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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一个 文章合集_韩寒-第3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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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吉他在马桶上坐好几个小时,导致后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形成条件反射,如果不抱着吉他都拉不出来。



 



我练琴和上厕所都比较勤快,所以等表叔暑假再回来的时候,我已经可以唬他了。表叔家有一台录音机,我们俩合作弹了一些歌曲,然后录下来反复欣赏。从录音机里听到自己的声音感觉非常奇妙,就好像自己真的当上了歌星一样。表叔给我们的组合起了一个名字,叫“农大兄弟”。我对“农大”两个字倒是没什么意见,可难道我们不是“叔侄”吗?



 



假期过后,表叔又去农大读书了。随着吉他技艺的飙升,我开始尝试自己写歌。第一首歌是在1995年秋天完成的,叫《秋忆》,歌词里面唱“秋叶落下大雁飞,人已散了梦已碎”,特别矫情。其实这歌跟爱情完全没关系,唱的是我对“农大兄弟”这个组合的思念。我倒也不是想我表叔,主要是想他们家的那台录音机。



 



我最有名的那首歌,《秋天是用来分手的季节》,是在1997年秋天写的,也和爱情没有关系。那时候我因为打篮球脚踝骨折,所有同学都去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了,只剩下我一个人在班级里,就哼出了这个旋律。当时写歌对我而言是很简单的,上大学之前我就已经写了一百多首歌,每一首都有整理好的简谱,按照年份保存。上了大学以后,忙着谈恋爱,就再也写不出苦大仇深的歌了。



 



初中时的某一天,我上课写歌词被老师发现了。她不仅没收了歌词,还让我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念出来,这个要求真的很过分。我心里别提多高兴了,因为终于有了一个机会,让其他同学知道我在写什么,让他们崇拜我。



 



可是他们并没有崇拜我,他们听到我的歌词哈哈大笑。老师批评我说:“你看看你写的是什么东西?你整天写这些以后能有什么用?”时隔多年,事实证明老师是正确的,我写了那么多歌确实没什么用,最后是通过主持和演戏才被大家认识的。



 



其实我并不介意大家笑我,因为歌词念出来本来就很奇怪,需要唱出来他们才知道我的厉害。可是,我要怎么唱出来才能被大家知道呢?我想起了表叔家的录音机。



 



又一次的假期,表叔从农大回来,我攒够了自己写的十几首歌,去他家录音——确切地说,是去他家的厕所录音。我在厕所里待了一个下午,将我表叔憋坏了,终于录好了一盘全部是我自己弹唱的磁带,后来又翻录了好几盘,还想送给表叔一盘。



 



表叔拒绝了我,他坚决不要,他说:“兄弟,哥知道你只录了这几盘,很珍贵,还是把它们留给最需要的人吧。”我说:“好的,叔。”但其实心里特别难过,他不要我的磁带比同学们嘲笑我的歌词还打击我。



 



那时候校门口有很多摆摊儿的,有一个卖磁带的摊儿生意特别火,磁带五块钱一盘,流行歌曲相声小品应有尽有。卖磁带的摊主有一台小录音机,音量总是开得很大,吸引同学们过去。有一天我等了好久才等到旁边没有人,就过去和摊主讲,我这里有一位冉冉升起的歌坛新星,也就是我的首张专辑,问他可不可以帮我代卖,我们五五分成。摊主很愉快地答应了我,然后问我有几盘,卖多少钱。我说暂时有三盘,卖两块,如果卖得好我们可以翻录。



 



摊主是一个好人,没有立刻和我翻脸,但是他果断拒绝了我希望他用那台小录音机在摊位前放我的歌这个要求。那一年我上初三,专辑起名叫《标准恋情》,来自我写的一首歌。磁带封面也是自己设计的,到打印社打印出来包装好,很精致。



 



很多天过去了,摆在地摊小角落的《标准恋情》一盘都没有卖出去,摊主叫我拿回去,因为他还得摆别的磁带。我只好留着自己听。他们都不识货,明明就很好听啊!



 



这就是一张没有人买的专辑的故事,那是我的首张专辑,距离现在快二十年了,我一直都还没有录第二张。当歌手是我的梦想,以后应该也会满足下自己,但是现在没有那么着急。因为我慢慢知道,有梦想不代表有能力,如果误解这一点,就会很痛苦。



 



就好像我看到很多选秀节目中,一些选手明明唱得很一般,依然高呼“我不会放弃我的音乐梦想”,我不觉得这是感人的。其实他们不知道,与其在错误的路上一直向前,还不如停下来,哪怕不走都是进步。



 



本文选自大鹏新书《在难搞的日子笑出声来》,即将上市



 



大鹏,主持人、演员、导演。代表作:《屌丝男士》。微博id:@大鹏董成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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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433 恋爱中的礼物

  txt 小_说天+堂

作者蒋话



 



0



来自礼物的敬意:



坐以待毙的被猎杀者们,现在你们获得了一次权力反转的机会,半小时内猜出雇主是谁,我便不能杀你,转而去干掉雇主,但是猜的机会只有一次。



什么?这样还有谁敢雇我?生意反而火爆起来了呢。我的价格连同行的十分之一都不到,这种低投入、高回报的投资,受到越来越多顾客的垂青,尽管它拥有同样高的风险。



请记住我的杀手代号:礼物。



各位,久违了。



 



1



帕特森先生肥大的身躯在地毯上挪动,很快撞上墙边的书橱。就在十分钟前,他还志得意满地和我谈论小说写作技巧。



书橱里是一整套《帕特森爵士探案集》,黑色皮制封面的精装本,在鹅黄色灯光照耀下兀自发亮。



“你……”杀猪般尖叫半分钟无人理会后,帕特森先生终于冷静下来,看到我手里的马克22,紧蹙的眉头忽然舒缓,“你是‘礼物’,那个有个性的杀手!”



“嗯?”我有些意外,帕特森先生却像弹簧一样跳起,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纸笔。



“帮我签个名,我是你的簇拥!”帕特森先生紧挨着我,笑容可掬地掏出手机留下与我的合影,手速之快害我都来不及整理仪表。



“真的吗?”我嘿嘿笑道,手背贴着微微发烫的脸颊,“其实我也常看你写的小说,只是你烂尾有些严重啊,挖坑又不填,好不容易故事有进展了,又穿插大断回忆内容……”



“这样才能撑满一本书嘛,作家也要糊口啊。”帕特森先生狡黠一笑。



“熟归熟,我还是得按规则办事呀……”我扯回话题,用枪管挠挠下巴,为难地说。



“没关系!”帕特森先生拍拍胸脯一脸得瑟,“你别忘了,我可是这个国家首屈一指的推理小说家啊,我一定能猜出派你来杀我的人。”



“很抱歉,这次你不会猜对的。”我一拳将他重新击倒。



“别啊,怎么了这是?”帕特森先生神色剧变,“不试试怎么知道!”



“因为这次,是团购。”枪响。



“读者发起的团购套餐。”我遗憾地补充道。



 



2



“喂喂,你又迟到了。”加岩在影院门前嘟起嘴,清秀的脸庞因寒冷显得更加白净。



“和帕特森先生聊晚了。”我赶得大气直喘,双手合十表示歉意。



“好吧。杀手也应该遵循八小时工作制呀,况且今天还是节日。”加岩说,算是原谅了我。



由于远远超过了电影入场时间,我和加岩一边漫无目的地走在林荫道旁,一边不着边际地闲聊。



“你知道吗,最近咱们附近出了个怪咖,他暗恋一个女大学生,就私自拆开寝室楼下女孩的快递包裹,在里面放情书。”加岩呼出的白气像受惊的白兔,四下逃散,“得不到女孩回音,现在改往里面塞死老鼠了。”



“嚯,那可真是变态。”我说,时不时瞟一眼加岩微微摆动的手。唉,看着一对对情侣十指相扣从身边经过,数着天空第三次绽放出火树银花,我还是没有勇气去牵加岩的手。



我是在聚会上认识加岩的,那天起,我知道自己的心已经属于她。我们很快熟络起来,加岩喜欢网球,我就花半年时间偷偷练球,空闲时带她去体育场打球,久而久之干脆抛开网球的幌子,直接约她看电影。



收效果然甚佳,一年过后,我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加岩的……好朋友。虽然我不愿意承认,但是瓶颈的确出现了,我无法取得实质性的进展,或许在电影院里尝试牵她手是一铲子打破坚冰的办法,但是我也怕这一铲子直接将我送进坟墓。



我只得遵循着循序渐进的追求模式,依然执着于含蓄的暗恋。不过我相信,时间总能证明一切,总有一天加岩会察觉我的爱意。



我的思绪被手机铃声打断。我看看号码,是巴斯打来的,他的电话只代表一种意思。



新任务开启。



 



3



“巴斯,就是烟卷毁了你。”我捂住鼻子对巴斯道,还是被熏出了泪水。认识巴斯六七年了,他还是烟不离手,说话这一会儿,接头的宾馆里已然烟雾缭绕。



“少说这种娘们的话。”巴斯笑笑,额头上沟壑般的刀疤和皱纹混为一体。要不是肺病,他准能在业内干出番事情,不过这老小子脑子还算灵活,不干杀手之后照接单子,然后把任务委派给别人,抽取一定中介费。



巴斯拿出一只白色信封,用两根枯枝一样的手指钳住。



我接过信封打开,取出印有任务的a4纸。这次的猎杀目标名叫凯特,猎杀原因是偷窥。



“等等,怎么没有雇主的信息?”我像辨识假钞那样翻动a4纸,只找到凯特的资料和住址,“这不行,到时候我都没办法判断凯特到底有没有猜对雇主。”



巴斯吐出一大口浊气:“雇主知道你价格便宜,点名要你出手,又害怕权力反转自己被杀,这才匿名的吧。”



“这不行啊……你这儿还有别的任务吗?”我推脱道。



巴斯也没有生气,又递给我两张信封,分别是猎杀杀手排行榜第二的夜枪,和一个叫做柯雪的在英留学生。



“这两个任务有雇主信息,你挑一个吧。”巴斯说,用手背按灭烟头。



夜枪……恐怕我还来不及对他说出规则,头就会像西瓜一样被打爆,至于那个留学生嘛,我还得飞去英国一趟,吝啬的巴斯不给报销机票我肯定赔本。



“还是凯特吧……”我将最初的信封收好,猛然想到一个,即使不知道雇主是谁也能将规则进行下去的点子:等凯特说出猜测的雇主姓名后,我可以去调查那人看凯特是否猜对,验证过后再决定谁生谁死。



计划就这么定下。



“对了,如果喜欢一个女孩,怎样能够升华我们之间的关系?”临走前我问巴斯,怕他嘲讽我,不敢看他的眼睛,“我们现在是普通朋友,这方面你肯定有经验。”



巴斯愣了一下,好像被我出其不意的问题难住,半分钟后才缓缓说道:“带她去鬼屋。”



鬼屋,对啊,多么天才的想法!



阴森、恐怖的场景,反倒是爱情的催化剂,唯唯诺诺的牵手在鬼屋里显得那么顺其自然。加岩害怕的时候,我如果能镇定自若地鼓励她,指引她,最终带她走出“魔窟”,给她的安全感简直会爆表。



“好主意巴斯。”我被巴斯的智慧所折服,差点上去拥抱他。巴斯则面无表情地叹了句:“年轻就是好,进鬼屋都不犯怵。”



我捕捉到两个信息:第一,原来巴斯不敢进鬼屋,一个杀手居然怕进鬼屋,真是天大的笑话。然后第二点让我整个人抑郁起来:我也是不敢进鬼屋的!两年前追杀目标误入鬼屋,吓得我回家失眠,持续几天神经衰弱。刚才一激动,把这茬子事给忘了!



不过天无绝人之路,我很快想出应对策略。



在约加岩之前我特意进了三四趟鬼屋,煞白脸适应了里面的牛鬼蛇神,软着腿背熟了迷宫的正确走向。等到正式与加岩去的那天,我已是一副处变不惊之态。



“一会儿要是害怕,记住我在你身边。”我将四十美金的门票费交给鬼屋票务员,微挺起胸膛对加岩说,迈着沉着之步就要进入鬼屋。



“对不起先生,您还少给二十。”扎马尾的票务员小姐抱歉道。



“不是一人二十美金吗?”我诧异。



“哦,涨价了,上周我们鬼屋进行重新装修,现在是完全不同的场景,更刺激、炫酷的体验了!”票务员一副恭喜我们的样子。



我眼前一黑,几乎要站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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