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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抬头对我说,这味道不一样,我妈做的好吃啊。我走之前,我妈给我做的最后一道菜就是莜面鱼鱼。老母得了癌症,住院前在自己屋里开灶做的一道菜。
再次食之,何其痛彻心扉!
口味的改变有很多原因,地域、时间、年岁增长,有时候也因为其他人。
杨淼和胡一凡都是我的朋友,两个人恋爱已经有六年了,从大一开始一直到毕业后两年。杨淼是北方姑娘,胡一凡是川渝小伙儿,在我看来两个人吃饭的口味实在有点儿不搭界。
比如杨淼喜欢吃面食,胡一凡偏爱米饭。杨淼吃的偏咸且不吃辣,但胡一凡喜麻喜辣。这两人出去吃饭挺逗,一般都是一式两份,不同做法,就连出去吃麻辣香锅,都是点两个小份儿,一个微微辣,一个超级辣。
不过好在两个人感情还算稳固,杨淼成了老师,胡一凡在企业里发展。虽说居京城大不易,可他俩也算一起奋斗一起拼搏,至少在我看来,难能可贵。
前年冬天,我们几个朋友一起找地方吃饭,作特务状四处搜寻,终于确定了一家店。老虎庙内小店林立,但是这一家却有些卓尔不群。其他店铺都是用的透明玻璃门,唯独这家选用的是棉门帘子,颇有一些破旧小馆的味道。掀帘入内,店里除去炒菜外,主营铜锅涮肉,值此寒冬,确实也对胃口。
胡一凡问这涮肉和火锅到底有什么区别。我说其实区别挺大的,第一个是锅不同,一个肚大,一个肚小,第二个是配料不同,重庆火锅喜用牛油提香,而涮肉却是靠味碟蘸酱后提香。这涮肉还是以清汤涮羊肉为主,吃菜为辅,而且菜品也不如火锅的丰富。用的炭火锅子膛大火旺,外面西北风呼啸,内里肉香菜香扑鼻,何其快哉!
上桌点菜,为了照顾杨淼,我们点了鸳鸯锅底,等铜锅端上,这一下胡一凡和杨淼又显出不同来了。
杨淼是标准的北方吃法,拿麻酱、酱豆腐、韭菜花拌匀了做调料,而胡一凡则是要来一个空碗,内里不着他物,只是拿汤勺一点一点地舀着锅里的辣油,以此作为调料。等正式吃的时候,杨淼一小会儿就满头大汗,而胡一凡却面不改色尤嫌辣味儿不足。
杨淼看着胡一凡碗里的辣油,拿筷子尖儿蘸了一点儿放在嘴里,才几秒钟就面色通红,咕咚咚一瓶北冰洋下肚了。旁观者莞尔。酒足饭饱,迈步帝都街头,虽天寒地冻,却心中暖和。
去年冬,再聚老虎庙的那家小馆,却独独缺了胡一凡。他和杨淼分手已经有两三个月了。
我们问杨淼原因,她却摇头冷笑:由他去吧。照例点的铜炉火锅,我说点鸳鸯的吧,杨淼摇头说,就吃辣的。
等锅子上来了,杨淼也不用调料,就拿着小碟,一点点从锅里舀辣椒油。
羊肉涮好,她吃了一口,立刻满面通红,却憋着不去喝水。我们几个光看着她的样子,都能感觉到那份难受,想给她递水,杨淼却只是摆手说不要。
她喃喃说,能他妈有多辣啊?能有多辣?
再吃几口,眼泪鼻涕都出来了。
我却不知道这到底是因为辣还是因为胡一凡。
我低声对旁边的朋友说,我想起一句装逼的话,唯美食与爱不可辜负。
杨淼耳朵很尖,听见了我的话,抬起头看着我,此刻已经哭得妆都花了。
她哭着说:放屁,只有美食不可辜负。
当然,也有人口味数十年如一日,再不改变。
一个远房亲戚,我应该喊阿姨的,离婚的时候和前夫闹得不可开交,打离婚官司,两个人就连一张地毯都要争得你死我活。想想当年海誓山盟,而如今这么丁点儿东西都要明确得划分个权限,想想确实让人心凉。
最开始他俩结婚搬家,从丰台到海淀,我还去他们新家做客。
那一顿吃的饭没让我留下什么太大的印象,倒是他们小区门口有一个老太太卖的肉夹馍让我魂不守舍。那天我在外面跑了一天,晚上去他们家里。到的时候他俩正好出门买菜,我也进不去门,只好在小区门口溜达。
我确实饿了,闻着那老太太做的肉夹馍喷香扑鼻,肚子里馋虫乱转。
说起来,肉夹馍当然不是北京本土小吃,这是老陕的特色美食。我瞅着老太太把五花肉从煮得咕嘟嘟响的大锅里捞出来,实在按捺不住,就去买了一个。
肉夹馍的做法我知道,五花肉要选那四分瘦六分肥的,焯水后取出,扔锅里煮。这煮的汤是特制的,高汤料酒酱油冰糖辣椒盐桂皮香叶姜片八角花椒,大火开后转小火慢炖。至于那饼,小火烙熟,外脆里软。把肉从锅里捞出来切碎,夹在饼中,浇上汤汁。
我咬上一口,美!
正吃着呢,他俩回来了,瞅见我都动嘴了,一个劲儿直乐。阿姨说,这老太太做得确实好吃。我们有时候晚上不想做饭,就买上四个,一人吃俩。
可惜,他俩2000年离婚,至今已经有14年了。她前夫就此出国,再未回来。
去年年中,那阿姨给我打电话,说要去机场,问我能不能开车送她。我说好,就开着车去了她小区,没承想那小区门口的老太太还在,依然在卖她的肉夹馍。
阿姨拎着箱子出来,对我说公司要安排出差,想来想去只能麻烦你送了。
我说没事儿,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阿姨把行李放好,刚准备上车,突然转身去老太太那儿买了俩肉夹馍。
我说,您这还把干粮提前备好啊。
阿姨笑笑,说多少年了,还是喜欢吃。
等到了候机厅里,我俩坐下。有人行色匆匆拖着行李,坐到了旁边。
我看了一眼,愣住了。有时候不得不感慨世界太小,那是我阿姨的前夫,尽管十几年未见,但我还是认识他,面色苍老了许多,头发也白了。我略微有些尴尬,在犹豫是否和他打招呼,毕竟虽然他们婚姻散了,但我和她前夫当初的关系还不错。
他好像也认出了我们,脸上一瞬间闪现出一丝惊讶。
他朝我笑笑说,真巧,我刚从美国回来,准备转机,一会儿就走。
阿姨没有说话,只是从手边装肉夹馍的塑料袋里拿出来一个,用纸巾包住,递给了他。
他们俩低头吃着。
过了一会儿,阿姨的前夫站起来,对我说,我走了,有机会再见。从始至终他和她没说一句话,我扭头看着阿姨。她小口吃着。
面色平静。
未言一语。
泪流满面。
我突然想到了拜伦的那首诗:
“假若他日相逢,我将何以贺你?以眼泪,以沉默。”
以肉夹馍。
戴正阳,青年作家。@抽风手戴老湿
。
VOL。579 一瞬万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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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580 超级马里奥的爱情
txt!小!说!天。堂
作者水格
有些人一辈子只谈了一次恋爱。
有些人一辈子谈了一百次恋爱。
你知道两者的区别吗?
你歪着头,想都没想就说,谈一百次恋爱的肯定是情圣,而谈一次恋爱的是“情痴”吧?嗯,情感白痴。
我笑而不答,开始慢悠悠地给你讲故事。
说有个大学毕业生,靠父亲的安排才在小城找了一份工作,年轻气盛的他厌倦尔虞我诈又死气沉沉的公务员生活,意气用事地辞掉了工作南下打工,那一年他流落到广东新会,距他离家南下已过去两个月,身无分文的他终于在电子厂找到了一份工,他没想到,南方的冬天竟也这么冷,夜里十一点,躺在厂里光床板上的男生仅有一张薄毡,被冻得牙齿咯咯直响,索性半夜起来在厂里靠跑步御寒。
有个上晚班的姑娘经过被吓了一跳。
男生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说,我在锻炼。
姑娘不明白,后半夜锻炼?都夜里两点了,你明天不上班吗。
男生只好实话实说,没想到南方也这么冷,被冻醒的。男生抓着头笑笑说自己体格好,跑几圈就ok。
姑娘听完就走了。
男生仍自顾自地跑着。跑着跑着就听见有人“喂喂”地叫着,清冷的夜色中,男生喘着气,朝路灯下看过去,抱着棉被和毯垫的姑娘说,我上夜班,你睡吧,白天你上班我再拿过去睡。
男生的脸腾地就红了。
那天晚上,男生睡着散发着少女芬香气味的被子,梦里都是甜甜的味道。那一整个冬天,每天男生下夜班回来,都能看见女生抱过来的一床干净温暖的被褥。
整个冬天,男生和姑娘没有任何花前月下和卿卿我我,但是他们的青春却被一条棉被紧紧地捂在一起,初恋在爱情被套的拥盖下悄然萌生。
那是他们的初恋,也是他们一生中唯一的一场恋爱。
不激烈、不曲折,甚至过于平凡俗气。
十年过去了,他们早已携手成家,而女儿都已经上高中了。
我问你,你说这个男生只谈过一次恋爱,他是情感白痴吗?
你说,不是。
我也觉得不是,只有过一次恋爱未必就是情感白痴,他们是命运的宠儿,更是情感的智者,在茫茫人海中,幸运而且聪敏地遇见并抓牢最适合自己的另外一半,他们必须有超于常人对感情的判断力和捕捉力,一路走来,他们的爱里就没有磕磕绊绊吗?我相信一定会有,可是他们一定比更多人懂得忍让与包容。
那些一辈子只谈过一次恋爱的人,得有多浪漫啊,他们爱一个人,爱了一辈子都还爱不够,是当之无愧的情圣。
他们的爱丰盈而纯粹,让人嫉妒。
那谈了一百次恋爱的人呢?你问。
我认识一个朋友谈了很多次恋爱,有人形容她说是流浪过很多城市,而每个城市都有她的一个恋人,听上去是不是很酷?
你迟疑地点了点头,挺浪漫的。
心酸的浪漫吧。我说。
她每次的恋爱节奏如出一辙,某天突然喜欢上一个人,然后这个男生就是全世界最好的,有任何人出言批评均被视为嘲讽,她像小兽一样充满了攻击性,不仅如此,平时强大威武的她,则化身温柔小女人,百般眷恋。
只是这样还好,主要是她在恋爱中放弃了自己。
她粘人粘得厉害,事事要与男生一起做,宛如连体婴儿,爱得恨不得合二为一,而男生一有风吹草动,她情绪就要天翻地覆一通。
有次男生家里有急事,需临时飞回西安。
而她却偏要男生陪自己去吃饭。
晚上9点的航班,两人约在东直门的银座,男生意兴阑珊,应付着女生的如火如荼。看着心不在焉的男生不时在看时间,她发飙了,说你根本不在意我们的感情,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今天是我们恋爱3个月的纪念日。
男生那天晚上最终延误了航班不得不搭乘当天的末班飞机。而他赶回家,是因为家父病危,赶去探望。在父亲的病床前,男生答应父亲带女友回来见面。
半个月后,男生带着女孩去见父母了,可是却不是她。
她崩溃了,发誓再也不会相信爱了。
而类似这样的循环单曲一直放送着,持续了她人生的32年,最终变成了离异2次,失恋若干,怨气冲天,负能量爆棚的姑娘。
没有谁的恋爱是一蹴而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