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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话,沈安若不免笑了:“你跟爸怎么会弄成现在这样子呢?明明都很关心对方。他一跟我提起你小时候的事时就眉开眼笑,你爱吃什么记得特别清楚,见你回家即使板着脸也藏不住喜色。而你每周都给乔医生打电话,不会只是为了问候吧。”
程少臣顿了顿,似乎在思索,半晌后缓缓地说:“有时候关系一旦闹僵了,想恢复就很难。最初好像就是为现在想来不值一提的小事,结果谁都不让步,后来就越来越恶化了。”
“父子俩会有什么深仇大恨啊。”
“现在想想也觉得很正常,换作是我,也不见得会比他做得更好。不过当时就是觉得不可原谅。”
“你对自己的亲人怎么这么缺乏宽容?”
“可能是因为从小我就以他为榜样,把父亲的形象想象得太完美,后来发现原来他也与其他人一样,失望之余就迁怒。现在虽然想通了,却已经忘了该怎么好好相处。”
“爸一直对你挺好的,是你的态度比较冷淡。”
“你没见他跟我说话时,不是用训的就是用嘲的?我们闹最厉害的时候,他要跟我断绝父子关系呢。”
“他是父亲你是儿子,你难道要等他向你低头?其实他现在的姿态已经够低了。”
程少臣终于笑了:“沈安若,那天陈姨说,第一眼见你就觉得你长了一副贤妻的模样。原来竟然是真的?”
“多谢谬赞,我真是受宠若惊呀。”沈安若也笑。
去停车场的路上,程少臣接了一个手机。他打电话时,沈安若为了避嫌,一般尽量站得远一些,但仍看得到他表情凝重,隐约听他说:“我就是。好的,我马上赶到。”
他走近,不等开口,沈安若便先说:“你去吧,我自己回家。”
“有位朋友出了点意外,我过去看看。”没想到他竟然开口解释。
沈安若回家后,洗了一堆衣服,又熨了他的几件衬衣,看完一张碟,已经过了12点,程少臣仍没有回家。她拿了手机,想问他何时回来。她给他打电话一向不用快捷键,总是一个个数字按过去,输入最后一个数字,想了想,终于没按下通话键,又将手机轻轻放下了。又换上一张碟,明明是搞笑片子,但仍看得直犯困,终于撑不住去睡了。
结果躺到床上困意却不再那么浓,一直睡得半梦半醒,似乎听到开门的声音,她想爬起来,却仿佛陷入了梦魇状态,明明头脑是清醒的,偏偏怎样也动不了。隐约感到程少臣站在床前看她,她努力地喊他,想请他推自己一把将自己解救出这种状态,却叫不出声音来,又感觉到他已经离开,甚至能闻到有淡淡的烟味飘过来。
书上说,几乎每人一生都会经历两三回梦魇状态,但是频繁发作的却只有不足5%的人类,很不幸她恰是这少数人群中的一员,还好她通常在这样的状态下并不会梦见乱七八糟的东西,只是半梦半醒分不清现实与梦境。
真正恢复行动力时,已是一身的汗。因为不太确定刚才听到的开门声到底是否真实,于是披了外套出来察看。她在楼下留的夜灯已经关掉,程少臣果然已经回家了,她静静地在走廊上穿过,脚步很轻,几乎无声,终于在廊道尽头见着一点红色的微光。她将那里布置成一小块休闲区,而程少臣正倚在一张藤椅里,手搭在椅背上,手指里挟了一枝烟,就这样在黑暗里静静地坐着。她在那边站了好一阵子,他才意识到她的存在,拧开了那里的落地灯:“这么晚了,你怎么还不睡?”
他的神情有些疲倦,连胡碴都若隐若现。他看了一眼手指里的烟,将已经积了长长的烟灰掸落,又将烟含进嘴中,想了想,又取下来,轻轻地按熄了。
“你想吃点东西吗?我去帮你弄。”沈安若轻声问。
“不用,我只是在这里坐一会儿。你去睡吧,很晚了。”
沈安若替他倒了一杯水,然后重新回房去睡,这才发现天空已经微微泛白,现在是凌晨四点多。
过客匆匆 正文 第二十二章 貌合神离
章节字数:12550 更新时间:08…11…05 18:39
FROM:沈安若的BLOG阅读权限:不公开
我始终对晴姨的那句话印象太过深刻。她说:如果你真的失去了,就假装它们从来不曾存在过。而我偏偏一度将它曲解为:如果你什么都不知道,就假装它们从未发生过。
可是有时候“假装”真的很难,比如,假装幸福。婆婆大人用虚张声势的权威来支撑自己的幸福,静雅用孩子来麻醉自己的幸福,到了最后,她们终于一致了一回,因为她们都相信,笨一点和糊涂一点才会幸福。而我竟然会一度天真的以为,纯粹的幸福偶尔也是会有的。
其实,若不是因为我见过这幸福故事里另外的角色,我本来也可以难得糊涂一场。而如今,我迷惑于自己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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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沈安若刚上班便得知自己部门的林丽晶因急性肠炎发作,已经住院。她快速处理完手边的事便赶到医院去探望。那是全市最好的医院。林丽晶已经无大碍,但仍住在急诊病房。她安抚几句后离开,想起自己一名中学同学就在急诊科当副主任医师,于是过去打招呼,顺便拜托她关照自己的同事。很长时间未见面了,见了面很亲切,在告别之前,沈安若突然心里生出一个念头:“昨晚有没有一位叫作秦紫烟的急诊病人送到医院来?”
“我帮你看一下吧。”老同学翻了翻档案,“哎,真的有,秦紫烟。怎么,你认识?”
“一位朋友,刚听说她出了点事。”
“她已经转病房了,在X号楼X层X号。”
“要紧么?”
“已经无大碍了,登记的病因是药物中毒。”
“谢谢你。”
沈安若下了楼,在车上坐了很久,终于还是又去花店买了一束鲜花。老板又见着她,很意外。
“才知道又一位朋友住院了。”沈安若淡淡地解释,“帮我包一束紫萝兰吧。对,不要其他的花,只要这一种。”
她拿了那大捧淡紫的花束一路踯躅犹疑着,觉得似乎在做一件极愚蠢的事情,那花全部半开着,仿佛笼着一层烟雾,与病人的名字甚是相合。来到病房的门口,那是医院并不多的单人病房,门是透明的,隐隐看得到床上躺了人,正打着吊针,床边有看护。她突然失了勇气,迟疑了几秒钟,将花束轻轻放在门口,正要转身离去,门却突然被推开。
“您是秦小姐的朋友吗?”看护是一位和气的大嫂。
“对,不过我不想打扰到她休息。您帮我把花拿进去吧。”沈安若轻声说。
“孙姐,是否有人来了?”室内传出很弱的声音。
沈安若有点无奈,走进去时,心里那种做了傻事的荒谬感更强烈了几分,脸上却挂着非常适宜的笑。
“啊,是你。我正在想会是谁呢?”秦紫烟面色苍白,精神却还好,见到她,有稍许的惊讶,但很快恢复,露出友善的笑意。
“我来看望同事,在医生办公室里恰巧看见你的名字,所以顺便来看一下。”安若先解释。
“多漂亮的花,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紫罗兰呢?”
“只是觉得与你的名字很衬。你好点了吧?”
“其实没有什么,我一直习惯吃双份的安眠药,可是昨晚喝了很多酒,忘记自己已经吃过,又吃了一遍。后来觉得难受,就自己打电话求援了。很糗吧?”
“其实我也有过多吃了药的时候,不过是退烧药。”沈安若笑一笑,“你好好休息吧,我有事,要回公司了。”安若起身准备告别。
“安若……我可以这样叫你吧?”在她准备开房门的时候,秦紫烟突然开口,于是她回头。
“我跟程少臣,是很多年的同学。”
“我知道。”
“在这个城市里,我只有他一个熟识的朋友。所以……”
“我明白的。你不要多想,好好休息吧。”
沈安若最近有点烦。工作瓶颈,公事乱得有点像浆糊,偏偏林丽晶手术未痊愈,连丛越越都出事了。她俩的工作本来并不十分重要,但少了她们,部门里很多的事情便生生少了一个环节,令大家捉襟见肘。结果领导仍是有无数的临时工作通知一件件扔过来,以至于每个人都苦不堪言,沈安若那阵子便带了部门人员天天晚上加班,然后请他们出去大吃一顿,含笑听大家发发牢骚,然后第二天继续带领大家被奴役。
一向吃苦耐劳的小刘都忍不住牢骚满腹:“安若姐,我们可不可以向上面申请增加临时人员?或者有些工作可以拖几天?”
一向不服她总爱找麻烦的蔡一祥那天多喝了几杯后,拍拍她的肩,大着舌头说:“安若,我送你一句话,会哭的孩子才有糖吃。”
那天她本在钱总屋内刚挨了一顿训,蔡一祥正在门口等着签字,想必是听到了。她突然觉得很感激,再面目可憎之人,也都有可爱之处。
公司最近其实将要有大事发生,领导们已经人人神经质,员工们却一无所知。她夹在中间难做人,只好端了盛满啤酒的大杯子笑着蒙混过关:“我真是对不住大家,你们最近就多担待些,然后尽情地宰我请客吧。”
那日公司里一位熟识客户拉了她闲聊,神神叨叨地说,发现了某种很神秘现象,近日你身边发生的事,总会奇怪地重复发生。她一笑置之,结果当天晚上就接到了丛越越的电话。
丛越越站在旧式五层楼的楼顶,朝着十米外的沈安若哭:“安若姐,我在这里没有亲人,只能请你来见我最后一面,总要有人知道我为何而死。”
沈安若觉得头晕目眩,好像在客串荒谬至极的肥皂剧。如果可以的话,她真想先把丛越越推下去,索性变成黑色恶搞剧。
丛越越前段时间春光满面,恋爱中的女孩总是最美丽,而如今已然有人变了心,于是有人便不想活了。
“丛越越,这楼不够高,你跳下去摔不死,只会摔成重残或者白痴。你自己考虑清楚。”
“丛越越,你很想上社会新闻吗?你不怕以后你走在大街上,每天都有人对你指指点点?”
“丛越越,你究竟是自己不想活了,还是只想让某个男人后悔一辈子?我给你讲一个真实的故事好不好?我曾经的一位好友,也跟你一样,为了一个男人,从二十层楼跳下去。她以为她会毁掉这男人的一生,其实这男人如今事业有成家庭美满幸福得不得了,苦的是她父母,她的母亲第二年就得癌症过世了,她的父亲如今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老十岁。”
……
沈安若讲的口干舌燥。她一向不是特别擅长与人聊天的人,而眼下的情景,既让她回忆起她的伤心往事,也触碰了她的某处心结。还好,丛越越终于在她的嗓子已经嘶哑,在警察还没来之前,扑进她的怀里痛哭失声,顺便毁掉沈安若才穿了一次的衣服。
她替丛越越请了假,将她安置在自己离公司很近的那间公寓里。丛越越在本市没有亲人,而宿舍里人多嘴杂。两日后,她陪着丛越越去做了人流手术,替她请了一位临时保姆。
“对不起,安若姐。”沈安若正在查看煲锅里的鸡汤,听到丛越越小声地说。“我知道你最近已经很烦,我还给你添乱。”
“你没对不起我,你只不过对不起你父母跟你自己而已。”沈安若几乎没有力气再教训她,“丛越越,你是为你自己活着,而不是为一个男人活着。你若自己不珍惜你自己,没有人会珍惜你。”
“安若姐,你跟我讲的故事是不是真的?你的朋友……”
“是真的,我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她死的时候比你现在更年轻,大学都没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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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沈安若终于甩脱了工作,躺在阁楼的木地板上听音乐。他们住在顶楼,复式楼层之上仍有一层,斜屋顶,采光极好。程少臣极少上来,所以这里是沈安若一个人的地盘。
这里其实只有一样东西属于程少臣,一架三角钢琴,明明应该陈设在客厅,但他坚持扔到这里,并且沈安若从未见他碰过。
她从地上爬起来,掀了钢琴盖子,先是胡乱弹了一气,后来便磕磕绊绊地敲出旋律来,她把旋律弹得有点支离破碎,但她觉得钢琴一向是音色最美的乐器,乱敲都算不得噪音。
她终于折磨够了那架钢琴,觉得手指都有点疼,于是准备下楼去,却见程少臣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