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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一个 文章合集_韩寒-第58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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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伯,我要跟你训练!”我说了自己的目标。



“12秒?”曹老师皱着眉头,“谁给你出了这个难题?”



我说了老师的名字,曹老师哈哈大笑,拍着我的胳膊,“走!先跑两圈试试。”



我用积攒下来的零用钱买下了那套金黄色的田径服,每天放学后就去训练,晚上回家做深蹲,仰卧起坐,摆臂练习。



速度以微不足道的程度提高着,有时候也会退步,咬紧牙关之后,到了第二周就会再次向前。



 



——那是一个炽焰燃烧的傍晚,晚霞落在陈旧的塑胶跑道上,夕阳把我金色的体操服照成了一道光。



站在跑道的起点,我感觉世界全部都凝结到这儿,又像全部消散,一种从未有过的火焰裹住了我的脚尖。



在跑道那一头,曹老师大叫着:“预备——”



他指尖在夕阳中悬停着,像是永远不会落下,然而像闪电一样落下了,在猛烈蹬地的瞬间,我感觉整个地球晃动了一下!



跑起来,跑起来,跑起来!我“倏”地穿过了终点。



“嘀!”



跑过终点的时候就立即知道了,我像小马驹一样欢快地往弯道跑了半圈,绕回来的时候曹老师高兴地向我挥手,“11秒74!”



“哈,哈哈!”我还在激动。



“有个和世界一流高手竞赛的机会,要报名吗?”曹老师说,“进12秒就可以申请了。”



 



收到通知的那一刻,天空明朗得裂开了。



一共七个名额,我被抽签选中了。我将作为学生代表在黄金联赛开幕式前一天,和世界第一飞人进行一场百米友谊赛。



我激动得夜不能寐,然而很快就又犯了难,比赛那天正好统考。



父亲那头说不通,学校就更别提了。



第一门考英语,我坐在教室里,阳光落在面前的答题卡上,是能跑出速度的好天气啊,跑鞋和田径服就在书包里,但——



“周宁。”老师忽然敲门进来,“你爸爸来学校了,快跟我走。”



我们急匆匆地跑下楼梯。



“哈哈!”老师说,“咱们去比赛!”天晓得他是怎么知道的!



“我爸同意了?”



“怎么可能!”老师说,“我瞎编的!”



“哈哈!”我们以体育的速度跑出了校门。



“哎呀,就要来不及检录了!”我看了看手表着急起来。



“别担心!看我的!”老师说着钻进车棚。



——那是一辆真正的摩托车,那银色的光芒让我不禁屏住了呼吸。



“咱们走!”老师把头盔丢给我,“那可是世界飞人!”



“管它的统考!说好了要去和飞人比赛,怎么能半途而废!”老师说,“跑起来!哈哈,让他看看我们的体育!”



 



最后一堂体育课,又下起了雨。



平行班在教室里下象棋,偌大的体育馆空荡荡的。



我怀着愧疚整理好队伍,老师走到前面,默默地望着我们,我也望着他。



“我还在读书的时候,我的体育老师告诉了我一句话,我一直都不理解。”



“现在,我理解它了,非常高兴。”



老师没有说那句话是什么。



 



老师走了以后我们由隔壁班的体育老师代课,军训式地练了一套“锻炼身体,保卫祖国”的正步操,作为开幕式检阅用的队型。



运动会那天一眨眼就到了。起床的时候,我鬼使神差地将金色田径服塞进了书包。



——藏青色的方阵走到主席台下时就停住了。



大家并不喊口号,也不做动作,整体看来像是一块黑色方砖。



主席台上一阵窃窃声。



我一个人站百米起点,挡住了之后的队伍。



脱下校服,丢在一旁。我在起点线上深深地俯下身子,阳光照着我金灿灿的田径背心,远远看去就像一个光点。



“三!二!一!”那个声音说。



随着“一!”的落下,我猛地蹬地,以光的速度向黑色的方阵冲去!三十米,二十米,五米,一米!



光束撞击砖块的瞬间,奇迹出现了!像几十次排练时那样,大家把衣服一扯,瞬间变换了鲜亮的颜色,橙光,黄光,绿光,蓝光,鲜艳的光芒向周围扩散开去。



“哇!哇!哇!”人们被这光的海浪惊呆了。



光芒持续地传递,像是喷涌的彩虹,太美了!大家纷纷从看台上站起来大声地欢呼,鼓掌。



“光嘛,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东西,说是波,又是粒子,它可以传递能量,也能击穿岩石,”



“最重要的是,一道光可以点亮其他的光,”老师笑眯眯地说,



“那就是体育。”



 



那已经是很多很多年前的事了。



偶尔讲起那件事的时候,史晨说我最后大喊的是:“跑起来!”而在我记忆中,那句话是:“谢谢你”。



我的百米成绩最终停留在了那次友谊赛上的11秒34,我是第七名,第八名和第六名都是女生。不过那也没什么,我珍藏了只属于自己的宝藏。



进入大学,毕业,工作,生活变得十分忙碌,跑步却作为一种习惯继承了下来,还有,现在大家也都知道了吧,村上春树真的会跑步!



去年的时候,我第三次参加上海马拉松,跑到十四公里的地方,黑人率领的第一梯队已经从对面的赛道折返了,黑人跑过之后三分钟,第二梯队黄皮肤的运动员们也跑了过来,哎呀!中间靠右的那个身影不正是——



我想喊“老师!”却脱口而出:“司马光!”



老师看见是我立刻就笑了,我们只来得及挥了一下手,就又像光一样地跑去。



 



 



 



照人,一个想要藏起来的创作者,但被钢笔和相机出卖了。@照人r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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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633 人无再少年

t。xt‘小~说~天~堂

作者姬霄



 



1、



 



“我以为那天我不会流泪,只是风很大,吹得眼睛也睁不开了。我站在学校后门的石桥边上,难过得想一死了之,但徘徊了一整个下午,到底也没能鼓起勇气。直到日暮西沉,风也不知何时停了下来。我忽然想起该吃晚饭了,于是,我终于找准方向,向学校的食堂走去……”



 



在前往云城的大巴上,你声情并茂地向粥粥描述自己第一次失恋那天的场景。还没讲完,粥粥就扑嗤一声笑了:“你的心理活动也太跌宕起伏了,可以拿去拍情景喜剧了。”



 



你辩解道,可这都是事实啊,你的记忆甚至可以具体到你和子青分手的那一秒钟。听到你这么说,粥粥不说话了,只是带着诡异的笑容望向你,像是问,都过去多久啦,你怎么还记得这茬事呀。



 



你还想解释,但前排座位上忽然有人晕车,吐了一地,臭味在狭窄的车厢里弥漫开来。粥粥紧跟着骂了一句,像乌龟似的把脑袋缩进了衣领里。于是你只好将剩下的半截话压在舌底,眯着眼向车窗外望去。



 



说起你和子青,就不得不说你们共同经历的中学时代。那是一个从头到脚都散发荷尔蒙气息的年龄,你们年轻而愚蠢,没人思考一段感情是否合适,有无未来,恋爱的唯一条件就是彼此喜欢。那时的你情窦初开,她年少爱笑,两个人成为情侣可以说顺理成章。



 



然而少年的恋爱不仅拥有灿烂的美好,还充满了矫情和自我。



 



时过境迁,当你重新审视这份恋爱棋局中的关系。如果当时子青的同桌不是你,如果子青那天回家时你没有邀请她坐上你的自行车后座,如果子青因为小考失利躲在楼顶哭泣时,没有撞上偷偷跑去抽烟的你。那么你和子青还会在一起吗?



 



你没有敢继续往下想,虽然与朋友在k歌房欢唱时也会缠绵悱恻地唱“冥冥中遇上她,倦极也不痛”,但时光已经让你清楚地明白,青春的爱恋之所以近乎完美,是因为那其中包含了太多一厢情愿的幻想。



 



2、



 



紧随着每三秒一次颠簸的节奏,你和粥粥终于抵达了此行的目的地云水煜园。这是云城最豪华的庄园式饭店,许多云城人都以能在这里宴请宾客为荣。你知道,几个小时后,子青的婚礼也将在这里举行。你、粥粥,还有许多高中同学都会应邀到场。



 



回想起收到请柬的那一刻,你的心情不知是兴奋还是感慨。也难怪,自从高中毕业后,你就再也没有子青的任何消息,仿佛后半生都将与她无关,此时突然得知她并没有将你忘记,怎会不激动?而那却是一封她与别人婚礼的请柬,看着曾经相爱的人挽起旁人的臂弯,曾经的主角变成了观众,这样的反差又怎会不令你感慨呢?



 



迈出车门,你的第一个动作是抬头望了望久违的天空。这座你曾经度过高中三年的城市,每一个路口都有种熟悉而亲切的感觉,从你的脚底一直弥漫到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



 



你下意识地左右张望,以为还能像从前一样,轻易地从路人中拎出一两个熟悉的面孔。但显然不能,你失望地掏出手机打给老陆,报上位置静候。



 



等了许久,老陆的身影才从一条巷口出现,曾经宿舍里的死党见到你,像土匪似的将你扛起来,然后狠狠地摔在地上。你闷哼一声,随即笑逐颜开。多年未见的老同学已经显出成熟男人的体魄,只有留在脸颊上的胡茬和痘印来证明逝去的青春。



 



久别重逢,这让你想起一些富含诗意的语句。比如莎士比亚那句:迁延蹉跎,来日无多,二十丽姝,请来吻我,衰草枯杨,青春易过。又比如李宗盛《风柜来的人》唱的:青春正是长长的风,来自无垠,去向无踪。



“大作家,别犯你那职业病啦。”一同前来的胖岛粗声粗气地打断你的意淫。



 



他浑身散发着洗浴中心的味道,老远就闻得到。细看之下,他的裤腰系得老高,敞开的衬衫领子里还露出一条粗粗的金项链。感觉比实际年龄成熟很多,那个当年被全班女生评为最具亲和力的少女之友胖岛,在他身上已经荡然无存。



 



毕业后胖岛没读大学,早早继承了父亲开的澡堂,四年里将澡堂翻修成了桑拿城,规模扩大了好几倍,而胖岛的腰围也随着资产的增长翻了好几番。



 



这边,你努力回想着读书时胖岛的模样,没等回过神,肩膀上又挨了一拳,这次行凶的是老陆。



 



“来啦,好久不见了。”他笑着说,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来不及反应,他已将你结结实实地拥抱在他的怀中。你有些许不适,但并未挣扎。是的,整日混迹在彬彬有礼保持距离的繁华都会中,你差点忘了原来拥抱的感觉是这样的。



 



3、



 



“走吧,铁头他们早就进去了。”胖岛说,他是子青婚礼的官方联络员。想来也只有这少女之友,才能在过去这么多年后,还和班上所有同学保持着联系。



 



你们沿着那条幽暗小巷向婚礼现场行进,老陆走在最前,粥粥其次,然而两个人却刻意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望着两人背影,你想起读书时他俩曾是一对。老陆先追的粥粥,那时候每晚他都会去帮粥粥提暖水瓶,持续了整整一个学期。你们都以为是老陆的锲而不舍融化了女神心,粥粥却告诉你,有一天放学,她看到老陆独自留在教室里画黑板报,一个个铿锵有力的粉笔字从他指尖浮现。那个瞬间,这个专注而认真的男生一下子让她怦然心动。



 



毕业后,他们考去了不同的城市,起初两年还将这场异地恋谈得有滋有味,再后来就突然分手了。听说老陆有了新的女友,但老陆却说,是粥粥先和学长谈起了恋爱。孰是孰非,就像他们在一起的时刻那样难以分辨。



 



不是你我太造作,只怪时光一不小心排错了位。



 



你望着他们一前一后,不紧不慢的步伐,回想起他俩“事发”的那晚。老陆在你们严刑逼供下,被迫穿着一条裤头站在阳台上汇报约会的进展,亲到了嘴,摸到了胸,虽然被冻得浑身哆嗦,但只要一提及粥粥的名字,他的脸上就会洋溢出白痴般僵硬的傻笑。此时此地,那样的傻笑,那样的少年,已成了青春恋情中独有的容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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