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依依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one·一个 文章合集_韩寒-第56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点点头。



 



“那他知道吗?”



 



 



 



于是,当嫡系学姐把组织大学里第一场同乡迎新聚会的任务交给了我时,我突然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了。对别的班级,我都只是通知一位领头人,再由他来向自己班的同学传达;但是到了xx的班级,我居心叵测地从领头人手中将他们班那十几个新生的联络方式全部要了过来,一一通知,就为了光明正大地要到xx的手机号,亲自发上一条冠冕堂皇、无可指摘的短信,也把自己的姓名电话强行塞给他。



 



当爱情和自尊心相遇的时候,我们总是居心叵测,妄图两全。



 



几乎所有接到短信的同学都会回复我说:“谢谢你,需要我帮忙通知其他人吗?”



 



只有他,回复的是,哦。



 



哦。



 



得到这个字的时候我站在学校西门外,头顶是炽烈的暮夏日光,烤得人心里发虚。一瞬间好像又听见我妈妈促狭的声音:你喜欢他什么呢?



 



吃饭的那天我略微打扮了一下。我这种面目平凡的姑娘打扮起来总是很尴尬,有一颗变美的心,却资质普通,又担心做得太过火,被所有人嘲笑不自量力。所以每每用心修饰过后,在别人眼里还是同一个样子。



 



我没敢和他坐在同一个圆桌上,一顿饭吃得心不在焉。我们高中这两届考上同所大学的人家在一起足足有六十个,自我介绍一轮下来就差不多要散伙了。我一直远远看着xx,看平日冷若冰霜的他兴高采烈地和一个同系的师兄寒暄,交换电话,请教选课秘诀……



 



这一切都发生在我站起来造作地自我介绍的当口。



 



很久以后,我和他聊天说起自己刚入学时候的窘境,明明左胳膊打着石膏却选了篮球课,简直是作死。他眉毛一扬——你骨折过?



 



我点头,没有过多解释。



 



我那么显眼,毕业表彰时候打着石膏,迎新晚餐时候也打着石膏,所有人都围着我问你怎么了要不要紧哎呀小心点……我们距离最近的时候,两只肩膀之间只有十公分,他从未看见过我。



 



 



 



后来我们还是认识了,以一种非常平淡的方式。



 



第一个短信是他发过来的,问我开学时候的英语分级考试考了多少,我回答三级,你呢?



 



他说我也是。顿了顿又发过来一条:你也考了三级我就放心了,那咱们高中应该没有人考到四级。



 



我知道这只是一条没头没脑的、学霸跑来寻求安全感的短信,夸别人也夸了他自己;可能他已经打探过很多人,可能他只是客套。



 



但我却在课堂上几乎把手机屏幕看裂了——这么说他知道我还挺厉害的?怎么知道的?很早就知道吗?他怎么看我的呢?他不是从不注意学习以外的事情吗?



 



我小心翼翼地回复着他的信息:要热情,又不能发狂;要回应他的话,同时留出足够的尾巴让他继续回复我,防止谈话无疾而终……



 



左手刚拆了石膏,还软软地使不上力,可我还是右手记着笔记,用左手攥住手机,和他不咸不淡地聊了一条又一条,独自维持着一场艰难的对话。



 



我并不是一个很有耐心的女生,却可以在他选课冲突发短信来求助的时候顶着烈日跑去遥远的英语系教学楼帮他询问修改流程;可以在他挂掉我的电话、发来短信说“不喜欢讲电话”的时候费劲巴拉地编辑长长的短信撰写“改课攻略”;可以在他说自己感冒的时候买一堆药送到男生宿舍楼收发室;可以在百度google还不甚发达的年代站在路边的信息岗亭里帮他查询从学校到北京站的换乘步骤——哦,当然还是用短信发送的。



 



谢谢他,我的左手复健得特别快。



 



然而我们没有见面。我和xx之间唯一的联结就只有手机桌面上的信封图标。我没有主动约过他,不曾在夜里发信息没话找话,更没要求过他谢谢我。



 



于是他也就真的没有谢过我,连一句客套的“请你吃饭吧”都没说过。



 



 



 



不久之后,徐静蕾的电影《当梦想照进现实》在我们学校的讲堂公映,我盯着海报上这七个字,哭笑不得。



 



终于鼓起勇气,发了条短信给他:“你看电影吗?我请你。”



 



xx回复我:“。。。。。。”



 



我咯噔一下,连忙找回破碎的自尊心:“算啦,不想看就直说,就是看到海报了,随便问问。”



 



他又回复:“又没说不看。。。”



 



直到现在,我都很讨厌用一串句号代替省略号的人,包括偶尔为之的我自己。



 



电影六点半开场,六点钟的时候我从自习室走出来,发现外面下起了雨,立刻发短信问他,你在宿舍?下雨了,记得带伞。



 



“那你呢?你有伞吗?”



 



浇了半条江的水进去,仙人掌终于开花了。我止不住地傻笑,回复他,“没事,我跑过去就算了。”



 



快说来接我!



 



他说:“哦。”



 



 



 



黑漆漆的环境里,这部电影不只难懂,更是让请客的我难堪。映后主创上台和大学生交流,我看着xx说,不听了,走吧。



 



他如蒙大赦。



 



回宿舍的路上,我忽然问,你没有朋友吧?



 



xx很诚实地摇头,白皙乖巧的样子,让我对他的好感又回来了不少。



 



过了几秒钟,他突然转头看着我:“现在你是我的朋友了。……你是吧?”



 



“为什么?”



 



“否则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他有点不好意思,“没人对我这么好。”



 



幸亏夜晚的树影遮住了我的表情,否则他一定会以为我扭曲的脸是中邪了。



 



我为什么对你好?您缺心眼吗?



 



终于走到了开阔处。月光下我看着他,悲壮地微笑:“我这个人,天生热情。”



 



 



 



半个月后,我站在屈臣氏里买洗发水,接到他抱怨的短信:我给你申请的qq号,你为什么从来不用?



 



我少年时代没赶上qq的热潮,作为资深装逼少女,凡是我们没赶上趟的事情,对外都要说成不屑于。但xx还是强硬地给我申请了qq,并勒令我用,不得不说心里有点甜蜜。



 



我想逗逗他,便问道:“为什么一定要我用qq,你想和我聊天?”



 



五分钟后,我收到回答。



 



“我要和你对英语答案。”



 



这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个句号。我气得发抖,理智却告诉自己,xx没有错。所有倾囊而出的热情与善意,都是我自发自愿,为何要怪罪别人?



 



但我没必要再委屈自己一直配合他的习惯。我直接拨打他的电话,不出所料被他拒接;再打,再次拒接。两通电话后我没有再联络过他;一天后他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又问起我买火车票的事情,我没有回复。



 



夜里他没头没脑地发来一条短信:“我就是一个可怕又自私的人,现在你知道了吧,离我远一点。”



 



原来xx也并不傻。



 



 



 



没有联络的两个月间,我加入了新社团,学着赶潮流烫头发买衣服,认识了形形色色的新同学,大学生活热闹地展开,渐渐不再每天都想起xx,也终于能够客观冷静地评价他。



 



传闻不虚,他的确情商很低,的确不惹人喜欢。



 



那么我又喜欢他什么?难道是“当初惊艳,完完全全,只为世面见得少”?



 



然而还是会在夜里一条一条地翻阅曾经的短信。他每一条没滋没味的回话,包括我深恶痛绝的联排句号,都挤在诺基亚小小的收件箱里,满了也舍不得删。



 



 



 



临近期末的初冬清晨,我忽然在一条小路尽头看见他的背影。



 



高中时无数个清晨,我算准时间从食堂出来,总能看到他拎着书包往教学楼走的背影。内心有一个更嚣张的自我,好像下一秒就要冲出来,对着前面的男生大喊:xx!你好!认识一下啊!



 



还好她没冲出来。可惜,她没有冲出来。



 



这样回忆着,无意间xx的名字已经脱口而出,声音脆亮,轻松得仿佛我们认识多年,而这只是一个平常的早上,偶遇熟人。



 



他转过来,有点羞涩地笑了,说,我以为你再也不理我。



 



我说,怎么会。



 



曾经的龃龉闭口不提,我们聊各自的期末考试,聊选修课的论文怎么写,聊哪个食堂的煎饼果子好吃……终于不再是我自己一个人滔滔不绝。或许是因为我放下了表现自我、拉近关系的渴求,所以一切都变得简单了。



 



我们一起在图书馆上自习,偶尔我还是会拿自己会做的题故意问他;自习之后陪他练习骑自行车,他也试图后座带人,差点没摔死我;跳下车后他说不好意思,我说是我太重了;骑车累了就坐在湖边,月光温柔,我不怀好意地打听高中的事情,一点点印证传闻的真假,一点点拼凑当年的他心里的,我的模样。



 



高一的后桌和他在补课班聊过天,他却早已不记得这个人。



 



原来他从没进过三分球。如果有,恐怕就是我看到的那一次。



 



“的确很讨厌语文啊,但你的作文我是看过的,有一次交换评改作文,你的那篇还是我评的呢。”



 



我一下子就想起卷面上就写了“没看懂”三个大字评语的作文,哭笑不得。



 



我终于认识了一个真实的xx,不是我心里想象的任何一个样子。他是个普通的男孩,喜欢打球却打得不好;毕业后想要去美国,和所有学理科的男生一样;很依赖妈妈,却又觉得她烦人;性格闷骚,朋友很少,喜欢看动画片,不知道如何与人相处,稍微绕弯子一点的话,统统听不懂。



 



我也不再抱着手机辗转反侧,斟酌每一条回复;懒得发短信的时候我就会直接打电话,他也终于肯接,虽然仍然有点紧张结巴;看到好玩的东西依然会推荐给他,但是他说“看不懂”的时候,我不再惶恐尴尬,笑笑就过去了,有时候还会直接骂他蠢。



 



我本不是天生热情,但我终于成了他的朋友。



 



 



 



一个平淡无奇的晚上,下了晚自习后我们骑车溜到湖边坐了一会儿。我忽然说,唱首歌吧。



 



他说,我从来不唱歌,小学音乐课老师逼我,给我不及格,我也不唱。



 



我说,好吧。



 



但静默了一会儿,他忽然开口唱了起来。声音清冽,没跑调,却也不是多好听。



 



是周杰伦的《七里香》。他牵着我的手唱的。



 



 



 



我们好像都在等着对方说什么,最后却一起沉默了。



 



我记得一年前刚入学的时候,他唯一答应我的事情就是和我一同加入了手语社,我怂恿他的原因是,我听说第一堂课老师会教大家用手语打“我爱你”。



 



两百人的教室,挤得水泄不通,他坚持不住,皱皱眉说“好无聊我走了”。



 



我都来不及阻拦,他也没和我打招呼。他刚消失在门口,站在前面的社长就笑嘻嘻地说,我知道大家最期待这个,来,我们来学最重要的一句。



 



我爱你。



 



后来他发短信问我,“后来又学什么了,好玩吗,我有没有错过什么内容?”



 



我说,没有。



 



我百分之百的热情一股脑地燃烧在了过去,真是悔不当初啊,悔不当初。



 



那一瞬间我终于看懂了自己的心意。我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