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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一个 文章合集_韩寒-第6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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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成为了时间流里的一个bug,这意味着他们可能将永远困在六十年前的过去无法回到未来。



 



“老张,我们这下完蛋了,我们回不去了……”刘小满捂着脸蹲在地上,几乎哭了出来。



“别这么悲观……”张大寒安慰他道。



“怎么能不悲观,我们在这里根本就没法生存的,这可是六十年前的世界啊,我们不仅一无所有也不可能被社会承认的!”



 



“不,我们当然不能困在这里,我们必须得重新造出时间机器回到未来,不然我这么多年的研究成果就毁于一旦了。”



“您一定是在跟我开玩笑吧,以六十年前的科学技术,我们要造多少年我们才能成功,现在我们连个研究所都没有……”



“不必这么麻烦,我们现在只是造成了时空悖论,因此要把这个悖论更正过来,未来就依然可以重新回到正轨。”



 



张大寒把他的想法告诉了刘小满,他希望他替自己去找小时候的自己,想办法让他能够吃到一笼郑式灌汤包。



 



“这……能行得通吗?”刘小满的眼里写满了困惑。



 



“事已至此,行不行得通也得试试看了,但我不可能亲自去找小时候的自己,不然我的记忆会成为一个死循环,所以一切只能拜托你了。”张大寒拍了拍他的肩膀道。



 



“可是今天的汤包都已经卖完了,我们难道要等到明天吗?”



 



“你身上不是还有刚才买汤包找剩下的钱么,用这些钱高价向刚才排队买到的人买吧,然后我把学校的地址告诉你,你赶紧去追那个小男孩。”



 



于是刘小满便风风火火地遵照张大寒的指示去办了,留下张大寒一个人站在路旁焦急地等待着。



 



这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张大寒不知道刘小满是怎么向路人买的汤包,究竟会如何去说服小时候的自己吃一个陌生人给的汤包,他也不知道这个极端的方法究竟能不能起效果。但对他而言,这已经是最后的希望了,所以尽管他很焦虑,也只能不停安慰自己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而不是变得更糟。



 



不知过了多久,他忽然感到眼前一阵天旋地转,起初他以为只是普通的生理反应,但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却发现自己竟然已经站在了实验室里。



 



这一定是六十年以后吧,刘小满一定是成功了,张大寒欣喜地想。



 



然而刘小满此刻却不见了踪影,他并没有出现在张大寒的身边。张大寒原本以为他只是穿回到了其他的什么地方,需要一点时间走回来,然而过了大半天之后,见刘小满一直都没有出现,他才渐渐感到了事情的蹊跷。



 



张大寒的脑子开始变得有些混乱,他的记忆里开始出现一些奇怪的重叠部分,对于一些往事的回忆变成了两个完全不同的版本,他知道这是由于自己旧的人生记忆和被刘小满改写过的新人生记忆在这个身体里共同存在的结果。



 



然而让他觉得非常不解的是,他四处翻看实验室里的东西,一切和刘小满有关的东西竟然统统消失了,他的私人物品他写过的实验报告以及他的身份信息竟然都找不到了。



 



于是张大寒这才感到了一股深深的恐惧,因为显然刘小满并非只是没有穿越回来那么简单,他似乎已经完全从时空中湮灭了。



 



5、



 



2014年一个冬日清晨,一对年轻的情侣牵着手在街上走着。



 



“你真的决定要离开这个城市么?”小伙子问姑娘道。



 



“嗯,但是我好想再吃一次郑式灌汤包。”姑娘指了指路边的一个摊位回答道。



 



“那我带你再去吃一次吧。”说罢小伙子拉起姑娘就排进了长长的队伍里。



 



“这么长的队,估计是排不到了吧,一天只卖五十笼呢。”姑娘有些失落地说道。



 



“相信我,不会的,如果我们能买到,你就为了我留下来,好不好?”小伙子想了想说道。



 



“唉,刘清明,你总是这么地傻。”姑娘叹了口气道。



 



这时排在他们前面的小男孩回头看了他们一眼,露出了一个天真的笑容。



 



 



 



陈谌,90后作者、吉他手、「一个」常驻作者。已在「一个」发表《南极姑娘》、《冰箱里的企鹅》、《时光若刻》、《莉莉安公主的烦恼》等文。微博id:@陈谌cc






VOL。671 你曾是少年

t@xt‘小说天〃堂

作者里则林



 







当我还是一个小女孩的时候,我问我的妈妈:长大了我会变成什么样呢?我会变得漂亮吗?我会变得富有吗?



我的妈妈狠狠地扇了我一巴掌,对我说:则林,你是一个小男孩哦!



 



所以小男孩不是这样幻想未来的。



 



在闪闪发光的少年时代,我书读得少,但也不是全然没有梦想,只是当别人每次问起,我都不好意思说出口,因为我的梦想是当黑社会。



 



那时我妈信奉专家提出的“穷养男,富养女”,因此我在2005、2006年,每天一共有三块钱零花钱,一年算下来有一个保安的月收入。所以那是个贫瘠的年代,我仅靠着梦想支撑着人生。



 



记得在某个沉闷的午后,我带着仅有的梦想躺在长江边,看有着同样梦想的傻强站在长江边指着对岸的楼房,说以后那里有一栋会是他的,他会推平了建一个广场,我问他意义在哪,那时候还不太有“广场舞”这一现象,所以他也回答不出来意义在哪。



 



然后我们开始七嘴八舌地讨论各自喜欢哪一栋,买下来以后要干些什么。有一种假装自己零花钱每天不止三块钱的感觉。



 



聊着聊着,傻强说他饿了,我们也就都跟着饿了。我们一共八个人,把钱凑在一起打算吃顿好的,于是我们一共凑了四块八。去路边买了三碗凉面,我主动要求去端,发现自己只有两只手,只能就地先吃掉一碗,哈哈哈。我在旁边辣得倒吸凉气,看着他们七个人盯着两碗凉面发呆,没过多久,他们就抢了起来。



 



吃完之后,我们全然忘记了楼房这件事,人生理想降了很多个档次,变得更简单了:就是能不能吃完凉面再多加一支可乐。我们看着滚滚长江水咽着口水,等一个人先开口提议不如喝江水。



 



等着等着,终于等到堤坝边走来同校的两个低年级校友,几个冲动的人忍不住想扑上去,但老狗制止了他们。



 



老狗建议我们先一起盯着他们看。于是我们集体侧目看着他们,他们果然略显紧张,在离我们五十米时就忍不住开始用手捂口袋,老狗才长舒一口气:“你看,他们果然有带钱。”



 



于是老狗和傻强去拦住了他们,两位小朋友就这样悻悻地帮我们圆了梦。



 



喝完可乐,我躺在一边伴着蝉鸣,听着他们各自打嗝的声音,傻强则在旁边,继续数着对面的楼房。我眯起眼睛看向高远明净的天空,没有一只飞鸟。那天的天空,纯粹得像傻强的智商。



 







傻强和很多名字带“强”字的人一样,智商颇低,并且最后都会被人叫作“傻强”。我认识傻强是因为他家住我家对面。



 



每天早上我背着书包上学,都会看到他从楼里走出来,双手抓着双肩背包的肩带。他总是一副自己给自己军训的样子,目不斜视,昂首挺胸,一直前进。两个人照面打多了,自然就渐渐拉近了心理距离。



 



那时的我虽然不学无术,但也不是一无是处。在极度的无聊中,我用作业本编纂了一本《青少年低端泡妞指南》,在年级间广为流传。



 



在某天隔壁班的傻强跑过来跟我说:“嘿嘿,我经常在楼下看见你。”



 



我点点头说:“我也是啊!”然后我们就正式认识了,傻强告诉我他暗恋他们班长,向我请教泡妞技巧。



 



我抬起头,掷地有声地丢给傻强三句话:



“跪舔你就输了。”



“站着把妞泡了。”



“胆大心细,绝不要脸,要脸谁还泡妞啊。”



 



傻强激动得差点给我跪下,但我用眼神制止了他,毕竟我不是邪教组织。后来果不其然,傻强带着我给的三句“爱的箴言”,完全泡不到班长,因为我没有告诉他其中的重中之重:主要还是得看脸。



 



傻强受挫了挺长一段时间,一直不怎么敢见我,因为他觉得有愧于我,我给了他泡妞真谛,他却泡不到,他觉得自己简直丢了我的面子。



 



直到有一次学校统一打疫苗,傻强打完以后看到自己一直暗恋的女班长躲在角落抽泣,旁边的同学安慰她,告诉她别怕,其实没那么痛,但班长还是一直抽泣着摇头。



 



傻强看在眼里痛在心里,一咬牙,去报上班长的学号,替班长又挨了一针。那天下午傻强正在座位上直冒冷汗时,远远走来一个外班的男同学,自称是班长的男朋友,他告诉傻强别以为你帮我女朋友挨了一针就能改变什么,我们一样当你是个傻子。



 



然后他们扭打了起来,傻强被打傻了。放学的时候,傻强咬着真知棒,看着班长和外班的男朋友手牵手有说有笑地走在回家路上,心如刀割。



 



傍晚傻强坐在我家楼下哭泣,我只是静静地坐在他旁边。



 



傻强说:“是不是得做个小混混才有女孩子喜欢?”



 



我说:“不一定。但几率会大点,毕竟少女都爱追风男子。”



 



傻强又说:“其实有时,我也想当个小混混。”



 



我听完呵呵一笑,然后严肃地拍了拍他的后背,直视着他的眼睛,认真地对傻强说:“if you have a dream,just go to 追。”



 



傻强半张着嘴望向我,心里就此悄悄地埋下了梦想的种子。



 







自从傻强被毁了人生观和价值观之后,他渐渐在学校里迎得了所谓的“尊重”,他父母经常收到学校的投诉,但他们也没太在意,因为傻强还有一个各方面都非常优秀的亲生弟弟,所以对傻强没有任何期望和要求。



 



傻强感情受挫,加上父母的不管不顾,和对弟弟的严重偏心,他渐渐产生了破罐子破摔的心理,变本加厉,越发大胆,学校也不去了,家也不回了。



 



按他妈的说法就是:“你今天看着他背上书包走出家门,然后绝对猜不到他会在哪年哪月再回来。”没过多久,傻强就被逐出了家门。



 



无家可归的傻强每天在外面跟着一群不上学的孩子瞎混。主营业务是收钱帮中小学生解决矛盾,恐吓同伴,业务不好的时候,傻强也试过拿着一个橘子站在网管面前,要求换取半个小时上网时间,网管震惊之余,还是答应了他。



 



那些同龄人们渐渐都很怕傻强,觉得他人傻胆大,基本惹不起。加上他认了一个大哥,大哥告诉他:“人在江湖,不是你瞟我一眼,就是我瞟你一眼,所以平时人家看你,无论如何你都要看回去,这样才不输你的气质啊。”从此傻强就总是一副凶神恶煞的傻样,眼神像条哈士奇。



 



由于他学习了这个特别的“涨气质”技巧,我跟他在一起时,经常无辜被打。有时吃个面人家只要看了他一眼,他不管那张桌子上一共坐了多少个人,都要直勾勾地盯着人家看回来,直看到人家怒从心起,然后就会打起来。这种时候我一般上去随便被人碰一下就躺着不想起来了,免得爬起来继续被打。



 



有一天我看着自己新买的阿迪达斯白色外套上全是不久前留下的泥污和脚印,忍不住忧伤地问了一句傻强:“你为毛总是跟着我。”



 



他过了很久才尴尬地说:“不知道啊,跟外面那些人瞎混完,我就只能来找你了,感觉我只有你了啊。”



 



我无奈地叹了口气,然后告诉他:“那你以后别总惹是生非了。至少在明显惹不起的时候。”



 



他严肃地看着我:“但我们不是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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