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狙击南宋-第28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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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天诛军骑兵与金军骑兵的兵力对比为:南翼,天诛骑兵千骑vs金军骑兵六百;北翼,天诛骑兵五百vs金军骑兵二百。

这就是何元庆布的实南虚北的局,看似南翼骑兵众多,兵力雄厚,实际上,他手头这五百骑,才是两个旅的真正精锐。

要说火枪兵与近战步兵的素质,最早组建的第一整编师一、二、三旅,是当之无愧的王牌。但若论骑兵战力,却是新组建的四个新旅的骑兵更胜一筹。因为其中有两千二百多人,是从晋宁军与麟、府、丰三州精选出来的,骑术精湛,并有一定马战底子的西北汉子与军兵。打得西夏军百年不敢东顾的折家军的底子,就是这西北好汉。这批新加入的力量,除了骑射稍逊金军骑兵,马战或骑术什么的,相差无几。

也就是说,何元庆手上这五百骑兵,无论兵力与战斗力,都在对面北翼骑兵之上。一个突击,就有可能突破敌北翼,马踏完颜娄室中军。

当镜头里的突捻军突破外城,蜂拥攻入子城时,何元庆将望远镜塞入鞍边镜囊,猛抖马缰,一夹马腹,骏马灰聿聿嘶叫着人立而起——这就是他一直等待的机会,骑兵冲锋的机会。

何元庆单臂将九尺斩马刀高高举起,正要下令出击。身旁一员部将不无担心道:“金兵强悍,此番攻入我车城,只怕……”

何元庆却是信心满满:“没什么好担心的,当日土桥一战,也有金兵攻入我车城,还不是被我率军宰杀个干净。眼下我军在车城内有超过两千兵力,而金军不过数百……最重要的是,还有军主在中军坐镇。哈哈!我想,真正需要担心的应该是金人吧。”

“骑兵队,出击!”

随着何元庆气冲斗牛地大喝。一马当先。身后。五百轻骑,铁蹄激尘,疾如旋风,似离弦之矢。射向娄室中军本阵。

娄室军本阵。距离车城五百步。而其阵翼北则,即金军左翼的二百骑兵,则在三百步的距离交错穿梭。严防警戒。天诛军五百骑兵一动,金军骑兵立刻做出反应。以五十骑为一队,二百骑形成一个“器”字形骑阵,全身着甲的重骑在前,半身轻甲的弓骑在后,毫不迟疑迎向天诛骑兵。

就象金军的骑兵并不都是女真人一样,他们的战斗兵种,也不全是弓骑。女真人是一个渔猎民族,部族成年男子擅骑射的比例,远不如游牧民族的契丹人或蒙古人。更多的女真人,其实更擅长步战短兵相接,或骑战长器砍杀,或许这就是“铁浮屠”只产生在金国的原因。

因此,金军的骑战,其实就是步战的变种:重甲在前,轻骑在后;肉搏在前,弓矢在后。

这针锋相对的二百金骑中,全身甲的肉搏骑兵,就占了一百二十多人,半身甲的弓骑兵,只有不到八十人。

天诛军骑兵中,也有一队五十骑左右弓骑,五百骑兵中能挑出五十弓骑,也算不错了,这五十弓骑,就放在骑阵两翼。

从天空俯视,平野之上,蹄声如雷,两股骑军,拖着长长的尾尘,一如铁矢,一似弯刀,渐渐接近……

这一刻,正是突捻率军攻入车城之时,城外观战的所有敌我两方军兵,视线都被车城阻隔。由此,这近千骑的对战,立刻吸引住所有人的目光。

双方间距尚在五十步外,彼此的弓骑兵便将身体向后仰,引弓抬箭,斜指半空。金军骑兵由于排成器字形骑阵,最先与天诛军骑兵碰撞的,是前方两队约百骑,约有四十名弓骑,正与天诛军弓骑兵数量旗鼓相当。

四十步,嗖嗖嗖!双方同时松弦放箭,箭矢在半空中交错而过,带着沉甸甸的下坠力道,狠狠落下。

无论是步弓还是骑弓,首要的就是弓力,越强越好,你用一石,对手用八斗,你就能先下手为强。至于准头什么的,倒不太讲究,反正到了战场上,到处都是人,随便射。只要距离够,力量足,总能射中敌人的。

天诛军骑兵与金军骑兵所使用的弓力显然差不多,双方在同等射距下,不约而同举弓对射——

箭落,人倾。

落马的骑士在翻滚,失去主人的战马或长嘶跑开,或继续奔跑,更有几匹中箭的战马失蹄踣地,砸出大股烟尘。

天诛军骑兵中箭落马者九人,金军骑兵坠地者八人——骑射基本上就看机率,不是说那一方射得更准,而是看那一个的运气更糟。天诛军人马更多,所以中箭机率更大。

四十步距离,又是对冲,能够射几箭?

答案是,一箭!

下一刻,两股骑兵,重重撞到一起,刹时人仰马翻,骨折血迸。

在一片刀兵格击声中,忽闻枪声大作,金骑纷纷落马,被无数混乱的马蹄踩成肉糜。

何元庆有一支骑兵警卫队,是旅长这个级别的标配。这支警卫队人手装备鹰嘴铳一支,手弩一具,做为近战时保卫主将的常备武器。在辽州初战时,这支警卫队就曾一举歼灭突捻的一蒲辇游骑兵,立下首功。

五十骑警卫,在两马接近的瞬间,左手弩,右手铳,一击不中,二击补上,鲜有连击不中者。两军骑兵交错瞬间,就这么一个照面,金军骑兵的“器”字形骑阵,就被吞掉了一个“口”。

双方第一回合较量,天诛军骑兵尚有四百余骑,而金军骑兵,却只剩百余骑,兵力相差三倍。何元庆这支骑军,可是西军的种子队,并且经过天诛军严格训练,装备战力在天诛军诸骑兵团中,首屈一指。纵然眼前这支金骑是完颜娄室西路军的老底子,也不可能比强化并重起崛起的西军铁骑强三倍。除非金骑变成三头六臂,否则,下场只有一个——被围殴至死。

战场上不乏以少胜多,以弱胜强的例子,但更多的时候,还是谁的兵多,谁就是胜者。

何元庆的斩马刀没有斩马,而是削头,从入阵,到透阵,他已削掉七颗脑袋。盔甲全是血,一身煞气,如杀神附体。周遭不少金军悍卒,都被其凶暴所慑,一见他杀来,自觉绕道,不敢近前阻拦。

“哈哈哈!痛快!”透阵而出的何元庆抹了一把脸上的血迹,仰天大笑。自从打下太原,至今已近半年,一直没机会杀得这般痛快,今日才算是小小过了一把瘾。

在何元庆豪笑声中,四百余天诛骑兵紧随主将,丝毫不理会被冲击得四散的金军骑兵,半步不停,直向金军本阵奔杀而去。

四百铁骑如风卷过,身后伏尸满地;而在更远处,金军右翼(南翼)六百骑兵,正发疯似地往回赶……

时间,双方都在争抢一分一秒的时间,谁先击破对手中军,谁就赢!

如果说,浊漳水东岸这场大战是一局棋,那么,突捻正拼死拼活想“将”军;而何元庆,却已突破中宫,即将“将”军!

第三百二十章兵败如山倒

与何元庆一般心思与拼命的,还有突捻。他已经凭着一己之力,生生击破了两支三才阵,斩杀六人,几乎能与何元庆看齐了。但与何元庆的铁骑突击不同的是,他的优势只是局部的,举目所见,人数略少的天诛军,凭着严整紧凑的阵形,默契配合的攻守,竟然生生抵挡住了他的精锐步卒的进攻。如果不是因为地形实在太窄仄,容不下更多军兵加入格杀,光是那一千火枪兵,弃枪操刀杀过来,就足以将他手下数百步卒围歼了。

对拼了老命才攻入外城的金兵来说,天诛军的重甲长枪兵,简直就是本军的狼牙重甲兵的翻版。枪锐,甲坚,组成一道坚不可摧的钢铁人墙。

沙场对战,不是比武较技,不可能打得花团锦簇,有的只是以命易命,以刀换枪的残酷。

你一刀砍来,我一枪刺去,简单、直接。砍中你,你倒地,刺中我,我踣地。这个时候,决定生与死的东西,只有速度、经验、力量、防护……以及,兵器的质量与长度。

前三项,天诛军士兵略逊,后三项,金兵却略不如。综合一对比,天诛军还稍占优势。毕竟光是重甲兵那一身坚固的步人甲,就足以防御除骨朵、大斧、狼牙棒之外的大部分兵器击斩——你砍我没事,我刺你必死。谁还能玩得起?偏偏金兵还不得不玩下去。

重甲长枪兵唯一的缺陷,就是被敌人近身。丈二长的长兵。远刺很爽,一旦被贴近,还不如一把小刀好使。所以,必须有刀牌兵左右防护。所有避过长矛的金兵,还要应付这左右交剪格杀。

相比重甲长枪兵,左右刀牌兵稍微好对付一些,毕竟他们没披挂那变态的步人甲。但不要以为击倒左右刀牌兵就完事了,还有二、三十个手持鹰嘴铳的军兵,神出鬼没、常常躲藏在旁牌后面,冷不丁冒出来当头就是一枪。甭管你多彪悍、格斗技多牛叉。枪声响过。直接摔个大马趴。

突捻就亲眼见到,手下两员谋克级勇将,曾经与牛角力,生生将一头大牯牛掰倒在地的军中勇士。手持骨朵。在击飞长矛。砸破旁牌之后。被两个突然闪现的天诛军士兵,几乎是抵着脑袋各开一枪,刹时红白流满一地。两个力敌数十的勇士。就被一颗小小弹丸终结。

此情此景,令突捻不寒而栗。他心下明白,若枪口指向自己,也逃脱不了同样下场。如今突捻只剩下最后一个念头:集中一小队精锐,突破一个缺口,杀进子城,目标,敌军主帅——狄烈!

突捻集结了十五人的亲卫队,连续击破两支三才阵,而身边的护卫也替他挡了四颗子弹,他这一支十五人的精锐,在接连倒下六人之后,终于象一把楔子,强行钉穿钢铁人墙,杀入子城。

突捻九士,是首批突破三才阵,冲入子城的金兵。按车城防御条例,重甲长枪兵与旁牌兵,只负责当面之敌,对于突破阵势冲入子城之敌,则交给子城内的战友对付,他们必须保持自己的阵形,不能因敌而乱。

子城之内,先前女兵所在的位置,已为男兵所取代,女兵撤入更内围。而前三排的火枪兵,也已擎出腰刀,时刻准备近战肉搏。突捻九人刚刚冲入子城,就被数十军兵包围,乱刀斩下。

火枪兵就是火枪兵,无论是铠甲还是兵刃,都不能与重甲兵相比,甚至不及刀牌兵——刀牌兵还有一副防护力不弱的旁牌,火枪兵呢?只有一柄手刀。对上这群战力强悍,手持重武器的金军悍卒,就算人数多几倍也挡不住。

手刀斩下,斧棒格击,刀子撒手掉了一地。

杀得性起的突捻“吭吭”两斧,砍断了两个火枪兵的脖子,扭头躲开喷射的鲜血。忽闻砰地一声,一股灼热从耳边掠过,击中身后一名金兵。那金兵扔刀捂脸,鲜血自指缝间溢出,惨叫着慢慢跪倒。

突捻猛抬头,瞥见十余步处,一将踞于粮包之上,手中鹰嘴铳的铳口,正有青烟缭绕……那年轻军将,一枪击杀一敌后,正沉稳而快捷地装填弹药。

突捻大怒,倏地扬手,将左手短斧掷出,正中那军将手上的鹰嘴铳,咔嚓一下,劈成两半;随即右手短斧紧接着投出,打着旋子,劈向那军将胸膛——

那军将脸色苍白,躲避不及,一双冰冷如镜的瞳孔,映照着那旋飞如轮的夺命利斧,未见半分惧意,连左脸颊那道条长长的疤痕,都不曾抽动一下。

“去死!”突捻狰狞大叫。

一条手臂倏地从旁伸出,在斧刃距那军将胸前三寸时,险之又险捏住斧柄。手臂的主人——天诛军主狄烈,扭头对那年轻军将——张锐,微微一笑:“我没发话,谁敢叫你死。”声落,身形一闪,蹬蹬蹬飞快踩踏着粮包,疾奔十余步,单足一顿,宛若大鸟一般飞起。高举短斧,凌空下劈。

目标,突捻!

突捻大骇,急急从腰间抽出备用短刃,不招不架,反掷向空中的狄烈——但更令突捻惊骇欲绝的事情发生了,明明飞刀击中对手凌空下扑的身体,结果竟被弹飞开去。

不等突捻反应过来,狄烈已身若狂飙扑下,手中的短斧也物归原主,噗地一下,砍飞肩甲,深深劈入突捻的肩膀……

突捻发出惊天动地地惨叫,声音陡然拔高——他整个身体已被狄烈高高举起,呼地一下,远远扔了出去。

突捻扎手扎脚从半空中嘭地砸在地上,浑身骨头喀啦啦一阵乱响,也不知断了多少根……当他勉强撑开眼皮时,差点以为自己在做梦——眼前竟是一位俏丽的美娇娘!而身边,好象还有更多的美娇娘在围着自个……

“我这是到了哪里?天国吗?”突捻眼神涣散。茫然吐出带着血沫的女真语。

“你想去天国,我送你一程,不谢。”那美娇娘竟能用女真语回答他,只是眼神空洞冰冷……然后,突捻就看到一个黑洞洞的枪口。

砰!一片血红,这是突捻在世间看到的最后颜色。

……

完颜娄室再也摆不出端坐围屏,指挥若定的大将风度了。此时他正骑上战马,在一众骑卫的护卫下,紧急指挥步卒结阵御敌。

娄室军本阵,说起来还有一千兵马。看上去密匝匝一堆。似乎不可轻辱,其实真正的战兵,不过二百卒:一队骑兵,一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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