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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郡主+番外 作者:蝶香香(晋江2012-08-25完结,女强文)-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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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月独自来到狼群居住的山下,望着森林畅快地狼嚎了两声,这可是她第一次独自出来狩猎。镇上的猎户们可都没她这样的勇气,连敖夕都没有,不过她一点都不怕,因为这里有她熟悉的狼群,就跟回家似的。
  
  此时的“狼之森”十分寂静,敖夕带着镇上的年轻猎人去从军了,老猎户们那天都给吓破胆了,加上王大叔受伤,没人领头了。于是山上没了猎人的踪迹,倒是安静了不少,至少没见到什么地方的鸟腾空而起。
  
  阿月上山找到了头狼,一起在丛林里寻找猎物,狼群走在她的身前,她就象这群野狼的主人一般。走了大半个山头,阿月见到前方有一头野猪,她眼里闪着精光,心想看来今天收获不小啊!看来可以回去给王大叔做顿野猪肉补补身子了。
  
  阿月操起挎着的木弓,从箭袋里掏出一支羽箭,瞄准那个正在拱土的目标,心里想着,这一切都是为了王大叔,其实不想她也狠得下心,但王大婶儿时常教导她,人要有善念。她松开弓弦,白毛羽箭呼啸着朝野猪飞去,一下没入了野猪的身体。野猪吃痛,挣扎了几下就噗通倒地了。
  
  阿月一蹦一跳地朝野猪跑去,手刚碰到野猪就发现有只人类的“爪子”也在染指她的猎物。阿月恶狠狠地抬起头,心想在狼爪子下抢猪肉,此人胆子可不小。
  
  顺着那只有着修长手指的手,阿月见到了一个身穿金属片的男子,如果阿月有眼力鉴别俊男的话,此人绝对会被归入俊男的行列。只是这样打扮的人,她还是第一次见到,除了那身她从未见过的金属片穿成的衣服,男子的五官也绝对算得上恰到好处,只是皮肤有点黑,不过看上去反而显得很阳刚,一头乌黑的头发梳成了两条长长的辫子。与阿月的辫子不同的是,男子的辫尾绑着两条用白狐狸的毛做成的毛茸茸的东西,头上还顶着一个圆圆的帽子。
  
  阿月很不友善地说道:“这是我的猎物!”
  
  那男子扯着一只猪脚挑衅般地问道:“丫头,凭什么说这是你的猎物?”
  
  阿月指了指野猪身上的羽箭:“看见了吗?这是我的箭!”
  
  男子不屑地也指了下野猪:“看见没?上面还有我的箭。”
  
  阿月这才见到野猪的身上还插着另外一只羽箭,不过和她的羽箭不同的是对方的羽箭似乎是用上好的金属打造的箭头。阿月很奇怪,她的警觉性并不低,这箭是什么时候插上去的?还有这男子似乎对跟在她身边的狼群一点都不害怕,一般的猎人见到狼群再勇敢都会有几分惧意,就算是敖夕也不会一点都不畏惧地站在那里。
  
  但是为了王大叔,她一定要力争到底:“野猪是我杀死的。”
  
  男子似乎听了个很大的笑话,指了指自己射中的位置:“我难道就没份杀它?”
  
  阿月有些生气了,咬牙启齿地道:“你放手!”
  
  男子扬了下他的眉:“你为什么不放手?”
  
  阿月火了:“我会让我的狼群咬死你!”
  
  男子一只手捂着肚子笑得都疼了,完了正色道:“你讲不讲理的?”
  
  阿月愣了一下,王大婶儿似乎说过做人要讲道理,要循规蹈矩。她这才稍微“讲理”地说道:“这山是我的,所以这只猪也是我的。”
  
  男子望了一眼森林,哭笑不得地问道:“你凭什么说这座山是你的?”
  
  阿月很认真地说:“我在这儿长大的。”
  
  此时,头狼和另外两匹白狼已经对男子龇牙咧嘴了,露出了帮凶的嘴脸。阿月对那男子挑衅地仰了下头,透着仗狼欺人的气势,她可是有帮手的。那男子本就没存心想和她争一只野猪,只是觉得她很有意思,故意逗弄她而已。他装地很不甘心地样子说道:“你蛮不讲理,仗势欺人算什么英雄?”
  
  阿月哪知道英雄的优良品质啊!既然野猪到手,她便对自己的狼群叫了两声,狼群立马安静了下来。阿月看了看野猪身上的另外一支箭,想了一会儿还是对那男子说道:“分你一块。”她依稀记得王大叔打猎的时候分猎物给其他猎户说过,这叫分甘同味。
  
  男子没想到她会分给自己,倒是真愣了下,笑了笑:“算了!我又不缺吃的。”
  
  阿月见他不要,拎起野猪就要走,男子一下跑到她面前张开双臂拦住她问道:“丫头,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我可是把野猪全都让给你了!”
  
  阿月对人从来没有戒备的心,加上他还算“好说话”,便对他说:“我叫阿月。”说完便绕过男子的身旁又继续朝山下走,这野猪就够她抗回去的了,今儿第一次一个人出来,一高兴没带板车来,看来只能回去了。
  
  男子转身跟她并肩而行,笑着问道:“你就不想知道我的名字吗?”
  
  阿月在复安镇住了一年多了,除了敖夕和王大婶儿一家她还不知道其他人的名字呢!也不知道结交朋友是要互通姓名的,再说她也还没动心思和谁交朋友。她可是个狼女,敖夕和王大婶儿他们没确定她可以安全“放出去”之前当然没教过她这些人情世故。只是这人问起了她,她才反问了一句:“那你叫什么?”
  
  男子不知道她从前的经历,只觉得这丫头挺有个性的,与他见过的女子很不一样,透着一种别的女子没有的野性,于是对她介绍道:“我姓施名谦初。你叫我……阿初吧!”男子想起她介绍自己的时候说叫阿月,便入乡随俗地给自己起了个小名。
  
  阿月点了下头,重复了一遍他的“小名”:“阿初!”
  
  男子笑笑:“对!阿初。”
  
  阿月奇怪地看了看他的手,边走边问:“你不打猎了?你可什么都没打到呢!”
  
  施谦初摇了下头:“不打了。”
  
  他根本就不是来打猎的,原来这丫头当了他是与她一样的猎人吗?看来是没看出他与她不同的穿着了,他只是昨天在山腰上见到阿月杀死那头雌虎的精彩场面,加上好奇她居然懂得控制狼群,所以很想认识这个奇怪的女孩儿而已。今天可是专程在这里候着她大驾的!
  
  阿月想了想,好像他不和自己争野猪的时候说了,他家不愁吃,估计有别的谁打到猎物了吧!她对这个世界的认知还只是小小的复安镇,以为人和狼一样都是靠打猎为生的,根本不懂还有很多的职业,很多种生存的方式。猎人不过是人类的其中一种生活方式而已!施谦初告诉她自己不愁吃,她就天真地以为他家还有别的人打到了猎物。
  
  施谦初此时观察着阿月,觉得这个女孩儿不但有趣,更让他惊奇的是,象她这样十四五岁的女孩儿居然还有一对纯净无暇的眼睛。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有着这样一对眼睛的女孩儿,她的心该有多纯净啊!他忽然觉得自己突发奇想地想认识阿月是对的。
  
  两人一直并肩走到山下,阿月居然没有回避男子的这种明显有企图的行为,这让施谦初也觉得面前的女孩儿是一个谜一样的存在,他真心地想和她做朋友。
  
  阿月要回家了,看了眼身后的狼群,叫了两声,头狼领着狼群回到了山里,临走仍是回头看了阿月一眼。它从阿月的表情里没见到危险的讯号,这个平白冒出来的人似乎并没什么威胁,这才真的回了森林。施谦初见到她居然能对野狼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好奇心大胜,奈何阿月似乎很不给面子地要回去了。只得悻悻然地问道:“阿月,明天你还来吗?”
  
  阿月最近可是担着养家的重任,对他嗯了一声:“还来!”
  
  施谦初笑着说道:“明天我在这里等你。”
  
  阿月看了他一眼,这才朝复安镇走去。施谦初一直望着阿月的背影消失,才吹响了口哨,一个和他一样穿着的人骑着一匹骏马,手里还牵着另一匹,来到他的面前,下马对他行礼道:“太子殿下!”
  
  施谦初目光仍凝视着阿月离开的方向,上马后又扯住马头站了一会儿才道:“做得很好!回去吧!”                        
作者有话要说:呃!别误会啊!
咱家阿月才不会走寻常路呢。
所以别一看太子就觉得要宫斗了!
咱家阿月还有很多很多萌呢!




☆、银票

  阿月抗了那只野猪回家,王大婶儿见了这么大只的野猪一顿也吃不完,就想着拿些出去卖。不过这样的活就没办法麻烦她隔壁的“狼女”邻居姑娘了。阿月对钱这东西只有个模糊的概念,什么东西该卖多少钱,她可不知道。
  
  王大婶儿找来王大叔的猎人朋友,把野猪分成了若干份,挑了几块出来,拿到屋里用盐腌起来。农户和猎人们通常都把吃不完的肉用盐来保存,码上盐之后便拿到厨房去挂着,一来可以晾干,二来平时做饭时也可以熏一下,味道会比较香。
  
  阿月一直在旁边看着,心里越来越奇怪,王大婶儿这是在干嘛?从前敖夕打了猎回来可都是拎出去卖掉,再换回些口粮来。即使要吃,也是留下小部分,两人一顿就能消灭掉。她哪里知道这么大头的野猪,少说也有一百来斤,万一今天卖不完,明天可就不新鲜了。不新鲜的肉很难卖到好价钱,但如果做成腌肉至少还可以卖上几天。
  
  王大婶儿见她扛着只野猪回来的时候也惊讶得不行,没想到这丫头的力气居然那么大,一只一百来斤的野猪,她愣是从森林那边一个人抗了回来。分割完野猪,王大婶儿才推出自家的板车,和阿月一起合力将野猪推到了临近镇上的市集去,复安镇太小,那么多的野猪肉很难卖出去。阿月第一次出来卖自己的战果,心里别提有多开心了,一直在旁边蹦来蹦去的。王大婶儿心中暗叹,这丫头那么早上山去打猎,又抗了头那么重的野猪回来,居然还有力气发疯。
  
  阿月看着王大婶儿卖野猪肉,见有人与她讨价还价,两人似乎争得面红耳赤的,以为是有人要欺负她的恩人,竟然对人家龇牙咧嘴地威胁,吓得买野猪肉的人立马掏了钱拿起肉就走。这家老板娘的命还真苦,家里的女儿原来是个疯女儿啊!算是帮帮人家吧!
  
  待那人走后,王大婶儿才小声对阿月说:“下次别那么凶了,吓跑了买主,今儿就卖不完了。”
  
  阿月疑惑地问:“不是他先凶的吗?”
  
  王大婶儿无奈地解释道:“人家是在和你大婶儿我讲价呢!又不是真的要和你大婶儿吵架。”
  
  阿月似懂非懂地点了下头:“原来不是要欺负你啊!”
  
  王大婶儿揉了下她的头,笑笑:“是啊!不是欺负大婶儿!”
  
  阿月觉得做人真有意思,如果是从前做狼的时候,那家伙要这样和她家头狼说话,估计早一命呜呼了。人可以争执到那么激烈还不算欺负,做人真是不简单哪!
  
  这天王大婶儿几乎把所有的野猪肉都卖了个精光,阿月和王大婶儿一起回家的时候,一路上听王大婶儿给她讲了很多卖猎物的事儿。她才知道原来卖猎物就是做生意,她只觉得好复杂,还弄不明白,这种烦人的事情最好别找上她,将来她要打了什么猎物就全给王大婶儿吧!有她在,阿月就不用自己烦了!
  
  晚上阿月在王大婶儿家狠狠地饱餐了一顿野猪肉,王大叔也夸她是个天生的狩猎者,听得阿月小小的虚荣心瞬间爆棚。决定明天一定要满载而归,一定要记得推上敖夕的板车。
  
  清晨,天刚亮阿月就起身了,收拾了一下自己,在水盆里看了看自己的辫子似乎没乱,看着天色尚早就没去打扰王大婶儿给她梳头了。她找出敖夕之前放在房前小院子里的板车就出了门,她要靠自己的力量养活王大叔他们,就象狼群赡养老狼一样。
  
  阿月推着板车走过出小镇的必经之路时,四周还泛着微微的淡蓝色,这是清晨独有的色彩,阿月很喜欢这样的日子。她可以见到头狼,还可以照顾王大叔和王大婶儿,这种生活让她觉得很满足。
  
  到山下时,阿月把板车偷偷的藏进了一处灌木丛,这里是她的老窝,随便一放也不怕找不到。藏好板车,她就上了山,按惯例第一时间与她的头狼取得了联系,一人三匹狼在林子里忙活了一上午,收获还算不错。阿月今天打了两只野兔、一只山狗和一只紫貂。
  
  她抬头看看天,发现烈日当头,已经快午时了,从前在山里没什么时辰的概念,但却也可以通过太阳的位置判断五脏庙的残余食物。她对头狼叫了几声算是今天的道别,头狼也回应了她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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