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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蔓琳再也不能反对,唯有看着他们一百骑蜂拥而去(伊蔓琳想扣下五十人当人质,甘宁光棍得很,说同去同去一同去,不过王越说了高尔斯的人不见苏克姆首领会如何?于是就留下五十人说是充当了死鬼苏克姆的“保镖”,法斯卡很“称职”,帮助挑选出了五十个可能不一定可靠的人)。
结果相当地顺利,看来那一百骑是本族的骄子,飞扬跋扈惯了,印第安人又没有严明的军纪,听说他们打了胜仗,竟被他们轻轻松松地冲到了大人物的面前。
要是按帝国军纪,军营中不准策马,将领前统统也得下马,更不许这么多人一起来。
当然,如果没有一百骑的配合是不行的,他们只需喊一声,甘宁就走不动了。
亲自带队来追基什尔部族的主将正是苏克姆的父亲老苏克姆,花白头发和胡子却很精神,见面就神气活现地道:“法斯卡,苏克姆捉到了他们地小崽子了?”
“是地,是的!”法斯卡紧张得心儿砰砰跳,幸亏他头低低地,表示谦恭,不然老苏克姆发现他闪烁的眼神就会起疑心,眼下他全无疑心地看着法斯卡领头。后面押着小朋友旋风般冲到他的面前,他犹自笑咪咪地。
法斯卡牙一咬,奋力拨刀,动作很大,老苏克姆这回吃惊了,但他做梦也想不到忠厚老实的法斯卡敢反,待法斯卡拨刀出来时他还在喝斥道:“你干什么!”竟未避,也未拿出兵器招架,周围的人也根本没反应过来。
“呼!”地一刀劈下,法斯卡的刀径自往老苏克姆面门剁去,老苏克姆出其不意,大吃一惊,慌以手迎之,右手早被砍落!
那时期印第安人的冶炼技术极不发达,能配刀的战士廖廖无几,而且那刀也是异常的粗陋,法斯卡一刀斩掉旧主的手劈,可见他用力之大,一时间竟也没了力气再去补上一刀。
剧痛入心,老苏克姆反应过来了,马上拨马侧转想逃跑(他是大人物,前出时没人和他并骑),可是跟在后面的甘宁岂能容他,用力一夹马匹,已经赶上,用力一挥!
老苏克姆白发苍苍的人头就飞了上天!
好快的刀,好利的刀!
甘宁用了一个巧劲,人头垂直上天,跌落下来,甘宁用刀板稳稳地接住,那刀是平平斩过,刀口处平平,人头就立在刀板上。
猝生变故,加上人头上天后站在刀板上,甘宁的华丽出场,周围的人真正是呆若木鸡!
法斯卡使劲地喘上几口气,大声道:“天下最最伟大的巫师,最强壮的战士在此,你们还不快快投降!”
问题是最伟大,最强壮怎么表现出来?虽说大家震惊于甘宁的神乎其技,可是法斯卡的话没有更多的佐证,无法服众。
一个首领粗声粗气地冲着法斯卡吼叫起来,甘宁不清楚他在说什么,不过他有最好的法子道:“杀光他们!”
身先士卒,提着人头,一手执刀,纯以双腿控马,大喊一声:“冲!”就和王越冲了上去,势同猛虎下山,锐不可当!
两大牛人一个持刀,另一个用剑,所到之处,如锥破浪!
最妙的是印第安人好战,那些人当得首领的,哪个不是善于PK的主儿,都是打出来座位,岂会后退,他们被对方激怒,只顾上前,试图围攻,正合甘宁和王越心意,端的是手起处,衣甲平过,血如涌泉,刀光剑影乱丢,残肢碎骸滚滚,长矛根根削断!
法斯卡倒是机灵,引兵隔开周围的战士,任由首领们进行高峰对话。
倒不是说他想反甘宁,开弓没了回头箭,他是对甘宁有信心,想的是让甘宁立威,当然要是见势不妙,他也肯定加入战团,结果他一点没想错。
十八个高级首领,在短短时间内全部倒在血泊中,甘宁杀了十一个,王越杀了七个,倒不是说王越本事差过甘宁,而是他带着小朋友未能尽兴而已。
法斯卡把他的人马收拢,现出死光死绝的首领惨状时,这回人们信服了,他们拜倒在新主子面前,向新主子带来的图腾柱输诚。
这么快改头换面是印第安人的内斗其实相当的严重,部族之间你打我,我打你,要说凶残,印第安人的表现一点儿不比任何种族差。剖开肚皮,剁下四肢,这是印第安人招待俘虏的常礼,他们崇拜强者,甘宁和王越一下子干掉了他们的首领,原先的强者换作了他们,又说将宽以待人,不诛他人,因此高尔斯部族向着甘宁和王越表示臣服。
甘宁就这样得到了他的第一支直接掌管的武装力量。
打后的事情就变得简单了,靠着日夜在海边点燃的火堆,他与帝国联络上了(帝国从没放弃过对甘宁的营救,生要见人死要见尸,派出搜救的是甘宁的嫡系,不会不用心),有了源源不断的支援,打着为基什尔部族复仇的名义,率两族的勇士,向着阿拉斯加东南部和中部发动了进攻,征战十年,滚雪团一般,越滚越大,最多的时侯麾下有二十万印第安战士聚集在他的帅旗下,把阿拉斯加至加拿大的广大地区拿下,被人称之为印第安之王!
第二十九节三国英雄的黄昏(一)
晚霞满天,火红色的、金黄色的晚霞将天际弄得绚丽无比。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帝御建章殿,高大宏伟的建章殿上,皇帝身穿五爪金龙衮服,手按倚天剑,站于殿上与后妃及大臣齐观天空美景。
他召诸人饮宴,国人爱吃喝,是从皇帝始,他一时兴致大发,抽剑出靴,舞剑而歌曰:“人间百余年,宛如梦幻,天下之内;岂有长生不灭者!”他念的是平行空间里某矮子岛一个号称“第六天魔王”的家伙所发的感慨,当然,在新帝国,再也不可能有什么第六第七第N天魔王了。
一阙唱毕,自然是谄词如潮,独有北边郡王张昭大摇其头,大唱反调道:“陛下此言差矣!我帝国皇业万古长青,陛下万寿无疆,大臣名将永远健康!”
帝国内只得他与曹操敢直面不讳,其他人随着皇帝威势日盛,无人敢顶撞他。
皇帝微微一笑道:“弹指一挥间,亿万光阴过矣,万亿星辰或兴起或陨灭,朕之帝国,虽稳如磐石,然千年万年之后,帝国安在?世间没有永不谢的帝国!”
当时帝国的国势蒸蒸日上,国强民富,皇妃们喜不自胜,重臣大将踌躇满志,子民们个个欢欣,皇帝的话让在场的人很不以为然。
如果是他人说这话,义愤填膺的子民会痛打说话者一番后扭送官府,法官会即时以“现反”(现行反革命)重判,从严从重。从速处理!
可是帝国的主人说这话,唯有认为皇帝乃真龙天子下凡,看透了世情,英雄无敌手地寂寞耳。
其实,皇帝有所感慨,不为帝国而发,他实际上想抒发的是:“……终于到了那一天,回首前尘,英雄何在?!”
上午他收到一份请功奏折。这份折子是为一个名叫赵天京的十二岁男童(未满十四岁还可以过六一儿童节)请功。
立功的原因是因为赵天京打死了一个有五百一十七条帝国人命在身、悬赏十万两银子,是官加三级或者晋爵三等的印第安大首领萨斯温伯特,如此,即使是他是小朋友,也说话算话,兑现给他,赏他十万两银和封为二等男爵。
萨斯温伯特是个标准的印第安人,在他的悬赏画像上,他有着暗褐色的皮肤,长而黑的头发。突出地颧骨,刺青染过的扁平面部显得穷凶极恶,拳头大如铜钵,一拳能打死美洲虎,力战帝国大将不落下风!
赵天京小朋友就算是从娘胎里练起也万万敌不过他。
然而小朋友打死了大人,真的是打死的,他做到了好几个大将想做却没法做到的事情。
用枪打死了萨斯温伯特!枪!有十五年,帝国的统治在整个北美大陆已经确立了,它的霸主地位已经牢不可破。
原住民………………印第安人从来没有成为帝国在北美扩张的困拢。在帝国美洲总督给朝廷的奏折上写道:“……帝国到达美洲,在先头部队显示了一定的威力之后,印第安人甚至盛情邀请臣等与之结盟,共同对付另外地印第安部族!”
真可谓是鼠目寸光,开门揖盗,象“印第安之王”甘宁的发家史。就是基什尔部族收容了他。结果他反客为主,把阿拉斯加和加拿大的印第安人尽数征服,而且他动用的仅仅是帝国的财力和物力,帝国的人力几乎无甚损耗。
以印第安人打印第安人,打下之后,马上宣布汉化,印第安人顿时傻了眼,不服从的印第安人。被他举起了屠刀。会集帝国的精锐部队和他的铁杆印第安支持者,几乎是一边倒的屠杀。无数地印第安人不肯改奉五爪龙图腾,为了保护他们祖祖辈辈的图腾而倒在了图腾面前!
他的便宜爷爷,把孙女儿许配给他的老基什尔和他争论,结果被迫引退。
忠孝不二全,帝国的大业排第一,甘宁虽然十分遗憾但不得不做
“……进入到印第安人的内部,最深刻地第一印象就是他们地一盘散沙,各自为政,没能形成良好的合力,便于各个击破!”
“北美广阔,部落之间消息闭塞,常常是一个部落被打败了,附近的一个部落对于他们邻居的遭遇,以及现在我等的德行还一无所知,方便我等从中取事!”夏侯渊在日记里写道。
“我等的战略战术对头!集中优势兵力,把区域内的印第安人全部清理,确保安全。”
“清理”两个字写得清描淡写,实际是帝国不仅侵占和掠夺了印第安人的土地,对印第安人进行了血腥地杀戮,还利用印第安人充当炮灰、奴隶,印第安人地人口急剧减少。
“对于印第安这样的民族,我等连分而治之都不需要,只要一块一块地占领就行了。”
许多印第安部族作战时是非常勇敢,如果形成了合力,只怕帝国要大费手脚,可是印第安人办不到。
印第安部落之间都是各自为战地,不够团结,对于处在抗战第一线的部落来说,他们还没来得及把对手研究透彻,更没来得及向对手学习,就被打得七零八散了。
一旦被打跨了,永无翻身的可能。
而其他的部落,对于邻居的命运又大多是漠然视之,同样不会总结任何经验教训,只要屠刀没落到自己头上就算了。待到屠刀伸到面前时,再想做什么都迟了!
帝国的大陆交通线向前延伸,所有之处印第安人要不归降被汉化。要不族灭,只有两条选择的余地,能留下性命地只有不高过车轮的孩童和妇女。
一个接一个部族在北美大陆上灰飞烟灭,不过,帝国军进到中美洲和南美洲又有不同,那里的一些部族相对大些,力量强些,而且地势远比北美复杂,森林遍布、河流山脉密集。大大地影响了帝国军的机动力,面对着帝国军的打击,有喘息的余地,帝国的兵力稍一不足,还是有点麻烦。
“让我们在神的面前起誓!”一把威严的、悲怆地声音高叫着。
“我们起誓!”万众一心怒吼。
“不消灭那些恶魔,我们誓不收兵!”
“……誓不收兵!”激昂澎湃的声音在山谷上空回荡,久久未息。远的山脊背后浮出来,驱除了山间长长的蓝色的影子。
打着青龙旗的部队登上山口,看到山脊那面是万丈悬岩。队伍后面的城市好象幻影一般模糊地在下边闪闪发光,无边的大湖,好象一堵蓝色的的大墙,从城市跟前竖起来,这样罕见地巨大的墙壁,它那碧蓝的色彩把人眼都映蓝了部队快活地走着,一批批地从山那边翻过来,碧蓝的耸入天空的峭壁,使他们同样吃惊起来,他们的眼睛同样染成了蓝色。他们兴奋地挥着手,迈着阔步,赶着牛和骡子,骡子轻载,而牛车大毛毛虫似的蠕动,一辆接一辆。顺着白色的弯弯曲曲的大道上往下走。
这儿是中美洲的尼加拉瓜地区。这支帝国辎重部队正从尼加拉瓜湖畔出发,向着一个最边远地屯垦区名叫黎明行进中。
尼加拉瓜地区位于中美洲地区中部,东临加勒比海,西濒太平洋,中部和西部沿海有山脉斜贯,其地多热带雨林,以两个大湖“尼加拉瓜湖”和“马那瓜湖”而出名。
一般地,湖泊河流地区是屯垦的好地方。有水可用。因此帝国选择在此驻屯。
近年来,此地又发现了金矿。引得人流增多,就向着远方的土地延伸了控制面积。
不过,后勤补给有些吃力。
最好的补给方式是蒸汽机,问题是不是任何地方都能修铁路了,这里山势陡峭,难通铁路,唯有走路。
路修得还行,但经常塌方,这不,前面的路被山泥倾泻给堵住啦!
于是民工就动手扛石搬泥,他们太慢,一些军人也出手相助。
人们身体劳累但精神轻松,大气吆喝干得热火朝天,因为无甚危险,所说最远的印第安人离此有三百里远,之间范围地印第安人全被“清理”了。
一个小个子地一等兵,扛着扛着,偶一抬头,突然停了下来,和他合作的一个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