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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扣住他的手,拉到眼前,一道醒目的红疤赫然入目,藏影的眼中泛出赤红的光。
一个杀手,被挑了筋骨,还算杀手吗?
废了!他废了!
没有自我意识的他,如婴儿般纯真,如孩子般羸弱……颤抖的手抚摸着他光滑的颊,袖中的另一手紧紧握住剑身。
“与其……任由人摆布,不如……”右手一弹,一柄如蛇般的长剑在空气中闪着冷然的光。“不如……了结了你!”
剑尖顶着冷钻的胸口。
不明发生了什么事,一脸信任的冷钻好奇地盯着胸口的剑,伸出修长的手指,轻碰了一下。
“呀?”
红珠迅速地身指尖冒出,吃了痛,他含泪地将破了的手指含在嘴里,埋怨地望着藏影。
手,只要再一使力,便可送他入地狱,然……然……他的手在抖,抖得厉害。
为何?面对他,他……无法下手?
他救了他!?他为他冒然地闯进这里?为他……
咬牙,闭眼,手向前推——
“适可而止了!”不悦的声音骤在响起,更快地,一把利剑已穿透他的胸口。
藏影瞪凸了眼。不可思议地微转过头,覆雨那如魔鬼般阴霾的脸印入眼帘。
无情地从藏影的体内抽出带血的剑,顺势将他顺离床,藏影如没有灵魂般地木偶被推到门口,无力地倒地上,鲜血迅速地染红了冷硬的大理石地板。
一把捞过一脸呆滞的冷钻,覆雨冷笑着对门外的陆逊道:“将他丢出府。”
“是——”领了旨,陆逊拖着地上奄奄一息的人,无情地拖他出门,一路上,血迹斑斑。路过的仆人无不吓得躲避。
如扔一只破布娃娃,只剩一口气的人就这样被拖出后门,扔在无人的树林间。
凡闯入府内者——死!
将沾了血的剑扔出门外,覆雨搂着赤裸的冷钻,以脸磨磨他的颊。然而,冷钻的眼是空洞的,空洞地望着门口那滩血,有什么东西在血红的眼中闪烁。
“一个杀手罢了,何必在意。”覆雨以手覆上他的眼。凉凉地水竟从掌后滑下,落在被褥上。
覆雨垂眼。“与他有关系吗?所以,即使是失去意识了,却仍认得他?为他的死流泪?”
泪,似乎止不住,一直流,一直流……
覆雨沉下脸,一把捏住他的下颚,冷然的眼中有着危险的气息。“我的,便要将心交给我!我不许你对我以外的人有感觉!”
狠狠地吻上他的唇,似要吞噬他,将他压倒在床上,以从来没有过的粗暴撕扯他。
妒忌!
竟然会妒忌那个将死之人!
他的宠物,在为一个死人流泪!
不许!不许!
他会让他知道,如何地乖乖地做一只听话的宠物。
一直淌着泪的冷钻虚弱地承受着他的粗暴,无力去挣扎,闻到一直想念的气味,他伸手抓覆雨的发。
“雨……”他轻唤。“雨……”
安心的,熟悉的,是雨的气味……然而,为什么这气味中有……血腥的味道?
好热?全身好热啊……
乖巧地张开腿,让覆雨进入自己的体内,随着他激荡,金发如浪般在枕上浮动。
好浓啊……血的味道,好怀念啊……
想要……
想要……
睁开血红的眼,凝视覆雨俊美的脸,纯真的笑。
“是雨呢……”他呢喃。
“乖……”覆雨亲亲他的唇。这才是他的金发宠物,如此乖巧,如此顺从,心想的,眼看到的全是他。
不是他就不行!没有他就会枯痿!
他是他生命的全部!要依附他啊……
“好孩子……”
**** **** ****
意识已全无,血染红了全身,也染红了绿色的草地,俨然是一具死尸!为了一个不是理由的理由而死去,为了一个不是朋友的朋友而魂飞魄散!这世间,怕是没有一个人如他般愚傻了!
幽然的身影自树后缓缓飘出,带着哀伤的眼神望着地上的血人。从袖中抽出玉笛,放到唇边,幽幽地吹出一缕凄然的笛声。
冷风萧瑟,吹起了吹笛人青蓝的衣袍——
**** *** ****
“救他?”三叶药师以手指抚抚银白的发。“一个死人?”
“他未死。”青衣人道。
“但如同死人!”
青衣人默然。
床上的人备迹斑斑,胸口已无任何伏动。
“什么要求?”他问。
三叶药师捣着药。“为我杀一个人。”
“……谁?”
抬起一张阴阳难辨的脸,美中带邪的五官精致五比,三叶药师,江湖上少数带着传奇色彩的人,启动他的薄唇道:“我要你杀……冰绫凰月!”
“凤凰门的门主——冰绫凰月?!”青衣人一惊。“为何?”据他所知,“凤凰门”极少涉足江湖。
“没有理由。杀不杀随你,但救不救人就随我了。”三叶药师继续捣药。
青衣人盯着床上的人,慢慢地点头了。
杀人,救人,仅在一念之间啊!
*** **** ****
日高,天蓝,气爽。
但,在秋高气爽的日子里,“无鞘剑派”的人惶惶然地拔剑围着两个不速之客。
“来者何人?”门主无鞘剑一身凛然地瞪着闯入者。
闯入者是名男子!一名狂放不羁的男子。只见他一身外邦人打扮,褐红色的长发未束,张狂地随风飞舞,站在阳光下,一露洁白的牙齿,朗爽地道:“俺叫宿白鸟,星宿的宿,白痴的白,小鸟的鸟。宿白鸟就是本爷的大名!”
无鞘剑派的人全都露出不敢恭维的表情。
“你来本派有何目的。”无鞘剑厉声喝道。
宿白鸟掏掏耳朵,一副很无聊的模样。“当然是来抢‘无鞘剑’啦!”
无鞘剑派从弟子全都看向门主无鞘剑。
无鞘剑的汗自额际滑下,眯起眼,他怒道:“哪里来的小贼,快来受死!”
宿白鸟一个弹跳,跃上墙头,大笑。“俊小子,俺要的不是你哦,你少往自己脸上贴金了!”
“你——”
才要发气,就见一条敏捷的身影窜到宿白鸟身边,定睛一看,又是一个异族人,但他手上拿了一用长布包裹着的“长棒”?
“你可来了啦,猫仔!”
被唤着猫仔的是个二十出头的黑发男子,被太阳晒成小麦色的皮肤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着健康的光泽,一双淡蓝的眼埋怨地瞪了一眼宿白鸟。“该死的死鸟,下次偷东西别再叫我了。”
“唉,你是猫,猫身轻如燕,不叫你去偷叫谁去?”完全不理无鞘剑派众弟子的灼热眼神,两个异族男子立在墙头吵吵闹闹。
“我姓猫,又不是真的猫。要说身轻如燕,你这只鸟不是比我更轻吗?飞一下就可以进人家的宝库了!”
“但是——俺来引众人的注意力也是很辛苦的!”
“反正下次我不要再偷东西了!”
两个人一来一回的,听得墙下面的人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如果他们没有猜错,这两个人所谓的偷,是在他们无鞘剑派偷东西吧?
但是无鞘剑派别的没什么值钱的,唯一的是……
无鞘剑眼尖地盯着姓猫地手中的东西。莫非……
“这东西又没鞘,拿着很不方便,你都不知我花了多少心思不让它伤到我!”长布一扯,露出长布下的物品。
阳光折射,只见一道霓虹闪过,一把泛着琉璃之光的三尺长剑完全暴露在空气中。
“你们——”无鞘剑铁青了脸。“该死的偷了本派的镇派之宝!!”
吼声直冲九霄云外!
“啊?”才回过神的两人这才发现自己还站在人家的墙头上,见底下的人杀气腾腾,宿白鸟拉一下嘴角。“俺说,猫仔,我们似乎要跑了。”
“没错。”小心翼翼地包好长剑,猫仔已一闪不见踪影了。
“哎,太不够意气了吧!”宿白鸟跟着飞身闪人。
“全给我滚回来——”
惊天动地的怒吼声将天掀了个大半——
从此,无鞘剑派的人极力追杀两个异族男子——
嗯,沉寂已久的江湖又活络了!
5。
血,血的味道好浓!
好想……
想什么呢?
猛地一醒来,发现自己坐在床上,他狐疑地歪着金色的脑袋。身旁,是覆雨沉沉的睡脸。
长长的睫毛覆住了如星般的眼,掩去了平日的锐利,英俊的脸只有安安详,安详得像个天真的小孩子。
他伏下身,趴在他身边,着魔般地凝视着他。
看得清呢。
看得清他呢!
其他人看不清,却唯独看得清他呢。这个人……是谁?
凑近嗅嗅,很熟悉。
是“雨”。
可是,雨又是谁?为何会在他身边?从有记忆以来,身边就有雨了?温暖的身体,舒服的触感,温柔的话语。呆在他身边,很安全,很安全。
安全哪……
“醒了?”低低的声音中有着淡淡的沙哑。略微孩子气的揉揉眼,睁开一双纯黑的星眸。冷钻歪着小脑袋,好奇地伸出手。
“……不一样……”
手,停在覆雨的眼前,一只宽厚的手包拢住了他冰凉的手。
“什么不一样?”慵懒的打个呵欠,刚醒来的覆雨有着独特的漫不经心。
“这里。”冷钻以食指点点自己的眼,微嘟嘴,煞是可爱。覆雨见之,凑过去啄了一下他微嘟的唇。“不喜欢自己的眼吗?”
冷钻眨眨红如宝石的眼。“……喜欢?喜欢是什么?”
覆雨坐起身,一手撩开缠在颈间的青丝。“喜欢吗?呵呵……喜欢就是占有吧。”他甩甩头,将冷钻扯进怀里,以指腹磨着他的颊。“占有之后,就是吞噬!将其心,其骨,其血,其肉,其魂全占为己有!没有自己,对方就不能生存!让自己的精血进入其之心,其之骨,其之血,其之肉,其之魂,化其为己!最后,你的世界便只有我一人,我可以给你全世界,也可以让你一无所有。无我无你,无你,我依旧是我!”
似懂非懂,冷钻伸出粉嫩的舌,舔着覆雨的唇,笑嘻嘻。
覆雨含笑地回吻他。“懂与不懂,对于现在的你来说,全无意义。因为,如今,你的世界只有我!我是你的全部!”
堕落到情欲的海洋里,单纯的人激情地回应,但,无魂无魄的他,也只是一具无意识的躯体罢了。
他,无感知。
他,无情感。
他,无喜好。
他,无常人所有,他非常人矣?!
悲?可悲吗?
无知,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幸福,可以掩盖一切不幸?
“如你失去了我,可活得下去?”呢喃中,覆雨爱不释手地以指梳着他黄金般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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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得天气好,覆雨心情一来,便打算带着宠物到京城里逛逛。
“可是,主子,为什么我和红罗不能跟啊?”冰璃哀怨地瞪着一脸不悦的主子。没道理啊,以往主子无论去哪里都会带着她和红罗的,可是这次却不让她们跟?带怨的美目一转,瞪着主子身边的金发少年。凭什么,他就可以跟?
“就是嘛,主子,为什么我们不能一起去?人家也想出去透透气!自从回到京城后,一刻也没出去,闷都闷死了。”红罗说得可怜兮兮。
覆雨用修长的手指揉揉太阳穴,以眼示意跟随的陆逊。
陆逊脸色一沉,非常痛恨主子的无情无义!每每这个时候,都把责任推到他身上!轻咳了一声,陆逊以难得的柔和声音道:“京城嘛,你们两个从小到大,也不知逛过几回了,所以,不差这一回吧。”
“就差这一回!”红罗和冰璃异口同声地大吼。
看着两姝叉腰,同时露出母夜叉会有的凶恶面相,陆逊嘴角的肉抖了抖。两个不知死活的丫头。偷偷瞄瞄主子,果然……
阴冷的笑在覆雨的嘴里溢出,听得红罗和冰璃不由自主地放下腰上的手,惊惶失措低下头,不安地绞着手中的帕子。
“很大声,嗯?”覆雨抱胸,微倾身上前,给两人一种无形的压迫感。
闻言,红罗和冰璃拼命地摇头。
“不服气?”
“……没……”细如蚊语。
“那就好。”笑咪咪地点点头,揽过一旁茫茫然的冷钻,阔步走向大门,而陆逊一头汗水的跟了上去。
狡猾的主子,邪恶的主子!
竟然将他当作引子!
陆逊在心里哀叹,哀叹,再三哀叹!明显的感到身后那两道灼热到会焚烧他的眼神!
回府后,他会不会被这两个丫头剥了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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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朔王朝建都偏北,京都邑斯城,位于中原心脏之地。天子脚下,邑斯城是一派的生机勃勃。
当朝的圣上,是难得的明圣之君。他开运河,放海港,通陆海两丝绸之路,南来北往,顺畅无阻。
百姓丰衣足食,风调雨顺,外无征战,内无乱患,可谓是一片的国泰民安!
京城里,客栈、酒楼、茶馆、数不胜数,但,最大的三家在京城里可谓是三足鼎立!此三家名楼为:来宝客栈,喜福酒楼,清雅茶馆。此三个名点,最是富家公子,仕徒名流爱留连的风雅之所。
坐在喜福酒楼的雅座上,淡然地尝着美酒。
之所以来酒楼,主要是为喜福的名酒而来。
兰陵王,一种激烈但不伤喉,更回味无穷的西域美酒。盛在琥珀杯中,一道流光,晶莹剔透。
陆逊从王府里出来后,脸色就没好过。僵直着身子,端坐在一旁,瞪直了眼,看着主子优闲地尝着这人间美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