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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凤道:“哦?”
独孤美道:“你刚才救我的时候,也同时救了你自己。”
陆小凤道:“你本来并不是真的想带我到那山庄中去的?”
独孤美点点头,道:“可是,我现在已改变了主意,因为我就算是个六亲不认的人,总算还是个人。”他凝视着陆小凤。狡黠锋利的目光忽然变得很柔和:“你在那种情况下都没有甩下我,现在我当然也不能甩下你。”
陆小凤笑了,他赌对了!
人总有人性,人性中总有善良的一面,对这一点他永远都充满信心。树根下还有块比较小的青石,独孤美又道:“去搬开那块石头看看,下面是不是有口箱子?”
是的。那是柳条编成的箱子。里面有一块熟肉、一只风鸡、一瓶酒、一包刀伤药,还有一只哨子和一封信。哨子的形式很奇特,信纸和信封的颜色也很奇特,看来就像是死人的皮肤。
信上只写着十个字:“吹哨子,听回声,循声而行。”
陆小凤喝了口酒:“好酒。”他满意的叹了口气。道:“看来这些人想得实在周到。”
独孤美道:“他们做事不但计划周密,而且信誉卓着,你只要跟他们有了合约,他们就一定会负责送你到山庄去。”
陆小凤忍不住问道:“什么合约?”
独孤美道:“救命的合约。”
这一次他居然没有逃避陆小凤的问题,所以陆小凤立刻又问道:“什么山庄?”
独孤美道:“幽灵山庄。”
幽灵山庄!
就在陆小凤与独孤美行到这里的时候。不远处的树林中有一丝闪动,是韩文。他追上来了,但并没有动手,只是静静地在一旁看着,像是在思索什么事情一样!
陆小凤背着独孤美一起行走,他走得更快,白云忽然已到了他的脚下,他的眼前豁然开朗。前面青天如洗,远山如画。陆小凤的心却沉了下去,沉得很深。
因为他前面竟是一道深不见底的万丈深渊,那图画般的远山虽然就在眼前,却已无路可走。他捡起一块石头抛下去,竟连一点回声都听不见。下面白云缭绕,什么都看不见,就连死人的幽灵都看不见。
难道那幽灵山庄就在这万丈深壑下?陆小凤苦笑道:“要到幽灵山庄去,看来也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你只要往下面一跳,保证立刻就会变成个死人。”
独孤美喘息着,道:“你再吹一声哨子试试看?”
尖锐的哨声,划破沉寂,也划破了白云。白云间忽然出现了一个人。青天上有白云,绝壑下也有白云,这个人就在白云间,就像是凌空站在那里的。
什么人能凌空站在白云里?死人?死人的幽灵?
陆小凤吐出口气,忽然发现这个人在移动,移动得很快,又像是御风而行,转眼间就可以分辨出他衣服的颜色,也应该可以分辨出他面目的轮廓。
可是他根本就没有面目轮廓,他的脸赫然已被人一刀削平了。没有亲眼见过他的人,绝对无法想像那是张什么样的脸。陆小凤的胆子并不小,可是他看见这张脸,连腿都软了,几乎一跤跌下万丈绝壑中去。
他可以感觉到背上的独孤美也在发抖,就在这时,这个人已来到他们面前,来得好快。虽然已掠上山崖,这个人身子移动时看来还是轻飘飘的,脚底距离地面至少有半尺。
陆小凤一向认为江湖中轻功最高的三个人是司空摘星、韩文和他自己。现在他才知道自己错了。这个人轻功身法怪异,就和他的脸一样,除非你亲眼看见,否则简直无法思议。
现在他正在盯着陆小凤,一双眼睛看来就像刚刚还喷出过溶岩的火山口。灼热而危险。面对着这么样一个人,陆小凤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
独孤美却忽然问:“你就是幽灵山庄的勾魂使者?”他看见这人点了点头。立刻接着道:“我叫独孤美,我的魂已来了。”
这个人终于开口:“我知道,我知道你会来的。”
他说话的声音缓慢,怪异而艰涩,因为他没有嘴唇。没有看见过他的人,也永远无法想像一个没有嘴唇的人说话是什么样子的。
勾魂使者出现了,韩文的追杀任务也算是就此结束了,诚然。他动了要杀死陆小凤的念头,但他却真的没有那么做,因为他想到一种更好玩儿的方式,望着被勾魂使者带走的两个人,韩文一个闪身,不见了;
。。。。。。
。。。。。。
数日之后,西北的一个边缘小镇上;
这个小镇名叫黄石镇。是个花不香鸟不语鸡不飞狗不跳兔子不拉屎的地方,到处都是黄沙,还有许多乞丐,可以说外人来了之后,很扎眼;
不过,这些都不要紧。因为韩文来了是杀人的!
金九龄早已经到了,他这个人,贪婪成性,满脑子都是财报与奢华的生活,这。就是他的致命弱点,因为他战胜不了——贪婪!
高原、黄土、风沙。黄石镇就在这一片风沙中。一片高原上。高原上滚滚的黄土,远远的看过去就好像一卷卷金沙。在这个小镇上,一直流传着一种传说。
──在这里附近的某一个地方,埋藏着一宗巨大的宝藏。这个宝藏里什么都没有,只有黄金,数量连估计都无法估计的黄金。遗憾的是,没有人能找到,也没有人能看到这些黄金,只看见了永远在风中滚滚流动不息的黄沙。
黄金是每个人的梦想,无边无际的黄沙却宛如噩梦。黄金的梦灭了,寻金的人走了。来去之间,小镇渐渐沉没,至今已荒凉,已经很少再有陌生的行旅来到。
寻宝的人一批接着一批,但这些满怀热枕的人都被残酷的现实打击的够呛,逐渐的,这里也没有人来了,但韩文知道,这个宝藏的传说……是真的!因为这是前朝遗宝,而他手里这柄剑,这柄叶孤城的剑,就是钥匙!
望着这荒凉的小镇,韩文慢慢地走了过去,小镇很穷,唯一算得上豪华的便是那家客栈,或者说是杂货铺——“大眼杂货铺”,一个很脏、很乱的地方,但那里也是唯一的好去处。
每当黄昏前后,王大眼杂货店里的人总是很多,因为这里不但卖各式各样的日常用品、南北杂货,也卖卤菜,卖点酒。
在外面用草哺搭成的一个凉棚下,还摆着三张方木桌,七八条长板凳。大家坐下来,左手拿着半个鸭头、一块豆腐干,右手端着大半碗老酒,天南地北、胡说八道的这么样一聊,本来不好过的日子,也就这么样糊里糊涂开开心心的过去了。
这大概就是这个小镇上唯一的娱乐了。
王大眼总是像一个最殷勤客气的主人一样,总是嘻嘻哈哈的周旋在这些人之间。他们不但是他的老主顾,也已经成了他的老朋友。
可是第一眼看到他的人,不被他吓一跳的人,大概还不多。王大眼又高又大又粗又肥,而且是个驼子。他左边的那只眼睛,看起来和平常人也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可是他右边的那只眼睛,却像是一个突出在眼眶外的鸡蛋。
杂货店的后院里有一间小木屋,本来大概是堆柴的,现在却摆了一张木板床。上面甚至还铺起了一张白床单,最少曾经在某一段日子前是一张真的用白布做的白床单。
就在这张床的床头,还贴了一张红纸。上面写着:住宿:单人每夜五十钱。每月一吊。双人每夜八十钱。每月一吊半。膳食:每人每日三顿,六十五钱。不吃也算。
“双人间!收拾干净,先给我上些酒菜,饿了!”,韩文扔过去一大锭银子,找了个桌子坐了下去,丝毫没在意那个扭动腰肢,卖弄风骚的老板娘,虽说这个成熟的美妇人,真的很容易让人心动;
韩文更注意的是不远处的另外一个人。一身青衣,身形潇洒。是个男人!男人?有什么可看的?韩文没有那方面的特殊癖好,他看这个人的原因,是因为……跟踪了自己!
或许他跟踪的本来也不是自己,只是中途改了主意罢了!韩文没见过这个人,但却知道他,他也是陆小凤的朋友之一,他叫柳乘风,是柳乘“巴山剑派”的第一嫡传掌门弟子。他的“七七四十九手回风舞柳剑”在江湖中的地位,也许不能排名第一,可是也不会在十名之外。
这种剑法是绝对要轻功来配合的。他的剑法和轻功都同样受到武林中人的佩服和尊敬。可是别人最佩服他的,并不是他的武功,而是他的人格。
古往今来,也不知有多少人,用过多少名词形容过“柳”。有人说柳如丝。有人说柳如雪。不管是如丝如雪,在一般人心目中,柳总是柔的。这位柳先生,当然也有如丝如雪的一面。他的思虑密如丝,他的怒气如雪,在眨眼间就会溶化。可是他的性格却烈如钢。
韩文慢慢的从黑色的狐裘大氅中拿出了一柄剑。一柄很古朴的剑,带着白云的标志,这,是叶孤城的佩剑!
当他拿出剑的时候,整个客栈也陷入了一片死寂。因为,无边的杀气让这里冷若寒冬!
“为什么跟踪我?”。韩文缓缓的开口,望着不远处的人;
柳乘风身形一震,他以为自己掩饰的够好了,却没想到……还是被发现了,站起身来,他想要说话,韩文却是先一步说话了:“拔出你的剑,我给你一次机会!一剑不死,你可以回答了!”
“狂妄!”;
但凡高手,很少有没有傲气的,柳乘风正是个三十许岁的年纪,火气旺盛,韩文这话岂能不刺激了他?一柄细长的剑被拔了出来,漫天的剑气席卷而至!
韩文只出了一剑,一抹寒光,柳乘风捂着喉咙倒下了!神情中满是不可置信!他在江湖上的地位可以排进前十,他的武功自然也不会弱了,但他却从未想过自己会被人一招杀死!
“鬼见愁”韩文——天下第一剑客!
“死人啦——!”;
老板娘吓的花容失色,大声的尖叫起来,周围喝酒聊天的人也轰然散开,远远地跑开了,韩文没有说话,只是又扔给老板王大眼一锭五十两的银子,他会知道这是什么意思的!
王大眼连连擦汗,但韩文知道这不过是伪装,他的真实身份可不是什么王大眼,而死了的这个人可是他的徒弟!虽然师徒不和,但多年的情分还在,只是没想到……就这样死了啊!
忽然间,一人自远处而来,如果他是以轻功飞掠而来的,或是狂奔而至,这个人都不能算是一个值得注意的对手。
这个人是慢慢走来,那种慢的程度,就好像一个怕老婆的丈夫在夜归时走回妻子的闺房一样,又轻,又慢,小心翼翼,生怕发出一点声音来,恨不得把鞋子都脱掉。
可是现在走上来的这个人,却穿着一双很重很重的靴子,甚至可以说,这个世界上绝对不会再有另外一个人穿靴子比他更重。这个人穿的居然是一双铁靴子,用纯铁打成的铁靴子。
如果有一个经验非常丰富的老铁匠在这里,要他作最保守的估计,这双铁靴子每只最少也有一个最胖的人一条大腿那么重。这种重量是很难估计的,可是最少也在九斤半到十三四斤之间。
从中间算,一条腿十斤,两条腿二十斤,穿着一双二十斤重的铁鞋子,大多数人走路的声音都会像打雷一样,何况是在黄沙漫卷的土地上不激起一丝尘埃,何况这个人又是个超级大胖子。
可是这个穿着一双超级铁靴的大胖子,远处悄悄的来了,他的脚步声甚至比一个迟归的丈夫更轻,轻得简直就像一个要到厨房去偷嘴的小丫头。这个人又高,又大,又壮,又肥,却又偏偏轻如蝴蝶。
这个人肥头大耳,眉清目秀,一脸笑眯眯的样子,看起来就好像弥勒佛一样,可是知道他的人,宁可看到一百个拘魂的恶鬼。也不愿意看到他。
韩文饶有兴趣儿的看着他,这个人居然也看着他。笑眯眯的背上一个包袱里,拿出了一大块卤牛肉,两只烧鹅,十七八条岭南师傅做的叉烧肉,一整只小肥猪,三四十个包子,七八十块猪油冰糖千层糕,摊起一大块布。把这些东西都摆上去,然后就坐在那里。
真的就是那么样坐在那里,既不动手,也不动口,这么样一个大胖子,面对着这么一大堆好吃的东西,他居然就动也不动的坐着。只看,不吃。
“有意思的小瘦子!”,韩文拿起桌上的茶盏,喝了口水,缓缓地说道:“要么滚,要么死!”
穿铁靴的人。脸上的肥肉忽然在一刹那间像冒泡的泥浆一样凸了起来,而且一直不停在抖,抖得就像是油锅里的猪油。
他又不是小瘦子,他是个大胖子,如果韩文说的话。是在警告一个瘦子,这个大胖子怕什么?
胖子怕怕。只因为他从小瘦瘦,所以他穿大铁靴,所以他拼命吃一些可以让他胖起来的东西。他这么样吃,怎么能不胖?他为了增加他的重量,很小就开始穿铁鞋走路,这么样一个人的轻功如果还不好,还有天理吗?
可是现在他已经不能再胖下去了。所以他虽然总是随身带着一些他最喜欢吃的东西,也只有看,不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