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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森林很多地方都不是那么好玩儿的,跟猛兽在一起,玩儿不好会玩儿到它的嘴里。
小摔是个有志气的人,他曾经告诉自己,不论是遇到什么问题,不论是处在什么绝境,都不能灰心丧气。心不能灰,气不能丧,这是活着的基础。
小摔也确实是这么做的,这一路,有好多老虎想要吃小摔,小摔就那么好吃吗?马茶把那些老虎都杀死了,杀死老虎的武器正是他的宝蓝雪扇。
小摔在原始森林里迷失了方向,他不知道哪边是东哪边是西,哪天边是南,哪边是北。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往什么地方,他走在路上,双眼无神。
马茶带着小摔走,小摔后面带着另两个诗人。这么多年,小摔一直写诗,为了写诗,他远走他乡,为了写诗,他废寝忘食,为了写诗,他穷愁潦倒。小摔是一个诗人,从一个还算快乐的诗人,成了一个忧郁的诗人。
小摔就是这样一个悲愤的诗人,诗人,是个很体面的活儿,这个职业听起来很体面,一点儿也不下贱,但小摔却感觉自己活得很下贱,他总是忧郁,总是写诗,小摔写了很多忧郁的诗。
小摔在原始森林里就在想:我是诗人吗?我是这个世界上的诗人吗?我是别人喜爱的诗人吗?诗人是什么?我是谁?谁是我?谁是谁的谁?
小摔想着,走着,走着,想着。他走过的地方,有很多树,他也不认识那些树,他感觉这个森林好陌生,陌生的像另一个世界。
因为原始森林很大,所以人在这里死了,如同一粒尘埃落在地上,没有人会知道一个人的死,没有人会关注一个人的死亡,没有人会关心一个人的消失。小摔这个诗人,若被这里的动物杀死,也如同是一粒尘土落在地上,不值一提。
谁的生命重于大山呢?哪个人不卑微呢?哪个生命消失惊天动地呢?哪个人的死亡十分重大呢?
太多人如同灰尘,这样的人,死了,便如同是灰尘落在地上,轻轻地,生命离去。
森林里有一些部落,有的部落茹毛饮血,还有食人的习惯,小摔来到这个森林,算是来到了一个原始社会。部落中的人茹毛饮血,他们当中其实也有诗人,但部落里的人既不吃诗也不喝诗,所以部落里的诗人就饿死了。
小摔不属于部落里的诗人,他是部落外的诗人,他是从森林外来的,来到森林里,看到了部落,小摔得知部落里有诗人饿死,大为感慨。
森林里面没有酒,至少小摔没有找到酒,他想要用酒来浇灌内心的忧愁。很多诗人用酒消愁,酒麻醉人,能让人暂且逃离现实。酗酒就是逃避。小摔从茫茫红尘逃到原始森林,在原始森林里他又想喝酒进行第二次逃避。逃避,真的是办法吗?(未完待续。。)
…………2015/7/7 21:18:56|15352061…………
第八百四十一章 朱门舞
原始森林有诗意,诗人喜欢这里。
尽管小摔遭遇过很多难过的事,但他依旧坚强,他心中还是会升起激情,人间的很多美好,一旦被小摔触及,比如他听到一首好听的老歌,或者看到一些往日的物品,他就能升起对生活的激情,他就能感觉自己是爱着生活的。可能因为经历了很多悲苦的事情,他的心受到折磨,他怀疑过人生,怀疑过生命,感觉自己这一生是来受苦的。但是,当小摔触及到那些老歌、不经意间看到一段电视剧,或者偶尔回忆起什么东西,他都能感到心中有一股暖流,这暖流并不激烈,但它确实是存在的,存在于小摔的心里,这暖流使得小摔又爱上生命。
小摔去一个新的地方,那个新的地方在他看来是很陌生的,每到一个新的地方,他都会感觉到陌生。但不论是什么样的地方,都是有生活的,城市里有城市人的生活,乡村有乡村人的生活,森林里有部落人的生活,远方有流浪人的生活,只要是地方,几乎都有生活。
小摔来到一个新的地方,新的地方他感觉陌生,但新的地方有新的生活,陌生的生活,感受两天,也就不陌生了,甚至会让人爱上新的生活。时间稍长,还会有些腻味呢。
很多人不敢走出去,不敢流浪,不敢放逐自6v己,而小摔敢,他敢不带钱就出门,他敢流放自己,把自己弄到一个陌生的地方。陌生的地方,看上两眼,就熟悉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人间没有陌生的地方,宇宙中没有陌生的地方。而且。在陌生的地方,会认识陌生的人,当陌生的人被认识了,陌生的人就不是陌生人了。
小摔就是这样的,他来到陌生的地方——原始森林,原始森林小摔以前根本没有来过。但这次他来了。来到这个陌生的森林,渐渐熟悉了这里的环境,这里的很多环境他不再排斥,不再感到十分陌生。
世界上有什么东西是陌生的呢?世界上有什么地方对一个流浪者来说是陌生的呢?世界上有谁对流浪者来说是陌生的呢?从某种层面上来讲,世界上没有陌生的东西,没有陌生的地方,没有陌生的人。世界上一切的东西,都是可以去了解、靠近的。
原始森林中流浪的小摔,特别羡慕一种高贵稳定的生活。那种贵族的生活,是很多世俗众人想要拥有的。吃的好,喝的好,穿的华贵,戴的珠宝,拉时用的马桶是檀木做的,吐痰的痰盂是青花瓷的,这种富贵的生活。是很多人想要拥有的。他们把拥有这些东西当作人生的追求,这当然是可以理解的。
那种贵族的生活。是人们想要拥有的,但问题是,很多人不能够拥有贵族的生活,这就是求不得苦,想要得到,请求上天赐予自己某样东西。但是总是得不到,求不得,结果,很多人就产生了求不得苦。于是很多人开始抱怨,怨声载道。
很多个富贵的家庭。有红色的柱子,有红色的门,这红色,似乎是富贵的象征,富贵就应该大红大紫。所谓朱门,便是贵族之家。朱门中酒肉飘香,朱门中舞蹈翩跹,即便朱门外是战争连年,朱门内也是歌舞升平。
朱门内外,风景大有不同。森林中的流浪诗人小摔,脑子里开始出现朱门舞,他脑子里出现这样的场景:朱门中,有人在舞蹈,身上穿的衣服是轻纱的,很薄,跳舞时能时不时看到肌肤的光泽。
也是小摔在森林里呆久了,看到了很多茹毛饮血的生活,他开始想要看到一些世俗中富贵的生活,想要看到朱门贵族。可问题是,这森林里面,哪里有贵族呢?哪里有朱门?哪里有朱门舞?
很多时候,人会幻想。朱门舞,是很多人的幻想。诗人也不例外。
诗人也是人,也想要过很舒适的生活,但很多时候,诗人得不到,又不想去竞争,如果去竞争,就是竞争者,就是商人,就是二愣子,就不是诗人了。既然是诗人,就该关注自己的精神状态。
小摔是一个诗人,在原始森林中,他感受到了原始森林里的诗意。但他同时感觉到了茹毛饮血和富贵生活的差距,他这段时间,没怎么吃肉,一个诗人,竟然幻想过一种富贵的生活,朱门舞出现在他的头脑中,他发现,诗人也有世俗的时候,这没什么奇怪的,谁让诗人也是人呢。
小摔也不知道马茶从哪儿弄来的啤酒,还弄了一盒铁板烧,小摔打开一看,里面有铁板烧蔬菜卷,有香肠,有羊肉串,有方的圆的什么东西,小摔就吃,就喝,一个人吃完了盒子里的铁板烧,一个人喝完一瓶啤酒。
小火和小冰也想吃,马茶不让他们着急,马茶神秘地告诉小火和小冰,前方不远处有一个村子,那个村子很热闹,这啤酒和铁板烧就是在那个村子买的。
小火和小冰听后很高兴,他们万万没有想到,在原始森林里会见到一个村子。
四个人快步去往那个村子,他们看到了一个热闹的村子。这村子竟然在原始森林里,大大小小的街道,在树木之间穿过,这是一个很让人动心的村子。这个村子,可真热闹,不大的小巷两旁,有很多商店,有理发店,有卖布的,有卖衣服的,有卖茶叶的,有卖酒的,有超市,有诊所,有洗浴中心,有按摩店,有计生用品店,有小旅馆,等等。那些巷子很长,那么窄的巷子,两侧竟然有那么丰富的店面,那么多的店面,那么多的人,简直热闹至极。
马茶和三位诗人来到了一个叫他们十分激动的地方,这里的很多人都过着世俗的幸福生活,这里店面这么多,这么丰富,卖啥的都有,想买啥就能买啥,这个村子,让马茶和三位诗人惊呆了。
小摔发现自己喜欢上这里了,这里的一切,都使小摔感到快乐,这里太热闹了,热闹的村子,叫小摔心里喜欢,喜欢的不得了。
他们在这个村子里的几条街道上都走了走,发现这里的确热闹,真是热闹的厉害。他们被这里的热闹感染,热闹,热闹,热闹,他们喜欢这里的热闹。
热闹的村子给四个人带来了新的体验,这个村子不同于以前他们见过的那些村子,这个村子是森林里的村子,这是林中村,村子里的人把这里搞的红红火火,凡是来到这个地方的人,都被这里的热闹吸引。小摔也不例外,他感觉这里是一个很有诗意的地方,这是一个很有诗意的村子。
这村子里也有有钱人,有那朱门,朱门之内酒肉飘香,朱门舞,朱门内的音乐,都让小摔惊讶。
小摔昨晚一夜没有睡好,根本就没有睡着,他的这种失眠现象存在好久了,他今天白天很困,他困的不想走路,不想说话,不想作诗。敏感的诗人也有这样迟钝的时候。
小摔很困,就想要停下里休息。只要有马茶在,小摔就放心,他不必为自己的安全担心。只要马茶在,马茶就能保护小摔,不能说马茶在帮助一个普通人,应该说马茶在帮助三个诗人,诗人是了不起的,诗人不是普通人。
只要小摔活着,他就要写诗,诗就是小摔的另一个生命,可以说是灵魂生命,没有诗,只要没有诗,小摔就感觉自己灵魂死了。小摔是离不开诗的,离开诗的不是小摔。小摔是爱诗的人,无比爱。
在这条黄叶满地的路上,马茶拿出了从寒冰宫殿得来的一本书,那本书是他们临走时马茶从那寒冰宫殿里拿的,他看到有一本书房在寒冰桌子上,他就拿了起来,一路上也没有看那书上是什么内容。
马茶这时拿出那本书,仔细看,发现是一本自制的书,其实那是一个很厚的笔记本,但上面有手写的字迹,这是一个笔记本上手写的书,这是手抄本。这上面是什么内容呢?马茶在黄叶路上打开那个本子,本子第一页第一句话是:我叫杨冬,我的哥哥叫杨秋。
这一句话,引起了马茶的注意,他让小摔、小火、小冰也来看这本子,这本子比较厚,上面的字写的也大。看这本子上的第一句话,看来这本子上的文字是杨冬写的。
他们正好在路旁边歇息,就开始看这本子上的文字,这本子上的文字还挺吸引人,他们被本子上的文字吸引。
那本子上的字,写的不讲究,字一点儿也不秀气,但看得出那字写的很用心。
马茶在寒冰宫殿拿的这个本子,里面光线不很明亮,他就没有看这个本子上的内容。他们已经出了那个寒冰宫殿,在原始森林里行走,现在在路边歇息了。现在这里光线明亮,他们可以把本子上的文字看的很清楚,本子上的文字被他们看到,那应该是一个寒冰宫殿里的人写的。谁写的呢?(未完待续。。)
第八百四十二章 王朝犯人(一)
我叫杨冬,我的哥哥叫杨秋。
我是一个犯人,但我喜爱文学。
那是一年冬天,天气很冷,路上行人稀少,仿佛大多数人都被冻死,世界末日就要来临。
走在路上,我肚子饥饿,身上没有一分钱。路过一家烤鸭店,我去买鸭,我身上没有钱,但我选了一只鸭,拿到那只鸭,我转身就冲出门,出了门就往远处跑。
卖鸭的女店员在柜台内,就算他们迅速出了店门,他们也跑不过我。我不怕她们。
我一路跑,我听到身后有女声喊我,我知道那是女店员出来了,我拼命跑,终于我听不到她的声音了。
找到一个角落,我吃了半只鸭,剩下的半只鸭,我打算留到晚上吃。
我以前经常吃饭不给钱,点了餐就吃,吃完就悄悄溜走,如果被人发现,我就找个借口出门,出了门就跑。我经常这样,所以我跑得很快,没有人能追上我。我记得我曾经参加过跑步比赛,长跑和短跑我都跑过,不管是长跑还是短跑,我都拿了第一名,我非常高兴,他们跑不过我。
我经常去饭店、熟食店等∑餐饮店买东西,我身上没有一分钱,但我还是会去买东西,我拿到我要的东西,转身就跑,我跑的很快,没人能跑过我。
我吃了一年饭,没有花一分钱,主要原因我认为是没人能跑过我。
贾朝是一个伟大的朝代,我能生活在这个王朝,我很高兴,这是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