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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烟云-第1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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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了心思,也打够了笔墨官司。

好在几位老将功名利禄心都极重,虽然边令诚反复阻挠,还是禁不起高升一步的诱惑,接受了封常清的安排。眼下军中边令诚的一系人马都从重要的职位上被调开了,作为封常清的私聘幕僚,岑参也终于能悄悄地松一口气。

正埋首于文牍之间,耳畔忽然又响起了封常清的声音,“有使团那边的消息传回来么?老夫上次让你安排的眼线,你可都落实了下去?”

“都落实了!”岑参缓缓从桌案后站起,低声回应,“但斥候们也还没能将使团的消息传回来。距离有些远,天又开始变冷了,路也越来越难走!”

“嗯!”封常清皱了皱眉,说话声中隐隐带着几分担忧。“年青人,办事就是不牢靠!按理说,无论有没有收获,他也应该派人尽快给老夫送封信回来才是!”

“大帅说的是王将军么?”岑参笑着反问了一句,脸上的表情有些令人玩味。“可属下记得大帅当初,可是力排众议选择他为主使!”

当初无论是岑参这种文职幕僚也罢,还是周啸风等心腹老将也好,都觉得派王洵等人出使岭西诸国的计划,实在有些过于冒险。然而封常清却固执己见,不但不听从岑参等人的劝阻,并且拒绝了周啸风关于派个老成持重者取代王洵的建议。

对于自己当初的坚持,封常清到现在也不觉得懊悔。“当然!”他大声回应,抬头扫了一眼岑参,又忍不住摇头而笑,“你是不是觉得老夫太器重明允他们几个了?或者说机遇他们身上的希望太高了?”

“属下不敢!”岑参微笑着再度拱手。脸上的表情却分明在告诉对方,自己心里的确是做如是想。之所以这般并非出于嫉妒,而是作为对王洵知根知底的老朋友,岑参心中非常明白,眼下的王洵还太稚嫩了点儿。将一个涉世未深的懵懂少年抛到岭西诸国那些一辈子生存于大唐与大食夹缝的老狐狸当中,简直跟送肉入虎口没什么分别!

“那你可知道老夫今年多大了?”封常清笑了笑,信口又问了一句。

“大帅今年尚不到六十!”岑参想都不想,张开就来,“如果您肯保重身体,不老熬夜的话,安西军在您的带领下,想必还能再辉煌上个十几年!”

“你啊,你这个狡猾的家伙!”封常清放声大笑,一边笑,一边看着岑参摇头。

岑参被看得身上发毛,赶紧将头侧开,尽量不与封常清的目光相接。同时在嘴里大声反问,“属下说得难道不对么?大帅莫笑,属下说得可句句都是实话!”

“你说得的确是实话!”封常清慢慢收起笑容,目光忽然间变得有些深邃,“可你是否知道,自从天宝初年起,有谁能在安西节度使的位置上,干够十个年头?!”

“这……”岑参被问得愣住了,一时半会儿还真无法回答。记忆中,他隐约知道封常清的前任高仙芝大约是天宝七年取代夫蒙灵詧做的节度使,天宝十年因为怛罗斯之战指挥失误,被明升暗降,从节度使位置上调到长安享清福。

朝廷委派王正见接替高仙芝。很快,王正见积劳成疾,病故于任上。临终前向朝廷举荐了封常清。而高仙芝的前任夫蒙灵詧,大约是天宝三年上任,天宝七年便被受到边令诚和高仙芝联手弹劾,被朝廷调往他方。

细算下来,前后四任安西节度使,居然没有一人任期超过五年!这说明了什么?!想到这儿,岑参心中突然开始同情封常清的处境。带着一伙弟兄在这么偏僻的地方为国家呕心沥血,不但要对付宦官的擎肘,而且要时刻提防朝廷的猜疑。也难怪边令诚随便玩弄点阴谋,就令老将军缚手缚脚!若是他稍微应对不慎,西征无功而返还是小事儿,弄不好连自家的性命都要搭将进去!

“此地距离中原毕竟太远了!”封常清一边苦笑,一边无奈地摇头。朝廷多加点儿提防,也是应该。老夫早就看明白了,也不在乎这些。老夫在乎的是,眼看着老夫这一代人行将就木,却依旧没能跟大食人分出个胜负来!

“也不急在一时。胡人向来无百年气运!昔日颉利可汗麾下号称控弦百万,不也转眼间就衰落了下去!大食人,想必也会如此!” 岑参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话能安慰老将军,只好拿突厥帝国的兴衰来做比方。

“可谁又能保证我大唐就永远兴盛下去?!”封常清的声音陡然提高,如同洪钟大吕。

岑参无法回答,只好再度选择了沉默。内心深处,却知道封常清的担忧已经渐渐成为现实。经历了三十余年兴旺与稳定,中原已经出现了衰退的迹象。然而当年在长安时他就曾经冥思苦想假若有一天自己侥幸被皇帝陛下赏识,能否献上一条锦囊妙计。答案却是否定的,有些问题不仔细想则已,一往深里边想,就会发现根本不像表面上看那般简单。

“你,我,任何人都不能保证!”封常清的话继续传来,声声敲打着岑参的耳鼓。“老夫能做的,便是尽量在咱们这代人活着时,将此间的麻烦彻底解决。即便不能做到,也要给安西军,给大唐,留下几个将种传承薪火。”

说着话,他将目光探出窗外,遥遥地看向西边的夜空。

自己这一代将领已经都渐渐老去。而大唐与大食之间的较量,恐怕刚刚才开了个头。

那个假冒的大食使者不过二十出头。

王洵和宇文至、宋武等人,也差不多是同样的年龄。

第二章砺锋(一上)

从拔汉那出来,商队沿着药刹河北岸继续西行,越走,风景越苍凉。

这一带本来是西域难得的膏腴之地,药杀水曲曲弯弯,在两片大漠中间冲出一片绿野,造就了碎叶、休循、大宛、康居等无数繁华所在。然而由于连年战乱和大食人蝗虫般的掠夺,几乎所有文明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衰落了下去。城池日益衰落,乡村凋敝不堪,驿道变成小径,农田沦为牧场。倒是狼和豺狗种群,日益兴盛了起来。成群结队地在荒草中,见到落单的生物,便试图围拢过去,将其变成口中血食。

这样的旅途中,自然是危机四伏。商贩们很自觉地收拢牲口,尽量将队伍长度缩至最短。已经悠闲了好几天的刀客们,也把手掌紧紧搭在了兵器上,时刻准备应付突然出现的危机。只有他们所依赖的主心骨,来自长安李记的商队有些例外。兀自优哉游哉地走走停停,不断地修正手中的舆图,不断地用石块和动物的骸骨堆成一座座矮塔,为以后经过的旅人提供认路的标记。

商贩们对此很是困惑,却没有胆子发出疑问。三天前,当大伙都挤在为商贩提供的客栈大通铺上闻彼此的臭脚丫子味道时,人家“李记”的掌柜和几个主要伙计们可是做了拔汉那城主的座上宾。就凭这一点儿,就证明了“李记”的确像大伙先前猜测的那样,已经可以手眼通天!

众人如此合作,飞龙禁卫们脸上的神色却丝毫不见轻松。这条路太寂静了,寂静得有些令人寒毛直竖。自打离开拔汗那那一刻起,整整三天半时间,大伙在路上都没看到一个陌生面孔。非但前往极西之地贩卖中原货物的行商凭空蒸发,骑着骆驼去中原做生意的波斯商人也销声匿迹,甚至连前些日子像苍蝇般怎么打都打不干净的马贼探子,也统统失去了踪影。二百余里路下来,除了不时出现的狼群和野兔之外,大伙的视线里,竟然没出现任何活物!

情况不对。即便从来没有过做行商的经验,王洵也知道自己可能遇到了大麻烦。使团的真实身份十有八九是暴露了,要不然,已经“饿”了大半年的马贼,不可能突然都集体放了长假。而眼下除了拔汉那国的可汗及少数上层贵胄之外,可能走漏消息的,只剩下那几个提前离开的商贩。

“我早就跟你说过,行大事者不能拘于小节,你就是不听!”宇文至认定了使大伙暴露身份的罪魁祸首是商贩们,跟在王洵身边低声数落。“这回好了,所有人都知道大唐的使者来了。来联络西域诸侯一起对付大食人了!那些天方教的教徒岂不是个个都得急红了眼睛?!”

“那样做,我跟杨国忠又有什么区别?”实在受不了宇文至的抱怨,王洵看了他一眼,皱着眉头反问。

他不肯杀人灭口,并不是因为有什么妇人之仁。而是自己经历过了被别人当草芥践踏的滋味,所以不愿再视普通人为草芥。这种思考显然在宇文至心里得不到任何理解,后者看了看他,愤然抖动马缰绳,“区别就是,杨国忠现在已经做了宰相,而你我却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回去!”

说罢,不待王洵反驳,快速纵马离开。

凭心而论,宇文至不愿意跟王洵争吵。虽然两个人现在越来越不投机。在宇文至心里,王洵之所以被卷入那么多麻烦当中,全是因为自己当初不小心上了杨家的贼船。但有时候偏偏他又很难忍住心中的火气,为了王洵的软弱,也为了自己心中的绝望。

两个人都憋了一肚子委屈,两个人都想着报仇雪恨。这是他和王洵现在最大的共同点。但王洵却是吃多少亏不会学乖,居然还坚持着他心中那种迂腐的做人信条。甚至比当年在长安城中时,还要执拗。而他,却已经不再相信这世界上有任何公平可言。人类就像这草原上的兽群,弱肉强食是最基本的规则。兔子生来就注定了当狼和豺狗口中餐的命运,而狼和豺狗头上,还有豹子和狮子。想要不被吃,就得狠下心来,让自己变强,变成狼,变成豹子,变成狮王。把所有敌人都撕成碎片,哪怕它们是自己的同类。而明明是头狮子,却长了颗黄羊的心脏,往往不会被任何种群接受,死都找不到葬身之所。

宇文至不嫉妒王洵升官总是比自己快,也不嫉妒王洵在年青一系将领中的人缘比自己好。但他无法容忍王洵有着这么多优势却不擅长利用,平白因为愚蠢的善良,一次次主动往陷阱里边跳,甚至一次次陷入危险。

他宇文至是个恩怨分明的人。自从他陷入囚牢,而王洵不惜冒着抄家灭门风险,也要想办法营救他那一刻起,他宇文至就在心里暗暗发誓,这辈子一定要报答王洵。哪怕为此丢了自己的小命。但他不能容忍王洵固执己见,眼睁睁地浪费自己的回报。

背后有马蹄声追了过来,宇文至不用回头,便知道来的肯定是王洵。就像当年在长安城时那样,好朋友在迁就自己。总觉得他比自己大了一些,就喜欢充大哥。实际上,却不知道他这个当哥哥的,心智远没自己这个弟弟的成熟。

“你别生气,我并不是想跟你争辩!”果然,王洵的态度明显软了下来,声音里带足了迁就的口吻,“我觉得,那些商贩不太可能猜到咱们的真实身份。即便有所怀疑,未必会跟别人说起。再者说了,那帮家伙向来是无利不起早,向大食人告密,他们能得到什么好处?”

后半句话倒也说在了点子上,宇文至强忍心中的怒火,慢慢拉紧马缰绳,“那还有谁,莫非你现在怀疑阿悉烂达不成?”

“你不是说过,不能轻易相信阿悉烂达这厮么?”王洵的声音由远及近,依旧是不愠不火。

他也不想跟宇文至处得太僵。毕竟是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彼此之间虽然性子渐渐不合,却没什么化解不了的矛盾。况且同行的这批弟兄当中,宇文至也是唯一一个有胆子,也经常跟自己唱反调的人,多听听他的见解,而令自己保持清醒。

虽然被王洵抓住了痛脚,宇文至却不准备认输,撇撇嘴,冷笑着道:“那天也不知道是谁,自觉舌灿莲花!”话说完了,却突然想起当晚自己是和方子陵、魏风等人打嘴架,王洵从头到尾什么一个字都没说过,心中不觉有些尴尬,撇撇嘴,继续补充道:“用你的话说,那厮也是个无利不起早的家伙,把咱们卖了,对他能有什么好处?”

这个问题,令王洵一时半会根本无法回答。按常理,双方既然已经聊到了战后利益如何分配的层面上,拔汗那土王阿悉烂达应该不会这么快就改弦易辙才对?除非他确定安西军明年不会出兵,或者能从中捞到更大的好处。可采取借刀杀人的手段,将整个使团葬送掉,对拔汉那君臣来说,好处又在哪里呢?莫非他还能借此壮大自家实力?

看着王洵那眉头紧锁的模样,宇文至又觉得有些恨铁不成钢。换了自己处于同一个位置上,做出的决策肯定比王洵痛快得多,也简单明了许多。有道是慈不掌兵,即便是封常清封大帅,为了达成最后的目标,有时也会牺牲掉一部分无辜者,他王洵凭什么总觉得能两全其美?

“想不出来就别想了!”狠狠踢了胯下坐骑一脚,宇文至气哼哼地建议。“反正咱们的身份肯定是暴露了,现在就看谁第一个带兵堵上来,拿咱们的脑袋向大食那边邀功领赏。与其琢磨过去的事情,不如多谋划谋划眼前。满打满算就六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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