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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特工-第2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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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嘛,叶欢刚开始还不奇怪,但最后一句话让叶欢发现了不对劲。

不离开叶家湾一步?这是什么规矩?老祖宗规定的?叶家湾有什么?

现在时代不一样了,社会在发展,家家户户种田都有几个钱,翻新房,娶媳妇,还有钱买车,算不上有钱,却也富足,就没动心思出去过?在双庆市买套房子也能住,没人想过?

叶欢觉得有一个大大的疑问笼罩在自己心头,这是个大秘密,需要自己去探索。

心里的疑惑不能跟老妈说,叶欢自己琢磨着,准备明天去找老村里的叔公,如果没算错,今年叔公已经九十九岁了,是村里最长寿的人,他应该知道些什么。

打定主意后,叶欢抛开了其他念头,至于秦晚晴,这个女人暂时不去管她,等以后弄明白一切后再说,自己心里可是揣着李诗彤呢,她才是第一位。

第552章神仙也不换

叶欢回到家乡,就像鱼儿从城市里的观景池回到了河流中,那种逍遥自在的日子,在城市里绝对体会不到。

六个女人拉着叶欢,开着大巴车去县城里买了一大堆礼物,回来后把叶家湾的亲戚邻居全部走了一个遍,听到人人都夸自己漂亮大方,才一个个心头喜滋滋的跟吃了蜜一样。

“这臭小子,又跑到哪里去了?饭也不回来吃!”午饭的点,叶妈围着围裙,拿着锅铲,站在一桌子美味菜肴面前气鼓鼓的瞪眼睛,这种事情不是今天才发生,从叶欢的生日过后,叶欢就开始拉着六个女人漫山遍野的到处乱跑了。

叶爸戴着一副眼镜,乖乖坐在沙发上看报纸和杂志,这是他在家的时候最喜欢的事情,听到叶妈唠叨,也不理会,不敢接口啊,一接口就会转移叶妈的注意力,然后把自己唠叨一顿,这是将近三十年来相处得出的总结。

“算了算了,老叶,咱们自己吃,不理到处野的东西。”叶妈瞟了眼叶爸,发现他不开口,早已准备好的一通唠叨算是白费,叹了口气后放弃了唠叨,拿出碗筷两口子自己吃饭。

而此时远在山林里的几个人,不时的就发出嘻嘻哈哈和阵阵惊呼。

这里没有战火滔天,也就没有了雷霆刀锋。

没有尔虞我诈的商界,也就没有了总裁白领。

好不容易回到乡下,叶欢打算领着众女体验一把乡下人的乐趣,背着一个大大的背篓从清晨太阳刚刚升起的时候就带着她们进了山。

秋天是丰收的季节,农田里已经收获得差不多,山上却满是宝藏。

看叶欢神神秘秘的样子,引得众女一阵期待,以为有什么好玩的,结果刚进山,秋雨就开始绵绵,落在身上凉丝丝的。

双庆市地处西南,没有江南的烟雨朦胧,所以也别想秋雨只是一点点,越来越大的秋雨让七道身影狼狈逃窜,如果不是叶欢发现了一个可以容身的浅浅山洞,七人都要变成落汤鸡。

期待的好处没看到,倒是先淋了雨,众女翻着白眼讨伐叶欢,说万万不能跟着叶欢,不然得吃苦。

被刺激了的叶欢到处乱钻,找来了干枯的树枝点燃一堆篝火,七人就围坐在一起闲着聊天吹牛,叶欢把自己当兵那些光辉事迹说了出来,让众女听得入神。

看着叶欢小人一样的得意洋洋,李诗彤就把老四等人告诉自己的那些叶欢的糗事说了出来,当听说叶欢的屁股没少挨教官踹的时候,一个个就笑出了眼泪,银铃般悦耳的笑声,为这座寂静的山林,带来了一丝春天的气息。

不知不觉间,秋雨停了,唐宁低头看着自己白色的板鞋鼻子不尖鼻子,眼睛不见眼睛,抱怨着要回去,其他女人都赞同,到底都是娇生惯养的人,乡下的泥泞是她们不想沾染的。

叶欢可不能让她们就这么回去,否则以后被埋汰死,给众女打气,说好处才刚刚开始,就率先撒丫子冲了出去。

众女无奈,只能嘟着嘴跟上,但没多久,就发现了乐趣。

秋雨之后,空气十分清新,吸一口就叫人心旷神怡,特别是在杜思瑶发现树下长着带露珠的蘑菇,就更加高兴了。

七人开始忙活起来,到处摘蘑菇,漂亮鲜艳的不敢要,光挑超市里看到过的,这点常识众女都有,陈小雅唱起了采蘑菇的小姑娘,其他女人也都脸上乐开花跟着一起唱。

叶欢就想起一个带h的关于采蘑菇的笑话,说出来以后招来了女人们一顿追打,屁颠屁颠的逃,山林里所到之处,都留下了揉在风里散不开的笑声。

蘑菇采了小半背篓,叶欢就拉着众女离开,还在抱怨的女人们又看到了红彤彤的山楂,又换上了笑脸,比谁摘得多。

众女摘山楂的时候,叶欢不知道跑哪里去了,回来时怀里兜着一些说不清名字的野果,众女各自挑选,咬上一口,声音清脆,果肉香甜,吃得津津有味。

此时时间已经到了晌午,几人听不到叶妈在家里的唠叨,各自吃了野果当是午餐,顺便减肥,山楂在溪水里洗干净后,也吃了一点,酸得众女眯眼睛,欧阳倩却一口一个,她也眯眼睛,却是欢喜的。

“接下来咱们去偷东西怎么样?”叶欢忽然开口,就让众女在一愣之后,眼中异彩涟涟。

偷东西这种事情,她们从来没有干过,这些女人谁不是有钱的主?欧阳倩李诗彤不用说货,最穷的杜思瑶也已经存款百万,需要什么东西自己买,偷这个词,她们一向鄙夷之。

但在这山林里,能偷什么?就算是偷,也成了一种乐趣。

叶欢贼兮兮的笑,他当然知道,离这不远的地方,有一片柿子树,秋天柿子已经成熟,跟小红灯笼一样挂在枝头,只看都那么惹人喜欢,吃起来味道更美。

这片柿子树是有主人的,叶欢小时候跟小伙伴们进山里意外发现,一个个坐在树丫上吃得满嘴都是柿子肉,结果被主人家发现,放了狼狗来咬。

一个个哭爹喊娘的赶紧跑,鞋子掉了也不敢捡,回家之后就被叶妈打了一顿屁股,那滋味生疼,现在想起来比挨枪子都让人难受。

“十八年后老子又是一条好汉。”当年的叶欢被打屁股后,瞪着眼睛朝山里喊。

好汉不好汉,叶欢不在乎,在乎的是,十八年后,他又来了,不但自己来,还带来六个女人一起偷,得多偷点,不然报不了当年的仇。

现在也不怕那只狼狗来咬了,估计那条狗也早就老死被人炖了汤,就算有狗子狗孙留到现在,叶欢也想看看是它的牙口好还是自己拳头硬。

只是爬了一个坡,众女就看到了红彤彤的柿子树林,纷纷发出一声惊呼,就不管叶欢,快步跑过去挑大个的摘了起来。

“这个给阿姨,这个给叔叔,嗯,这个个头最大,回去给我老爸尝尝。”李诗彤快乐得像个小女孩,几个大柿子就让她忘记了俗世里的一切烦恼,只想着这柿子等到了自己老爸手里的时候,会不会已经坏掉了。

李国昌估计一辈子也没有吃过刚从树上摘下来的美味柿子,李诗彤拿过去,就算坏了,李国昌肯定也能大口咬着还说好吃。

柿子摘了半背篓,已经冒尖,再放就要掉出来。

左顾右盼的叶欢一直没有看到柿子树的主人家牵着狗出来,也不知道是庆幸还是惋惜,总觉得少了几分意思,回想小时候的遭遇,又顺手摘下一个大柿子,剥了皮就乐滋滋的啃了起来。还是以前的那个味道。

抬起头,看着众女开心的笑容,叶欢觉得柿子又甜了一些,如果每天都这样,那真是拿神仙都不换的日子了。

第553章百岁叔公

这些山林,承载了叶欢小部分儿时的乐趣,能够和众女分享,这是最美的事情。

说是偷,可到走的时候,李诗彤还是掏了钱包,拿出一叠百元大钞用大叶子包起来放在了最大的一棵树的树丫上。

七人心满意足的走了,边走边吃,开心得不得了。

走了不远,叶欢又看到了那条小时候每到热天就跑来脱光衣服打滚的大河,这大河和叶家湾的那条河是同一条,蜿蜿蜒蜒的包容着一座座山林。

走得累了,休息一下,在河边巨石上坐着,众女脱掉鞋子,露出白嫩嫩的脚丫踢水,水花飞溅,把偷看的叶欢浇了个透。

秋天气温不高,叶欢没想过还击,刚淋了点雨的众女受不了那种凉意,万一生病了就是叶欢的罪过,所以只能躲。

但叶欢越是躲,众女就越是开心,故意用脚丫踢着水往叶欢身上浇,女人们受不了,叶欢一身比城墙还厚的皮肉没事,她们玩得心安理得。

到最后叶欢没辙,只能落荒而逃,又换来众女咯咯的银铃笑声。

能够把枪林弹雨都面不改色的雷霆刀锋收拾成这样,她们不骄傲谁骄傲?

快乐的时间总是流逝得很快,还没怎么玩,已经日暮西山,秋霞漫天中,众女又哼着悦耳的歌声,与叶欢一起,满载着一背篓的收获,回到了叶家湾。

东西别看多,实际上没多少,山楂和柿子分了些给家家户户那些泥里打滚的小屁孩,回到家里时,就只剩下了一点点,让叶爸叶妈尝了尝鲜。

吃着柿子的叶爸格外满足,叶妈也忘了自己中午还在唠叨,直说众女懂事,夸得快要上天,看得角落里的叶欢心里发酸,自己凭什么回来就挨骂,她们就能被夸?到底是亲妈,厚此薄彼到这种程度,叶欢还能说什么呢?

晚饭吃的就是蘑菇,叶妈的厨艺很厉害,叶欢拍马屁说是化腐朽而神奇,虽然夸张,却也让叶欢不再被唠叨。眯着眼睛贼笑的叶欢看到叶爸隐晦的竖起大拇指,就笑得更得意了。

玩了一整天,走了一整天,众女们晚饭后都累了,各自洗了个澡就去睡觉,辛亏叶爸当初建房子的时候多弄了几个客房,不然还真睡不下。

众女休息了,叶欢却出了门,黑灯瞎火里,也不打电筒,沿着平坦的泥路往老村里去。

叶家湾深处是一个u字型的山坳,当初的叶姓族人,就是住在山坳里,后来日子好过了,才纷纷在外面兴建了楼房,老村那些土房子就没了人住,才几年,就垮得差不多,特别是在老一辈走了之后,更显落败。

到现在为止,老村里唯一还住着的,就只剩那个活了就十九岁的叔公。

叶欢也不知道这个叔公到底是什么辈分,反正人人都喊他做叔公,是叶家湾最年长的一个老人,也是叶欢最尊敬的一个。

叶欢的爷爷奶奶走得早,所以他才会对村里的老人们十分尊敬而又热情,也正因为这样,他才能从小受到村里老人们的喜爱。

对于这个叔公,叶欢一直保持着最崇高的敬意,不单单是因为他年龄大,更是因为他本事大。

小时候的叶欢调皮捣蛋个没边,在他心里,这位叔公就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人,其余什么本事,叶欢不清楚,但自己那一手国际上鬼哭神嚎的飞刀绝技,就是叔公教的。

很早以前,叔公对叶欢说过一句话,说他是块好材料,所以教了他,其他人却没这个运气,见叶欢用竹子做的飞刀能抓到野鸡,一个个愣小子就去找叔公让他教,却只是屁股上挨了巴掌被赶了出来。

叶欢心里那个乐,就别提了,叔公只对自己好,叶欢从来都这么认为。

夜风吹着,走了五分钟,爬上一个坡,叶欢就来到了山坳里,落败的土房子空荡荡的,只有竹林下的那一栋老屋,还亮着明晃晃的灯光,若隐若现,看不清楚。

叶欢提了提手上的东西,一只烤鸭,一瓶高浓度的老白干,这是叔公唯一的爱好,几十年了,都这样,也不知道他现在还能不能咬得动烤鸭。

拐了几个弯后,叶欢来到了这栋老屋,屋子里的灯光就十分明显,从纸糊的窗户看去,里面印出一个人影。

“叔公!我是小欢啊!我回来啦!”叶欢在门外就扯着嗓子吼。

“小家伙舍得回来了?啧啧,满身的杀气,杀了不少人吧?”叔公的声音就隔墙响了起来,语气洪亮,根本不像九十九岁的老人。

叶欢脚步一顿,就愣在了那里。

当初离家去雷霆的时候,才十七岁,年少轻狂,也没经历过世面,但现在的叶欢,见过了大风大浪,一下子就听出了不同。

叔公绝对不是寻常人!叶欢心里瞬间下了定义,能够不见人,隔着屋子就嗅到自己身上的杀气,这能是普通人?

叶欢的神色更恭敬了几分,笑了笑,还没推门,大门嘎吱一声自己就开了,叶欢就看到满头白发的叔公坐在木桌边上,盯着自己。

那是一双饱经风霜却又锐利如刀的眼睛,满头白发,鄂下白须飘飘,面色红润光泽,竟然有那么几分仙风道骨的味道。

看他那精神矍铄的样子,哪里像是行将就木,只差一年就百岁的老人?

“叔公,小欢回来看你了,给你带了烤鸭和酒。”叶欢恭敬的点头,笑着跨过高高的门栏,将两样东西放在了桌上。

“臭小子,也算难得,杀了不少人,眼睛还算明亮,没有被杀戮埋了心,老夫不会看错。”叔公脸上露出笑容,拍了拍长凳,示意叶欢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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