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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夜归人(灵异)作者:朱砂-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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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固觉得他脸上那种崇拜的表情很能满足虚荣心。眼镜拿掉之后,再看这人还真是眉目如画,尤其那双眼睛黑白分明,好像玻璃盘子里放两滴黑水银,带着点孩子气的干净和灵动。

  “已经退役了。”

  “为什么?你这个年纪不正是好时候吗?”

  沈固拿着锅铲的手顿了顿,良久,淡淡地说:“我伤了人。”

  面条盛出来,飘着热气和蒜末的香味,沈固把碗摆到桌上:“要醋吗?还是要辣椒什么的?”

  钟乐岑摇摇头,拿起筷子吃起来,看他那模样,真是饿了。沈固用筷子拨着面条,忽然说:“其实我也不算伤人,只不过那个人,有个当省长的爸爸。”自从退役回到家乡三个多月,他没跟任何人说过这件事,可是今天晚上,他很想说出来。钟乐岑停下筷子,专注地看着他,等着他往下说。他注视着别人的时候无比专注,那双眼睛似乎有种奇异的抚慰人心的力量,催着沈固想要一吐为快。

  “我有个兄弟,一直是我的搭档,给我做过观察手。差不多每次执行任务,我们都是一块出去。他叫邵飞,队里兄弟都叫他牌九。”

  钟乐岑小声说:“那他一定喜欢打牌?”

  沈固笑笑:“那小子,凡是涉及赌博的东西他一概精通,总是吹自己最精通的就是推牌九。不过因为队里没人会玩这东西,也就没法验证是真是假。”他长吐了口气,望着窗外,“有一次我们去解救人质。那时候我们队长刚刚牺牲不久,我是代理队长,当地警方配合我们。里面有个小子,跟牌九从开头就不对付。牌九他——他和你一样。”

  钟乐岑明白地点头:“他也是——”

  沈固点头:“对。我不知道那小子是怎么看出来的,总之他拿这个讽刺牌九,牌九一怒就拔了刀。结果那小子就掏了枪,而且,他真想开枪的。我当时看见,一枪把那小子的手枪打飞了。因为枪响,惊动了绑匪,人质最后重伤了一个,没救过来。”

  钟乐岑皱眉:“可这事不能全怪你。”

  沈固摇头:“第一解救人质的主力是我们,人质死了,首先就是我的责任。”

  钟乐岑看着他:“第二呢?第二那人的爸爸是省长,对吗?”

  沈固慢慢摇头:“不。第二,我当时本可以用刀的,但是我怕来不及,就开了枪。”

  钟乐岑小声说:“你担心自己兄弟嘛。而且,万一来不及呢?他开枪,不是一样会惊动绑匪?”

  沈固苦笑一下:“可是开枪的是我。后来我想,如果换了是我的队长,他会怎么做?这至少说明,我当队长不合格。虽然如果那小子不是省长的儿子,我也不见得会退役,但是退役了,我也没什么可为自己辩护的。”

  钟乐岑静静地看了他一会,把手伸过去覆在他手上:“别难过,你尽力了。”

  沈固低着头,一声轻响,他手里的筷子断成了两截。钟乐岑拉开他的手,把筷子拿出来。掌心有一层茧子,断筷子只扎出两个淤血点,却没破皮。钟乐岑揉揉那两个红点,触摸到那层坚硬的茧子。虎口和食指的茧子尤其厚重,那是永远也没法磨去的。那是永远的印记,是骄傲和荣耀,也是痛苦和遗憾……

  第四十章:撒酒疯

  面条被吃了个干净,钟乐岑主动去洗了碗,沈固已经抱出一套被子枕头放在沙发上:“你睡卧室,我睡沙发。”

  钟乐岑为难地张着手:“不好吧,我睡沙发就行。”

  沈固打开电视:“客随主便,听我的。时间还早点,看球赛么?”

  钟乐岑脸上红了红:“你不怕我……”

  沈固拍拍沙发:“怕什么?你自己不也说,并不是是个男人就能上?而且——”他眯起眼睛上下打量钟乐岑,“你能把我怎么着?”

  钟乐岑噗地一声笑出来:“你这样很像恶霸。”

  沈固哈哈一笑:“那就坐吧,良家妇男。对了,差点忘了一件事——有个警官,自称是左家二十二代左健,想见见你。”

  “左家二十二代传人?”钟乐岑沉吟一下,“左健这名字,我好像听说过。你怎么认识他的?”

  “就是罗蔓这案子,他也发现是伥鬼,想跟你合作把这家伙找出来。对了,你知道安全证是什么东西么?”

  “安全证——”钟乐岑反复念了几遍,恍然大悟,“我说这名字有点熟。左家二十二代左健,是妖监会的人。安全证是发给那些对人类无害的妖怪的,有了安全证,他们可以在人间居住,不会被法师捉。”

  “妖监会——”沈固又无语了。

  钟乐岑笑了:“很——很雷人是不是?谁知道他们当初是怎么想的名字。我猜是东方家老爷子的主意,他有个儿子在银监会。”

  “东方家?做你们这一行的,究竟有多少家?”

  “天师这一行并没入门限制,只是出身张、钟、左、费、东方五大家族的子弟有格外的优势。当然主要还是看能力,有些人虽然出身平常,但修为到了,也是一样的。”钟乐岑说着,表情渐渐黯然下来。沈固看在眼里,不动声色地转了话题:“这么说,哪个城市里都有妖怪了?”

  “当然。大部分妖怪还是愿意平平安安过日子的。城市日渐扩大,妖怪们在野外的存身之地就越小,他们也要迁入城市,学着适应新的生活。”

  “我见过一只兔子精。”

  “你怎么知道他是兔子精?阴阳眼应该看不出妖怪的。”

  “我看见他的安全证。他在街上抢人的包,被我逮住了。你知道他叫什么名字?白萝卜。看着也就十八九岁,没想到出生日期是1480年,五百多年了!”

  钟乐岑笑着摇摇头:“不。出生日期那一栏写的是妖怪化成人形的年代,在这之前还有修行的年头,大概总要三五百年,那是不算的。”

  沈固无语。敢情五百岁还不全,竟然是千年老妖怪了。

  “可是已经化形五百年的妖,应该都可以在城市里过得比较舒服,怎么还要靠抢劫过日子……”

  沈固觉得更无语了:“这么说,那些妖怪还都是精英人士了?”

  钟乐岑想了想:“反正我知道有个一千五百年修行的猴妖,在一个什么国际知名的品牌里做到亚洲大区的CEO。”

  沈固笑了:“那倒真合适,那种人都猴精猴精的。”

  钟乐岑也笑起来:“不过妖怪种族不同,脾气也不一样。比如说狐族,很多人都喜欢走娱乐圈的路,它们天生就带媚惑之气,往往都挺成功的。”

  沈固无语地在脑子里过一下他能叫出名的美女明星们,琢磨哪一个会是狐狸精。钟乐岑摇着头笑:“妖怪也不是个个都喜欢那么出风头的,就是走娱乐圈,大部分也不喜欢大红大紫,因为被众人瞩目,就要按照时间变化容貌,否则几十年不老,还不让人看出来了?所以有些狐族就喜欢去做公关什么的,不要太出名,钱也挣得不少,反正论容貌,哪个狐族都不差。”

  沈固像听故事一样:“那它们吃什么?”

  “跟人一样,什么都吃。当然,也有的妖怪改不了吃人的本性,不过这样的妖怪,一般露面就会被妖监会缉拿。”

  “妖怪都——长得很漂亮?”

  “不不,所谓化形,就是说可以随心所欲地变化外形,所以容貌什么的,对妖怪来说并不重要。喜欢出风头的可能愿意变得漂亮些,但很多妖怪并不愿意引人注目。对他们来说,第一次化人时的模样算是本相,其他的,就像换件衣裳一样,随时都可以变。不过种族不同,本相也有差异。狐族和花精以及鸟族中的一些种类的本相普通都不错,其他的——有好看的,也有不好看的。”

  沈固突发奇想:“那个寂莲里面,不会也有妖怪吧?”

  钟乐岑沉吟一下:“可能也会有的,不过常来的那些人我都认识,不是。”

  “你常去?”

  钟乐岑脸上微微红了红:“也不是经常去。寂莲那个地址不太好,阴气太重,从前会有些事……所以我有时候过去清除一下。”

  “那个非非,有多大了?寂莲不会用童工吧?”

  钟乐岑笑了:“你觉得非非有多大?十八九岁?其实他二十六了。”

  沈固一本正经地问:“其实是妖怪吧?”

  钟乐岑被他逗得大笑了起来:“非非要听见会高兴死了!这家伙,天天就用那张脸骗人玩儿。有些新去的客人会以为他比小溪还要小。”

  “小溪?是那个伴娘对吗?一个女孩子跑到那个地方,她也不觉得别扭?”

  “嗯——她特喜欢来……其实有时候大家也会觉得有点别扭,但她没恶意,又是空华的表妹……再说她身体不太好,其实也不能常来。空华也是家里对他的——事情很不满意,只有这个表妹支持他,所以她想来就来,没人会反对。”说到这里,他刚才的快乐表情又渐渐消失了。

  沈固看看他:“喝酒吗?”沈芝云都是喝红酒的,他这里也有几瓶,不过真说起来,他还是喜欢啤酒。

  钟乐岑想了想:“有啤酒吗?”

  沈固起身拎了几瓶青啤来:“可惜没下酒菜。”

  钟乐岑端起杯子笑了笑:“这就很好了。”啤酒金黄的光泽映着他的脸,沈固觉得有一点哀伤的表情,于是举了举杯,仰头先喝了。

  钟乐岑也喝了。可能喝得有点急,放下杯子就咳嗽起来,脸上飞起两片红晕。沈固皱皱眉:“你能喝多少?”

  钟乐岑眨眨眼睛:“什么多少?”

  沈固十分无语地发现钟乐岑可能是一杯就倒的体质,因为他这会已经有点醉眼迷离的模样了。本来他想把杯子拿走,但看看钟乐岑的模样,又觉得也许喝醉一点会更好,于是任由他倒了第二杯。然后他就后悔了,因为他怎么也没想到,钟乐岑这样的人也会发酒疯。不过万幸,他发酒疯不哭不闹不跳不叫,只是爱说话而已。

  “非非那家伙啊,其实是个1号,不过第一次来寂莲的人十个有十个会被他骗了,以为他是0号,结果啊,好像有不少人吃过他的亏……”

  “空华是个胸外医生,还是美国留学回来的。当初他有个爱人的,而且好了很多年,空华就为了他跟家里出柜了,结果那人最后还是结婚了。空华就从那之后才信上佛的。他家里很有钱,自己开了酒吧,有不少人都跟他有过交往,可是没一个能维持一个月以上的。他本名叫叶孤辰,空华是自己起的名字。梦幻空华,何劳把捉,得失是非,一是放却。其实,他才是那个最不能放却的……”

  “江泉跟吴凝是表兄弟。当初吴凝家里差点把他打死。因为江泉是他家里觉得很有前途的,他那个未婚妻的家里也是政府官员。都觉得是吴凝把他勾引坏了。不过江泉很有种,硬是带着吴凝跑出来了。现在他们开网店生意也不错,就是家里还是不肯让他们回去……”

  沈固耐心地坐着,任由钟乐岑扒着他不停地说。酒精把钟乐岑的脸微微烧红了些,眼角也带上了一抹胭脂色,长长的睫毛上似乎有点水光,随着眼睛眨动一亮一亮。他的眼镜已经摘下来了,于是沈固可以仔细地看看他的眼睛。那么黑那么好看的一双眼睛,水汪汪的。所谓眼波,大概就是这样的吧?睫毛很浓密,真像蝴蝶的翅膀一样,不时地扑那么一下。眼角下面的朱砂痣在灯光下红得像一滴血,说不出的浓艳。沈固摸摸他光洁的额头——还好,不怎么热,说明只是醉话,还不是胡话。

  “我和苏完那么多年的朋友了,我一直想对他好。我以为他不知道我们换命的事,不知道我是个GAY,原来他什么都知道,他是恨我……”

  “我把他头打破了,不知道他有没有去看医生。而且家里没有现成的饭菜了,明天早上他吃什么……”

  沈固果断地用被子把他包住送到床上:“他明天早上可以出去买,豆浆油条随便挑。”再不送他上床,他有这样跑回去的趋势。

  “他有钱吗?”

  沈固扒掉毛衣:“你的钱不是都给他了?还怕他没钱。”

  “我,我其实也藏了一点……”

  沈固忍不住笑了笑:“私房钱?”

  “嗯——”钟乐岑在被子里扭动几下,找到一个舒服的姿势,眼皮沉了下来,“明天要去给南京路上一家的萨摩耶打针,感冒了……”

  沈固黑线:“市区不许养大型犬吧?”何况是闹市区。

  “是不该养。萨摩耶好动,需要有地方跑,市区里跑不开,狗也委屈……”完全不是一样的想法……

  “好,明天去打针,兽医。”

  钟乐岑勉强张开眼睛:“其实我不是兽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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