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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件事,穿上象征身份的圣缕玉衣。当然,圣缕玉衣衣仅仅是象征性的作用,因为族人害怕圣女陷入情网,才用这么件破衣服束缚圣女,所以这一点也不用多虑。
第三件事,也是最关键的,拿到时光之权杖与智慧之权杖。
没有权杖,圣女就没有法力,即便我找到下一任圣女,最后也是白搭!
只可惜此时皮影老人已然昏死,任凭我怎么拳打脚踢都是不醒,又那里会告诉我权杖在哪里?
“林先生,您没事吧?”
卫兵们又关切地问了起来。
我茫然摇了摇头,道:“你们回去吧,黄副官答应要把我送到离水城,现在你们已经完成了任务,快去找他会合吧!”
“这”
见我这副模样,卫兵们又哪里放心离开?
在地上坐了一会儿,我也渐渐清醒过来,指着躺在地上的皮影老人,又对卫兵道:“你们放心回去吧,我一个人待一会儿,等他醒来就成。不用担心,我没事的!”
见我这么说,卫兵们才稍微放心。
临走之前,他们又留了些钱财和食物给我,另外还有一把手枪,是黄玉郎让他们转交给我的,让我用来防身。
卫兵们一走,整个世界顿时就安静下来。
我在圣女庙的台阶上,从中午一直坐到太阳下山。
夕阳西下,落日的余晖,洒在世间万物上,也生出了许许多多的阴影。
巧合的是,眼前就有一个阴影,不偏不倚,恰巧落在了我的二弟上。
我漫无目的地顺着阴影的来源看去,才发现那是皮影老人的手指。
当时皮影老人四指紧握着,只有食指伸了出来,似乎是在指着我坐在屁股下面的台阶。
咦?
什么情况?
“刚刚只顾着听皮影老人说话了,倒是没注意到他的手势,难道这手指的方向也有什么玄机?”
想到此处,我赶紧往旁边挪了挪,用手一推,才发现刚刚座下的石阶,竟然是松动的!
我赶紧把砖石推开,然后就看见了最让我牵挂的一样东西时光之权杖与智慧之权杖。
“哈哈!有了这东西,只要去陆家庄,找到那个陆某某,把她给哄骗过来洗个澡,一切就水到渠成了!”
想到此处,我也顾不得腿伤了,拿上权杖,拄着木棍,一瘸一拐地朝离水湖岸边走去
陆家庄,在离水城偏北方向。
而陆家,乃是当地首屈一指的名门望族!
据说陆太公曾为满清一品大员,权倾朝野,陆家的各种生意,也是遍布五湖四海,赚得盆满钵满。
只可惜,陆太公膝下只有一个儿子,虽然天纵英才,但英年早逝,二十多岁就撒手归西了,留下了一个遗孀,和一对女儿。
虽然陆家现在没了男人,但据说陆夫人巾帼不让须眉,陆大小姐也是初露峥嵘,母女二人,将家族生意打理得井然有序,蒸蒸日上。
皮影老人说,下一任圣女是陆某某。
而陆家一共只有三个女人,陆夫人、陆大小姐和陆二小姐。
三个女人,会是谁呢?
总不能把她们三个,一个个脱光了衣服,看看谁屁股上有个胎记吧?
如果是手脚健全,说不定我这一着急赶回去,还真能干出这等龌龌龊龊、却又赏心悦目的事情。
只可惜现在我腿伤不便,还得养一段时间才能好,这要是被陆家的下人逮到,那还不得活活打断我的狗腿啊?
看来最好是想个办法,先混进陆府,趁机接近陆家这三个女人,然后再找机会逐一击破!
想我林剑,这么多生死磨难都咬牙挺过来了,总不至最后,却憋死在三个女人的屁股之下吧?
第313章 身残志坚烧火工
关于陆家的这些消息,都是我在客栈里打听到的。
毕竟我腿脚不太方便,到了客栈的时候,天色早已大黑,再去陆家也是来不及了。
当晚闲着没事,我就开始规划,怎样才能顺利打入陆家,接近这三个女人……
我的第一个方案,是扮成外地富贾,和陆家谈生意。
不过,这个方案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而这些,恰恰是我现在所缺少的。
第二个方案,是假扮成落魄贵族,自称是陆太公的忘年之交,去陆家投亲。
不过,这个方案风险也不小,毕竟陆夫人和陆大小姐都是人精一样的人物,万一到时候说漏了嘴,那就不好收场了……
前两个方案都被自己否定,我正喝着闷酒,苦苦思索第三套方案。
这时,忽听客栈楼下,有人正口沫横飞地讨论着什么,好像还与陆家有关!
“喂!听说没,陆家最近在招长工呢!”
“是嘛?不知道要不要木工……要是真能在陆家做事,那工钱,啧啧……以后可是不愁吃喝不愁穿了!”
“嘿嘿,那点工钱够做什么的!主要是陆家那两位小姐,据说生得国色天香,要是能入赘陆家,那才叫人生赢家、一步登天呢!”
“陆家小姐?还是撒泡尿照照自己吧!倒是陆夫人,长年守空房,说不定长夜漫漫、寂寞无助,一不小心还能擦出点爱情的火花……”
“陆夫人?你口味真重!”
……
这两个吊丝的对话,虽然粗鄙龌龊,但是却代表了广大男吊丝的心!
而我,也终于想到了第三套方案——混入陆家,做一名长工!
所谓长工,就是雇用期较长,且相对固定的各种工人,与家丁、佣人类似,不过干的是苦力技术活。
只是不知道,陆家要招多少名长工、有哪些工种、名额紧不紧张……实在不行,明天就给管家塞点小钱钱!
反正无论如何,我都要名正言顺地混进陆家,因为只有这样,我才有机会近距离接触到,陆家的这三个女人。
第二天早上,我精心洗漱打扮了一番。
收拾好行李,带着一把手枪、两根权杖、另外还有那一枚不知道作何用途的令牌,打了辆马车,这就晃晃悠悠地往陆家去了。
陆家豪宅,占地数百亩,远远看去,鳞次栉比,让人暗暗咋舌。
但这还只是外表,陆家更多的生意,都是在肉眼看不见的地方,而这才是其实力雄厚、屹立数十年不倒的原因所在。
虽是早上太阳刚出来,陆家东门处却围满了人。
管家站在门旁,“啪嗒啪嗒”一口一口地抽着旱烟袋,伙计们坐在桌前,在那里忙碌地记录着什么。
桌前挂着牌子,上面写着木工、水工、瓦工、园工、挑粪工、烧火工……
我来来回回、仔仔细细瞅了一遍,却没发现有适合自己的工种。
不过,我还是拄着木棍挤了过去。
刚到门口,管家就伸手把我拦住,上下打量了我一眼,道:“做什么的?”
我谦卑回道:“启禀管家大人,小的是来应聘长工的。”
“你也应聘长工?”管家瞄了一眼我拄着的木棍,道,“咱们陆家虽然家大业大,但也不是残疾人收留所啊!”
我悄悄掏出钱袋子来,把之前卫兵留给我钱都塞了过去,一脸正气道:“小人虽然身残,但是志坚!我只想靠自己一双勤劳勇敢的手,来养活自己,回馈社会!”
管家神不知鬼不觉地把钱袋子收了过去,偷偷掂了掂,似乎很是满意,拍着我的肩膀道:“好!好!你这年轻人不错,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心中暗喜,看来事情已经差不多了,于是道:“小的叫林剑,以后还请管家大人多多照应!”
“林剑……”管家嘀咕几句,想了想,冲旁边的伙计道,“烧火工,把林剑的名字加上去。”
我去!
烧火工?
见我似乎有些不满意,管家忙道:“那个……小剑啊,你腿脚不太方便,干不了重活累活,就先坐在柴房里烧烧火吧。等以后你腿脚好了,我看看,再给你安排点别的什么差使。”
正如老管家所说,烧火工倒也不错,虽然灰头土脸了些,但好歹坐在那里就成了。
既然是应聘嘛,索性就要装得像一些,于是我又问道:“敢问管家大人,这个烧火工,一月嘛……会有多少小钱钱?”
管家眯着眼睛道:“咱们陆家不比别处,抠抠索索的。咱们的烧火工,每月也有一块大洋,或是等价值的米面布匹。”
“哇塞,这么丰厚!”我夸张地长大嘴巴喊了起来。
“嗯,你好好干!对了,以后别叫我管家大人,那么生分,我姓葛,你叫我老葛就行了。”
“那怎么成,您是堂堂陆家的管家,怎么也得尊称您一声葛大爷!”
就这样,我顺利打入陆家,成为了一名不起眼的烧火工。
由于我的“孝敬”颇为丰厚,老葛在长工住宿的地方,给我安排了一个独立的小房间,并美其名曰“陆家宅心仁厚,要照顾残疾人”,以此堵住其他长工的嘴。
烧火工嘛,无非就是劈劈柴、烧烧火,工作倒是轻松,只可惜,我一直没有机会见到陆家那三个女人。
因为陆府占地数百亩,房屋数百间,亭台楼阁,小桥流水,跟座小皇宫一样繁复,每个地方都有相对独立的功能。
像我这样最底层的长工,只能呆在自己的地方,白天是烧火区,晚上是长工住宿区,别说是夫人小姐了,平时就连丫鬟都很难见到!
如此一晃二十天过去。
由于恢复得好,我已经可以像正常人那样行走了,只是还不能走太快,更不能做一些体力活。
但这样耗下去也不是办法!
我寻思,是时候找老葛,让他给我安排新的差使了,最好是有机会见到陆家三个女人的那种。
不过这个老葛,还真是贪得无厌!
每次我求他换工种,他都暗示我要孝敬一下!
我身上一共就那么点钱,而且在进来时候都给他了,总不能让我,把两根权杖拿去孝敬他吧?
不过幸运的是,虽然没能换工种,但我却得到了一个,可以见到陆家三个女人的绝佳机会!
第314章 怦然心动
陆夫人,原名林诗音,早生早育,据说今年才三十出头,风韵犹存,艳光照人。
陆大小姐,闺名陆小婉,今年十九岁,有着极为敏锐的商业头脑,用现代化来说,就是霸道女总裁那样的御姐人物。
陆二小姐,闺名陆小玉,今年才十三岁,应该只是个玩泥巴的小萝莉,不足为虑。
据说陆家这三个女人,虽然年纪不同,但都生得国色天香,每每长工们背后议论起,那都是飞流直下三千尺,遗是****落九天!
当时临近过年。
而每年除夕,陆家都会把无家可归的长工们聚在一起,看看杂耍,听听戏曲。
有时,他们会还前卫地举办起文艺晚会,并提供丰厚的奖金,鼓励长工们展示自我风采,培养长工们对陆家的忠诚度。
而这个除夕的文艺晚会,就是我见到陆家三个女人的绝佳机会!
我一定要崭露头角,让陆家的三个女人主动注意到我。
如果幸运的话,说不定我还能换一份工种,得到与她们长处的机会,只有这样,我才能确定究竟谁是圣女。
不知不觉,除夕已来到。
不只是我,几乎所有的长工,都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因为能在陆夫人和陆大小姐面前展示自我,那是多么值得自豪的一件事情啊!
长工们准备的节目也是五花八门,什么都有。
有练过杂技、表演翻跟斗的,有学过小曲、唱几句太平歌词的,还有祖籍东北、夫妻二人表演二人转的……
“小剑,今晚报名参加节目了没?”
见我坐在那里烧火,老葛路过随口问了一句。
“葛大爷,您溜达呢!”我忙站起身来,不好意思道,“想着参加的,只是没想到表演什么才艺。”
今天除夕,老葛也比较闲,就坐了下来,和我探讨道:“咱们夫人,以前也是位大家闺秀,琴棋书画无一不精,如果是一般江湖杂耍,估计夫人不太能看得上眼呢。”
老葛这么一提醒,我忽然想起,之前在楼兰古国,我弹着吉他唱情歌的往事。
当时我的一首,曾引起全场轰动,圈米分无数,俨然一副未来之星的模样。
只可惜,这里没有吉他,自然没法唱情歌。
“那……大小姐和二小姐,又有什么喜好?”我试探着问。
老葛道:“二小姐还在念书,夫人给她请了好几位先生,教授不同的知识,但至于二小姐的喜好,我倒是不太清楚;大小姐嘛,比较雷厉风行,可能与自幼习武有些原因,应该对骑马射箭之类,比较感兴趣。”
骑马射箭?
要是腿伤完全恢复,说不定我还能拼着老命试一次,但现在显然不是时候。
我又问道:“以前的晚会,都是什么样的节目获奖?”
老葛想了想,道:“获奖名单,一般都是夫人钦定,因为大小姐平日里很忙,哪怕是除夕,一般看不上多会儿就会离开了。”
聊到此时,我心中已有了初步方向,那就是主攻陆夫人。
只是……那些古诗词歌赋,我虽然也能背诵一些,但终究都是拾人牙慧,出不了什么大彩。
若想一鸣惊人,就得发挥我的优势,比如……朗诵一首现代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