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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夜归人(灵异)作者:朱砂-第9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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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固眉头一皱:“是土御门家族的人?是他们把睚眦放出来的?”

  钟乐岑环视四周:“这地方一般白天没什么人来吧?”

  柳五回答:“来的大都是偷沙的,白天谁来呀!”

  “也许,他们是想在这里训练睚眦。”

  “训练?”

  “他们拘走睚眦,估计是想把它训练成式神。”

  沈固眉一挑:“式神?好大的口气呢!”

  钟乐岑蹲下身抱着犬鬼轻轻安抚着,若有所思:“大鹏明王咒,土御门家族的实力不可小觑。估计他们对十握剑是绝对不会放弃的,拘走睚眦,只算是来中国的一样意外收获吧。”

  沈固冷冷地说:“不管他们是谁,在中国的地界上杀中国人,就别想逃脱!八云,能找到他们吗?”

  犬鬼呜呜了几声。钟乐岑摇摇头:“从气味上是没法追踪的,已经很久了,而且前两天还下过雨。”

  “那就寻找目击者,从周围排查。黑子把东方小姐送回去,再查死者的身份,乐岑跟我去附近排查。”

  河岸附近没什么人居住,但是再远些靠近海的地方却有个度假村,白天的时候有住在度假村里的人偶然会逛到这里来,尸体就是他们发现的。虽然现在没有夏天热闹,但入住的人也还不算太少。沈固和钟乐岑问到第四家的时候,老板娘表示店里确实住过两个日本客人,不过两天前就已经走了。

  “那两个人长什么样子,麻烦你回忆一下,有什么特点?”

  老板娘为难地想了又想:“也没什么特点。日本人还不都长那样儿?个不高,进去出来的鞠躬……有一个二十来岁,另一个年纪大些,有四十了吧?登记的名字在这儿——土御门一雄,土御门次郎。哦对了,我闺女说他们行李上有个什么五角星的贴画儿,说不定是阴阳什么——就是风水先生那一类的。”

  钟乐岑哭笑不得:“是说阴阳师和五芒星么?”

  “对对!我闺女说是看过一本什么小说,里边就说这个。警察同志你也看过?”

  沈固打断她:“您还是再想想这两个人的相貌特点,他们可能涉嫌杀人。”

  老板娘一惊,不敢再话痨,抓耳挠腮地想了一会,一拍柜台:“对了对了,那个叫次郎的小年轻,脖子旁边,就是这里,有一块胎记。平常衣领子挡着,那天他们下来吃饭,我过去送汤,站他旁边看见的。紫红的一大块,估计夏天也得穿高领的。”

  虽然这块胎记基本上外人没法看见,但有线索总比没线索好。沈固正想是否让局里过来个人做一下合成人像,忽然看见有个人从院子里走了过去。那个人他看着有点眼熟,想了几秒钟突然记起来——是曾经在“海的女儿”里见过,就是那个声称来看旗袍最后却把于玲和于曼请出去吃饭的男人。

  第一百一十四章:鲛人的习性

  沈固一个箭步冲出去拦住了那人。男人被他吓了一跳,倒退一步:“你干吗?”

  “我们见过。在台东‘海的女儿’婚纱店里。”

  男人上下打量沈固:“我不记得了。请问你们有什么事吗?”他一脸颇不耐烦的样子,看起来如果沈固没穿警服,他就要掉头便走了。

  “最近你见过那家婚纱店的老板吗?”

  男人眉头微微一跳,摇头:“没有。我见她干什么。我是因为女朋友找她做结婚旗袍才认识她的,旗袍已经做好了,当然再没联系。”

  沈固没再说话,男人转身就走了。钟乐岑站在沈固身后问:“他说的是真话吗?”

  “肯定不是。”沈固回身微微冷笑一下,“欲盖弥彰!他跟于玲肯定还有联系。”说着直接问老板娘:“刚才那个客人是住在你这里的?”

  老板娘点点头:“昨天刚来。”

  “一个人?”

  老板娘迟疑一下:“一个人。”

  沈固微一扬眉:“是吗?”

  老板娘赶紧缴械投降:“他是一个人来的,但订了个双人间,说是为了结婚纪念日给老婆一个惊喜。他老婆今天晚上过来。”

  沈固点了点头,带着钟乐岑走出来:“今天晚上我们过来,看看他说的老婆究竟是谁。他既然刚才说是给女朋友做旗袍,肯定是还没结婚,这会儿又从哪儿跳出个老婆来!”

  “也许,会是于玲?”

  “很有可能。说不定就是跑到这地方来约会的。”

  “对了,他说结婚旗袍做好了,那韩近月那边的婚纱呢?我看咱们打个电话问问。”

  沈固被他一句话提醒,当下打了韩近月的手机。电话接起来,韩近月似乎是在生气,怒冲冲地来了一句:“喂?哪位?”然后大概是突然想起这是沈固的手机,赶紧改了口气,“是沈大哥呀,我不是冲着你,你别在意啊!”

  沈固只听电话那头乱糟糟的,微微皱皱眉:“你有事?要是不方便我一会儿再打。”

  “不是不是。”韩近月噗地吐了口气,“刚才有点事正烦着呢,不过现在没事了。沈大哥,我正还想打电话给你呢,今天早上,有人把我订做的婚纱送来了。”

  沈固眉头一跳:“送来了?什么人送的?”

  “不知道啊。是送到我公司的,前台小姐稀里糊涂的,怎么也想不起送货人的长相了。东西我已经拿回家了,你们要不要过来看看啊?”

  沈固看看表离天黑还早:“我们马上过去。”

  婚纱摊开在床上,高领无袖收腰的鱼尾型,线条简单流畅。洁白的底子上绣着碧蓝的花纹,像海草,又像浪花,让人禁不住想起神秘的海洋,鼻端似乎都萦绕着海水海风的气息。领口上镶着一圈珍珠,裙子下摆还镶着磨成圆片的小贝母,钟乐岑仔细看了看:“很漂亮的深海珍珠。这料子也是鲛绡。”

  韩近月又拿出一张卡片:“盒子里还有这个。”

  沈固拿过来,卡片很厚,像是某种矿物切磨的,颜色是鲜艳的红,上面的字用白色贝壳嵌成:祝有情人白头偕老。钟乐岑凑过来看了一眼:“这卡片是红珊瑚做的。果然都是海里的东西……”

  小康跟在韩近月身边,脸上表情还带着点不愉快。沈固看看他们:“吵架了?”

  韩近月狠狠吐了口气:“小康让人给阴了!”

  “怎么?”

  “今天我一朋友给我打电话,说小康给她发求爱短信。我正跟小康吵呢,结果他的客户也打电话来问他开什么玩笑居然发求爱短信。我们这一查,不知道是什么人拿他的手机给他电话簿里所有的号码都发了一遍!这下子麻烦大了!我们这一天什么都没干,就光打电话给人解释了。就这样还得罪了好几个客户!我们正商量怎么查这事呢!”

  “居然有人这么干?小康你得罪同事了吧?是不是在公司的时候把手机扔在桌子上出去过?”

  韩近月一拍腿:“还是沈哥你说到点子上了!除了同事没别人!小康前一阵子提了技术部副经理,肯定是有人眼红了!幸亏今天是愚人节,有几个外国客户都把这当成玩笑,要不然还麻烦!沈哥,你看我们怎么能把这人揪出来?能不能告他?”

  沈固沉吟一下:“其实要确定是哪个人也不难。小康想一下把手机扔在桌上的时间,再想想当时有哪些同事在场,也就能明白了。这种事真要告不是不可以,但有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是个问题。而且说老实话,你就算最后告了,那点赔偿还不够你耗费的时间和精力。如果这事没有造成太大的损失,你不如日后自己多留心的好。”

  韩近月听得连连点头,恨恨不已:“其实究竟是谁干的小康心里也有点数,真是便宜他了!”

  钟乐岑笑笑:“他选愚人节干这事,显然自己也心虚,想着万一被抓到了也有个借口。小康既然知道是谁,不如态度放高一点,让他摸不着虚实,不知道你要用什么办法报复。你不已经是技术部副经理了么,还管不到他?弄把剑悬在他头顶上,看他日子还能过得好么?”

  韩近月哈哈大笑:“钟哥说得好!嗯嗯,这我可得好好想想,对,就得让这小子晚上都睡不好觉才行!钟哥你不知道,这短信发得有多恶心。什么‘我爱你胜过爱我的灵魂’,呕,酸死了!”

  钟乐岑笑着说:“其实这样好,越是酸成这样,人家越不会相信是真的,你们解释起来也可信。就怕是那种特别平淡的,反而让你说不清楚。”

  韩近月的气来得快去得也快,这一会就又嘻嘻哈哈了:“沈哥,真不好意思又没帮上你的忙。前台那位也太糊涂了,大清早的没几个人过去,她居然就想不起来送东西的人长什么样了!”

  沈固摆摆手:“算了,麻烦你们了。这样,这盒子给我吧,我回去看看能不能检出指纹来。别的事,你们就先不用管了,如果再见到于玲或于曼立刻给我打电话。”

  出了韩近月家,钟乐岑若有所思:“清早起来没几个人,前台小姐记不起来人的相貌,可能不是因为记性不好。”

  沈固立刻想起左健曾经说过的话:“迷心术……”

  “但是鲛人是特殊的生物,没听说过它们会迷心术的。”

  “难道它们用声音吸引人不是一种迷心术?”

  “这个不一样……很难解释清楚,但鲛人的声音是天生的,迷心术是后天学的道术。”

  沈固耸耸肩:“听不明白。得,今天晚上咱们就去那度假村盯着,看看来的人到底是谁。”

  毕竟还是初春时分,夜里吹着海风还是挺冷的。沈固把钟乐岑往怀里裹一裹:“冷么?”这时候就觉得这度假村离海太近了,一阵阵的风冷而硬,带着盐份和海腥气。

  “还行。”钟乐岑把有点凉的手揣到沈固怀里,打个小呵欠,“几点了?”

  “快十二点了。”

  “还没来……”

  沈固往房间窗口看了一眼:“我倒觉得于玲未必会过来。这地方离海这么近,只要她唱唱歌,估计那家伙就会自己去找她了。”

  钟乐岑仰起头仔细听听:“可是到现在也没啥动静。而且她如果在海边唱歌,这度假村里所有的人都能听见,那得有多少人过去?”

  他刚说完这句话,房间里就隐约听见男人“喂”了一声,声音急切,好像迫不及待的样子,但喂了一声就没动静了。过了片刻,又是哗啦一声好像碰倒了东西,钟乐岑精神一振,紧盯着门口。可是屋里悉悉索索响了几声,又没动静了。两人等了一会,钟乐岑奇怪道:“怎么没动静了?”

  沈固突然明白过来:“不好!快进去看看!人可能已经跑了!”

  旅馆老板已经准备关大门睡觉了,还没反应过来,猛然蹿进来的两个人已经旋风般从他身边冲过去了。沈固一脚踹开房门,果然房间里连个鬼影都没有,窗户倒是大开着,冷风一阵阵地灌进来。沈固直接跳出了窗户,远处就是海边:“快走!”

  钟乐岑跟着从窗户上爬出去,也恍然大悟:“是手机!于玲用手机把人引走的!”

  海边离得不远,路却不怎么平坦,两边又没路灯,钟乐岑跌跌撞撞的差点摔一跤,只好眼前盯住了沈固,跑了片刻再一抬头,海水已经近在咫尺。今天是大潮,水位涨上来,海面上只露出一块最高的礁石。月光冷冷地照下来,洒在于玲的身上,反出一圈银亮的光边。那绝对是个美丽却又诡异的画面:于玲黑色的长发像浓密的海藻一样湿漉漉地披在身上,衬托着贝壳一样白色的肌肤,腰以下是一条金色的巨大鱼尾,每一片鳞片都闪着温润的微光。她右手撑在礁石上,左手却拿着一个手机放在唇边。估计是因为有手机的缘故,她的歌声音不大,在钟乐岑和沈固听来很轻,隐隐约约的,就像梦一般难以捕捉却又诱惑人心。

  男人已经走进齐胸深的冰冷海水里,被海浪冲得站立不稳,一手却仍拿着个手机按在耳边。一个浪头过来把他掀翻了,手机大约是泡了水不再有声音,他仿佛突然从梦中惊醒一般,挣扎着浮起来游泳。沈固放开声音大喊:“回来!这边才是岸!”

  于玲抬头向他们看了一眼,忽然纵身也跳入水中,直接抱住了男人,带着他往深水区游。她的动作迅速有力,长长的鱼尾一摆,就向前推进了十几米。沈固唰地拔出枪,砰地一声,于玲的尾巴在水面上一拍,映出一点血色,随即就消失了。沈固直接甩了外衣就要往水里跳,钟乐岑却扑上来死死箍住他的腰:“你干什么!”

  “不能让她把人带走!”

  “晚了!那人死定了。在水里你不是她的对手!”钟乐岑整个身子都拖在沙滩上,死活不让沈固下水,“鲛人的鲛字在古代用来指称鲨鱼,鲛人在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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