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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对此区的报导。
这里曾经是曼哈顿黑帮云集,治安最糟的一区,虽然历届纽约市长上任之初都会就此区的治安状况作出憾人肺腑的演讲,并且做出保证,要大力打击罪犯,维持社会治安云云。
但是时至今日,这里的治安环境仍然没有太大改观。地狱厨房独特的地理位置和它复杂的社会背景,决定了它的混乱性和不可根治性。
说起地狱厨房,那么不得不提一个标志性的超级英雄——超胆侠。
众所周知,漫威世界的纽约,可是超级英雄云集的地方,就算现在钢铁侠还是个花花公子,绿巨人还在搞研究,美国队长还躺在冰川中,雷神还没降临,但是起码还有神奇四侠、银影侠、月光骑士、惩罚者以及x战警的变种人们,他们大多辉煌已成过去,或者天性低调,反正很少在媒体新闻前露脸,但是仍然有人一直在伸张正义。
比如——超胆侠!
超胆侠,也叫夜魔侠,白天当律师,晚上惩治罪恶。
多年来,他一直践行着自己的行事准则,他没有什么特别的超能力,但是他的常年坚持的正义却是得到所有超级英雄的敬佩的。
超胆侠是一个平凡的,凭借自己的有限力量来伸张正义的普通人,而且他甚至比一般的普通人更先天不足,那就是他看不见。
就是这样一个眼睛瞎了的寻常人,都能常年坚持在打击罪犯,匡扶正义的第一线,无疑让人非常尊敬。
杨逍对于马修。默多克(简称马特)也非常喜欢,虽然他的电影并不多,但是那一部《夜魔侠》却是他看过最多次的一部超级英雄电影。
虽然马特的作风简单粗暴,并不为诸多超级英雄所认同,但是他有自己的坚持,也有自己的无奈。须知他也只是一个普通人,没有不死之躯,也没有用不完的体能,每一次打击罪犯,都要经历常人难以想象的危险,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没有任何侥幸而言,可以说在所有漫威人物中,只有超胆侠才是真正久经血战和生死磨练的超级战士。
在无数次战斗中,他的智慧和格斗技能被发展到人类的巅峰。
可以说,超胆侠就是漫威世界中的蝙蝠侠,是平凡的人类英雄。他行走在黑暗中,不为世俗所认同,甚至还一度登上警方的通缉名单,但是他,就是超胆侠,人类中最有勇气和战斗意志的一个。
杨逍知道超胆侠活动的地方就是在“地狱厨房”这一片,既然来到了漫威世界,他还是很希望结识这位曾经最为欣赏的英雄的。
曼哈顿岛本就不大,况且杨逍的穿越地点就位于时报中心附近,向西拐过两条街就算进入“地狱厨房”的地界了。
很快他就到达了目的地,刚下车,抬眼一看,尽是荒凉破旧的城区和街道,人们形色匆匆,街头巷尾随处可见站街的金发女郎和三五成群蹲着抽烟的不良混混。
心中不禁感慨,纽约虽然被誉为世界的经济中心,但是仍然存在这种黑暗的贫民窟,就像华国的城中村一样,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逐渐变成历史遗留问题,残存至今。
“嘿,哥们,这地方可不大安全,我劝你尽快找家酒店住起来,还有……晚上千万别出门!”黑人的哥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临走之前不忘忠告道。
杨逍微笑着招了招手,此时他眼角的余光已经注意到旁边的小巷中几道不怀好意的目光。
出租车逐渐远去,杨逍的笑容也慢慢消退,他转身泰然走进了小巷。
“不好意思,各位,鄙人初到纽约,身无长物,特借点零钱花花!得罪得罪!”
杨逍用的是标准的汉语,对面几个神情阴鸷的男子自然是一头雾水,但是他们也看出了对方对自己等人的蔑视,齐齐围了过来,当先一个身高和杨逍差不多的白人大汉抖出了匕首,狞笑着招呼过来。
在他看来黄皮肤的亚裔都胆小怕事,往往更愿意花钱消灾,这是他多年行劫的经验。
可是今天他的经验却失效了,只见这个漂亮的亚裔微微一笑,都看不清对方怎么出手的,自己两百多斤的身体就径直飞起,连带着撞倒了后面几个手下。
杨逍撇了撇嘴,对手实力太差,这就结束了?
想想自己这来到纽约扬名立万的第一战就这样给了他们,真是亏大发了。他冷着脸,抬起了腿。
当他从小巷中走出来的时候,口袋里已经多了几百美元,钱虽然少,但是系统经验却是猛涨了200多点,这才是杨逍看中的,看来惩恶的经验远比扬善要来的多啊!为了通行证尽快升级,他只能当一段时间的义务警察了。
顺利打下一场开门红,杨逍心情不错,哼着小曲走进了另一条小巷。
第三十四章黑道帝王
唰唰唰!
一张张纸牌割破了空气,急速飞旋着定在了旁边的墙壁上,埃文斯满头大汗,惊恐的眼神直盯墙角逐渐显现出来的人影,似乎那并不是一个人,而是即将从魔界穿越而来的恐怖巨怪。
恐惧如影随形,他的内心早已到了崩溃的边缘。
事情的起因源于三天前的一个最普通不过的催债业务,他受雇于一家地下赌场,去第45街找一个普普通通的工人家庭索要赌债。
老套的故事,老套的情节,男人酗酒好赌,家徒四壁,女人辛苦工作,仅能勉强维持生计,好在他们有个正值花季的女儿。
埃文斯虽然是个无赖,但是他还是有基本良知的,这家的情况他是了解的,除了卖人家的女儿,实在是没有别的还债的方法了。
但是每个人都要生活,他也有老婆孩子要养,催不到债就意味着没有薪水,而且还会被帮派处罚,当他还犹自处在激烈的思想斗争中的时候,同伴们已经行动了。
但就是这一次行动,他们却惹上了麻烦,天大的麻烦。
麻烦就来自于眼前这个黑影,埃文斯犹记得那一天的情景,同伴们的绑票计划被此人阻拦,有人恼羞成怒下掏出了手枪,可是他们却来不及扣动扳机,手腕就被一张扑克牌切中。
是的,就是切中!真真切切地深入手腕肌肤足足一公分之深!甚至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绝对切到了骨头,有人当场就痛呼着拔下了纸牌,只见动脉血管随即破裂,鲜血跟喷泉一样喷射,那血腥的画面他终身难忘。
这一辈子他都不会想到竟然有人可以把那么薄软的纸牌使出这样的杀伤力!
那天晚上,自己一行5人,除了自己,其余人全部被纸牌切断了手腕,至今仍然躺在医院里,医生早已经说了,即使治好也是残废了。
他很庆幸自己是当晚唯一一个没有拿武器的人,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那个神秘的黑衣人才会放过自己。
但是现在,他却不这么想,因为黑衣人终究还是找上了他。
“埃文斯?这是你的名字吧?”忽然一段幽冷的声音响起。随即埃文斯终于看到了那团黑影的真正面目。
一张恐怖的小丑面具!
恐惧侵蚀了他的心脏,“是……是……”
杨逍皱了皱眉,他没想到这个赌场的经理竟然如此不济,胆气也未免太差了吧。自己还没露真本事呢,就吓成这样,不过这样也好,方便自己问话。
“我问你,菲斯克是不是你老大?”
“菲斯……不!我不能提起那个名字!”说起菲斯克,埃文斯的眼中透出一丝更加恐惧的神色。
“是吗?看来你是没有考虑好,或许我该去问问小丽娜!”杨逍眼中闪过一丝厉芒,冷冷地说道。
“不!不要!她只是个孩子!有什么事冲我来!”埃文斯忽然状若疯狂地扑上来大叫道。
“那么,现在我们还是来聊聊菲斯克的事。”杨逍露出一丝满意的微笑,随手一点,就把疯狂的埃文斯放倒在地。
他之前本来已经追踪埃文斯到家里了,可是看见一个温婉的女人和一个四五岁的小姑娘,就改变主意了,等他出来才开始问话的。
当然小女孩的名字他也听了个清楚,这时拿来威慑了一把,没想到作用这么明显,看来对方是真的很爱自己的家人,竟然这么配合,竹筒倒豆子般把他知道的的事全部说了出来。
菲斯克,全名威尔逊?格兰特?菲斯克,代号“金并”,正是漫画电影中“地狱厨房”中的黑道帝王。
既然来到了地狱厨房,那么作为这里掌控一切的黑社会大佬,杨逍没理由不去会会他。
他曾经想过直接去刺杀金并,因为别人不知道金并是谁,但是他知道,那个经常活跃在纽约市各种公开活动中的投资大亨、大慈善家菲斯克就是黑道帝王金并!
在那种公开的场合中,杨逍有十层的把握可以干掉对方,只是紫星的一句话让他打消了这个念头。
“现在菲斯克在公众眼中是大慈善家,更是常年支持打击罪犯,可以说他才是普通大众眼中正义的化身,你现在杀了他不仅不是英雄之举,反而还会引起系统反噬,并根据严重程度对宿主进行惩罚!”
当时杨逍听到这句话,心中一万头草泥马呼啸而过,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服了!
所以,对付金并就只剩下一条路,那就是揭穿对方犯罪的事实,简单点说就是搞臭对方。
虽然这段时间他打听到一些金并的消息,但是却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证据。所以他经过这段时间的观察,找上了埃文斯。
埃文斯是一个很好地切入点,他本身是一家地下赌场的经理,在此道厮混多年,为人聪明圆滑,而据杨逍所知,地狱厨房百分之九十的黑道产业都和金并有关系,所以这家效益明显不错的赌场必然也和他有关系。
最为关键的是,听说这个埃文斯和金并有些亲戚关系呢!
最终问话得到的结果却让杨逍有些失望,唯一有价值的消息却是关于金并的战斗力的描述。
“你是说,金并可以一拳打爆人的脑袋?”杨逍面色严峻地问道。
“是的,那天晚上,他让我找了十个最优秀的黑拳拳击手,就在我们地下赌场和他陪练,我亲眼所见!他一拳打爆了其中一名拳击手的脑袋!另一拳直接打穿了另外一个人的肚子,天啊!他简直就是恶魔!如果你去找他的麻烦,拜托千万不要提起我,不然我们一家都会被他杀死的!”埃文斯犹自后怕,似乎对金并的恐惧更甚,或许在他看来,眼前这个黑衣人就是再厉害也不能把金并怎么样。
看来金并的实力和漫画中有些出入啊,一拳打死人和打爆人的脑袋,那可是存在着巨大的差距的,打爆人的脑袋,不仅需要巨大的力量,更加需要对力量的掌控,以及坚硬的拳头。
想想人的头盖骨本就是全身最硬的地方了,而金并可以一拳将之打爆,那个力量,杨逍估计应该和自己差不多了,达到甚至突破一吨的拳力,已然达到非人的水准了,杨逍心中暗自谨慎起来。
除了对金并的调查,杨逍这些天也专门调查了超胆侠,因为他享誉纽约的盲人律师的身份,实际上是很好找的。
他在来到纽约的第二天,就特意去见了见这位传说中的凡人英雄。
不得不说,这么多年来,马特一直隐藏的很好,他的那些超级英雄朋友也帮他保守了身份的秘密,漫画中似乎说过他还曾经和黑寡妇谈过恋爱,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不过就杨逍亲眼看见的马特来说,确实很有男性魅力,挺拔的身姿,自信的谈吐,英俊的面容,最重要的是那一双如大海般深沉却失去了光明的眼睛,最能吸引女同胞的爱心了。
如今,马特和同学兼好友福吉。尼尔森合伙开设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凯伦。佩吉是他的秘书,此时两人也正在热恋中,他的事业很顺利,夜晚仍然以夜魔侠的身份游走在黑暗中,打击打击街头罪犯。
如此看来,夜魔侠还没有遭遇后世最为黑暗的时刻,反正这个马特和它前世看得《夜魔侠》电影剧情完全不搭调,毕竟《夜魔侠》的版本也有很多,这个乱入的漫威世界,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据他所知,夜魔侠和蜘蛛侠是同一时期的超级英雄,而且还是好朋友,两人的敌人还经常乱入,按理说夜魔侠和蜘蛛侠是完全不是一个档次上的,但是他们能够平等成为朋友,就说明了很多问题,至少夜魔侠有蜘蛛侠欣赏的地方。
直到看见马特之后,杨逍才明白这个人身上的魅力。
超胆侠是不知道金并此人的真实身份的,所以在和后者多年的斗争中,一直处于劣势,金并甚至不用现身,就能轻松编制几个巨大的陷阱逼迫超胆侠现身,让他不得不用血肉之躯来面对无数枪支利器。
他本就是个普通人,只能凭借过人的感知和罪犯周旋,这些年不知道受了多少伤,流了多少血。但他从未放弃正义的坚守,白天是刚正不阿的律师,在法庭上秉公断案,夜晚则化身超胆侠,游走在黑暗的边缘,痛击犯罪分子。
杨逍现在并没有恰当的理由来和马特会面、洽谈,或者是合作,所以并没有第一时间就冒昧地和他接触,而是选择暗中打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