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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一个 文章合集_韩寒-第4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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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吃货,她其实是在向世界示范一种“我好单纯而且很容易满足”的信号,这是一种对心机的隐瞒,一种对他人无耻的拉拢。然而同时我也意识到,我所自夸的这种冷峻,对我个人的生活不会起到什么好的作用。我总是在识破他人的目的之后依旧掉进他人的圈套,哪怕这个圈套设计得根本不高明。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来说,那些吃货推荐的餐厅我都在大众点评里收藏了。这一切只能归咎于我的智商水平,我谁也不怨。



 



不过,在所有自称吃货的女人里,齐大福是特别的。



当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就意识到她为人诚实。因为她pang。当然不是那种失控的pang,而是在长期欢乐的饮食氛围与痛苦的减肥决心斗争下,一种有节制的、非常礼貌的pang。菲茨杰拉德写到汤姆·布坎南的情人茉特尔,也不得不承认“她像某种类型的女人一样,pang得很美”。而齐大福的pang比茉特尔还多了一种浩然正气!



我第一次见到齐大福是在北京的有机农夫市集。当时我失了业,心想自己必须得找件有益身心的事情来做做。有机,农夫,没有比这更符合我的需求的了。之前我因为一些诡异的原因关注过齐大福,她是有机市集的组织者之一。她说第二天的市集还缺一个志愿者,我报名,她准许了。



其实我之前做过志愿者,大致知道志愿者是怎么回事。当天也不例外:当我赶到的时候,集市已经开场了。棚子支起来,路牌也已经设置好,反正这些工作统统都有人做完。我的任务就只是义卖一些图书,图书是其他志愿者捐献的,卖得的钱将用作给某一位病人的捐款。当天上午卖了七八十块钱吧,好像。



所以大部分时间都是闲着。有时候我也会去集市上转一下,想买点东西却又空手而归。逛有机市集的女性,有大概30%使用longchamp的包包,这是我当天的一点心得。不过,不管拿的是什么包包,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信仰:有机的食品,可以挽救自己糟糕的厨艺;良好的食物,可以让灵魂得到慰藉。



 



好吧以上都是废话。



我只是在拖延描述那个不可避免的瞬间:齐大福的出场。



齐大福是个美女!这么说可能会引起一点争议,但我要这样坚持。



她身材雍容,面如满月,穿着一件红色的上衣和白色长裙,随意戴着一顶草帽。



她不是那种要引起你惊叹的美女,也没有这个工夫。一整个上午她都在忙忙碌碌。打电话联系迟来的农户,给人指路,帮人卸货,与人交涉,组建饭局。



镇得住场子啊,齐大福。只要有她出现的地方,你就会由衷地觉得,所有麻烦都会迎刃而解。



因为没有(女)人能拒绝齐大福!她比你高一个头,皮肤白皙,眼睛明亮,比长期萎靡的你生命力高出两个等级。她诚恳地对你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但在她面前,你会自觉你的工作其实没有那么了不起。她始终带着一种深怀体谅的神情倾听你说话,但即便如此,你仍会由衷地觉得,她未说出口的台词可能是:“虽然现在我在听你说话,但这只是出于好意,因为我是个好人。其实你说的这些事情我马上就可以搞定。”



市集将散的时候,齐大福又被围住了。她被礼物包围,也被某些来自暗处的爱慕眼神包围。远远地,她从人群里看见我,走过来,递给我几包糕点和祁门红茶,并试探性地问:“中午和我们一起吃饭吗?”



“啊谢谢……还是不了。我跟大家都不熟。”



我估计如果我要蹭饭也能蹭上,因为这些热情而朴实的人是不善于拒绝别人的。但我终究没好意思。也因为我觉得齐大福可以看透我。我压根就不是有机农业的狂热拥趸,只是一个中年失业且丧偶(是的,我词典里没有失恋只有丧偶)的无聊女性罢了。糕点和红茶都很好,齐大福后来拍上微博的午餐照片更令人垂涎欲滴。这个女人吃惯好东西了,没有意识到这是种骄傲,当时我这样想。



 



我第二次见齐大福是在一家专卖单一麦芽威士忌的酒吧。



那天我根本没想到齐大福会去的,但她的出现还是带来了震撼。她是和另一位朋友一起来的,进门的时候她惊呼道:“方悄悄,你怎么也在这!”



我们都没想到会在这里见面,因为当天聚在那间酒吧里的,是一群彼此也不怎么熟的乌合之众。一位来自延吉的男性和他的朋友们,一位来自台湾的女性和她的朋友们,而我和大福就处在这两个社交圈微妙的接口。



延吉男性和台湾女性都很爱喝酒。他们曾经在延吉喝到两点钟,沙发上躺一下起来继续喝。他们都自诩为能喝之人——因为他们以前没和齐大福喝过。



齐大福,太神奇了!一杯一杯威士忌喝下去,她的皮肤仿佛变得晶莹透亮,同时自如地和延吉男性洽谈着东北大米,那口气好像他们马上就要做这项生意。



“我们那的大米,哎哎哎!”延吉男性感叹道。



“下次你开车后备厢带些过来,我尝一下。”齐大福用权威的口吻说。



我不多说我自己了,因为没什么好说的:我喝醉了。



散场的时候我还保持着最后的清醒。能感觉到齐大福把我架起来,狠狠地把我的包塞到我手里。“先送我回家,再送她回家。”齐大福安排。可是当延吉男性发动车子的瞬间,我打开车门,吐了。



太丢人了!我由衷地觉得。去齐大福家的路上,我一直在不停地试图道歉。“你能不能不要说话了?左拐。”齐大福异常清醒地主持着一切,恰如她在农夫市集的风姿。她就像完全没喝过酒一样清醒。大概因为酒精作用于体重的平均值低……我恶毒地这样想。



“好了我到了。”



“啊再见。今天真是对不起。”



“什么对不起啊,方悄悄你太逗了。”齐大福说。



她下车的时候还回过头来看了我一眼,即使在醉成那样的情况下,我仍能感觉到齐大福对我的命运是关切的。至于为什么,我想那是因为,齐大福pang吧!pang人的眼神比一般人的更具有分量,这就是传说中的万有引力定律,我想。



果然她走出几步,又奔了回来:“你给我说说你电话多少?”



我异常清晰地报出了电话号码,在那天的情形下是个小型奇迹。当时我没意识到这个奇迹后来会救了我的命。



“我打给你了,你看下手机。”



我把手机紧紧握在手里,对着齐大福挥舞了两下。“你们赶紧送她回家。”齐大福对延吉司机说,那口气里多少有点威慑的意思。



但她的威慑落空了。等我多少清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在一个黑暗的地方。十几秒钟的奋力思考之后,我意识到自己在酒店的房间。



“怎么没送我回家啊?”我喊道。



“找不到你家。你在这休息一晚上,明天早上送你回家好吗?”一个声音从浴室的方向传来。



“不行我要回家。”



“就休息一晚上吧!”



浴室水声响起来的时候我哭了。倒不是真正惧怕什么危险,而是痛恨自己居然落到了这个地步。被人弄到酒店房间里了,你这个怂货!



必须马上摆脱这个境地。然而我找不到我的包,然后绝望地意识到我把它留在了车上。



但是,我找到了我的手机。齐大福下车以后,我就一直像个精神病似的把手机拿在手里。



那时候我只有一个选择了。



我拨通了齐大福的号码。



“方悄悄啊?”齐大福平静地接起了电话。就好像她一直在等着这个电话似的。



“大福!救我!”我不顾体面地求救。



齐大福一声不响地听我说完。我仿佛能看到电话那头她亲切又轻蔑的神情。



“你把电话给他。”



我把电话给了穿着浴袍的延吉男。



然后我听到了一阵虚弱的反抗。“好晚了,司机已经睡了。”



“我不能开车,我喝醉了。”



“我真找不到她家。”



“明天一早肯定送她回去还不行吗?”



“好吧我打个车送她到你家。”最后他痛苦地说。



他带着我下楼的时候,我忽然想起来一件事。



“我的包还在你车里。”



“我帮你去拿。”他顺从地说。这时我确信,不管齐大福是用了什么方法,总之对方是已经完全地缴械投降了。



 



我到齐大福家门口的时候,才确认自己得救了。齐大福一脸不耐烦地接收了我。



“你睡沙发。”她说,“我睡床。”



“为什么?”我哭着问。



“最讨厌你这种文艺女青年了!”



“我怎么知道会这样啊……”



“不能喝就不要喝!”



“以后不喝了还不行吗?”



“你还哭啊,哭什么哭!你失身了还是怎么啊?”



“没有,我就是觉得丢人。”



“别哭了!再哭我把你扔出去!”



第二天早晨我被齐大福从沙发上拽了起来。



我环顾四下,忽然有一种强烈的感觉。



这是一个真正的吃货的家。



四下洋溢着一种“吃”的氛围。并不是说悬挂着红辣椒这种粗浅的表象,而是……可能是因为齐大福高大的身形,与厨房是那样奇妙地融为一体。



“你在做什么?”



“有人从内蒙给我捎来一块羊肉。”



言下之意是“便宜你了”。



是的,齐大福就是这样一位女性。她认为对一个半夜醉酒呕吐情绪崩溃的文艺女青年来说,尽管她不配,但羊肉烩面是再合适不过的早餐了。



她在面里搁了一个北方人能想象的那么多的辣子。



当我默默地把这碗面吃完,她终于显出对我有了点兴趣。



“辣吗?”



“没吃出来。”



“你还挺能吃辣的。”她承认。



我第一次真正赢得了齐大福的尊敬。



在那之后,我和齐大福之间结成了一种奇特的友谊关系。



虽然她仍然对我不时发作的文艺青年症不以为然,但内心深处我知道,她已经用自己的方式接纳了我。而我呢,深以获得齐大福的友谊为荣。她凭借自身强大的重力势能,在任何场合都能畅通无阻。只要下定决心,她能进入她想要进入的任何一处厨房,吃到她想吃的任何东西,这种天赋你很难想象一个女人居然能够拥有。关于齐大福的故事是写不完的。我是说我肯定会继续写下去,那些我跟着齐大福混吃混喝,并且目睹她越来越pang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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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521 在爱和旅行里,寻找不同的自己

。t|xt。小。说天+堂

作者张皓宸



 



网上有个很火的段子,说人生需要两次冲动,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和一次奋不顾身的爱情,后来被刺猬小姐改了梗,说人生需要两次觉悟,说走就走你得有钱,奋不顾身你首先不能长得丑。



这位刺猬小姐虽然刀子嘴匕首心,得饶人处且饶不了人,但老天还是非常公平的,除了让她这辈子成了北京土豪地产商的女儿,还给了她偶像派的姣好外貌。因为嫌娱乐圈这染缸太脏,最后进了文艺圈,写都市情感小说,被几个小粉丝封号:森林系女神。



当时同为森林系作家的我们,有幸在一次聚会上认识,她见我第一面就说,你这种长得奶气的小男孩儿最适合在北京混,因为现在北漂的男男女女,十个有九个都是属狐狸的,剩下的那个稀有品种,大家都争着爱。



那晚聚会结束后,我看见刺猬小姐钻进一辆叫不出型号的奔驰跑车,专人专车接送,跟电视里演的一样,我当时就说这个女子肯定是个传奇,果不其然,据说第二天给他爸发了条短信就“离家出走”了。



 



刺猬小姐在网上跟一个台湾垦丁的女孩交换了一次旅行。



两人承诺两周时间内,互相睡在对方的家里,不用见面签任何协议,全靠自觉。刺猬小姐没带昂贵的护肤品,衣服准备几件基本款,背上个双肩包就去了,颇有点交换人生的决心。



     



垦丁的夏天很热,空气里都有股烧焦的错觉,她交换的住处是垦丁大街的民宿,条件不算太好,但出门就是海,一群赤膊的冲浪少年让她激昂的荷尔蒙欣然接受了这里的一切。早餐自己做果酱面包,白天租辆机车去南湾玩水踩沙滩,晚上就去当地有名的海产店吃海鲜,没有因为是千金小姐有半点不适。再说,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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