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化身骷髅尸巫的罗格在两公里之外就发现了远处峰顶上那可笑的不死生物。
这是一只似龙似蛇的奇怪东西,明明身长腿短,却硬是只用四分之一的下半shen着地,其余部分高高立起,在异界的强风中摇摇欲坠。偏它的双翼还要大大张开,让它整个如同风中的芦苇,东摇西摆的,似乎随时都可能随风而去。罗格隐忍不住,心里大笑起来,阴郁的心情也给冲淡了不少。
风月可没有罗格的幽默感觉。强大的战斗本能让她瞬间就发现这头虚荣骨龙的弱点。
风月双翼大张,一股强风在她身前形成,摧枯拉朽般向格利高里冲去。虚荣的格利高里视力本来就不好,刚到异界的它还不大会用精神力感应世界。好不容易它才看清来犯的两个骷髅似乎不是那么低级的样子,特别是记忆中好像从没见过会飞的骷髅。但还未等可怜的虚荣骨龙弄清状况,一股强风就将它就地拔起,远远地向峰底抛了过去。
“轰”!格利高里重重地栽在峰底的怪石堆里,几乎把它给摔散了。
它好不容易翻过身来,晃了晃眩晕的脑袋,峰顶上传来的一阵魔法波动又让它心魂俱丧!罗格迅速完成了几个小法术,数个桌面大小的石块在峰顶飘起,向刚刚爬起的奇怪骨龙砸去。
“轰!轰!轰!”格利高里又被埋在巨石堆下。
它怒了,它终于怒了!魔龙的骄傲之血让格利高里怒火高涨!
它是魔龙啊,如何能够被两个低级、下贱、肮脏的骷髅如此玩弄!一声龙哮悠然响起,砰地一声,乱石纷飞,格利高里在灰雾石屑当中一飞冲天!
它刚刚在空中骄傲地盘旋一圈,那个卑鄙的尸巫就伸手向它一指!
是的,卑鄙!无以伦比的卑鄙!它们竟连个招呼都不打,上来就偷袭!至少这一次,又没等格利高里大人作好战斗的准备,甚至没等它完成在空中优雅、威武的战斗飞行!那个尸巫就对它使用了法术!还是最最无耻的重力术!
格利高里身周空间一阵波动,它周身每根骨头立刻都重了几倍。骨龙绝望地扑腾了几下翅膀,一头向地下栽了过去。尚在半空时,凶恶直追魔族皇帝的有翼骷髅就莫名其妙地出现在它面前。风月手中镰刀一轮,用刀柄狠狠地将骨龙抽飞了出去。
扑通!格利高里得意不过一分钟,就栽回到了它一飞冲天的乱石堆中。
可怜的骨龙刚刚从石堆中探出头来,颈骨就被人一把捏住,一股无法抗拒的大力将它从石头堆中抽了出来。
风月将体形远大于自己的格利高里轮了几圈,再重重地摔在地上。罗格开始持咒,一团紫色的灵魂之火向格利高里飘去,准备就此受用了这个难得的补品。然而风月镰刀一挥,击灭了紫火。风月随即一把又拿住了正准备逃跑的骨龙颈骨,将它提了起来。
恶魔骷髅和可怜的骨龙就这样面对面的交流起来。显然骨龙并不是让恶魔十分满意,风月时不时重重地摇晃着格利高里,抖得它浑身腐肉乱飞。
魔龙一族的骄傲在穷凶极恶的风月面前原来什么都不是。
片刻之后格利高里就充分体会到了这一点。它眼睁睁地看着风月右手带着一点金星,探进了自己的口里。纵使它知道这点金星代表着最不平等的灵魂契约,也是无可奈何。如果它一口咬下去,这只闪耀着金属光泽的魔鬼右手是绝对不会有事的,反而会反手捏碎自己的头骨。格利高里早已经从刚才的交流中明白了这一点。
形势比人强,有的时候比魔龙也强。格利高里是个识时务的骨龙,在毁灭和被奴役间不存在选择问题。何况在魔界,只有魔皇以及少数的十几个最高级的魔族才有自由可言。
契约完成,风月手一松,把格利高里摔在地上。它爬了起来,垂头丧气地跟在风月的脚边。
罗格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切。虽然格利高里这只骨龙的实力弱得离谱,甚至不如曾经遇到的千年僵尸领主,但眼前场面显然已经远远超出了罗格的理解范围。
“风月!”罗格试图沟通正带着骨龙远去的风月。
风月回过头来,传过来一个“今天到此为止”的意念,一跃跳上骨龙的背,一路远去了。
罗格默然。过了一会,讪讪地散去骨架,离开了异界。
“啪!”一个花瓶在豪华的天星石壁炉上被摔得粉碎。紧接着步上悲惨命运的是数只水晶高脚杯,一个文艺复兴时期的碟子和半瓶优雅时代的葡萄酒。
安德烈喘着粗气,在连续摔了一堆东西之后,他的心情终于平静了些。纵使已经是有数的强者了,砸砸东西仍然是不错的发泄方式。
“为什么你要让芙萝娅一个人去冒险,而要把我关在这里?!我真怀疑父亲让你全权负责巴伐利亚公国的事务是否正确!我决定了,你要是再阻拦我的话,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大卫显然不把安德烈的威胁放在心上,悠然地坐在沙发上品着红茶,慢慢地说:“我亲爱的弟弟,你当然可以把我打倒,并踏着我走出这个大厅。只是父亲大人的脾气你也知道,既然是我负责公国的一切事务,而你也划归我管理,这些冲动的做法只会给你带来麻烦而已。你不是想再回到天火森林里过上三年吧?”
听到“天火森林”四字,安德烈明显表情有些不自然。他抓起一本厚重的帝国百科全书,恶狠狠地向大卫砸去。大卫脚尖一点地,连人带沙发如同在水面滑行一般,轻松就躲过了。但那本百科全书突然射出几页纸,在大卫头上炸得粉碎,洒了他一头的纸屑。
大卫呵呵一笑,从容整理着衣服。既然安德烈已经变相服从了自己,也就没必要在小事上和这个弟弟计较了。
“你也不用担心芙萝娅,捉几个矮人居然出动这么庞大的力量,她怎么会有什么危险呢?何况,论实力她不过是个高级魔法师,但论阴险…。。不,不,论聪明才智可真是没有几个人能是她对手的。再说,她还有一小队黄金狮子骑士和罗格护卫着,这个阵容,就算是你去打劫,也不见得成功呢!”
安德烈猛然抬头,道:“那个丑胖子看芙萝娅的眼神色得露骨,要不是你拦着,我真想杀了他!我就不明白,你为什么会这么看重这么个废物!”
“废物,废物?”大卫默念了两次,难得地严肃了起来,说道:“我亲爱的弟弟,以你十六级的斗气,在我们这一代人中,是仅仅逊于奥菲罗克的。星空斗气浩瀚无涯,你应该时刻心如止水才是。为什么你和芙萝娅都那么想杀了一个无足轻重的罗格呢?于情于理,你们都该有更重要的事才对!”
安德烈沉思起来。
大卫清理完了衣服,又开始品茶了。“亲爱的弟弟,这有什么难想的呢?你和芙萝娅都是罕有的天才,不是哥哥我这样的凡人能比的。相应的,你们对周围的世界要敏感的多。”
大卫顿了一顿,又道:“你们想杀了他,是因为你们的直觉告诉你们,罗格对你们的生命有着威胁!”
“啊!”安德烈脸色有些变了。
“按理说,以他的实力,就是来个几十个,也不会对你们有什么威胁才是。但能让你们觉察到威胁,只能有两个原因:其一就是他太过狡猾,隐藏起了实力;其二就是他可能有着庞大的潜力,这才让你们感到不安。从我手头的资料看,第一个原因是不大可能的,那么就只剩下第二个原因了:他有足以威胁到你们的潜力!”
大卫好整以暇地把玩着手里的古水晶杯,说道:“我亲爱的弟弟,现在你明白我和奥菲罗克为什么会如此看重他、一直拉拢他的原因了吧?想来奥菲罗克一定也感觉到了他的潜力。至于他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潜力,迟早我会弄明白的。”
安德烈沉默片刻,淡淡地道:“死人是不会有什么潜力可言的。杀了就是,何必这么多事?”
大卫微笑道:“就算你师傅在这里,我们有多大把握收拾得了奥菲罗克和埃丽西斯?现在杀个罗格容易,但你要怎么对待奥菲罗克的报复呢?更何况巴伐利亚大公年轻时就是同盟的一代战神,他经营公国二十年,有多少历害杀手藏在暗处,我们现在还不知道呢。亲爱的弟弟,如果你任姓乱来,要是坏了父亲的大事,可就真别怪作哥哥的不讲情面了!”
虽然大卫面带微笑,然而话语里的严峻意味竟让安德烈有些不寒而栗。
“亲爱的弟弟,其实以你的本领才智,就算实力较奥菲罗克有所不及,但至少是他的劲敌。可是在罗格这件小事情上,你却几次进退失据,说到底不过是你的傲慢在作怪罢了。你的傲慢和虚荣让你不肯承认对手的强大,你变态的完美主义又让你习惯从外貌来判断一个人。你感受到了罗格的威胁,却又不愿意承认。这些因素都是妨碍你再进一步的关键啊。要不然,以你在武技上的绝代天份,现在说不定早已经达到剑圣级别了。”
大卫一口气说了许多,才叹了口气,低声吟了句诗:“虚荣啊,你是我最爱的原罪!”
安德烈慢慢站起,恢复了平静。他抬手一招,地上的碎瓷、水晶纷纷飞起,在他掌心中聚集,又在星空斗气下变成莹蓝透明的一块结晶。他把玩着这块结晶,问道:“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什么都不干,等父亲的命令。”
“那个肥猪怎么处理?”
“当然是招为我用!”
“招用?那只狡猾的肥猪会干吗?”
“如果他不肯,我替父亲招婿好了。”
“什么!”啪地一声,蓝色结晶在地上摔得粉碎。
克拉克商会的车队一路西行,在途中一个小镇秘密卸下了货物,又再向西南行进,一天之后,终于到达了商会的矿山。
只有到过了罗恩公国的矿山,才会知道罗恩为什么会有矿山之国的称号。
克拉克商会的矿山绵延了整个山谷,各式矿工就有三千多人,算上女人、老人和孩子,竟形成了一个繁华的小城。同大多数矿工村镇一样,小城里最多的就是大大小小的酒馆。车队入城的时候,已是入夜时分,大小酒馆里正是最喧闹的时候,路上已经开始有东倒西歪的醉汉了。
车队入城引起了一阵小小的轰动,一群孩子叫着,跳着,跟在车队的后面跑了很长一段。
令罗格非常不安的是,这个小城担任防卫任务的竟然是冰雪银狐佣兵团!
虽然当年和罗格以及‘龙与美人’骑士们照过面的冰雪银狐佣兵们都已经被杀得干干净净,其后冰雪银狐所有的主力又被奥菲罗克给一网打尽,冰狐当场战死,银狐和风狐现在仍在里尔城暗无天曰的大牢里苦苦度曰。但就算是损失了几千精锐,冰雪银狐佣兵们仍拥有超过七千的庞大兵力,罗格一旦身份暴露,就算现在人手再多上一倍,也是必死无疑。
冰雪银狐佣兵早已经从罗格的记忆中渐渐地淡去了,没想到这次出来狩猎,却一头撞进了狐狸窝里来了!
在一小队一小队的佣兵间穿行着,尽管罗格表面上若无其事,心里却是紧张之极。龙与美人和黄金狮子骑士们也都是暗暗戒备。好在一路平安无事,车队穿过大半个小镇,最终平安到达克拉克商会在这一区的总部。
众人顾不上休息,一矣安顿下来,就齐集克拉克商会地下一间密室内。密室中央已经摆好了一个这一带地区的沙盘模型。
沙盘中一大片丘陵给涂成了红色,这是荆戈刚刚涂上去的。丘陵三面环山,向着克拉克矿山的这一面则被一片茂密的森林所覆盖。丘陵之间的低洼地带则布满了沼泽。
荆戈开始介绍起这片地形来,而不是地头蛇本杰明。作为大奴隶商人,荆戈显然有自己独特的情报来源。不知道是不是两头老狐狸达成了什么默契,本杰明对荆戈如此熟悉自己老窝的地势显得并不十分吃惊。
保卢斯眉头紧皱,虽然他早就知道矮人们不会住在什么平原上,但这种完全不适合骑兵作战的地形显然大出他的意料。他不满地抗议了几句。
“哦?难道说您手下的骑士们只能在马上作战不成?这可不是一流的骑士应有的素质啊!”荆戈笑眯眯地道。
在芙萝娅略显轻视的目光下,保卢斯勃然大怒。“胡说!我们就是下了马,也是最出色的战士!你可是想见识一下我的剑技吗?”
捕奴武士们本来就长于步战,至于市井流氓出身的“龙与美人”骑士们更是马上马下皆能。在森林中的行动不成问题,但问题在于矮人的王国一向深入地下,谁也不知道他们的地下王国会挖多深、延伸到什么地方。要想包围封锁,直至一网打尽,真是谈何容易啊。
荆戈道:“地面上的侦察和包围我的武士们可以胜任,但问题是矮人部落在地下的活动范围有多大,我们就没办法知道了。”他说到这里,望向了罗格和芙萝娅。
这种地下侦察本来很难,但魔法师们个个花样繁多,至少大多数法师宠物就都是侦察型的。强大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