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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翻出了邮件,一页一页往前看,看他登顶的那些雪山,看他写下的所有,希望时间可以真的往前追溯,让我可以早一些碰到他。其实我也很想和他一起登上那冰冷彻骨的雪山。
有段时间会觉得自己愚蠢而矫情,我的世界似乎连白天也不再清晰。唯一一次和闺中密友说起他,她们告诉我男人在妻子怀孕期间总会特别孤独。在那以后我不再向任何人说起他,不愿以这样恶意去揣测,去形容那些洁白的雪山。
公司里架构调整,他应该在争取更大的地盘,邮件里他说自己被欲望侵蚀有时候会有点累。我不再回他的邮件。直到在微博上看到他儿子照片,那小小婴儿酣酣甜睡。那天夜里,暖气好像停了,那漫长的几小时,我经历了过什么,也许世上只有极少数人能理解,无法与人言说。我知道,我该离开了。
离职那天,他送了我一本关于自由登山的书,说译者是他最尊敬的人。“他做了我做不到的事儿。十年前,是他带我第一次登上了雪山。”
他问我要不要送他一条皮带,我笑着说我可拴不住你啊。
辞职后的两年我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没有一技之长,只有那半肚子的基础学科知识,历经了无数挫折,也终于明白独自一人在北京生存的种种艰难,但我始终没有学会半推半就接受任何心中不情愿的东西。终于明白他所说过的,那些没有将你致死的,最终会令你更坚强。后来我当了记者,时时与人对话,遇到过形形色色的人,只是心中依然很难平静,有时会陷入挣扎,怀疑起动机,怀疑人性是否至真至纯,直到有一天,我决定重新回到学校里重拾人类学,学问究竟有何意义?不过是更加清苦,所探究的东西如风中一粒清尘,难以触摸。但很多时候,这就是意义所在。
孤独是一种最好的交际。是弥尔顿说的。
再次收到他的消息,我已看到网上关于山难的新闻,他最敬重的那个人,长眠于在新疆一座雪山的冰缝中,我能想象到这对他的打击。十年后,他要亲自送走他。
他在电话那头说:“你来乌鲁木齐吧。”
突然听到他在电话那头哽咽的声音,我的眼泪突然抑制不住。那本关于自由登山的书,在书架的最后一排放着,我从未真正读过,因为害怕一读就再也停不下来。
我买了去乌鲁木齐的机票,第一次有了说走就走的勇气,我以为我将第一次亲眼看到雪山,可在过安检的时候,身体却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我最终还是离开了排队的人群,看着头顶的飞机呼啸而过。夜里,我删掉了所有他发给我的邮件。也终于明白,他对我说过的,不管你去不去,山,就在那里。
此刻,他慢慢走向我,夜风一吹,酒好像醒了一些,洒水车渐渐远去,路灯下,这个世界上,仿佛只有我们。
他说:我看过你写的每一篇采访。我笑着说是吗?我好像也看过你爬过的每一座山。“是登山,不是爬山。”他拍我的脑袋纠正我,我回过头看他,心中涌起一阵暖意。暖意,让人热泪盈眶的一个词。
有没有想过去看看真正的雪山?像你这样的人,真的应该去看看。
我是什么样的人呢?我问他。
是小姑娘,他说,也是大龄人类学女博士。
又笑了,好像又回到了那多年以前,我怀疑自己的记忆是不是出现了问题。那枚戒指还在他手上,此刻我却并不觉得刺眼。追逐世俗幸福的五年,互相并不知晓的五年,那样的轻,好像一口气就能吹走。
他问:是不是快要毕业了?
我说:是啊,正在写毕业论文,越写越长,已经快九万字了,有时以为要结尾了,再读一遍却好像还很远。
那有了孩子是什么感觉?我问。
他说,想到这世上有一个生命,离开了你没法生存。
结婚又是什么感觉?我又问。他笑着说:你是研究人类学的博士难道会不知道吗?
我摇摇头。
大概跟你写论文是一个感觉吧。他说。
那应该很幸福。我说。漫长又不知道尽头,需要不断付出的幸福。
你真这么想就好了。他说。
我抬起头看他,看到他眼睛里的血丝和眼角的皱纹,原来他已经不再年轻了。
“如果有一天,当我们都很老了,得知最喜欢的那个人去世了,心里会是什么感觉?”
“会愣一下,然后闭上眼睛,回忆起多年前还年轻时候,阳光下,微风中,她笑得灿烂的脸。默默念一声:再见。”他说。
“我会没有遗憾,不说再见。因为此生在心中已和他共同渡过。”
道别的时候,他说:“毕业论文写完了发给我看看。”
“为什么?”
“想知道这几年,你都在想些什么。”
站在博士楼的台阶上,远远地看他那辆黑色的车远去。
我想劝他要打车回去啊不要酒后驾车这不安全,想告诉他我曾经差一点点就要去乌鲁木齐,我想告诉他那张名片依然在我的写字台前,我原以为自己有很多话要说,最终心头却似压着一座巍峨的山那般沉重,在夜色中我站了许久,最终突然哽咽,什么也说不出来。
再见。我在心里对他说。
博士论文答辩后,我一个人去了趟青海,原来高原反应没有想象中可怕。
我裹着大围巾,在湖边遥望,不远处是那被雪迹染白的山尖,那种白色很难用言语来形容,在透亮的蓝天下,单纯,洁净而没有杂质,无法触碰,纯粹无暇,只能遥远地看着。
我不曾在那雪山上留下过足迹,那山也不曾靠近我。
整整五年,我们都改变了很多,那些不变的,最终变成了山顶上一万年也不会化的白雪。我终于明白,也终于相信,这是他向我描述过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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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171 初夏的房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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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悄悄
1、
那一年春天我生活在北京。这并不是我在北京的第一个春天,不过,是在那年,我从学校宿舍搬了出来,住进了一个朋友的家里。
说是朋友,其实又不怎么熟。情况是这样:我搬进那套房子,是一个朋友的邀请,她告诉我说有个地方住得不错,还不用出房租,爽快地把地址给了我。我搬进去的时候,她却又搬走了,听说是找了一份新的工作,或者是别的理由,我反正是不太清楚,本来跟她就不是很熟,从那以后,我们就彻底失去了联系。
无论如何,我就在那套房子里住了下来。光华里一百三十二号,光华里小区,一套顶楼的大三居。
房子很大,装修得蛮气派。这套房子的唯一问题是,住在里面的人没有一个知道屋主是谁。似乎大家都是这样莫名其妙地搬进来的。不用付房租,而且很自由,这样的地方可不好找。尽管作为一个正直的人,我时刻都在担心着被突然出现的房东赶走,但想要省钱的心理压倒了一切,也就说服自己心安理得地住了下来。
当时,那套一百多平的房子里住着五个人。两女三男。我,小光,女性,我们合住一个房间。我大四,小光似乎刚刚大学毕业,从事什么职业我是不清楚,但她不会在正常的点出去上班,经常穿着厚厚的卫衣裤在在屋里走来走去。另外三个男的,王淳和刘健住一间屋,但又好像不是同性恋。唯一会在正常的时间出去上班的是张智勇,这似乎赋予了他某种特殊的权利,得以独占那套带阳台的大主卧,我们想晾个衣服什么的,都要经过他的房间。
不过,除了长住的这几个人之外,屋里似乎总有莫名其妙的访客。有些是我们认识的人,但大部分并不认识。谁也不知道拿这些人怎么办才好:他们上门,全部的行李都装在一个登山包之类的东西里,嘟囔一声“某某让我过来的(这个某某我们通常也不认识)”,就径直走到沙发那儿,放下东西,倒头大睡。尽管这一切令人不快,可是想一想,其实他们对这套房子拥有的权力并不比我少。所以,在最初的惊诧过后,所有的人都能和睦相处。
那真是一个不错的春天,雨水很多,洗掉了杨树上的绒毛,以至于空气中的飞絮都几乎绝迹。这个利好现象是小光第一个发现的。因为她有过敏性鼻炎,空气里的绒毛一多,她就会阿嚏阿嚏地连续打起喷嚏,直到喷出鼻血。也正因为如此,那个春天,对小光来说如同一件出乎意料的礼物。有一天,她高高兴兴地带给了我们这个春天她的另一件礼物。至于那件礼物会给她的人生造成多么毁灭性的打击,在那个春天,还看不出任何端倪。
小光是个同性恋。这一点,她从来都不掩饰——她长得很漂亮,有一只小巧的鼻子,鼻尖上有几颗小小的雀斑,细得有些过分的小腿上套着长袜子,看上去就像一个还没发育完全的北欧少年。她很喜欢各种小动物,但又有哮喘,所以不能养。除此之外,小光还是个大胃王。有时候她很晚回来,会把我从床上摇醒,恳求我跟她分享一个披萨,一份意大利面,或者水饺、烤翅、关东煮,甚至有一次带回了一整只九寸的芝士蛋糕。作为交换,我会烧开水,用茶包和咖啡伴侣做一壶奶茶,或者直接泡上几袋速溶咖啡。大半夜地吃着油腻的食物,喝着滚烫的茶和咖啡,这样的事情多少显得有些诡异。但小光表现得这好像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她干净利落地把食物卷起来塞进嘴里,风卷残云般解决完一大半。吃饱喝足以后,她像只猫一样满足地拍拍肚子,有时候不刷牙就回到房间去睡觉。我喜欢小光,这似乎是一件更加自然的事。当然啦,不是那种喜欢。
事实上,我和小光讨论过彼此成为情侣的可能性。
“你是百分之百的异性恋吗?”她吃完一只咖喱卷,煞有介事地问我。
“我想啊……我觉得是。”
“这不可能。世界上绝对没有百分之百的异性恋。”
“那这么说来,世界上也不可能有百分之百的同性恋咯?”小光的话不知为何有点惹毛我。
“大概是吧。”小光却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同性恋,异性恋,双性恋,统统打成一个包裹,圣诞节礼品大派送!”
话虽如此,但在我心里,小光却是个百分之百的同性恋。这与她的长相没有关系,而是浑身散发的一种氛围:我对男性不感兴趣,而且不需要他们对我感兴趣。这种氛围,没准与她爱吃、不爱打扮、甚至也不太讲卫生的习性也大大相关。至于我呢,在小光的眼里,我这人龟毛到一塌糊涂,吃完东西必须把桌子收拾干净只是不值一提的坏习惯,最大的问题是,我居然在写毕业论文:中国资本市场的周期研究。
“干吗写什么论文啊?”她说,“那种东西不是浪费纸张,只配用来擦屁股吗?”
遗憾的是,事实的确如此。
“你没写过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