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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老子都不愿意等,要么给钱,要么你女儿跟我走。”那混混面对老板娘这样的哀求,更是得意洋洋,盛气凌人的说道。
老板娘眼眶发红,有泪水聚集,心头凄苦,在这座繁华的城市里,她这样平凡的老实人,确实受到过不少欺负,无力反抗,只能认命。
泪水从老板娘眼眶滑落,看向四周,周围围了很多人,男女都有,很多都是附近邻居,经常来她这里吃面。
这个时候,她多么希望有人能够站出来,帮帮她,哪怕是一句话,也能够让她感觉到一丝温暖。
可是,没有。
老板娘目光所至,没有人敢与她对视,纷纷撇头看向其他方向,不敢掺和。
心中又是一苦,老板娘认命了,颤抖着手从腰包里掏出一把钱,一百元的有两张,剩下的五十块二十块十块不等,更多的是一块一块的零钱。
看着老板娘颤抖着数钱的模样,那混混有些不耐烦,上前一把将钱全部拿了过来,粗略看了一眼,便放在了裤兜里,随即又看向老板娘,说道:“老板娘,这里才三百块,还差两百,怎么办”
老板娘神色慌张,急怒得眼泪直掉,大声道:“我那里一共有五百多,怎么可能才三百”
“我说三百就三百,你怎么的还有两百,快点给,否则我就把你女儿带走。”那混混怒瞪着老板娘,而后又环顾四周,周围的人纷纷低头,不敢看他。
见状,混混气焰更是嚣张,甚至懒得跟老板娘说,直接一挥手,身后几个混混就色眯眯的走了过来,要将老板娘的女儿带走。
“我跟你们拼了”老板娘绝望了,她知道,这些混混肯定是不会放过自己母女了,其实从小姑娘出现的那一刻,这些混混关注对象就不再是保护费,而是老板娘的女儿。
不管老板娘拿出多少钱,钱,他们要,人,他们也要。
老板娘像是疯癫了一样,朝着一个混混脸上抓去。
那混混触不及防,被老板娘抓了个正着,脸上浮现五道血痕,顿时痛呼了一声。
等到他回过神来后,眼中满是戾气,大骂了一声“草泥马比的”,便一拳朝着老板娘脸上打去。
一直坐在那面无表情看着的叶欢,总算动了。
只见他起身后,一手伸出,直接握住了小混混的手腕,右脚踢出,直接一脚将这混混踢飞出去,摔了个狗吃屎。
“啊”惨叫声这才传出,倒在地上的混混嘴里吐出一滩污秽物,夹杂着鲜血,看他那痛得满脸煞白,浑身颤抖的样子,显然叶欢是用了几分力气的。
从刚开始,叶欢就想出手,一直忍到现在,他就是想看看,到底还有没有人上来帮忙,想看看老板娘到底敢不敢反抗。
如果老板娘不敢反抗,叶欢能帮一时,却不能帮她一世,关键还得自强。
还好,心地善良的老板娘在面对女儿即将被抓走的时候,还能够不顾一切的反抗,而周围居然一直没人敢帮忙,叶欢也全都看在眼里。
“哪里来的小瘪三居然敢动我兄弟”叶欢一脚踢飞混混,为首的黄毛大惊,又是怒极,他没想到真的有人敢帮忙。
“滚。”叶欢懒得跟这些混混废话,这样的混混在曾经,连见他的资格都没有,虽然叶欢已经不算是雷霆特工,可是身手在这,这些混混,他根本就看不上。
“滚你特么叫老子滚”黄毛混混愣了起来,在这一片,还没人敢招惹他,更别说叶欢这种刺头,他是第一次见到。
“兄弟们,弄残他,只要不死就行。”黄毛混混发狠,从怀里掏出一把匕首,恶狠狠的看着叶欢,身后那几个混混也是狞笑着掏出匕首,几个人将叶欢围了起来。
“小兄弟你小心啊”老板娘急得跺脚,叶欢那一脚让她很惊讶,也很感激,可是现在是五六个混混啊,而且每个人手上都拿着匕首,在她看来,叶欢很危险。
“捡垃圾的小子,居然敢逞英雄老子让你当个残废英雄。”黄毛混混鄙夷的看着叶欢,恼怒不已,手中匕首直接朝着叶欢肚子上扎去。
“跟我玩匕首”叶欢冷笑,雷霆之中,他的匕首无人能挡,速度比子弹还快,这些混混居然敢用匕首对付自己,这是关公门前耍大刀。
叶欢不闪不避,一直站在原地,看起来似乎被吓傻了一般,黄毛混混嘴角狞笑更甚,他虽然不敢杀人,但是弄个残废,也不是一次两次,今天把这个出头的小子废掉以后,这片地上再也没人敢反抗自己了。
就在匕首刺来,与叶欢的身体只有一厘米的距离时,叶欢动了,右手一招擒拿,握住黄毛混混的手腕,用力一拧,啪嗒声传出,黄毛混混的手骨直接脱臼。
惨叫声中,黄毛混混手中的匕首掉落,却被叶欢一脚踢起,反握在手。
下一刻,叶欢猛然冲出,五六个混混只感觉眼前一花,叶欢的身影再度返回到刚才那个位置,而他们自身,却有剧痛传来。
铛铛铛
匕首掉落一地,五六个混混捂着手腕嘶声哀嚎,鲜血从他们手腕处流出,洒落了一地。
这一幕,周围围观之人吓傻了,老板娘也吓傻了,怔怔看着叶欢,唯独老板娘的女儿,看向叶欢那邋遢模样,眼中闪过惊讶和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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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报复来了
“滚。”叶欢没有看其他人,只是冷漠对依旧惨叫的混混们淡淡说了一个字。
其实不用叶欢说,这群混混自己都要赶紧跑路,一来是对叶欢的恐惧,二来是手腕上的鲜血流个不停,要是不及时止血的话,要么手腕废掉,要么这条命都保不住。
一群混混狼狈的逃跑了,留下一地鲜血触目惊心,围观的人群在呆愣之后,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叶欢面上依旧没有表情,刚才这群围观者没有一个人敢帮忙,甚至屁都没敢放一个,可是全部看在叶欢眼里的。
过了一会,掌声不知不觉的停了下来,一个个围观者在叶欢的扫视下,有些尴尬。
“小小兄弟,谢谢,谢谢你。”老板娘热泪盈眶,不知道是被叶欢出手感动的还是庆幸躲过一劫。
叶欢笑了笑,微微摇头:“没事,举手之劳。”
“才不是咧,大哥哥你好厉害,肯定会功夫吧”老板娘的女儿满眼崇拜,脸上浮现兴奋的红霞,对于一个刚刚上大学的单纯妹纸来说,叶欢出手相助,足以成为她心中的英雄。
叶欢沉默了一下,功夫或许吧。
“你闯祸了”忽然有人开口。
叶欢抬眼看去,只见一个染着红头发,看起来不过十七八岁的青年。
他倒不是混混,而是面馆旁边副食品店老板的儿子,叶欢经常在那里买烟,倒也见过他几次。
“你知不知道这群人是什么来头你居然敢打他们你闯祸了你这是要害我们街坊邻居啊”青年义愤填膺,眼里却有嫉妒显露。
他家的副食店和面馆是邻居,对面馆老板娘的女儿也是爱慕已久,现在看到女孩对叶欢如此崇拜,自然心里很是不爽。
叶欢随意看了他一眼,根本没准备理会他,小毛孩子屁本事没有,就会瞎咧咧,这种人比起边防战场上年轻的军人来说,简直一个天一个地。
不过,经青年这么一嚷,倒是让附近的街坊邻居们都回过神来,个个面色带苦。
被这群混混欺负已久,也没有警察来管管,他们都是一群普通老百姓,根本无力反抗,现在叶欢这么一出手,还真说不定会给他们带来不小的麻烦。
老板娘的脸上也是如此,只是不好开口,毕竟叶欢是为她家出头。
现在老板娘所担心的是,接下来,怎么办如果混混们报复起来,天知道会是什么后果。
叶欢从老板娘快哭出来的模样,看得出老板娘的担忧,轻轻点头,对老板娘说道:“老板娘,你放心,如果混混找来,我会收拾他们的。”
老板娘却摇头,对叶欢说道:“小兄弟,你还是赶紧逃吧,那群人可不是好惹的,不能再麻烦你了,大不了我这个店不开了。”
“就是,我跟妈妈去其他地方开店。”老板娘的女儿也连忙点头。
叶欢笑了笑没说话,掏出十块钱付面钱,他知道老板娘肯定不会收,也没递给老板娘,直接放在桌上,自己就上楼去了。
回到租的房子里,隔壁已经没有声音了,叶欢脱掉上衣,又露出一身狰狞疤痕。
翻身躺在床上,拿起一罐啤酒啪的一声打开灌了一口,叶欢觉得自己回家的事情,要延后了。
如果真的如同街坊们所说,那群混混来头不小的话,叶欢自然不会就这么走人,既然已经帮了老板娘一次,好人就做到底。
这件事叶欢没怎么担心,虽然已经被开除,可好歹也是曾经雷霆小组的队长,保护一对母女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一罐啤酒喝完,叶欢迷迷糊糊睡着了,不知道睡了多久,却被敲门声惊醒过来。
一头大汗,叶欢条件反射坐起身,一手握拳,一手则摸到了枕头下的匕首。
过了一会,叶欢又略微茫然的一笑,已经忘记自己不再是雷霆特工了这个身份,真是难以割舍啊。
起身开门,叶欢并没有奇怪是谁敲门,从敲门声的强弱来看,门外应该是个女人。
打开门一看,果不其然,是楼下面馆老板娘的女儿。
小丫头娇俏可人,笑脸盈盈,见叶欢开门,刚准备说话,却瞪大了眼睛。
“啪嗒”
一个饭盒掉在地上,撒了一地的饭菜,小丫头却紧紧捂住嘴巴,受到了惊吓。
惊吓的不是叶欢没有穿上衣,而是那一道道狰狞的疤痕。
“抱歉”叶欢立刻返回床边将衣服穿上,掩盖住身上的疤痕,这才摸了摸鼻子,笑问道:“有事吗”
“啊哦,哦,没事,我带了点饭菜,可是”
小丫头羞红了脸,连忙弯腰要捡饭盒,叶欢却比她快了一步,将饭盒捡起来。
“不好意思啊,吓到你了。”叶欢对小丫头说。
“没事没事,我其实挺好看的。”小丫头使劲摇头,脸红心跳,那一道道疤痕虽然看似狰狞,可是却有着浓烈的男子汉气概,小丫头从未见过这般雄壮且有力的身躯,心里如同小鹿乱撞。
叶欢一时无语,好看么这一道道留在身躯上的疤痕,代表了曾经,也代表了荣誉,而后背上那些伤痕,是炸弹炸的,代表了叶欢一辈子无法遗忘的痛。
“大哥哥,你家里好乱啊,我帮你收拾一下吧。”小丫头往屋里张望了一下,不等叶欢阻拦,自己往里走,叶欢拦也不是,不拦也不是,拿着饭盒愣在了门口,而这个时候,小丫头已经在帮叶欢整理脏乱的床。
小丫头有当贤妻良母的潜质,收拾家务相当拿手,也不嫌弃叶欢这房子里各种脏乱臭,一样样收拾起来,热得一头细汗。
叶欢也就顺其自然,打开一罐啤酒,依靠在房门边上,随意问道:“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哦,我叫李欣,大哥哥你可以叫我欣欣,朋友们都这么叫我的,对了,大哥哥你叫什么呀”小丫头一边收拾一边回答。
“我叫叶欢。”
“好啊,我就叫你叶哥哥吧。”小丫头笑得很甜,有着青春的气息。
好一会后,小丫头忙里忙外收拾了干净,将最后一带垃圾放在门外后,甜甜笑着问:“叶哥哥,看看怎么样”
二十平米的房间并不大,叶欢扫过,一目了然,和他之前狗窝一样的房子完全不同。
看着小丫头一脸细汗,叶欢真诚道了一声谢谢,离开雷霆的日子,还是头一次有人帮自己收拾屋子。
“饿不饿我下去做饭吧。”小丫头笑得眯起了眼睛,抬头挺胸的,发育得颇具规模的小胸脯因为汗水打湿的缘故若隐若现,别有一番青涩的诱惑。
叶欢刚准备回答,却耳朵微微一动,走到阳台往外看去。
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晚上六七点的时间,楼下行人并不多,可远远的,却有一群人鱼贯而来。
为首是一个光头胖子,在其身后,是一群穿得怪模怪样的混子,其中有几个手腕上缠着绷带,这些人就是叶欢中午收拾的那几个混混。
“欣欣,走吧,下楼。”叶欢对李欣笑道。
李欣笑眯眯的点着小脑袋,与叶欢一同下楼,一心放在叶欢身上的她却不知道,报复已经来了。
第5章一根筷子
一群人浩浩荡荡的走来,街坊邻居们自然看得清清楚楚。
眼看着这群混混走过,一个个吓得脸色发白,慌里慌张的把门全都关上,大气都不敢出。
副食店的老板一家人正在吃晚饭,远远的看到混混们嚣张而来,急急忙忙就把卷帘门往下一拉。
染红发的儿子居然有些兴奋,噔噔的跑到了二楼,隔着窗户张望。
旁边小面馆还有些食客,见混混们直奔面馆而来,也是一个个连忙走人,甚至有人都没付钱,抬腿就跑,眨眼间就剩下老板娘一个人。
老板娘吓傻了,看到为首的光头胖子,六神无主,特别是那胖子脸上的刀疤,让老板娘只想哭。
“老板娘,生意挺好啊。”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