚型的人。
宣的祖母,从来不喜欢Justine。
她认为自己的宝贝孙子,多年来,一直被虐待似的,总是被呼之即来,挥之即去。老太太不曾想过,宣其实也不见得真的陷入迷恋,他只是——试着圆一个年少时的梦。
Justine认识宣的时候,还不满六岁,他们是小学同班同学。
十月出生的Justine,照说应该在次年入小学,可是家人都认为差一两个月就要晚一年念书,简直是浪费时间,她便进了父亲熟识的学校就读。
Justine与宣是班上住得最远的两个学生。她一直纳闷,不知他的理由是不是与她一样,但始终没问。毕竟这是一所评价不错的学校,宣也许只是如其他同学,单纯因为学校好、因为它的名,而被父母送来。
那时班上有风云人物三男三女。三男中的两男,功课极佳,也常争着当班长,另一人则因为是老师的儿子而受注意;三女中,Justine成绩最好,与两个男生的名次,在前三名中轮流着,另一个女同学也不错,紧追在后,还有一人则是因为长了两个小酒窝,有着一张非常可爱的娃娃脸。他们常混在一块儿,不管是在功课上、运动场上、下课时的玩乐中,都在一起,只是那样小小的年纪,已经有了喜欢与否的情愫。
宣与老师的儿子喜欢Justine,Justine却总是注意着另一人,那另一人却又总在下课时的游戏中,粘着小酒窝女同学,小酒窝却不喜欢与男生说话,只与另一女同学交谈,这女同学却又只喜欢跟着高年级学生混,如此日复一日,热闹不已,同学情谊也日益增长,直至Justine的生活中有了重大的变化。
她的父亲与母亲终于离异。父亲告诉她,下学期要转学至家附近的小学,因为近,不需管接管送,省却麻烦。但是Justine却非常不舍得同窗两年的小朋友情谊,况且,小孩子对于新环境,非常不愿接受,对于重新适应所有新的人、事、物,感到极度不安。不过她什么也没说,没有吵闹,没有抱怨,因为那个小小的脑袋中,已经知道不能给大人添麻烦。
成绩每况愈下,两次期中考,Justine都落在十名之外,在期末考时,根本已经没有心思准备。脑袋空空的Justine,在同学们埋头写考卷时,却发起呆来,纸上密密麻麻的字,她全部看不懂。坐在隔壁座位的宣,飞快地写完,然后将卷子不着痕迹地挪过来,向Justine使使眼色。那一次,是她生平第一次,在考试中作弊。成绩公布时,她与宣并列第二名。
在这之前,Justine并不特别喜欢宣。
他爱运动,总是打壁球、练田径,每天弄得脏兮兮的。
虽然两人的座位总是被老师排在一起,她却不爱跟宣说话。Justine也搞不清楚,为什么小小年纪的他,后来竟细心地在考试时发现,Justine没有提笔;又是哪里来的胆量,有勇气将试卷移过来给她。
转学后,Justine的学业成绩恢复了原有的水准,还拿到了“模范学生”的称号,交了许多新朋友,但是她与宣却没有再联络。直到一日,有人找上门来。
那是毕业典礼后的一天下午,Justine与弟弟在家练琴,忽然有人来按门铃。
“姐,找你的。”弟弟在玄关处大喊。
Justine迎出来,见到两个与自己同年纪的男孩。
其中一人开口:“记得我吗?我是章祥元。”
Justine开始思索。“有点面熟……啊,我想起来了,你是章老师的儿子。”
男生腼腆地笑了,介绍旁边的同伴:“这是三年级时转来的同学。”
她点点头打了个招呼。
“我们刚才去附近那个中学参加球赛,我忽然想到你家在附近,所以来碰碰运气。以前你邀我们来过一次,印象中是二楼,不过我已不确定是哪一幢了。后来在楼下听到钢琴声,这才找到。”
Justine住的那条巷子,真是闹中取静。他们的房子在斜坡的近顶端,一幢四层楼的建筑。那时她一练起琴来,周围几个住户都听得一清二楚。
“你别管我们,我们在一旁静静听你弹琴。”章同学说。
Justine去冰箱倒了柳橙汁出来招待小学同学,然后让他们坐在她的两旁,教他们一些简单的旋律,耳熟能详的曲子。两个男生开心得不得了。
“祥元,下礼拜我就要搬家了,不是太远,不过是从北区的西北边搬到东南边,只是,要跑来这里的机会就不是太大了。”Justine说。
“真的?那你留新地址给我好吗?我会写信给你的。”
她微笑。“好啊!没问题。”
第一章 青梅竹马第2节 有期待才会有失望
Justine与祥元一个月通一封信。她的内容,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那种,像流水帐,非常的不痛不痒。Justine努力维持,是因为自小学一年级就认识的朋友太过难得,而且从祥元的来信知道,他非常重视自己这个朋友。
十五岁生日时,Justine莫名其妙地收到一张纽约寄来的卡片。
“Justine,前天放学后收到祥元的信,知道你生日,就像卡片封面与卡片里的印字一样‘我很希望能替你庆祝,虽然不能,但,我还是诚心地希望你有一个快乐的生日及新的一年’李宣楠上。
“PS.希望你此时没有歪头挑眉,肠枯思竭我这个人是谁。我另外写了一封信,应该在卡片的一两天后会收到,里面会附上解答,希望能有你的回信。”卡片里这么写着。
Justine没有花一丝力气回想,因为她记得这个人。
其实,记挂一个人,并不因为言语,而是因为事件。
说了哪些话,用怎样的态度表达,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曾经做了什么事情。
她到很久以后印证了,爱如斯,恨亦如是。
祥元说,宣念完国一即赴纽约,做了小留学生。
幸运的是,宣的全家人移民,有父母照料,又有年龄相近的妹妹说话,难怪前两年没有来信,想必也是花了一番时间去适应新国度。Justine知道许多被丢在异乡的小留学生,那孤独、寂寞的日子,真是苦不堪言。
无趣的高一生活,因为开始与宣通信,而有了寄托。他们只要一接到对方来信,随即回信,没有任何事情可以阻挡。在信件寄达需要一周的技术因素下,他们都努力去坚持一个月内写两封信,主要是两人对于收信太过期待,希望对方等同对待。
Justine在习惯与宣通信的同时,对祥元的信,她开始有一封没一封地回了,直到半年后完全停笔。
事实总是残忍,在人生中,一些人的出现,只是为了造就另一些人的相遇。
随着与宣通信次数的频繁,她愈来愈了解他对自己的印象,始终停留在以前“温室花朵”的阶段。
譬如他说:“每个月选一张Hallmark的卡片给你,是因为它色彩很美,设计又高雅,很适合你。”
又譬如说:“以前‘公主选驸马’时,你总不选我,但‘国王选王妃’时,我一定只有你一个选择。说了别笑,在我心目中,你是我的偶像。不过再怎么样,我没有祥元那么恶心,他说你是‘女神’。”
青春期的Justine丑得很,没有小时候的清秀亮丽。略带婴儿肥的她,心虚得很,以致于隔年暑假,宣回来看她时,Justine说什么也要躲起来,避不见面。
除了不接电话外,即使人都到了楼下,她还是咬着牙,说不见就不见。其实少男少女时期,谁又真的长得好看了?只不过,小小年纪,放不下那骄傲的自尊心。
宣后来在信中说:“连续两个月,都找不到你,是避不见面吗?可是我想不出什么理由。你知道我每天打电话吗?一直到回美国前一天,我决定要亲自上门找,否则来回三十几个小时的飞机太辛苦,真的不甘心。那天一早,你家里人说你已出门了,我便先去附近的监理处考驾照,你知道我运了一部重型车回来?到了国父纪念馆,竟下了大雨,只好在附近快餐店躲雨。那时打给你,却还是不在。知道不在家,我却仍旧到你楼下等。其实Justine,我并不介意等,只是终究没等到,那西北风像是吹得没有一点代价。”
暑假有西北风?Justine也不懂。
开学没有多久,Justine的信中这么说:“我的文章被刊登在校刊上,这是第一次尝试写作,觉得挺好玩,写的是两年前去日本玩的游记。原来写作是可以唤醒记忆的,随着书写的进度,我自然而然地记起当时的风景与事情——,那些不曾纪录在照片中,也以为已经遗忘的事情。宣,像与你通信一般,将我与你的记忆慢慢拼在一块,你是否也像我一样,记起许多原本没有想起的事?”
从那次之后,Justine与宣开始偶尔打电话。通话的时间、周期、次数,渐渐演变为一种无形的默契,成为习惯。
当收到宣给她的新年卡时,在同一天的信中,他说:“我很喜欢看你的信,觉得你的字很美;又很喜欢和你说话,因为你的声音很甜。今天接到通知,暑假要去南加大做一个有关地震的研究。如果你决定见我,研究结束后,我会非常开心地飞回去两个礼拜。”
Justine的回复是:“是。”
见面的那天,实在是大场面。
十年不见的两人,相约在两层楼的快餐店。
男女主角们,单独在二楼会面;陪伴Justine的一群姊妹,随着宣而来的五六个狐群狗党,则在一楼并成一桌等候。
巧合地,两人的轮廓与小时并无太大的改变,只是脸上孩童时期的稚气,转为略带青涩的少男少女。宣不敢直视,却又努力用余光从眼角偷瞄她,快餐店的旁人、吵闹声,都似真空一样。
还是Justine先开口。“加州如何?”
“除了在南加大的那四个礼拜,在周末去了一些如迪斯尼、环球片厂这些南加州的观光地,又随父亲去了北加州两个星期。那里的天气就和当地的人一样,我喜欢加州的阳光与当地人亲切的笑脸,与纽约截然不同。但是,当然都比不上台北,唉!月是故乡圆。”
Justine点头同意,然后说:“我先得恭贺你毕业。那感觉真的怪,明明是同年龄的人,竟可以比我们少念一年,在你面前,好像摆明了矮一截。”
“你真这么认为?”
“当然不,有这样一个朋友,我觉得很骄傲,你的功课一向是没话说的。”她笑。
从宣的信中,Justine早已熟识这个人。老外那个词组用得好,叫“catch up”,现在不正是这样的写照?
他们走下楼,解散了亲友团,然后慢慢地沿着Justine回家方向步行。宣送她返家。
Justine只听老师说上课要赶进度,大人说喝酒赶进度,从没想过,闲谈也有赶进度的。宣把以前的事、信中提过的事、从未说过的事,就像赶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