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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铁生作品集-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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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我们一同去插队的二十个人,大的刚满十八,小的还不到十七。我们从北京乘火车到西安、到铜川,再换汽车到延安,一路上嘻嘻哈哈,感觉就像是去旅游。冷静时想一想未来,浪漫的诗意中也透露几分艰险,但“越是艰险越向前”,大家心里便都踏实些,默默地感受着崇高与豪迈。然后互相勉励:“咱们不能消沉。”“对对。”“咱们不能学坏。”“那当然。”“咱们不能无所作为。”“人的能力有大小,只要……”“咱们不能抽烟。”“谁抽烟咱们大伙抽谁!”“更不能谈恋爱,不能结婚。”“唏——!”所有人都做出一副轻蔑或厌恶的表情,更为激进者甚至宣称一辈子不做那类庸俗的勾当。但是插队的第二年,我们先取消了“不能抽烟”的戒律。在山里受一天苦,晚上回来常常只能喝上几碗“钱钱饭”,肚子饿,嘴上馋,两毛钱买包烟,够几个人享受两晚上,聊补嘴上的欲望这是最经济的办法了。但是抽烟不可让那群女生看见,否则让她们看不起。这就有些微妙,既然立志独身,何苦又那么在意异性的评价呢?此一节不及深究,紧跟着又纷纷唱起“黄歌”来。所谓黄歌,无非是《莫斯科郊外的晚上》呀,《喀秋莎》呀,《灯光》《小路》《红河谷》等等。不知是谁弄来一本《外国名歌200首》,大家先被歌词吸引。譬如:“一条小路曲曲弯弯细又长,一直通向迷雾的远方,我要沿着这条细长的小路,跟随我的爱人上战场……”譬如:“有位年轻的姑娘,送战士去打仗。他们黑夜里告别,在那台阶前。透过淡淡的薄雾,青年看见,在那姑娘的窗前,还闪烁着灯光。”多美的歌词。大家都说好,说一点都不黄,说不仅不黄而且很革命。于是学唱。晚上,在昏暗的油灯下认真地学唱,认真的程度不亚于学《毛选》。推开窑门,坐在崖畔,对面是月色中的群山,脚下就是那条清平河,哗哗啦啦日夜不歇。“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河上飘荡柔曼的轻纱,喀秋莎站在那峻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歌声在大山上撞起回声,顺着清平川漫散得很远。唱一阵,歇下来,大家都感动了,默不作声。感动于什么呢?至少大家唱到“姑娘”、“爱人”时都不那么自然。意犹未尽,再唱:“走过来坐在我的身旁,不要离别得这样匆忙,要记住红河谷你的故乡,还有那热爱你的姑娘。”难道这歌也很革命吗?管他的!这歌更让人心动。那一刻,要是真有一位姑娘对我们之中的不管谁,表示与那歌词相似的意思,谁都会走过去坐在她的身旁。正如《毛选》中云:“民主是主流,反民主的反动只是一股逆流”一样,对二十岁上下的人来说,爱情是主流,反爱情的反动也只是一股逆流。不过这股逆流一时还很强大,仍不敢当着女生唱这些歌,怕被骂作流氓,爱情的主流只在心里涌动。既是主流,就不可阻挡。有几回下工回来,在山路上边走边唱。走过一条沟,翻过一道梁,唱得正忘情,忽然迎头撞上了一个或是几个女生,虽赶忙打住但为时已晚,料必那歌声已进入姑娘的耳朵(但愿不仅仅是耳朵,还有心田)。这可咋办?大家慌一阵,说:“没事。”壮自己的胆。说:“管她们的!”撑一撑男子汉的面子。“她们听见了吗?”“那还能听不见?”“她们的脸都红了。”“是吗?”“当然。”“听他胡说呢。”“嘿,谁胡说谁不是人!”“你看见的?”“废话。”这倒是个不坏的消息,是件值得回味的事,让人微微地激动。不管怎么说,这歌声在姑娘那儿有了反应,不管是什么反应吧,总归比仅仅在大山上撞起回声值得考虑。主流毕竟是主流,不久,我们听见女生们也唱起“黄歌”来了:“小伙子你为什么忧愁?为什么低着你的头?是谁叫你这样伤心?问他的是那赶车的人……”




黄土地情歌(2)



  想来,人类的一切歌唱大概正是这样起源。或者说一切艺术都是这样起源。艰苦的生活需要希望,鲜活的生命需要爱情,数不完的日子和数不完的心事,都要诉说。民歌尤其是这样。陕北民歌尤其是这样。“百灵子过河沉不了底,三年两年忘不了你。有朝一日见了面,知心的话儿要拉遍。”“蛤蟆口灶火烧干柴,越烧越热离不开。”“鸡蛋壳壳点灯半炕炕明,烧酒盅盅量米不嫌哥哥穷。”“白脖子鸭儿朝南飞,你是哥哥的勾命鬼。半夜里想起干妹妹,狼吃了哥哥不后悔。”情歌在一切民歌中都占着很大的比例,说到底,爱是根本的希望,爱,这才需要诉说。在山里受苦,熬煎了,老乡们就扯开嗓子唱,不像我们那么偷偷摸摸的。爱嘛,又不是偷。“墙头上跑马还嫌低,面对面睡觉还想你。把住哥哥亲了个嘴,肚子里的疙瘩化成水。”但是反爱情的逆流什么时候都有:“大红果子剥皮皮,人家都说我和你,本来咱俩没关系,好人摊上个赖名誉。”“不怨我爹来不怨我娘,单怨那媒人嘴长。”“我把这个荷包送与你,知心话儿说与你,哥哎哟,千万你莫说是我绣下的。你就说是十字街上买来的,掏了(么)三两银,哥哎哟,千万你莫说是我绣下的。”不过我们已经说过了,主流毕竟是主流,把主流逼急了是要造反的:“你要死哟早早些死,前晌死来后晌我兰花花走。”“对面价沟里拔黄蒿,我男人倒叫狼吃了。先吃上身子后吃上脑,倒把老奶奶害除了。”“我把哥哥藏在我家,毒死我男人不要害怕。迟来早去是你的人,跌到一起再结婚。”真正是无法无天。但上帝创造生命想必不是根据法,很可能是根据爱;一切逆流就便是有法的装饰,也都该被打倒。老乡们真诚而坦率地唱,我们听得骚动,听得心惊,听得沉醉,那情景才用得上“再教育”这三个字呢。我在《插队的故事》那篇小说中说过,陕北民歌中常有些哀婉低回的拖腔,或欢快嘹亮的呐喊,若不是在舞台上而是在大山里,这拖腔或呐喊便可随意短长。比如说《三十里铺》:“提起——这家来家有名……”比如《赶牲灵》:“走头头的那个骡子儿哟——三盏盏的那个灯……”“提起”和“骡子儿哟”之后可以自由地延长,直到你心里满意了为止。根据什么?我看是根据地势,在狭窄的沟壑里要短一些,在开阔的川地里或山顶上就必须长,为了照顾听者的位置吗?可能,更可能是为了满足唱者的感觉:天人合一,这歌声这心灵,都要与天地构成和谐的形式。
  民歌的魅力之所以长久不衰,因为它原就是经多少代人锤炼淘汰的结果。民歌之所以流传得广泛,因为它唱的是平常人的平常心。它从不试图揪过耳朵来把你训斥一顿,更不试图把自己装点得多么白璧无瑕甚至多么光彩夺目;它没有吓人之心,也没有取宠之意;它不想在众人之上,它想在大家中间,因而它一开始就放弃拿腔弄调和自命不凡;它不想博得一时癫狂的喝彩,更不希望在其脚下跪倒一群乞讨恩施的“信徒”;它的意蕴是生命的全息,要在天长地久中去体味。道法自然,民歌以真诚和素朴为美。真诚而素朴的忧愁,真诚而素朴的爱恋,真诚而素朴的希冀与憧憬,变成曲调,贴着山走,沿着水流,顺着天游信着天游;变成唱词,贴着心走沿着心流顺着心游信着心游。
  其实,流行歌曲的起源也应该是这样——唱平常人的平常心,唱平常人的那些平常的牵念,喜怒哀乐都是真的、刻骨铭心的、魂牵梦萦的,珍藏的也好坦率的也好都是心灵的作为,而不是喉咙的集市。也许是我老了,怎么当前的流行歌曲能打动我的那么少?如果是我老了,以下的话各位就把它随便当成什么风刮过去拉倒。我想,几十几百年前可能也有流行歌曲,有很多也那么旋风似的东南西北地刮过(比如大跃进时期的、“文化革命”时期的),因其不是发源于心因而也就不能留驻于心,早已被人淡忘了。我想,民歌其实就是往昔的流行歌曲之一部分,多少年来一直流传在民间因而后人叫它民歌。我想,经几十甚至几百年而流传至今的所有歌曲,或许当初都算得流行歌曲(不能流行起来也就不会流传下去),它们所以没有随风刮走,那是因为一辈辈人都从中听见自己的心,乃至自己的命。“门前有棵菩提树,站在古井边,我做过无数美梦,在它的绿荫间……”“老人河啊,老人河,你知道一切,但总是沉默……”不管是异时的还是异域的,只要是从心里流出来的,就必定能够流进心里去。可惜,在此我只能列举出一些歌词,不能让您听见它的曲调,但是通过这些歌词您或许能够想象到它的曲调,那曲调必定是与市场疏离而与心血紧密的。我听有人说,我们的流行歌曲一直没有找到自己恰当的唱法,港台的学过了,东洋西洋的也都学过了,效果都不好,给人又做偷儿又装阔佬的感觉。于是又有人反其道而行,专门弄土,但那土都不深,扬一把在脑袋上的肯定不是土壤,是浮土要么干脆是灰尘。“我家住在黄土高坡,大风从门前刮过”,虽然“高”和“大”都用上了,听着却还是小气;因为您再听:“不管是东南风还是西北风,都是我的歌……”这无异于是声称,他对生活没有什么自己的看法,他没心没肺。真要没心没肺一身的仙风道骨也好,可那时候“风”里恰恰是能刮来钱的,挣钱无罪,可这你就不能再说你对生活没有什么看法了。假是终于要露马脚的。歌唱,原是真诚自由的诉说,若是连歌唱也假模假式起来,人活着可真就绝望。我听有人说起对流行歌曲的不满,多是从技术方面考虑,技术是重要的,我不懂,不敢瞎说。但是单纯的技术观点对歌曲是极不利的,歌么,还是得从心那儿去找它的源头和它的归宿。




黄土地情歌(3)



  写到这儿我怀疑了很久,反省了很久:也许是我错了?我老了?一个人只能唱他自己以为真诚的歌,这是由他的个性和历史所限定的。一个人尽管他虔诚地希望理解所有的人,那也不可能。一代人与一代人的历史是不同的,这是代沟的永恒保障。沟不是坏东西,有山有水就有沟,地球上如果都是那么平展展的,虽然希望那都是良田但事实那很可能全是沙漠。别做暴君式的父辈,让儿女都跟自己一般高(我们曾经做那样可怜的儿女已经做得够够的了)。此文开头说的那位二十一岁的朋友——我们知青的第二代,他喜欢唱什么歌呢?有机会我要问问他。但是他愿意唱什么就让他唱什么吧,世上的紧张空气多是出于瞎操心,由瞎操心再演变为穷干涉。我们的第二代既然也快到了恋爱的季节,我们尤其要注意:任何以自己的观念干涉别人爱情的行为,都只是一股逆流。




我二十一岁那年(1)



  友谊医院神经内科病房有十二间病室,除去一号二号,其余十间我都住过。当然,决不为此骄傲。即便多么骄傲的人,据我所见,一躺上病床也都谦恭。一号和二号是病危室,是一步登天的地方,上帝认为我住那儿为时尚早。
  十九年前,父亲搀扶着我第一次走进那病房。那时我还能走,走得艰难,走得让人伤心就是了。当时我有过一个决心:要么好,要么死,一定不再这样走出来。
  正是晌午,病房里除了病人的微鼾,便是护士们轻极了的脚步,满目洁白,阳光中飘浮着药水的味道,如同信徒走进了庙宇我感觉到了希望。一位女大夫把我引进十号病室。她贴近我的耳朵轻轻柔柔地问:“午饭吃了没?”我说:“您说我的病还能好吗?”她笑了笑。记不得她怎样回答了,单记得她说了一句什么之后,父亲的愁眉也略略地舒展。女大夫步履轻盈地走后,我永远留住了一个偏见:女人是最应该当大夫的,白大褂是她们最优雅的服装。
  那天恰是我二十一岁生日的第二天。我对医学对命运都还未及了解,不知道病出在脊髓上将是一件多么麻烦的事。我舒心地躺下来睡了个好觉。心想:十天,一个月,好吧就算是三个月,然后我就又能是原来的样子了。和我一起插队的同学来看我时,也都这样想;他们给我带来很多书。
  十号有六个床位。我是六床。五床是个农民,他天天都盼着出院。“光房钱一天就一块一毛五,你算算得啦,”五床说,“死呗可值得了这么些?”三床就说:“得了嘿你有完没完!死死死,数你悲观。”四床是个老头,说:“别介别介,咱毛主席有话啦——既来之,则安之。”农民便带笑地把目光转向我,却是对他们说:“敢情你们都有公费医疗。”他知道我还在与贫下中农相结合。一床不说话,一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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