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依依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5933-屠宰场之舞  :侯孝贤推荐给梁朝伟的名家-第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绑,换了你我也一样。”    
    “也是。”    
    “可是,唉。他妈的我真希望他们没那么干,如果是我先赶到现场就好了。若还依你那个他独自犯案的脚本来推断,现在问题在于,他可不可能把自己反绑,对不对?”    
    “对。”    
    “他的腿是捆住的,这个自己动手并不难,至于把双手绑在背后,就让人觉得有些难以置信了,不过,也不是不可能。”说着他拉开抽屉,伸手在里面翻了一会儿,掏出一副手铐。“马修,把手伸出来。”他铐住我手腕,“好,现在你弯腰,一次一只,把脚这样跨过去,去,坐到桌上弄……去啊,难不倒你的。”    
    “老天。”    
    “这在电视上常常可以看到。有一个人被铐住,他只要跳过自己手臂环成的圈,铐着的手就跑前面来了。好,现在站起来,把双手弄到背后。”    
    “不行。”    
    “如果你再瘦一点就没问题了,瑟曼的腰围只三十寸,而且一点屁股也没有。”    
    “他的手臂很长吧?如果我的手臂再长个几寸,也会比较容易。”    
    “我没有去量他的袖子长度,不过你如果从这里开始调查也不错,到附近所有中国人开的洗衣店去,看能不能查到他的衬衫尺码。”    
    “把手铐打开好不好?”    
    “呃,不知道该不该这就打开,你这副德性还挺好看的,活像抓自己的屁股似的,坐也不是;站也不是,我不想破坏画面。”    
    “快点。”    
    “咦?我明明有钥匙啊?放哪儿去了?嘿,没关系,我们可以蹭到前面去,那里一定有人有钥匙……好啦。”他取出钥匙打开手铐。我站直身子,肩膀有点酸,一边大腿肌肉也有轻微拉伤的现象。“奇怪,怎么电视上看起来那么简单?”    
    “可不是?”    
    “没看到他被反绑的方式,实在无从得知歹徒是怎么把他捆住的。我放弃你的假设,应该是有几名歹徒联手作案。你知不知道我现在烦心些什么?”


《屠宰场之舞》第一部分第十节

    “什么?”    
    “警察赶到现场时,他还被绑着。可是他滚下床去,撞翻桌子打电话报警……”    
    “就凭一根咬在嘴里的烟斗通条。”    
    “可不是?真厉害,一个人办妥了这么多事。不但如此,还把大部分嘴上的胶带蹭掉。我猜你也有这份能耐。”    
    “得了。”    
    “要不要我去找一卷胶带现场试验一下?开个小玩笑罢了。马修,你知不知道,你的毛病就是没幽默感。”    
    “我正想知道自己有什么毛病呢。”    
    “喏,现在你知道啦。说正经的,他什么都做了,就是没把自己松绑。除了魔术大师霍迪尼谁也作不到这一点。绳子一点都没有松动,一个动弹不得的人能做什么?但他却有办法滚来滚去。那些歹徒捆绑技巧这么娴熟,真犯案时却忽然变外行了。我真想知道,他到底怎么被绑,第六感告诉我,他有挣脱的机会,他为什么这样呢?”    
    “他想在警察到达时,保持被绑的样子。”    
    “一点不错,这样就可以撇清谋杀罪嫌疑了。如果他挣脱了,我们可以顺理成章说是他杀的,因为他一开始就没有被绑。目前的状况是,我们只能假设,他之所以没有挣脱,只因为他需要那样子被发现,但这也不能证明什么,因为照这样下去,不管怎样他都有罪,况且他的动机又——”    
    “我了解你意思。”    
    “所以说,我真希望能看到他松绑之前的样子。”    
    “我也是。他是怎么被绑的?”    
    “我不是才说过——”    
    “我是问用什么绑的?电线?晒衣绳?还是什么别的?”    
    “哦,他们用的是一种家庭用麻绳,相当坚韧,可以捆包,或假如你刚好有那方面癖好,也可以用来绑女朋友。我不知道是不是他们带来的。戈特沙尔克家有一个专门放置家庭用品的抽屉;里面有些钳子、螺丝刀之类的,说不准老人家抽屉里也正好有一两捆绳子,谁会去操心这事?更何况是一位在这里住半年、下半年搬别处住的七十八岁老头子。抽屉翻倒在地上,里面如果有绳子,他们一定会发现。”    
    “胶带呢?”    
    “是平常医药箱里的那种普通白色胶布。”    
    “我就没有这玩意儿,我的医药箱只有一瓶阿斯匹林和一盒牙线。”    
    “好吧,应该说,你如果活得像个人的话,就可以在你医药箱里找到白胶布。戈特沙尔克认为是歹徒自己带来的胶布,因为他家浴室没有,有趣的是,用剩的胶布和麻绳都没有留下。”    
    “这就怪了。”    
    “不知道,可能有收集绳子的嗜好吧,而且,连铁棍也带走了。如果我把一个死掉的女人留在公寓里,才不会拿着凶器满街乱跑。不过,他们也可能是天赋异禀——”    
    “天赋异禀的话,老早去干别的勾当了。”    
    “是啊。为什么把凶器带走?如果瑟曼是共犯,又是他出面采买,也许他们怕因此被追查到;如果就用公寓里现成的……不知道呀,马修,这他妈的奇怪。”    
    “我知道,在一堆为什么和假如之中瞎转,而且还有很多地方说不太过去。”    
    “正因为如此,我们的谈话才这样东一句西一句没个逻辑。”    
    “他描述过歹徒长相吗?”    
    “当然,细节上虽然有些模糊,但前前后后还算交代得清楚,并没有什么自相矛盾之处,你等会儿可以自己去看档案。据他描述是两个年纪与他们夫妇差不多的白人,两个彪形大汉,都留着胡子,比较高大的那个蓄着一条颇长的小辫子,好像小尾巴拖在后面的那种,知道吗?”    
    “我知道。”    
    “一看就知道来自上流社会,就像那些理平头的家伙,头上仿佛粘了一顶土耳其帽,而且还用割草机推过,外表是一个德性,我刚刚说到哪儿啦?”    
    “那两个歹徒。”    
    “喔,对对对,他非常热切并合作地看过一整本嫌疑犯照片,却没指出半个来,我们替他安排一名警方画家雷•;加林德兹,我想你认识他。”    
    “我认识。”    
    “他很不错的,不过他的素描,怎么看都像拉丁美洲人,档案里有一份画像复件,有一家报纸也刊过。”    
    “我没看到。”    
    “是登在《每日新闻》上吧?也接过几个检举电话,浪费了一些时间去查,啥也没查到。你知道我怎么想吗?”    
    “怎么想?”    
    “这件案子不是他一个人干的。”    
    “是啊,我也这么认为。”    
    “我的意思是,你无法排除掉这种可能性。也许他真的有办法把自己反绑起来,经过周详的计划把铁棍、胶布和绳索扔掉,可是,事情应该不是这样的,他一定有帮手。”    
    “我同意。”    
    “他安排了几个职业杀手,对他们说:‘喏,这里是大门钥匙,怎么做看你们自己方便,进来后直接上四楼的公寓。别担心,不会有人在家的,楼上也没有人在,就当成自己家一样,爱干什么就干什么。把抽屉掀翻,书本扔到地上,现金和珠宝尽管动手拿不要客气,只要在十二点半到一点之间,我们从宴会回来以前弄妥准备走人就成了。’”    
    “然后,因为不想太早到,所以他们散步回家。”    
    “或许吧,或许散步回家只是因为夜色真的很美,谁知道?到了戈特沙尔克家的那层楼之后,他说:‘你看;罗丝和艾尔弗雷德的门开着。’接着他把她推进去,他们抓住她,打昏之后再强暴,最后把她杀了。事成之后他说:‘嘿,混蛋,你们不想在三更半夜抬着一台电视到处跑吧?我现在付给你们的钱,够买十台电视。’所以电视就留下了,而因为怕被追查,绳索、胶布和铁棍也被带走了……不对,简直胡扯,杂货店和五金行的东西怎么追查?”    
    “带走作案工具,是想让我们知道,这不可能是一个人干的。那些绳子、胶布怎么可能自己长脚跑掉呢?”    
    “对,没错。不过在离开之前,得稍微揍他一下,他们造假的功夫令人印象深刻,你在档案中可以看到我们替他拍的照片。接下来,把他捆住,封住他的嘴巴,也许还替他把胶布撕掉一半,等时间差不多,他就可以打电话报警了。”    
    “或者是绑得够松,好让他能挣出一只手来,把该做的事都做完后,再伸回绳子里去。”    
    “我也正想到这一点。耶稣基督,如果那些警察能够慢一点替他松绑就好了。”    
    我说:“不管怎样,他们走了以后,他想办法多挨一阵子才拨911。”    
    “不错,这种说法,我看不出有什么漏洞。”    
    “我也看不出来。”    
    “我是说,还有没有其他的理由能解释他为什么活着?他们已经把她杀了,尸体就放在一边,为何不干脆顺道把他宰了落得干净,省得费力去捆他。”    
    “他是在杀她之前就被捆了。”    
    “好吧,这是他的说法。可是为什么要留活口?她的死,已经足够把这些劫匪送上绞刑台了,而且他可以指认他们——”    
    “在本州不能。”    
    “用不着你提醒。重点是,既然已经犯下了二级谋杀罪,多杀他一个也不会更糟,就像那些黑人说的,用手上的铁棍砸烂他的天灵盖。”    
    “他们这么做了。”    
    “做什么?”    
    “用力砸他,用力到以为他死了。他们只杀了她,或许原先没有计划要杀人,所以——”    
    “你是说,他讲的是实话?”    
    “让我们暂时先站在魔鬼这一边来替他辩护,他们失手杀了她。”    
    “只因为她的脖子不小心被丝袜缠住——”    
    “而且他们并没有真的慌乱,但却匆忙一铁棍击昏了他,心想下这么重的手,应该是活不成了,一心想赶紧跑掉,谁还有那种闲工夫去摸他脉搏,或拿面镜子到他鼻子下头查看还有没有气呢?”    
    “胡扯。”    
    “你明白我说的了吧?”    
    他叹道:“是啊,我明白你的意思了。这就是为什么它是一桩悬案,证据不够有力,而且我们掌握的几件事实又没法支持任何一种假设。”他站起身来,问我:“我想喝杯咖啡,你要不要也来一杯?”    
    “好。”我说。


《屠宰场之舞》第一部分第十一节

    “我不知道这咖啡为什么这么难喝。”他说,“我真的不知道,以前这里有台投币式咖啡机,可是那种机器连半点像样的咖啡都煮不出来。后来又买了这种电动滴漏式咖啡机,还去买了高级咖啡,结果煮出来还是这种味道。我想一定有某种自然定律,那就是,警察局里的咖啡一定要像大便一样难喝。”    
    我倒不觉得有这么难喝。他说:“你知道,事情要怎么发展才会真相大白?”    
    “有人告密。”    
    “告密者听到了风声四处传播,或者我们以重罪之名逮到了其中一个倒霉的天才,为了自保,他把同伙统统供出来。至于瑟曼,就如同我们的推论,是他一手策划。”    
    “或甚至根本不是。”    
    “什么意思?”    
    我说:“他们会说:‘我们走的时候她还活着,踢打个不停,老兄。我们是操了她,不过我发誓她喜欢死了。我也跟你保证,我们并没有在她脖子上缠什么丝袜,一定是她老公临时决定给自己来个闪电离婚。’”    
    “天啊,他们是会那样说。”    
    “我知道,如果瑟曼百分之百清白,他们就会那样说:‘不是我们杀的。我们走的时候她明明还活着。’而这甚至也可能是事实。”    
    “哦?”    
    “假设瑟曼是临时起意。瑟曼夫妇回到家,撞上了正在作案的歹徒,歹徒把他们绑起来,殴打他并强暴他妻子。反正是禽兽,就该有个禽兽样子。瑟曼在他们离开后,挣脱出一只手来,他妻子昏过去了,而他一度以为她已经死了。”    
    “可是她没死,于是他灵机一动……”    
    “丝袜就在她身边床上,接下来你也知道,勒住她的脖子,这下子,她可是真的死了。”    
    他想了一下说:“也有这种可能。验尸报告指出,死亡时间大约在凌晨一点左右,这点符合瑟曼的说法。而如果他们前脚一走,他后脚就杀掉她,再拖延片刻,好让自己有时间从昏迷中醒来,挣脱捆绑,这样也说得通。”    
    “没错。”    
    “没有人能把他扯到这件事里。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