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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有幸-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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ˇ第1章ˇ

 明珠在大门口看见姑姑和姑父便迎了上去。明珠父母早亡,姑姑明小是她是唯一的亲人。
  姑姑是明家的骄傲,画得一手好画,又出国留过学,在那个年头是个稀罕的女人。姑父李嘉凡是个学富五车的外科医生,早些年恋上了漂亮又才气的明小,顺利抱的美人归,做了一对人人艳羡的夫妻。
  不过,遗憾的是二人没能及时的添一个儿女。那时候都年轻,一是二人的事业蒸蒸日上无心添后,二是明小风华正茂也不愿意过早毁了身材。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当明小青春不在,想为李家生儿育女的时候,却发现李嘉凡已没有了生育的能力。在这个苦恼的时候,过继过来的明珠无非成了二人的一个安慰。虽不是亲生,却胜过亲生。明珠慢慢长大,继承了姑姑的一身才华,学得了姑父的满腹经纶。虽然没有袭得姑姑的艳丽美貌,但自有一番秀气。后来明珠考上大学,离家住校,姑父母二人顿感寂寞,觉得自己的母爱或父爱没有了寄托。与明珠商议之后准备再领养一个孩子,好让他们泛滥的爱有个施展的对象。
  “明珠,这呢。”姑姑拉着她往里走。
  “小明珠,你又长胖了?”姑父给明珠卸下她的背包。
  “你净瞎说呢,我看是瘦了!在学校喝不上姑姑的大骨汤;怕是营养跟不上了吧。早知就应该在家门口上个学校,何必跑那么远!”
  “姑姑,要是当年爷爷也不让你去留洋,你能愿意吗?”
  “唉?我才不愿意去留洋呢,都是你爷爷逼我去的。也都怪留洋开了眼,眼高了心也高了,非要争什么事业,才耽误了好年华,没得上一个自己的骨肉……”
  “姑姑!”
  “小,我……”
  “干什么干什么,你们在这样我可走了,你们当我是谁家的孩子?”明珠一跺脚,回头就走,李嘉凡慌忙拉住她好说歹说的哄。
  说话间,进了这所孤儿院的会客厅。
  一个白白净净的小男孩坐在沙发的一角。他大概六、七岁左右,一双大眼睛惊恐的打量着进来的人。院长是个和气的老头,把一包衣服交给李嘉凡:“这是着孩子进院的时候穿戴的衣物。这孩子来历有点怪。虽然一年多了都没有人来认领他,但是保不住那一天他的家人就会出现。到时候这些衣物就是凭据啊。”
  李嘉凡点点头。
  明珠牵着小孩的手问:“你叫什么?”
  孩子往后一缩,看明珠的眼神有些亲近,又有些排斥。
  明珠看见他颈里戴的一个白玉坠子,伸手摸了一摸。谁知孩子却大哭起来。明珠一紧张一下就把玉坠子揪了下来!
  明小急忙过来抱起孩子,他哭得更厉害了。“不怕不怕,小阿姨是疼你没有别的意思,乖,乖啊……”
  院长朝着明珠笑笑:“没事没事,这孩子就是特别怕生,又排外。过一阵子熟了,就慢慢好了。”
  “没事儿。”明珠也笑笑。她看了看手中的白玉坠子上的一截断了的红绳,心想大概是绳子用的太旧了,不小心就给拽下来了。这也应该是孩子父母留给孩子的重要东西吧,她想。她把玉坠子装到的裤兜里,准备抽空去给小孩买根新的红绳。
  三个人费尽辛苦才把小男孩哄的安静下来。出了孤儿院,明珠接到李敢的电话,他在催明珠赶紧过去。明珠这才跟姑父母道别,说得赶火车了。明珠暑假前就约好跟李敢约好去泰山玩两天的,却因为帮姑父母收养孩子的事操心就一直拖着。眼看暑假就快结束了,收养的小孩也“尘埃落定”,她也就得马上履行和李敢的诺言。
  姑父母虽然觉得去玩的时间也不长,还是忍不住多嘱咐几句。明珠接过姑父手里的背包,本想捏一下小男孩的脸表示亲昵,又怕他大哭就只是对他笑了一下。他大眼睛眨巴眨巴看着她,突然叫道:“妈妈。”明珠一愣,姑姑立刻笑了,说:“看来我得让他叫我奶奶才好呢。”李嘉凡也笑:“小明珠你也老喽。”
  明珠摇头,对小男孩说:“想和我亲近了呀?又不哭了?哈哈,叫妈妈也不行,我可没你这么大的儿子。等我过两天回来了好好贿赂贿赂我吧。”
  明珠正处在这个尴尬的年龄:自己觉得自己是小朋友们的姐姐,可是小朋友们却把她当阿姨。她不太不高兴,觉得自己好像老了。不过这次被叫了妈妈,明珠倒不觉得别扭……
  
  明珠倚在李敢的肩膀上出神,长长的睫毛眯着,随着大巴士的节奏一晃一晃。明珠的长相是七分秀气三分英气。这英气生在她的眉眼上,所以当她闭上眼睛的时候,英气就仿佛自觉熟睡了起来,脸上单剩下秀气。
  “李敢,你知道汉朝有个将军也叫李敢吗?”
  李敢低头用下巴颌轻轻的捣她的头心:“你要说什么?”
  “他是被霍去病杀得你知道吗?”
  他轻轻一笑:“然后呢,又怎么样?”
  “没什么,你知道我喜欢霍去病嘛。咦,你会不会是那个李敢的后人?”
  “不知道,没想过。”
  “你家有家谱吗?”
  “我没见过。”
  “我想见。”
  “嗯?”
  “我想见霍去病。他怎么会那么年轻就去世了……”
  李敢在明珠白鸡蛋壳一样的额头上敲两下,“你跟我第一次见你的印象真不一样。我那时看见你,你那时穿着一条军绿色的短裤,小男孩似的。就想,这小哥们儿还挺务实的样子。没想到你比那些穿绸缎的女孩还能幻想。”
  明珠撇撇嘴:“幻想和务实也不是那么冲突的俩词,我就不能兼得了?瞅你一副上当受骗的样子。”
  明珠生的不赖人又和气,在学校里的人缘出了名的好,屁股后面追她的男生排起队来和食堂打饭的人有的一拚。明珠虽然脸上依然待谁都友善,可是对谁都是保持距离。直到有一天明珠发现了李敢……她是发现了这个名字。明珠没告诉他,是因为她喜欢那个霍去病;是因为他的名字和霍去病有关;是因为明珠失望了,现实的生活中他找不到她的霍去病,找不到那个飞扬跋扈的少年英雄,她只好找一个与他有关联的人。可怜这“关联”是像蛛丝儿般的轻细,轻细的连她的一颗泪珠儿都拎不起。
  
  泰山顶上,李敢把明珠从背上放下来,他咧着嘴锤腰,疼惜的看着明珠。明珠打量着李敢,心里说不出得酸痛。她不要他背的,他偏背。对我这么好干什么,她竟然生气。她默默的背过身一个人行走着。前面一块古碑,有一人多高,上面刻满了碑文,只是年代久远字迹已经模糊了。周围围着铁栏杆,防止游人破坏。明珠隔着铁栏杆抬头看碑文,看了半天也看不清楚。明珠苦恼,像不像自己呢?现实里她什么都不缺,什么都不少,受家人宠爱,男朋友疼爱,考上了自己理想的大学,在别人看来是那么美好。可是,她自己却一直是生活在别处,她活在她自己的梦里。隔着这铁栅栏,仰望看不清的文字,一如她仰望她的梦:遥远,且没有路。
  “当心,后面是断崖!”李敢拉住她。
  明珠回过身来,往后退了几步。看到了介绍碑文的旅游指示。“是汉武帝立的!”明珠高兴了一下。“他会不会提到霍去病呢?”
  “找一下好了。”李敢笑着摸摸她的头。
  找到两个人眼睛都花了还没有一点头绪。本来就没有几个字能看得清楚。
  “明珠,旁边有个祠堂,里面应该有一些清楚地拓印版,我们可以进去问一下。”
  “不,等一下,或许这碑的后面还有些字,等我看看着。”
  “小心哪,很危险。”
  “没事,我抓住栏杆就没事的。”明珠抓住栏杆慢慢绕道后面去。脚下是悬崖峭壁,明珠的头一紧,一咬牙仰头看碑面。竟是没有文字的,只有一些看不懂的图案。明珠失望的叹了口气,慢慢的回身,往李敢伸手的方向移动。突然牛仔裤的裤兜里一片灼热。明珠觉得一阵麻酥,向后挣扎……
  “明珠,小心!”
  “明珠――”
  
  雍郊茂密的树林本来寂静像面波澜不惊的镜子。一队行军像是利剑一般硬生生的戳破了这面镜子。碎的镜片里映着群鸟和入秋的黄叶,纷纷扰扰,诚惶诚恐。
  一行百人,缓慢停了。
  “陛下,这奇兽行的还真够快。转眼就不见了”
  “废话,即是奇兽,又怎么会那么容易叫你抓住。”
  “吾皇圣明!”
  大家四处张望,怎也不见兽的影子。
  “陛下您看!”
  众人朝他所指的地方瞧去。
  一个少女缓缓走来,只穿衫和裤,衣裳是紧紧裹在身上的,不比寻常女子的层层宽衣。侍卫们拥上前护驾。少女越发走得近了,众人却慢慢放下戒备。她头发未挽发髻,长长的垂到腰间,嘴角上扬,竟是抿唇而笑。她行止间没有攻击性,反是欣喜有余。最让众人惊讶的,是她修长的腿畔跟着一只白色的老虎。不是普通的白老虎,这虎没有黑色纹路,是浑身的雪白。
  “圣上,是奇兽!”众人大惊,纷纷搭箭欲射。
  显然少女见了这群人显得高兴,领着老虎走得近了。老虎倒也不怕这些人,只管跟在少女身后。
  少女走进看清了众人的模样,高兴之余更多了些惊讶:“你们是……”。她轻轻蹙眉,顿了一下。
  “不不,不对。敢问当下是那一年?”。
  为首的一个中年人也显得惊讶:“是我大汉朝元朔六年。”
  少女听后竟不能相信:“在位皇帝是哪一位?”
  “大胆刁民!口出狂言!”
  少女也不管他自管喃喃的:“是了,可是汉武帝?”
  众人虽听不清她嘴里说些什么,却见她步步接近,眼睛看住武帝不放,里面波涛汹涌,甚是复杂。
  “陛下,这刁民目无王法,竟然犯上。还请陛下处置。”
  武帝倒是颇有兴趣挥挥手:“算了,不知者无罪。”转首又对少女说:“这位小姐是何家何户,怎会在这出现,与这奇兽为伴?”
  少女呆呆得看着武帝,不知是喜是悲。她徐徐地说:“它不是什么奇兽,不过是一只得了白化病的老虎。”少女的眼睛看得远远的,神情有些恍惚:“我叫明珠。”
ˇ第2章ˇ
 那天明珠从泰山顶上跌下,落入这树林中。醒来时后天以将黑,她稀里糊涂的,也不知道是在什么地方。一个人摸索了半天,发现一个山洞里似乎是有稀稀的白光。进了山洞明珠着实的下了一跳:白虎正躺在里面在小息,睁眼看见了明珠也并不理她。明珠心里害怕得厉害,她哪敢多呆一会,转身出了虎穴。
  天已经全黑了,明珠不一会就迷了路,没几步竟遇上了狼。明珠吓地哭都哭不出来。这时候懒洋洋的白虎出来,咬死了豺狼,吃罢了肉,径直走了,并不理明珠。周围渐渐的有稀稀落落的狼啸声起来,明珠环视四周,觉得自己的心跳时有时无。心想也许那白虎是个骄傲的东西,并不屑于吃她。再说,横竖一死的话,她倒觉得被白虎吃掉更好一些。于是明珠像是得了救星似的紧紧跟住了白虎。又摸索着进了白虎的洞穴。白虎已经躺在它的石台上闭了眼。它一身白毛很是耀眼,月光洒下来,映在它身上,它又映到石壁上……宁静,光亮。
  这些天以来,白天明珠一直在找路出森林去,晚上就和白虎同穴而眠。可是这林子太大,她又怕迷路遇上狼,总也没有多少头绪。好在把山洞周围摸熟了,能找到熟透的山果,还不至于饿死。白虎每隔两日就会出去狩猎一次,每次狩猎后都要到洞外的小溪中洗澡。不知是不是一身白毛的缘故,它特别的爱干净,从不在身上留下动物的残血。白虎不伤害她,但也不亲近她,它的猎物也没有分给明珠的意思。明珠也不会讨要,在她钻木取火没有成功前,她还不想吃生肉做野人,她渴望见到人。所以他俩倒像是合租了一个洞穴的冷面新人类,只不过苦了明珠。因为没有火,她没法取暖。已是入秋的季节,白天还好说,可到了晚上山洞里阴冷的很。
  过了三五天,明珠正在绞尽脑汁钻木取火种,白虎带着伤口回来,躺在石板上呜咽。它扑猎物时候受了伤。明珠看了觉得心疼,虽说它性格冷漠,不宜相处,但是它也是救过自己性命的。白虎是超爱干净的,尤其是一身雪白的毛从来不沾染一点瑕疵。看它躺在石板上对着自己的伤口一阵呜咽,明珠便撕了块衣衫,到小溪里浸了水,帮它清理伤口。它并不排斥,忽闪忽闪的眼睛看着明珠。明珠突然觉得它好像姑姑收养的小男孩。第二天早晨明珠醒来时候,发现自己是枕在白虎的颈窝里……
  打那以后,每晚明珠都倚着它睡觉取暖,它也不反对,它开始和她亲近。
  这么过了一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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