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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不好。你说实话,我不会怪罪你!”仿佛希望得到某种肯定,他继续追问。压根没注意到自己说话时那种期盼的语调。
“民女,民女其实也不太清楚!”小拙抬起头,鼓起勇气说道。“民女的家族虽然昄依过天方教。但,但其实都不是虔诚的信徒!”
“这个我知道!”王洵信口点评。以老麦尔祖德的精明与善变,能做个虔诚的教徒才是怪事。
“所以,所以民女和妹妹从小就不喜欢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小拙看着王洵,目光中流露出一片坦诚,“也不喜欢总被关在一个大院子内,从早到晚对着天空发呆。民女喜欢彩色的衣服,彩色的马车,和一切色彩绚丽的东西,不喜欢简单的黑与白。那样,太素,也太压抑!”
“对,的确太压抑!”王洵笑着着大声附和,突然觉得眼前的这个女孩很顺眼。“女人么,哪有不喜欢穿漂亮衣服的。在我们大唐,几乎每个像你和小麦这么多大的女孩子,都会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不仅白天时可以驾车马车出去逛街,到了晚上,也可以在仆人的陪伴下,打起灯笼去逛夜市!”
后半句话已经近似于炫耀,听者却是满脸羡慕。“大人是想把这里变成大唐么?大人是在以大唐的律法,治理柘折城,对么?”
“没有!”王洵笑着否认,“想把这里变成大唐,可是有点困难。民风不同,生活方式也大相径庭。我只是跟你一样,不喜欢除了黑就是白,不喜欢,不喜欢那种压抑的感觉。”
对,的确是压抑。这个词虽然简单,却恰当无比。两个人忽然发现自己和对方的感觉很相似,不约而同地笑了笑,隔阂瞬间冰消瓦解。
“那大唐到底是什么样子,大人能跟我说说么?”犹豫了一下,小拙抬起头,灵动的双眸中,充满了对未来的幻想。
“大唐”原本信手拈来的答案,到了嘴边,却忽然又消失得无影无踪。对啊,大唐到底是什么样子?王洵发现自己心中也只剩下了模模糊糊的轮廓。他当年之所以逃离长安,也是由于无法忍受长安城内压抑的氛围。而随着渐行渐远,那些曾经令人烦躁不安记忆慢慢消退,很多幸福与快乐的事情,也越来越清晰。
也许是因为距离产生了美。也许是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增加,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更严格的参照物,曾经令他厌倦的长安,令他困惑的大唐,此刻于记忆中居然变得无比之可爱。那繁荣的市井,那熙熙攘攘的人群,那无忧无虑的少年,那光彩照人的少女。还有大四绝的诗歌,小四绝的曼舞,曲江池上的无边莲叶,骊山深处的映日秋花……一切一切,熟悉而又陌生。一切一切,令人魂牵梦萦。
“大唐么,很大一个地方。”沉吟着,犹豫着,他慢吞吞地描述,“从南到北有四千多里,从东到西更远,如果把此地也算进去的话,恐怕有近万里了!每个地方的气候不同,风物不同,人的习惯也不尽相同。”
“喔!”小拙忽闪忽闪这眼睛,琢磨王洵的话。上万里的疆域,的确大得令她难以想象。从小长到现在,她去过最远的地方,也不过是几百里之外的安息城。并且还是被家人关在密闭的车厢里边,连将头探出来四处看看的机会都没有。
“但从整体来说,大唐的气候比这边好得多。夏天没有这么干,冬天也不似这般冷。有的地方甚至能种两季粮食,街道上虽然有乞丐,但大多数人都能吃饱肚子!”搜刮着肚子里的记忆,王洵继续慢慢描述。有几分出于本能地做些浮夸,但尽量附和事实。
“在城市里,男人女人都可以随便逛来逛去。不用把自己包裹得像个粽子一样。粽子你知道么,就是一种用苇子叶裹着白米和肉馅,做成的美食。有鱼肉、羊肉、猪肉,偶尔也能吃到牛肉,但不多见。因为牛在大唐主要用来耕地,不准随便宰杀。不是因为教义,而是为了种更多的粮食。大唐和这边不一样,任何宗教,都不能随意干涉别人的行为。同样,官府也不干涉任何宗教的和尚讲经,只要你不煽动人造反,随便念。所以,长安城中,佛寺对面就是道观。十字教的寺院和天方教的讲经场所,往往就隔着一条马路。但两边也能相安无事……”
这是他记忆中的大唐,也是他认为大唐最可爱之处。强大,宽容。因为强大而宽容,因为宽容而强大。男人女人们脚步匆匆,衣服上也许打着补丁,脸上却都带着笑。老人摔倒在地,会有人主动伸手去扶起来。受帮助者及其家人会礼貌对施以援手者致谢,而不会赖上对方,让对方赔偿巨额的医药费用。官员再昏庸,也会注意名声,轻易不让判糊涂案子,招惹民愤……
不知不觉,他的心神便飞出了身体,飞到了数千里之外的故园。连小麦什么时候带着婢女走进来,都没有注意到。后者难得看见丈夫与姐姐和解,惊喜之余,索性命人悄悄地摆上了一桌酒菜。一家子便吃边谈,其乐融融。
“大唐的男人,也不可以随便欺负女人。即便是婢女,打死也要受到严惩,甚至给她偿命。丈夫对妻子不满意,可以休妻。妻子对丈夫不满,也可以选择离开。方式有几种,双方从此老死不相往来了,就叫义绝。双方只是觉得在一起不合适,却谁都没有过错,就可以‘和离’。男人死了,女人可以改嫁,不必给他守节,更不用殉葬。当然,如果有人愿意从此不嫁,官府也不干涉……”
“无论穷人,富人,都有机会出头做官。读书也好,练武也好,只要读得好,练得好,就可以考科举。通过考试之后,再等一段时间,便可分派到一个官缺。有门路的会受到优先照顾,这点不公平。但没门路的只要肯耐着性子等,总能等得到。只是等得时间长短问题和官职高低问题。不像这边,人从一生下来,高低贵贱就已经定了。血脉不好的人想要出头,根本没机会,除非你去做马贼……”
这就是大唐,他梦里的大唐。没有那么严格的宗教,也没有那么严苛的律法。人们之间有等级,却不像西域这般森严。因为贫富贵贱能够转换,流动,所以朝廷的政令不会过于偏颇。整个国家也显得生机勃勃。
这个大唐不属于李林甫,不属于杨国忠,不属于任何贪官。也不属于孙仁宇这种污吏。不属于他王家,不属于赵家,不属于宇文家,甚至不属于陇右李氏。这个大唐属于生活在其中的每一个人,包括封常清,包括周老虎,包括方子陵、朱五一,也包括一心向着他的王十三和万俟玉薤。
这就是大唐。一半存在于现实世界,一半存在于他的理想。
一边吃酒一边谈谈说说,王洵喝得好生痛快。不知不觉,就醉了个酣畅淋漓。酒菜什么时候被撤下去的,他不知道。酒宴结束后是不是送客人走,他也没明确表态。既然他没有明确表态,小麦便自作主张将姐姐留了下来。既然已经留了下来,当天夜里,锦帐之中,自然就发生了该发生的事情。
当激情渐渐褪去,王洵的意识也慢慢清醒。望着躺在自己身边娇喘微微的女人,他突然觉得有些歉然。
无论是作为麦尔祖德家族巴结自己的礼物也好,作为暖床丫头也罢,毕竟这两个女子都跟自己有了肌肤之亲。自己也应该给她们一个名分了,否则,她们日后也难以王家的其他人相处。
正犹豫着,身体却又被小拙牢牢抱住。“郎君会带我去大唐,是么?”浑身上下抽搐成一团的女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手和腿却紧紧地盘在王洵身上,如同一只章鱼般,唯恐一松开便会失去。
第一章笳鼓(四上)
如果赵怀旭所带来的消息属实的话,王洵封侯的圣旨就在路上。按照大唐的规矩,县侯可以取一妻三媵,也就是一个正妻,三个平妻子,至于宠妾和暖床丫鬟,则无任何限制。所以带小拙和小麦二人回长安,根本不成什么问题。他不解的只是,为什么对方在迷迷糊糊当中,还会提出这么一个扫兴的要求。想要追问,却又不忍将小拙推醒,只好笑了笑,轻轻躺倒假寐。
小麦的手也从后背伸过来,紧紧抱住他的肩膀。“别怪姐姐,她这半年多吓坏了!”用脸紧贴着王洵的厚实脊梁,少女喘息着求肯,“她最怕的就是被你丢在这里。既不能回家,也找不到任何出路……”
想到当地人如何对待被丈夫遣送回家的女子,王洵恍然大悟。去大唐,对小拙来说,不仅意味着享受那里的繁华,还意味着彻底改变命运。特别是今晚自己借着就酒意夸大了的大唐,对任何曾经生活在被烧死的恐惧中的女人而言,估计都是难以拒绝的诱惑。
这算是交易么?当激情有了价格,就变得索然无味。可即便是交换,又如何呢?自己曾经答应过他的父亲,带他们远离大宛。刚才清醒之时,怀中的女子又对自己百般逢迎。带着点厌倦,又带着点困惑与遗憾,他沉沉睡去,直到第二天日上三竿。
大都督府的运作,已经慢慢走上了正轨。赵怀旭的到来,又让军队如虎添翼。他在练兵方面的经验比王洵等人加起来都多。刚一接手,立刻就使得都督府兵马变了幅模样。
除了练兵之外,赵怀旭还根据以往的经验和日后可能交战的对手,对军中诸兵种的组成结构,提出了一些针对性改进建议。重甲骑兵训练困难,耗资巨大,临战时发挥的作用又与投入到其上的资金不成比例,所以不如被压制到两百之内。以便腾出更多的军马和人手,组建轻甲骑兵。骑弓无论射程方面和操作简易性方面,都不如伏波弩,所以干脆完全以伏波弩代替。至于远程压制,则交给后面的步弓手来完成。西域各地多丘陵和平原,战斗自然以马战为主,持盾步兵也发挥不了太大作用,不如压缩其编制,给长矛兵让路。而长矛兵也不再是普通的步卒,每人都配上一匹战马,以方便跟随大军长途奔袭,到达地点之后再列阵而战。
这些建议,都非常符合实际,王洵逐一批准。此外,根据柘折城一带的自然条件,赵怀旭还提议在军中增加五百骆驼兵,王洵也给予了尽可能的支持。骆驼的骨架比马高,背上还有隆起的双峰,非常适合弩手骑乘。虽然在冲锋之时,骆驼速度不如战马,可遇到长途奔袭,三天之内不补充鸡蛋、黑豆等精饲料,战马就会掉膘,甚至活活累死。骆驼却是一把草,一桶水,便能活得神采奕奕。
唯一没有采纳的建议,便是有关陌刀手的安置。按照赵怀旭的想法,陌刀阵的攻击力虽然当世无双,对兵卒的要求也是奇高无比。并且在没有其他兵种配合的情况下,便无法单独作战,所以不如完全裁撤掉。反正日后西域战场,大宛都督府兵马,肯定要跟安西军走在一起。后者队伍中的陌刀手已经形成了规模,完全可以成为大伙的依仗。但王洵却摇头表示了拒绝,不光是因为自己喜欢持刀冲阵时的那种血脉喷张的感觉,还出于个人的小算盘。他现在既将麾下兵马视为安西军的一部分,又试图与安西军有所区别。所以即便是只小麻雀,也尽力维持五脏俱全。
这点略带任性的想法,当然瞒不过赵怀旭的眼睛。后者只是笑了笑,便自动将此事忽略。反正在他看来,王洵并不是一个很有野心的人。况且封常清也曾经私下里暗示过,将在王洵、宇文至、宋武等数个年青人中,寻找其中一个传授衣钵。
无论从个人交情和大局考虑,赵怀旭私下里都认为,这其中之一指的是王洵。虽然宇文至和宋武二人的表现一样非常出色。但前者性子太偏狭,恩怨太分明,稍经挫折便可能铤而走险。而后者,则又太阳光,太单纯了些,日后很难应付官场中的倾轧。
只有王洵,刚烈中不失稳重,坦诚的面孔背后亦略带狡猾,足以担负起安西军薪火传承的重任。这也是赵怀旭主动向封常清请缨前来辅佐王洵的具体原因之一。他希望自己能在少年们的成长期间,给予更多的帮助,以便日后收取丰厚的回报。封常清对此也表示了支持。
当然,这些想法现在还不能让王洵知道。一则是因为封常清如今圣眷正隆,为人又足够小心低调,再掌控安西军七八年恐怕不成问题。二来以王洵现在的资历和声望,尚不足以令安西军中的老将们信服,过早地暴露了封常清传位的意向,对其有百害而无一利。
本着百年育人的想法,赵怀旭耐心地对少年们加以辅导。而王洵等人,也对他保持了当年在白马堡中一样的尊敬。随着时间推移,众人彼此之间的配合越来越默契,麾下兵卒也操演得越来越精熟,渐渐露出几分强军的风貌来。
“光在校场上练,恐怕不行!”入秋之后,沙千里找到王洵,第一个提出了让弟兄们动动真刀实枪的建议。“是骡子是马,总得拉出去溜溜。否则,表面上看起来生龙活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