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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才能摘下?”
“缘分足够的时候。”
“你知道吗?这世上曾经有一条鲸鱼,生了一种疾病,它永远也发不出正常鲸鱼的声音频率,它叫的每一声都无法被同伴听见,从此就和别的鲸鱼失去了联系。可是它并不知道自己有问题,所以一直到死之前,它都拼命的在海中呼唤着,直到最后,都没有一条鲸鱼理睬它。于是它就这样,在孤独的大海里,绝望而痛苦地重复着错误的频率,然后在期待回音的过程中,独自老去。”
第三天的傍晚,我在车上给她讲了这个故事。她一时间没有说话。
人到底在什么时候才会不孤独?如果两个人在一起,是不是就真的不孤独了呢?或许我就是那条频率错误的鲸鱼,或许也不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两个人会拥有完全同样的频率。我们一直在猜测和推断中共同生活,然后相拥相爱,但是人们永远都听不到我内心的呼唤,而他们也一样。
我没有询问她的名字,也没有索要她的电话号码,似乎我下意识地预感到,一旦我有办法联系到她,我又将一下子变回孤独。孤独总会在意想不到的时候出现,在它还没有出现的时候,我不想改变现状,这样,或许它就永远不会出现。但接下去的48小时,我充分体验到了这样做的坏处:这是个双休日。
这两天里,我明白了很多事。比如,胖胖的龟壳上,一共有14个大的格子,裙边上则由39个小碎片组成。剥一只橙子,我最快只需用17秒,而彻底吃完一只橙子,我却需要至少1分钟,肚子还很胀。平均每看一个汉字22秒钟,它就会开始变得陌生。windows xp操作系统的时间每第4秒到第5秒之间,会过得非常慢。
我拉上窗帘,将房间里的灯开了又关,关了又开。我以为这样就可以提醒地球,赶紧进行昼夜更替。我发现我家的楼下,一共有12个停车位,其中有9个已经被住户买去。这9辆车里,德系车占到了5辆,日系车占到了3辆,剩下一辆这两天始终没有归来,它的车牌号是沪fsn785。我突然觉得观察力敏锐的人,大概内心都很痛苦,就和我现在一样。
我从未如此渴望周一的到来。
周一的天气意外的好。黄昏的时候,一个中年男人打开了车门,我告诉他,我等人。没过多久,一个头发卷曲的中年女人过来,也被我赶走了。这样的人来了六七次,直到天色很暗很暗,我才意识到,她今天不会来了。最后一对父子坐上了我的车,月光清凉,车厢漆黑,父亲对疲惫的儿子说,乖:“很快就到家了,妈妈做了好多饭菜。”
我注意到路边的树上,叶子居然开始掉落了,可是现在才只有初夏。我告诉自己,那一定是棵很伤心,很伤心的树。
“胖胖啊胖胖,明天,她会出现吗?”
“唐老鸭啊唐老鸭,明天,她会出现吗?”
我的一个朋友曾对我说,如果你开始想念一个人,你就输了。我不是输不起的人,我也不是害怕输的人,只是尽管我输了,我也没觉得她有赢得了什么。我不会告诉她剥完一只橙子需要多久,也不会告诉她唐老鸭到底给了我什么答案。下一次,如果我还见到她,我会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若无其事对我来说并不难,因为我已经这样活了二十多年。她消失了两天,在礼拜三的天黑时分,她终于又从地铁口走了出来,依然带着象征神秘的墨镜,抬着高昂的头颅,像一个胜利者。她打开车门,坐了进来,系好安全带,说:“银河路514弄37号,谢谢。”
“这两天没有上班?”我问。
“不,我住我男朋友家里”她说。
“今天不住?”
“嗯。”
“为什么?”
“不许问。”
我知道人们总是把悲伤定义为负面的词汇,但我不,我觉得这是一个好的词,每次这样想着,悲伤的情绪也就不这么明显了。我一直用这个方法安慰自己,在我的这本积极词典里,寂寞、孤单、嫉妒也赫赫在列。我忽然之间明白了她到底赢得了什么:她赢得了存在。她在我脑中留下了美丽又失落的记忆,和不可触及的想象与希望。她就像分了身一样,在我脑中和我各种想法缠斗并且幸存。但是我并没有在她那里留下任何什么。对她来说,我就是一场雨,下过以后,蒸发殆尽,我就不再存在。
其实我根本没有办法若无其事,我的内心始终在发出某种隐秘的频率,从出生到现在,不曾停过。
“为什么?”我又重复地问了一遍。
她沉默了一会,说:“缘分到了。”
“什么意思?”
“你家有人么?今晚我住你家。”她说。
我在路边刹了车,问:“你说什么?”
“我要给你看样东西,”她说,“去你家看。”
她的墨镜很深,在夜里更是。
“看,我的头发。”我刚打开灯,她就迫不及待地在我面前展示起她的红头发来。
“前两天去染的?”我问。
“是啊,怎么样?”
我看了看,说:“还是黑色漂亮。”
她没好气地扭过头去,问我:“你家里有音响么?”一边说,一边开始寻找,然后翻了一盘cd,播放起来。那是一首西班牙语的舞曲,名叫“quizas,quizas,quizas”。中文意思是,或许,或许,或许。
我记不得当时她是怎么拉起我的手,又是用怎样的语气对我说出“一起跳支舞吧”这六个字。我只记得那天我度过了人生中最美妙的一个夜晚,她终于摘下了她的巨大的墨镜,露出了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眼睛。
当时的我并不知道,这是我最后一次见她。第二天早晨我送她去地铁口。她跟随着汹涌的人流一同钻入到地铁口去的背影,就是我最后一次对她的印象。她像一个凡人,一个和我没有发生任何故事的人,和她身前身后的所有陌生人一样,在这势不可挡的人群中渐渐消失。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依然每天守在那里,当我意识到,她真的再也不会来的时候,我终于学会了不再对胖胖说话。我猜她始终觉得这是一场游戏,并且坚信自己一直是赢家,可是她并不知道,她根本没有胜利,因为我没有留下她任何的联系方式,也不知道她的任何身世。我一直都明白,她也是芸芸众生中最普通的一员,在她的心底,也在用着我们所不了解的频率呼唤着什么。我终于觉得,站在阳台上所望出去的千家万户里,有我的一室一灯。
三个月后的某一天,雨又下得很大。我和女友一起回到家,发现门上用吸盘挂着两个鲸鱼的公仔,一个蓝色,一个红色。我突然间听到了心底发出的一声高亢的嘶鸣,然后不顾身后的女友,下楼开动我的车。我只想一头栽进这磅礴的大雨里,像闯入一整片寒冷而孤独的海洋。
曹畅洲,青年作者。@nevermind_n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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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534 卡在你的生命里
t@xt‘小说天〃堂
作者张晓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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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没想到时隔两年后见到n是这个场景。
急诊室的走廊总是弥漫一股消毒水的味道,横几张病床,一些住不进病房的急诊病人,拎着吊瓶绝望地半躺在那里,偶尔呻吟两声。护士们拿着各种单据和药品忙碌地穿梭,脸上带着看惯大场面而滋生的惯性冷漠。各种噪杂的声音中,所有人忙着自己的事,自己的痛苦,自己的歇斯底里和悲伤。
没人喜欢医院,s却钟情这样的场面,谁都没空多看擦肩而过的人一眼,急躁,狼狈,不快乐,却很真实,随便拍两个镜头,就是一个震慑人心的报道。
但她从来没想过,会在这个杂乱无章的场景里再次见到n。他坐在绿色的塑料椅子上,双手托着下巴,眼神放空看着地面,眼前的一切和自己无关,灵魂酷炫地躲在另外一个空间。不过,s却一眼看透了他的焦虑,他每次手足无措的时候都会盯着她的眼睛,只用五秒钟,脑子里已经过了整个故事的起承转合,思绪在无奈结尾的时戛然而止,咬着嘴唇随意一笑。说,这都不算事。他每次笑,都是扬起右边的嘴角,故作一副玩世不恭,把人生的无奈轻而易举涵盖在从鼻子里发出的那声“哼”里。从二十岁到三十岁,从来没变过。
s调侃过他,你为什么永远要摆出藐视人生的姿态,干什么事,演得尽兴,心里永远跑过一行滚动的led灯,赫然闪着,我是道明寺少爷。
趁着他还没抬头,s躲进护士台。她敲敲桌子,指指n,问小护士怎么回事。小护士正在忙着填单子,探出头看了一眼,云淡风轻“哦”了一声,太太怀孕,大出血,正抢救着。s再看了一眼n,没再出声。小护士反应过来,再次抬头,扬起眉毛,熟人?需要关照?
她摇头,不认识,觉得挺帅的。小护士哼哧一笑,低头继续填单子,说s嘴里没正经话,和她镜头前三八红旗手的作风一点也不像。
她没听小护士再说点什么,抱着电脑,走进医生的休息室里,门虚掩着,正好可以看见n的鞋子。一双脏兮兮的球鞋,看得出他来得仓促。之前s跟n说过,我不喜欢你穿皮鞋的样子,穿球鞋的才是你,拒绝长大的少年。
说这话的时候,她帮他系着领带,浅灰色,缎面。他忙着穿鞋,忍不住跟s炫耀,是去米兰订制回来的,如果男人到了三十岁,还没学会穿皮鞋,要么说明,混得太牛逼,跟乔布斯一样,要么就是混得太傻逼。
s心里笑他,不知道他为什么永远都能把一些根本没逻辑的话,当成大道理和姑娘们讲出来。更可怕的是,姑娘们还深信不疑,并用这个标准去要求那些无辜的好男生。
n在镜子前站定,又是一副无懈可击的冠冕堂皇,他离开房间去楼下开会。s看着床对面的落地玻璃,外面是交错的高架路。2010年,s二十八岁,事业上关键的一年,那一年她学会穿着高跟鞋追车两里地不带大喘气的,也是她出差最频繁的一年。她每次从高档柔软的大床上爬起来甚至记不起来,窗外的是哪一座城市。她和n没放过任何一个出差私会的机会。
凌晨五点,n一嘴轩尼诗味,吻着s做长长的爱,把她整个抱起来,把她的后背贴在玻璃窗户上,天亮起来,人却没到位,整个陌生的城市像是被完好地抛弃了。他对她说,你回头看,s气喘吁吁地回头看。
你看,这个世界只有我们两个人。
这句话是有温度的,在窗上形成了一小块雾。她盯着高速路一会儿,果然,没有一辆车经过,再回头看n,两个人一瞬间不知怎么的,红了眼圈。
s摸摸被揉搓在一起的被子,从被子上小心捏起一根n的头发,像收集一个不真实的纪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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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s大学毕业,她学新闻专业,整个大学四年就是把理想抱负和斗志消磨得干净,毕业那会儿晃晃悠悠,无处可去让她更显迷茫。不断地参加各种聚会,每一次喝酒都喝得泪流满面,就着廉价的扎啤背诵好几首壮志凌云的诗,搞得好像明天大家就要各奔东西为社会主义建设做贡献,再也不见似的,其实天一亮,在一堆烟头和酒瓶中站起来,一群宿醉的人谁也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于是晚上又零零散散地约局去唱歌,打牌,吃夜宵。
学校宿舍被收回,几人凑钱去租了一间便宜的房子,开始还买菜做饭,怀着要把生活过得生龙活虎的雄心,充满在这个城市站稳脚跟的抱负,没出一个礼拜,这间房子几乎变成一间廉价的招待所,每天凌晨回来睡一觉,睁眼之后就跑出去,先麦当劳里坐着蹭wifi,投递一堆无用的简历,一边投简历一边跟同学打电话,看看今天谁有什么好消息,之后怂着那个幸运的倒霉鬼请大家吃饭。无论在外面干什么,哪怕是站在小卖部门前看大爷下棋,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