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也有人认为国法大于军法,《大元律》已经规定百姓的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除非有法院的搜索令和逮捕令、没收令,所以那个队长没有做错。
不管怎么样,对于本国子民,法律要求是慎重的。即使在帝国本土,现在连皇家都越来越少直接下旨处置子民,往往指令法院,由法院发出搜索令和逮捕令。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长官,是不能直接命令法院发出搜索令和逮捕令的。
又有人说乌瑞米拉收容贵霜人,等于包庇罪犯,触犯了贵霜总督的法律。
然也有人认为道:“那些贵霜人他们先前是她家的奴隶,算是私产,保护私产,当然行得通。即使是新朝了,没有奴隶了,那些贵霜人依旧在她家里当帮工,本能的将她当成女主人,一出事,就往主人家里跑,完全奴隶行为……”
……
争论不休,答案为:此事上报给陆逊,陆逊哈哈一笑,当做趣事,置之不理,后来他私底下对人说:“就冲着那位勇敢的夫人的面子,可以网开一面。”
他的军法处长判道:“骑兵队长没做错,如果当时贵霜人手上执着兵器抵挡,则要坚决执行命令。现在贵霜人手中无兵器,骑兵队长的做法是正确的,当以尊重法律为第一,而且,他派兵守住了街口,没有失职,完全可以等请来搜索令再行事。”
这是一则小小的喜剧,然无掩贵霜人的凄惨命运,我们可以在下文去进一步看看帝国在贵霜的统治。
第二十一节酷刑
地记者,往贵霜寻找新闻。
《时代》甚为出名,总编辑蔡做过尚书,离任后,当了帝国大学的山长,做总编辑是他的副业,他的女儿现为帝国的第一皇后。因此刚相到得贵霜,是一路绿灯,大家不敢开罪于他,配合他的工作,结果他收获极大,稿件源源不断发回国内本土。
当时陆逊遇刺,帝国军大开杀戒,他也在场,杀得血花飘飞,空前混乱。刚相则象猴子也似,喜得他搔头挠耳,当场就在杀场摸出本子来记,一记一大堆。
接着,他跟上大队,去贾拉拉巴德城里记叙帝国军屠城之事。
新闻满天飞,就怕你忙不过来!
随后他听闻勇敢的夫人的故事,遂去采访,做了个专题报道,他问乌瑞米拉夫人道:“尊敬的夫人,你这么能说会道,是你的老爷教你的吗?”
乌瑞米拉腼腆地道:“有一部分是,但主要是我在入籍时,按规定,进行了一些学习,我知晓了应该怎么做,比如说‘有事情,找警察’,现在军管,我就知道要找警备司令部……”
刚相猛醒,帝国极为阳光,十分四海。皇帝话哉让子民们知道一切他们能够知道的事,子民很清楚他们的权利、义务。知道应该怎么样去维护自己地权利,保护自己的利益。
采访过乌瑞米拉,有人来通知他道:“刺杀总督大人的刺客被捉住了!”
不错,确实被捉住了。
刺客是帕坦人(普什图族)酋长之子伊坦默尔,就叫做上得山多终遇虎,他的身手异常好,跨下马匹是绝世好马,要是一般人去追他。绝对是望尘莫及。
然而,这次张辽亲自去捉他。
张辽的马,说起来,也和伊坦默尔的马不分上下,可是人家张辽进行远征,这样的马有上三匹之多!
伊坦默尔大意了。他想的是不可能有这么多地好马,没想到帝国皇帝是做什么的?专做种马生意,如此的马实在不少。结果,全力追出一百里,张辽换了三次马,就追上了伊坦默尔。
一番格斗,伊坦默尔被俘,关到了警备司令部。
这可是大新闻,刚相兴冲冲地跑去参观采访。
人被锁在柱子上,脸上有擦痕。那是掉下马时弄的。
由于有记者来,因此没有上刑。伊坦默尔显得羁傲不驯,头翘得老高。
刚相试图和他沟通。才发现傻了眼,大家语言不通,鸡同鸭讲眼碌碌。
好不容易来了一个翻译,还没说上几句,背后就有人道:“总督大人,请这边来。”竟是陆逊亲自处理这桩案件。
于是刚相得退居二线了,然而他并无不悦,他可以取得第一手资料。
陆逊虽然被伊坦默尔行刺。却肚量极大,根本不计较。着翻译道:“只要你能归顺帝国,我就既往不究!”
迎接他的是伊坦默尔轻蔑的目光,陆逊当然不会想着一句空话能说服他,一招手,有人抬上了一块图板,是帝国地大地图,陆逊示意道:“你看,加入帝国,并不辱没你!”
他滔滔不绝地道:“帝国地大物博,皇帝圣明,民间富裕,政治清明,在这样的环境中,你能做很多事……”
费了相当口水,换来的是白眼。
和伊坦默尔谈理想没有得到理想的回报,陆逊就用高官厚禄引诱他道:“只要你能加入帝国,你可以是自治的普什图族领地的统治者,帝国还封你为伯爵。”
沉默,还是可怕的沉默。
……
最后,陆逊威胁道:“你若是死了,你的族人,族里的那些妇孺孩童统统不能幸免,你为一已的快意,也不想想后果?”
说到这里,已是威态涌现了!
终于,伊坦默尔说话了,他嘟囓了一句话,翻译全神贯注地听着,简明扼要地把他地话说出来:“不自由,毋宁死!”
于是轮到陆逊沉默了。
良久,陆逊叹了一口气,背负着手,悻悻离开。
刚相全程跟进,找来了普什图族的资料:这个民族可算是波斯人地一个分支,历史古老,处在南亚和中亚交界处,为各种文化交织地区,历史上一直动荡不止,却始终能够存亡继接,主要在于它的团结、英勇善战,远在希腊时期地亚历山大大帝入侵时开始就为人所知,它敢于抵抗任何侵略者,在贵霜帝国是出了名的。
所以陆逊试图让伊坦默尔归顺,写出悔罪书,若是得逞,只怕普什图族也不好意思反对帝国了。
再接下来,陆逊派出使者,去见伊坦默尔的父亲,也就是普什图族的大酋长塔塔尼(译音),说只要普什图族归顺,就什么都好说。
很快就有了回音,塔塔尼说他以有这么一个儿子为骄傲!
不为我用,那就只有死!
陆逊并没有直接下令,而是召开军事法庭进行宣判。
由于是现行,不到五分钟,法庭判决伊坦默尔死刑,而且,是惨无人道的酷刑…………剐刑。
他敢于反抗帝国,就给他一个最“象样”的死法!
帝国刑法相当严谨,不是你想判就判的,一般死囚,可没有这么大的面子能够受剐刑,如果这么判地法官,只怕也要丢官。
然而,伊坦默尔够得上“资格”,须知陆逊的身份是帝国驻贵霜特命全权总督,领钦差大臣关防,赐尚方宝剑,赏穿黄马褂,他可是代表天子驻防贵霜之地地!
《大元律》规定:行刺皇帝、亲王、钦差大臣,罪至抄家灭族,个人则可受剐刑。
不过,判决书上写着“即行”,却几天不见动静。
起初,想看热闹的刚相还以为帝国想再说服普什图族人,但他一打听,才知道大谬不然,原因令人啼笑皆非,不能动刑,
没有刽子手。
帝国做事一板一眼,刽子手属于国家“公务人员”,持证上“岗”,如果法院判决将伊坦默尔砍头,随便找个士兵来执刀充数就行,但是剐刑,须得找个“业务”纯熟的刽子手,以收到良好“效果”。(你让他受千刀万剐,他一下子被弄死了,那观众不满意,会投诉你的!)
本次帝国向西行,不是面面俱到的,刽子手缺乏,就不能动刑,
从帝国本土紧急调来刽子手已经来不及了,找来找去,总算在外地找到了一个屠户,第三军团的一个军法官翻了半天,从部队藏书中翻出一本用刑手则,就开始“培训”。
……
刑地放在了离贾拉拉巴德城三十里外的另一座城卡曼堡处。
此地地方开阔,极合适骑兵,帝国出其不意地控制卡曼堡,不许任何人进出,却大肆向四方声张,定于卡曼堡,一星期后剐了伊坦默尔。
到了动刑的那一天,刚相亲眼目睹了伊坦默尔的最后时刻,判决书送达,须得他确认,二个大汉,按着他的手,在判决书上打上了手印。
刽子手全身黑衣,黑头套,只露出一双眼睛,站在警备司令的面前,接受命令。
司令一声招呼,有人送上了一个钱袋,银币在里面哗哗作响。司令招呼一声道:“按惯例,正式动死刑时,你可以在钱袋里任抓一把,抓到多少,算是你地奖金!”
翻译把话对他说了。
于是刽子手就抓了一把钱,收好,也不看多少,说道:“我将把这些钱捐到庙里!”(翻译)
司令耸耸肩道:“随便你!”
刑场位于一个小山坡下。小山坡上却是“观众”席,视野开阔,全城约五千名男子被赶到山坡上观刑。
刑场戒备森严,在“观众”席与刑台之间画出了一条白线,一队军佬扛着大刀片来回巡逻。军队说得很清楚,百姓擅过白线者…………死!
有三个“观众”不信邪。试了一下,即时被立斩当场,成了献祭品,这下震慑当场,观众老实了,静静看“戏”。
伊坦默尔被送到了刑台,牢牢地捆在柱子上,他说不得话,早在动刑前的一星期,他已经被割掉舌头。
军法官大声宣读判决。翻译用上了几种土语,复述一通。声明敢于反抗帝国者,全部肉体消灭!帝国本着宽大为怀。想给他一条出路,让他将功赎罪,无奈伊坦默尔冥顽不灵,如今,唯死耳!
连放三声追魂炮,午时三刻到,刽子手和他的两名助手(军佬客串),端着满盘的刀子上台。
没有法刀。用了军中的手术刀来充当。
第一刀!刽子手先在犯人前大肌上割一块肉抛上天,这叫“祭天肉”;
第二刀!叫“遮眼罩”。刽子手把犯人头上的肉皮割开,耷拉下来遮住眼睛,避免犯人与刽子手四目相对,防止犯人在极其痛苦时放射出异常阴冷、恐惧的目光而使刽子手心慌意乱,影响行刑。
接着在胸膛起开刀,如大指甲片,一刀一刀地零碎割着伊坦默尔,血肉皆抛于筐上,不一会,满筐血迹……
再坚强的英雄好汉,在这样地酷刑下是痛过昏死,痛得醒起,再痛得昏死,再醒起……
只听得伊坦默尔先是含糊不清地痛骂帝国,很快他就是声声惨号,凄厉无比,听到的人,个个冒着冷汗,刑场鸦雀无声……
这事情还没完,判决书要剐他三天,如果达不到,会扣子手的工资。
工资还是小事,子手怕完不成工作,场面自然显得尴尬,更怕围观的人群会嘲笑刽子手的,帝国也怕丢脸,因此初上阵的刽子手特意申请了一笔经费,用参汤和鱼肚汤吊着伊坦默尔地命,保他三天,军队就批了这笔经费。
刚相近距离看着,看到他嘴角哆嗦,两脚打战!
如果伊坦默尔的父亲,也就是普什图族的大酋长塔塔尼看到自己儿子受到这样残酷的对待,只怕他先前的豪言壮语是一字一词都说不出来吧!
远处传来了阵阵杀声,那是普什图族尽起大军,前来搭救伊坦默尔。
然而,他们近不得卡曼堡,帝国军精心选择了这座城,就是充分发挥帝国军的骑兵优势,击破普什图族!
刚相并没有直接观战,但在他晚间去采访战地医院时,伤员们都说普什图族人马匹不如帝国军、兵器不如帝国军,刀法、箭技、指挥、战阵统统不如帝国军,但有一点不在帝国军之下,那就是“勇气!”
有了勇气,他们给帝国军相当大的杀伤,伤员相当多!
当然喽,在优势兵力帝国军的围攻下,他们唯有饮恨而归。
大家都是一刀砍过去,不格不避,穿着一身白袍的普什图族人多为阵亡。帝国军仗着护甲好,战场又掌握在我手中,抢救得力,因此死者并不多。
可是,战乱中他们捉走了两名我们的人,第二天一早,他们被放了回来。
一匹劣马跑过来,鼻子呼呼地出着气,口里流着白沫,在帝国军前而停住。
那个畜生地后腿打了一个弯卧下来,两具血肉模糊的尸体,好象一袋米般,从马上掉下来,闷腾腾地扑通一声落在地上。
“是我们地人!”
一检查,他们全身的皮肤都被刀割掉了,眼睛被剜掉、耳朵和鼻子被切掉!
马身上尽染红,一股异常浓烈地血腥气,军医上前,仔细检查,再一看来路,军医难过地道:“他们是一边被放血,一边过来的!”
帝国军简直要气疯了,战友的遭遇让他们痛心疾首,更是出于这样敌人的恐惧,军官铁青着脸,一迭声叫道:“把那些普什图族的俘虏捉二十个出来!”
俘虏被捉出来了,军医的手术刀被大兵们拿在手中,一个服待一个,也将普什图族
!
现场,惨号一片,实令人目不忍睹!
帝国军声明,以牙还牙,以血还血,杀我一人,屠你十个!
看上去帝国军的警告没被普什图族放在心中,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