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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骨深深叹了一口气,感觉还不足够,只好再叹一口,语气比之前一次加强了很多。李燕发话,不睡觉,叹什么气。刘骨叹了一口气说,这样舒服点,不信你也叹一口。李燕说,大晚上的叹气,怪吓人的。刘骨又叹了一口,真的很舒服,你也试试吧。经过再三建议,李燕也跟着叹了一口气,没有过瘾,又叹了一口更重的气,果然是很舒服,尤其是在黑夜中。两个人就这么结伴叹气,直到刘骨说出一句话,宣告失败。叹一口气,就出来一个小鬼,现在房间里充满了小鬼。刘骨说完这句话,被窝里李燕伸出脚踹了他一下,疼倒不是很疼。只是李燕不再搭理刘骨,也不允许他碰自己一下。过了一会李燕发出了均匀的喘息声,睡着了。
刘骨仍旧睁着眼睛,他在想,自己会以何种方式死掉。
有天刘骨给身在农村的母亲打电话,一阵寒暄之后,母亲用兴奋的口吻告诉了他一件事,在说之前她已经料想到此事必定会引起刘骨强烈的反应。刘骨不负众望,表现出了吃惊和不敢相信。虽说人命关天,但在这对母子的交谈中,死掉的人成为一个久违的谈资,令一向乏味的交谈变得逸趣横生,双方表现出了罕见的表达欲望,纷纷主动说出内心的想法,在对待死亡的问题上,达成共识。生死由命,富贵在天。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挂掉电话后,刘骨用来托举手机的手,有点酸痛,手心甚至出现了汗珠。刘骨心想,希望过几天再死掉一个人,母子再进行一番长谈,这是很有必要的。
刘母所说之事,稀松平常,是每天都在发生的车祸。只不过这次是发生在身边,而且刘母恰好认识死者。死者是名略显肥胖的妇女,因女儿出嫁至今未能怀孕,出事这天她起个大早过马路去找算命先生,问女儿何时生子。虽是春天,天气还是很冷,而且是个雾天,她穿着厚厚的羽绒服,脖子上缠着毛围巾,头上顶着棉帽子,这身装扮令死者在过马路的时候,脖颈没能自如地活动,也就没及时看到一辆汽车从大雾中驶过来。妇女被刮倒在地,还好不是很严重,她感觉到还能活动,想回到路边给家人打电话报个平安。紧接着驶来的大货车没给她充裕的时间站起来,便冲将过来,七八个轮胎从她身上碾压过去,头颅被崩到十几米远的位置,身体其余的部分与柏油路面贴在一起,难分你我。
如果能知道自己怎么死掉,就再好不过了。这并非不可能,自杀的人会提前得知,而且把死亡牢牢抓在自己的手中。刘骨没想过自杀,或者是还没走到这一步。自从刘骨的父亲病逝后,他经常想到自己会以何种方式死掉。在他看来,最有可能是步父亲的后尘,与癌症做点无效的争斗,闭眼了事。
不知是心理作用还是确实如此,刘骨总觉得自己的身体快要不行了,年纪轻轻重病在身也不少见,这阵子他感到后背酸痛,多走几步路就体力不支,索性闭门不出。刘骨躲在不见阳光的屋子里,对着电脑一天很快就过去了,如此循环,一天天的也很快,累了就睡觉,饿了就吃饭,身体的情况到了什么地步,他也不在乎了。无非就是死,既然这样就让我死得不明不白。没过多久,李燕搬走,两人宣告分手。长这么大还没领个姑娘回家给母亲看看,的确说不过去,刘骨觉得李燕会是第一个,看来也不准确。
母亲打来电话问刘骨,这么长时间不回来看我,是什么意思。刘骨无话应对,沉默良久。母亲在电话中痛斥,我死了也没人知道,你不用回来给我收尸了,让我自己死了,烂没了,养你这个儿子到死也派不上用场。刘骨想到最近在网络上看到的两则新闻,想和母亲进行分享,无一例外都是关于死人的,这肯定会引起双方的共鸣,谈话也会在友好的气氛中结束。然后双方各自在密闭的空间里,想着自己会以何种方式死掉,想来想去,也没想出一个结果,只好追忆亡者。幸运的是,刘骨和母亲有共同的追忆对象,春天来了,坟头周围的枯草变绿,静候更多的死人加入进来。
可惜没等刘某说新闻,母亲扔下一句,你死在外面别回来了。挂掉电话。刘骨愣了会,坐回电脑前,死亡的消息层出不穷冒出来,他不禁心想,如果没有死亡世界会变得多么的无趣,所以说死亡是好的,尤其是对于活着的人类来讲,苟活于世,不就是为了看着一茬茬的人掉进死亡的陷阱里,评论几句,唏嘘几声,然后一不小心自己也掉进去,博取死者的欢心。对吧。
电视上说,有个男人将婴儿掐死,埋在了雪里。面对婴儿的死,大家在谴责凶手的同时毫不吝啬地奉献出悼念亡灵的蜡烛图片,一时间屏幕充斥着烛光,将刘骨的脸部映照得发红,真的是红光满面。觉得自己命不久矣的刘骨没想到在有生之年会变得红光满面,虽然这是种错觉,不是事实,但这并不妨碍他对死去的婴儿表示感激。然后,刘骨写了篇悼念的小文,参与到了火热的人民大讨论中。
婴儿死了,罪犯自首了。应你们所言,对其千刀万剐,也不为过。略显奇怪之处那男人很不凑巧,碰到了一个婴儿,若车后是酒醉的成年人,将其杀死,定不会引起这么大的愤慨。婴儿,天真无邪的代名词,因刚来人间不久,尚未经历世事,亦无罪恶沾身,突遭杀身之祸,人类愤慨不已。由此事件,人类的善良空前释放,天上人间的感觉。成人之间彼此勾心斗角棍棒相加,众人拍手称快。对不起,因为你我都不是什么纯良之人。作恶趁年少。
躺在床上,红色的烛火仍在刘骨的心里飘来飘去,有几次火苗行将熄灭时,又令人沮丧地亮了起来。如同婴儿根本没死,还在奋力和罪犯进行殊死搏斗。刘骨看到青筋暴露的一双大手扼住婴儿的脖颈,他在一旁劝说,快点闭眼吧,别争来争去的了,多活那么十几年,也没多大意思。在刘骨的循循教导中,婴儿终于把眼睛闭紧,可恨的是烛火仍没有灭掉,不晓得要亮到什么时候,这里适合黑暗。
在最后的几天,支撑刘骨活下去的信念只有一条,再多看点死人的消息。他没有等太长时间,暴雨,有个姑娘掉进了没有井盖的深井中,搜寻多日后无果。这么多天过去了,女孩还没有找到。刘骨在新闻中看到了那姑娘的照片,长得不错,走在大街上是属于他驻足观看的女孩,不过这样的女孩定不会多看他几眼。但是长相丑陋就理应掉进深井里,找寻不见吗?当然不是,刘骨看着新闻,希望她在掉入深井时就痛快地死掉,不然在污秽的下水道里长时间存活,真是不可想象。
只有我这样的人才适合,在下水道里爬来爬去,和老鼠为伍,呼吸着腐烂的味道。也只有我这样时刻想到死的人,才抵抗得住飞来横祸。
快来吧,刘骨对死亡发出了诚挚的邀请。他把头埋在被窝里,想象着自己处在下水道中,漫无目的地爬行着。现在刘骨什么也不能做,被窝里缺氧,他将头伸出来,喘着粗气,在深夜中,点上一根烟,每吸一口,火光明亮,但愿能指引迷路的鬼魂。
现在我终于可以告诉大家,刘骨是怎么死掉的了。缴纳完网费,在回来的路上,刘骨感到小腹疼痛,完全不能坚持回住处解决问题,他来到公共厕所。厕所刚被人打扫过,弥漫着樟脑球味,刘骨心想自己来得真是时候,他打开门,发现里面是马桶。现在连公厕都用马桶的,看来祖辈留下来的入厕姿势真的是要绝迹了,这不免让刘先生失落起来。一这么失落,导致他双脚站立在马桶边沿准备用力时,猛地发现自己尚未褪下裤子。说时迟那时快,刘骨要站起来,脚滑了一下,头栽在地板上,剧烈的疼痛使肚子里的粪便喷薄而出。假设刘先生没有立即死掉,他大概也没想到自己居然以这种不体面的方式一命呜呼。祖辈们再次从四面八方赶过来,面对刘先生的死状,纷纷用手捂住嘴巴和鼻子。味道的确不太好闻,你们闻到了吗?
魏思孝,青年作家。微博id:@魏思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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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356 杀死一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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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根廷'萨曼塔·施维伯林(姚云青译)
“名字。”“鼹鼠”说。我报上大名。
我在指定的地点等他,他开了一辆标致汽车来接我,这会儿这车由我驾驶。我们刚认识。他看也不看我一眼。他说他从来不正视任何人的眼睛。“年龄。”他说。“四十二。”我说。他说我年纪太大,我心想他的年龄想必还要大。他戴着小圆镜片的黑色墨镜,大概就是因为这个别人才叫他“鼹鼠”的吧。他命令我开车前往离这里最近的广场,说完便全身放松地坐在一边。
测试很容易,但能否通过考验相当重要,因此我有点紧张。如果我没把活儿干漂亮,就进不了组织,进不了组织就没有钱挣,而我想加入就是为了钱,不需要别的理由。测试的内容是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港口用棍子打死一条狗。是为了看看你有没有胆量日后来些更狠的。“更狠的。”人们这么说的时候眼睛望向别处以作掩饰,仿佛我们这些还没加入的人不明白他们指的是什么似的。仿佛我们不知道“更狠的”就是指杀人,用棍棒打人,把人乱棍打死。
在大道的分岔路口我选了一条更幽暗的道路。一排红灯一个接一个地跳转成绿色,我在楼宇间飞快地穿行,直到眼前忽然出现一片暗绿色的空地。我还在想这块广场上可能不会有狗,“鼹鼠”已经命令我停车了。“您没带棍子。”他说。“没有。”我说。“没带棍子,您怎么能用棍棒打狗?”我看着他,没有回答。我知道他该说些什么,但我现在已经了解他了,他这个人很容易识透。他在享受这片刻的寂静,想着如何才能在开口时,吐出的每一个字都能击中我的软肋。我咽了口唾沫。他看上去好像在想:你谁都杀不了。最后他说话了:“今天我后备厢里正好有根棍子,您可以用那个。”我可以肯定他在墨镜背后的眼睛正兴奋地发亮。
中央喷泉的周围躺着一群狗。我手里紧握着棍子,等待着合适的时机,同时缓缓前进。有几条狗醒了过来。它们打着呵欠,拉长身子,互相看看,又看看我,冲我吠叫起来,在我行进的路线旁排成一列。杀死某个特定的对象,已经选中的对象,还要容易些。但要从一堆目标中决定哪一个应该死,则需要时间,还需要经验。是杀最老的,最漂亮的,还是最凶的呢?我得慎重地选择。我可以肯定,“鼹鼠”正从他的车里笑着打量我。他肯定以为除了他们,没有人有能力杀死什么东西。
狗群围到我周围嗅嗅,有几个厌烦地走开,又回去睡觉了,完全无视我的存在。这一幕穿过车窗的黑色玻璃和墨镜的黑色镜片,落到“鼹鼠”眼里,会显得我是多么渺小可笑啊,手里紧紧抓着一根棍子,周围围了一群狗,而且有几条现在居然又回去睡觉了。一条带斑点的白狗在对着另一条黑色的狗吠叫,黑狗咬了它一口,这时第三条狗跑过来,露出牙齿,吠叫着。第一条狗反咬黑狗一口,黑狗则露出利齿叼住对方的脖颈来回摇晃。我举起棍子,一棍子打在那条斑点狗的背脊骨上,它嗥叫了一声倒下去。这会儿周围静了下来,要把它运走也容易些。但当我去拉它的爪子时,那条狗忽然反击,一口咬住我的胳膊,我立即就流血了。我又一次举起棍子敲了它的脑袋一下。那条狗这才再一次倒下去,它躺在地上望着我,气息微弱,但不再吠叫了。
我把那条狗的爪子并拢,一开始动作很慢,之后则做得更有自信。我扛起狗的身体向车子那儿走去。从树丛中闪出一道阴影:一个醉汉探出头来。他说我这样做不对,事后狗群都会知道是谁干的,会叫那人付出代价的。“它们可是有灵性的。”他说,“它们会知道是谁干的。明白吗?”
他说完后就又回去倒在椅子上了。
我走近汽车时看见“鼹鼠”坐在那里等我,姿势跟我离开前一模一样,但我注意到标致车的后备厢已经打开了。我把那条狗像扔一个笨重的袋子般扔进去;我关后备厢时它一直看着我。
我回到车上,“鼹鼠”依然直视着前方。“如果您把它放到地上,它会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