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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空间去升级 作者:爱笑人生(起点vip4.1完结)-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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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信爱笑的朋友看到了也会说爱笑不应该的,松鼠这类毛茸茸的小动物向来受女性同胞的喜爱。但是,爱笑知道,为了自己的经验以及可能会有的物品,以后遇到松鼠自己还是不会手软的,除非达到了猎杀上限。不得不承认,爱笑的心比得到系统前更加的冷漠的,当然这是指对于动物或者是那些不想干的人。

    至于亲人和朋友,爱笑还是很重视的。趁着空闲的时间,爱笑买来了酒分别浸泡了几只人参和蛇,准备以后那会去给爸妈和朋友们喝,其他的东西,也并不是爱笑不舍的拿出来,而是为了安全。

    因为松鼠的身体已经被截成了两段,所以皮毛已经受损了,爱笑就没有拿走它的尸体,继续向前走去。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长白山的松鼠迎来了残酷的杀手,基本上,不论大小,碰上了,爱笑就杀,所以,三小时后,爱笑已经残忍的杀死了103只松鼠,获得敬仰103点,物品四件。分别是“松鼠之鼻”,可以闻到五十米以内的范围内闻到长白山人参的气味,进而知道具体位置;“松鼠之耳”,可以听到方圆五十米的动静;“松鼠的空间”,收藏这松鼠三代以来的收藏;“松鼠的尾巴”与黄鼠狼之尾具有相同的功能。

    在松鼠爆的四件物品中,爱笑最喜欢的要数“松鼠之鼻”了,有了它,爱笑也不再忙着继续杀松鼠,而是专心的找人参去了。

    对于“松鼠的空间”,爱笑原本不怎么在意,但是当看到说是“收藏松鼠三代以来的收藏”时,还是呆了一下,难不成,这些爆出来的空间里的收藏还是分年限的?这个念头只是在爱笑的头脑中闪现了一下,就被置之不理了。爱笑的大部分心思都被勾引到找人参、挖人参上了。

正文 好多人参啊

    把薄薄一层的“松鼠之鼻”贴在鼻子上,爱笑迫不及待的开始寻找人参。以前只在电视新闻中看到某某挖了野生人参多大,某某挖了几只野生人参,今天,埃自己也有机会亲自尝试一下,爱笑一刻也等不及了。

    爱笑仿佛可看见一大堆可爱的人参在向她招手。虽然据说最近几年长白山的野生人参遭遇过度挖掘,数量已经很少了,但是有“松鼠之鼻”这个作弊器在,爱笑相信自己的挖人参之路一定会是一条康庄大道。

    瞧,爱笑才走了几步路,“松鼠之鼻”就在西北方向味道了野参的药香。爱笑疾步上前,虽然爱笑没有看到过野参,但是根据药香,爱笑准确的找到了那只隐藏在一堆野草中的野参,拿出买的小药锄,爱笑小心的挖出了这只野参。野参很小,看起来挺多十来年,比爱笑那些空间里可是差多了,但是这并不防碍爱笑心里的兴奋,毕竟,这是,爱笑自己挖的第一支野参。在不碰伤参须的前提下,爱笑小心翼翼的把野参放进了蚂蚁吊坠空间。

    找到了第一只后。爱笑更加信心十足了,果然,那据说十分难找的野参一支又一只的被爱笑的小药锄锄下,一支支乖乖的进来爱笑的吊坠空间。

    大概等爱笑已经挖了十几只野参之后,“松鼠之鼻”终于闻不到野参的药香了。爱笑的肚子也打雷了。

    找了一个比较干净平坦的地方,爱笑拿出一块干净的布、一个抱枕,一把椅子和几盘还冒着热气的饭菜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吃饱喝足、休息够了,爱笑继续长白山探险之旅。

    还好这路不难走,比尖峰岭强多了,就是昆虫动物少了些。爱笑小声的自语。看来,这次的事儿过后,我还是会海南好了,哪里离海近,不说其他的,海鲜就多得要命,应该够我杀好一阵子了。

    一边在心里计较着,一边继续前进,“咦,好浓郁的野参味”一阵浓郁的野参的味道传进爱笑戴着“松鼠之鼻”的鼻子里,即使还没有看到野参,爱笑的心已经被勾得飘飘然了,“这得多大的野参,才有这么浓郁的味道,别是一只千年老参吧,或者是一个可爱的人参娃娃?”不得不说,自从获得系统后,爱笑的接受能力那是相当的强悍,那想象力也不是一般人能比拟了。

    既然好东西就在眼前,爱笑那里等得了,马上疾步上前。虽然爱笑的想象挺不现实的,但是现实往往是用来打击人的,现实也是超出想象的,即使想象的是天马行空的幻想。但爱笑看到出现在自己眼前的一大片野参是,那心情就像是看到了一张假币突然在某人的许愿中直接幻化成成千上万的人民币一样——兴奋,不可思议,老天发神经了?

    爱笑自认为自己的心灵自从获得系统后已经变成铜墙铁壁坚不可摧了,可是,看到那么大的一片野参,爱笑强悍的心灵罢工了,足足呆了将近5分钟,爱笑才反应过来,狂呼一声,扑向野参。然后,挥起小药锄不知疲倦的挖了起来。

    一支,两支,三支,四支……

    爱笑不知道自己到底挖了多少只野参,到后来,对于那些太小的野参,爱笑根本连挖都不挖了,就这样,等爱笑把这一片野参地里的野参挖的差不多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了三个多小时。

    虽然长时间的弯腰低头挖掘让爱笑不可避免的感到腰酸背疼,但是,看到整整装了一个50立方米空间的野参,爱笑霎时腰不酸了,背也不疼了,看到一只毛毛虫,爱笑竟然都放了人家一条生路,没有上前去杀生。由此可见,爱笑的心情到底有多么的激动了。

    998只,整整998只的野参,并且,这些野参最差的也有八九年了,爱笑不知道这里这么大的一片野参地是怎么来的,她也不想弄清楚这么大片的野参地为什么从来没有被人发现并且挖掘,爱笑不懂野参是不是成片生长的,但是,这些都不重要,爱笑只知道自己整整装了一个空间的东西确实是野参,这就够了。

    看着被自己挖掘后变得千疮百孔的野参地,还有那一只只小小的野参,爱笑满足了,感情自己刚才的行为就像一只过境的蝗虫?不再纠结于被自己破坏的不成样子的野参地,爱笑小心的走了出来,虽然这些笑野参爱笑目前没想要带走,但是要为自然留一些种这道理爱笑还是知道的,再说,爱笑从来都不准备把一种生物灭绝,虽然爱笑不放过珍稀动物,但是爱笑早就下决心要猎杀,但不杀绝。像娃娃鱼这种只剩下几条的动物,如果不能再野外遇见,爱笑是不准备去猎杀的,即使它出现在爱笑的眼前,即使它或许能为爱笑增加一百点甚至更多的经验,基本的良知爱笑还是没有完全泯灭的。

    现在,爱笑的心里想的,眼里看到的,就是一颗颗的野参,爱笑已经想好了,回去之后,给爸妈10棵,给两位姨分别三颗,在给自己的几位朋友一人两颗,剩下的就暂时保存在空间里。想着自己手中这么多的野参,爱笑不想再继续今天的摸索了。反正,时间也差不多了,剩下的地方明天再来一趟应该就差不多了,顶多明天早点起。

    爱笑再一次的满载而归,晚上,躺在床上,爱笑梦见自己被漫山遍野的野参埋在了地底下。就在这时候,徐松出现了,他把爱笑从野参堆下揪了出来,然后,对着爱笑咆哮

    “你就是为了这些小萝卜头才拒绝我的?为什么?为什么?我哪里比不上这些小萝卜头?”他一边咆哮,还一边使劲的摇晃这爱笑的身体,“你既然为了她他们逃离我,那我们就一起好了,一起好了”

    然后,两人一起被铺天盖地的野参压在了下面。

    爱笑从梦中醒来,摸摸自己汗湿的身体,想起梦中的情景,爱笑感到不可思议:我怎么会梦到那个不知所谓的男人?

    使劲的摇了摇脑袋,看看时间已经凌晨4点了,爱笑干脆起来洗了个澡,然后上山去了。

    真实的,可恶的男人,害得我连看的成对可爱的人参都提不起兴致。单元这个噩梦不会影响到我今天的探险,不然,等我回到海南了,一定报仇。临出门前,爱笑狠狠地发泄。

正文 传说中的长白山野人

    爱笑真的后悔了,早上的时候不应该诅咒自己,自从获得系统后,爱笑已经再也没有迷路过了,可是瞧瞧现在,爱笑确定自己已经是第三次经过这里了。

    传说,长白山终年积雪,颇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之势,但是,昨天一整天,爱笑都没有看到积雪,哪怕是一粒雪花都没看到。

    现在,看着也签白茫茫的一片,爱笑要哭了,这么会这样子,难道昨天把好运用光了,或者说昨天死于爱笑只手的小松鼠来报仇了。当第四次走回同一个地方的时候,爱笑忍不住怀疑。

    虽然一直在运动,但是也抵不住雪天的寒冷啊,爱笑整个人哆哆嗦嗦的:“还好空间里皮毛多,不然我就要冻死在这里了。”爱笑从空间中拿出“黄鼠狼之尾”权当围脖,又拿出“松鼠之尾”充当暖手,在身披一块从野猪空间拿出的不知何种动物的皮毛。

    算了。反正走来走去还是回到这里,我还是干脆休息一会儿。

    爱笑使劲的眨了眨眼睛,这万里雪飘的,可千万别得雪盲症哎,爱笑在心里祈祷。

    九点十三,天哪,我已经进来四个多小时了,可是一个屁都没发现。听着周围的风声雪飘声,爱笑竟然不害怕,在这时,爱笑的脑中竟然浮现一个惊人的想法:这里不会是传说中的长白山野人的领地吧?野人是怎么样子的?

    好像是去年的时候,爱笑看到过一篇有关于“野人的传说”的报道,其中就有对长白山野人的描述,据说,长白山野人身高是普通人类的两三倍,全身披着雪白的毛发,就像雪白的巨人。

    想到这,爱笑突然精力充沛了,对于迷失方向竟然也不放在心上,想要亲眼看看野人的想法占据了爱笑此时所有的心思。反正,爱笑知道自己空间里还有几个指南针,虽然不能在长白山随意辨认方向,但是,走出长白山还是不成问题。

    报道上说,长白山野人的发现最初是看到一个奇大无比的脚印,爱笑也不再纠结于方向,随便找了一方向,乱走了,一双眼睛时不时的看看天空,再看看地面,会不会有大脚印,野人想看,但是眼睛也是要保护的。

    也许是心理放松了,也许是霉运过去了,爱笑的好运又开始了。

    走着走着,爱笑戴着“松鼠之鼻”的鼻子竟然再次闻到一股人参的味道,但是,这幅人参的味道与昨天闻到的野参的味道大不相同。

    虽然,爱心的空间里的野参已经多的不得了,但是,好东西谁会嫌多?起码爱笑不会,更何况现在闻到的可能是不是一般的野参。

    “这……这……这不会就是只有在小说中才会出现的雪参吧”虽然有心理准备了,但是,看到眼前的东西,爱笑还是语无伦次了。

    爱笑记得,她曾在多部武侠小说中看到过雪参的存在,那些小说中描绘这:雪参具有逆天的功效,如果说千年人参是可遇不可求的吊命良药,那血参就是传说中的续命良药。爱笑忘了小说中所写的雪参是什么样子的,爱笑也从来没有见过雪参,但是,看着眼前的小东西,爱笑相信,那是一支确确实实的雪参。

    雪参的出现,打消了爱笑的一些顾虑。原本,除了打蚊子,爱笑再也没有在其他生物爆的物品中寻找到像修复丹这类能治百病的药丸,爱笑还担心以后遇到什么事情就只能让系统倒扣经验了,毕竟,爱笑杀蚊子已经达到上限了。

    现在,有了雪参,爱笑终于不要冒着倒扣经验还不一定能爆出修复丹的危险了,蚊子这种小东西太好杀了,指不定一拍就拍死几十上百只。现在的爱笑对于已经得到的经验可是宝贝的不得了。

    虽然,雪参的功效比起修复丹来说还没有那么的逆天,但是,对于一般的问题,雪参就够了。再说,爱笑相信,只要服过两次雪参的人,身体的抵抗力一定会好的不得来了,那些可恶的病痛一定不会随便找上门,那么,也就不需要修复丹了。

    想到这,爱笑小心的把雪参挖出来后,就继续信心满满的一边寻找野人,一边寻找雪参了。

    显然,雪参的数量比起一般的野参,那时少了不止四五倍,走了一个多小时,爱笑也只是多挖了一只雪参。不过,因为爱笑纯属随便乱走,竟然走出了那个为了爱笑四个来小时的地方,真的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啊。

    虽然还是没有找到长白山的野人,但是,爱笑却来到了长白山的天池边。

    爱笑并没有听说过有关长白山天池怪兽的传闻,所以,看到长白山天池,爱笑想到的就是下去看看有没有特殊的鱼类,反正有避水珠,可以在水中自由呼吸。

    想干就干,爱笑把避水珠含在嘴里,踩上“鸡毛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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