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看着他们没?”我用筷子指指那些有说有笑的爷们,“个个都是一等一的战士,一个顶普通人十个,呃,可能有点吹大了,不过他们确实很棒,对付山谷里那些混球,完全没问题。”说到这里我颇有些自豪。
“朵姐,这里谁是姐夫?”艾米小声问我。
“你姐夫在长星岛基地呢,有他在我爸妈和儿子身边,我才放心出来执行任务呀。”我微笑起来,“说到儿子,哎,才出来这么两天,我就想他的小胖脸了,还有小胖腿,胖屁股……”
“我也喜欢小孩子。”艾米转头看看金玲和可乐,可乐大概是吃饱了,金玲这才自己吃起来。
“有机会嫁人自己生一个!只要基地安全,我们就会慢慢回归正常生活,无论外面丧尸有多可怕,日子还得过不是?”说完我看了看那几个单身汉,心里不禁八婆起来,没准艾米能看上他们中的谁也成个家呢。
艾米脸又红了,“我现在可不敢想那么远,能活下来就赢了。”
“基地的单身大男生可多呢,相信我,你会有当妈妈的那一天!”我对于喜欢孩子的女生总是莫名好感,要知道,我就是个晚知晚觉的女人,在帅帅出生以前,我对小孩无感,更不理解母爱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妈以前总骂我不象个女生。
“对了,”我想起刚进店时,她手里提着把菜刀,“你出去砍丧尸就用普通菜刀啊?那玩意不好使啊。”
“那是我切菜用的,我出去时带的是一根撬棍,戳丧尸眼窝很管用。”艾米笑起来,撬棍!这丫头是个狠角色嘛!
“回头给你找个顺手的兵器。”但我觉得女子用撬棍还是不如尖刀短矛神马的。
“吃饱了,我去给大家煮水冲咖啡。”我端着空碗走向厨房,艾米连忙跟上。
身边有这么个勤快机灵勇敢的小妹妹还真是挺开心的!
艾米的店里有十五张大床,上面都铺着展示的被品,虽然表面看着挺象样,其实就三张床有床垫子,其它十二张床的被品下面都是木板,但是没关系,艾米把床下面的各种蚕丝被,夏凉被,统统翻了出来,当成褥子铺在这些床上,男人们也不娇气,硬点无所谓,铺一层就能睡。
那三张有垫子的床自然留给艾米,金玲母子和我睡了,其中一张床是艾米一直睡的,上面铺着她最喜欢的被子和床盖,为了让可乐开心,她还翻出卡通图案的被子给可乐盖,把可乐开心得抱着被子打滚。
因为只有一个房间,也用不着刻意安排谁去守夜,挨着门最近的几张床上的男人就兼着听动静了。
这一夜睡得很是安稳,窗外的雨声就象催眠曲,再加上白日的劳累,我们很快就都沉沉睡着了。
天亮,我们又吃了顿热食,然后打开店门,砍翻路过的几头丧尸,就准备出发了。
艾米一见我们开有大巴,建议将她店里的一些质量好的被子枕头神马的带着,她昨晚听我说这次回山谷要接不少老人和孩子,天气一天比一天凉,想着为她们作些回来的准备,我一想有道理,便张罗大伙把她店里的被品都用密封袋压扁封起,统统放上大巴,也亏得她这店有现成的密封袋,不然那些蓬松的被子可够占地方的了。
艾米对自己精选的床盖床单十分珍爱,反正被子都拿了,也不差这点,最后在她的指挥下,我们几乎将她店里搬了个空。
临走,她十分仔细的将店门重新锁好,再拉上卷帘门,转身的时候,我看到她眼圈红了。
这可是彻底与过去说再见了,我又想起离开小区的时候,临走前一天,我把家里还打扫了一遍,虽然知道回去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可女人就是这样,天生对家有着无法言喻的依赖和感情。
我邀请她坐我们的车,掠夺者十分宽敞,后座坐上几个人完全没问题,金玲和可乐自然还是与我们一起的,马六要带路,也上了这辆头车,艾米坐在中间,与金玲母子靠得近些,昨晚我与她大略讲了金玲和马六的来历,现在她也对马六敬而远之了。
这次很顺利的拐到了国道上,总算踏上了去滨城的征途,从国道再走一段,最后上了滨城高速,我们的车速提了起来。
☆、第一百零四章 悲伤的空巢 (感谢酒馆小妞的皇冠!)
“这回又有了子弹,山谷里那些瘪三得瑟不起来了!”罗汉心情很好,偶尔还玩个飘移避开路上的散尸,惹得金玲和艾米一阵惊叫。
“罗汉,你稳着点开,别没等回山谷,先把我们给废了。”我已经给自己绑上了安全带,也示意后座的金玲几个人绑上,掠夺者的后座都配安全带的。
“朵朵你太小看我了,”罗汉又一次轻松的从一头半身丧尸旁边绕了过去,也不减速,“我以前玩赛车时那才叫惊险……”
“原来你以前是赛车手?”我及时的逮住罗汉的话尾,可他嘿嘿一笑,“业余爱好而已。”
也是,一个赛车手有啥见不得人的?罗汉这个家伙,滴水不露啊!
在高速上我们的心都落了底,中午时光,我们停车休息吃饭加清理库存,可乐虽然太小在路上憋不住尿,但小男孩就是方便,一个空水瓶就能解决,完了拧上盖扔出窗外就是。
大家启了罐头就着压缩饼干和水狼吞虎咽,我特地给小可乐找了一袋牛肉干一块巧克力,还给她娘俩开了个海鱼罐头,见可乐吃得开心,我也心情愉快。
不知帅帅今天吃的什么?妈妈一定尽快赶回去!
马六拿着分给自己的那份蹲在地上吃着,我们并不是忘记这个家伙的本质,也并没决定就此把他带在身边,而是不忍心在高速上扔下他,这高速上没遮没掩的,也没个落脚的地,他如何跟不知疲倦无处不在的丧尸拼脚力?恐怕遇上一头他就死无葬身之地了。
“小美,你觉得在哪把那家伙放下合适?”我靠在车上咬着一根牛肉干,问身边的张小美。
“平四区。”张小美胸有成竹的回答,“那里丧尸数量远比滨城市区里少,补给也容易,他要是活不了,那就怪不得别人了。”
“我去给他装兜罐头饼干和水,够他支撑几天的,就这么让他空手滚蛋,有点残忍。”我悄声对小美说,他点点头,表示在理。
“给不给他枪?”我犹豫了一下又问。
“不给!枪到了那种人手里是害其他幸存者,让他拿着那把斧头就算咱们仁之义尽了。”张小美回答得很干脆,我明白了。
我将给马六准备的吃食袋子装在雷暴的车上,跟雷暴打了招呼,大家重新启程的时候,雷暴把马六叫了过去跟他一起,马六不敢反抗,就此离开了我们的头车。
进入平四区,雷暴将车开出车队停在路边,将马六和那袋吃的一起赶下了车,然后回到了车队中,我在倒车镜中看到马六抱着那把斧子和食物袋子惶恐的站在路边渐渐缩小的身影,心中一阵恻然,但我深知马六这厮是断断不能留在队伍中的,至少我们这样的队伍容不得他。
“金玲,马六离开了。”我叹口气,看着抱着可乐一脸平静的金玲。
“我早就想离开他了,朵朵,谢谢你们!”金玲甚至都没回头再看一眼,可见她早就想摆脱这人了。
“我不是离了男人不能活的女人,”金玲突然说,“可乐他爸死后,有一阵子我觉得很脆弱,每天都担心可乐被丧尸从我身边夺走,这种心态下我拼命的想依靠一个有力的臂膀来保护我的孩子,你们知道,其他幸存的人都全力保护着自己的家人和朋友,我是指望不上的。马六刚出现的时候我没看出他那么自私,跟了他之后才慢慢发现,可是后悔也晚了,大家都把我们当成了一家子,在那样的环境下,两口子闹矛盾是会遭到别人唾弃的,我又没办法跟所有人解释,只能一直忍着,为了可乐,我是什么窝囊气都能吞下去的。”
“金玲,我们明白,你不用跟我们解释,真的。”我伸手拍了拍她的手臂,同为母亲,绝对理解!
趁时间还来得及,我们越过平四区迅速向滨城驶去,今晚肯定得住在滨城了,如果顺利,明天就能杀到安吉城。
我在脑海中掂量着今晚过夜的地方,说真的,我是多么想回家一趟啊,可是去我家需要进入丧尸密集区,这种冒险是没意义的,所以我也只能想想。
其实真回去了,也没什么东西可拿的,帅帅小时候的照片被我们都拷在移动硬盘上带走了,这样的年代,纸质照片是不多的,而他唯一的一本生日相册,我们也带走了,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值得我们走到哪就带到哪呢?这么一看,人类平时最看重的东西,在末世或许就剩下亲人的照片了。
这么想着,滨城就到了,想起顺着二环走会被丧尸砸头,我们这次决定换个方式,从市区里的小路绕行,尽管小路狭窄,总要下去挪车,但也比脑袋上面下丧尸雨来得舒心一点吧。
看着这个破败的城市,我心戚然,曾经这里是多么的热闹啊,号称东方小巴黎的滨城,姑娘小伙都那么爱美,破烂范的牛仔短裤配黑丝和长皮靴,曾经一度流行,这种穿法很狂野,我也喜欢过,现在想想真是扯淡啊,穿皮靴的季节大腿上只有一层薄薄黑丝是很冷的,虽然冷的只是露在外面的半截大腿。
看看现在的自己,全身户外实用穿戴,不怕雨淋的外套,抗造结实穿着舒适的户外靴子,在这样的末世,无论男女,从穿戴上来看已经模糊了性别,大家把心思全放在了怎么生存上面,美或丑,真的不重要了。
“晚上在哪过夜?朵朵,你是滨城本地人,你决定吧。”对讲机里传来雷暴的声音,我回,“好的,正找着呢,你们也留意着。”
“这片是开发区,我记得有一片带围墙的小别墅区,以前里面住的可都是土豪和高官,咱们去那里找间干净的别墅住吧,也享受一下当高官的感觉如何?”我凭记忆看着周围,高层是不考虑的,单独的别墅才是过夜的不二之选。
需知那些别墅的原主人非富即贵,为了防盗可没少下功夫,但我们有叶刚,什么锁也不用担心。
小别墅区近了,绕了一圈才找到入口,还真是铁门紧锁,院里也很安静,没看到一头丧尸,就这了!
叶刚捅咕开大铁门,将汽车全部开入院内,这院里有个小型停车场,停着几辆落满灰尘的豪车,不是宝马就是辉腾,没一辆便宜货,想必是以前的别墅主人的。
这个院里一共就二十幢别墅,是个袖珍别墅区,以前我就猜测过,究竟得是什么样的富贵之人能住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段呢?恐怕不仅仅是有钱就能得到这里的居住权吧。
别看只有二十幢,每幢面积可不少,方方阔阔的座落在院中,四周都还有独立的小栅栏,可以种花,可以养狗,别墅之间的距离也不近,不会因为邻居的吵架影响睡眠,多么奢侈的居住环境啊。
“我靠,这里还真是个好地方!”雷暴赞道。
“一共二十幢,锁着门的不用管,开着门的清理一遍,也费不了多少事。”罗汉说完率先奔着最近的一幢走去,我们两两一组,四散分开去检查别墅,我是跟在罗汉身后的。
第一幢别墅的门是虚掩的,竟然没锁,罗汉踢开门,懒得吼,用刀把咣咣的敲着防盗门,发出刺耳的响声,这屋里要是有丧尸,铁定狂叫着蹦出来。
不过两分钟过去了,屋里也没有主人和丧尸出来,显然是安全的,他大咧咧的抬脚走了进去,我紧跟其后。
别墅的一楼是个很大的会客厅,看那装修和家俱的风格,别墅的主人应该是上了岁数的老人,哪哪都古香古色的,虽说我不太喜欢此类风格,但能看出这个房间里的东西都价值不菲,别的不说,就那一排红木太师椅,绝对便宜不了。
罗汉推开一楼的几个房门探头瞧瞧,回身直奔二楼,有他冲在前我啥也不怕,跟着就上去了。
二楼的几个房门都关着,静悄悄,我刚说:“这别墅是空的……”罗汉就打开了一间卧室的房门,一股怪臭扑面而来,把我的后半句话给呛回去了。
我看到了一双脚,或者说,是一对脚骨,在卧室的半空静静的垂着,地上倒着一个方凳,散落着一双拖鞋,顺着这具骸骨向上看,一颗满头枯白短发的头骨歪着吊在台灯下面,看头发和破烂睡衣的款式,这具骸骨应该是个老头。
罗汉挠挠下巴,“这老头死于上吊,鉴定完毕。”
这还用你鉴定?我哭笑不得,轻轻关上了这间卧室的门,不想打扰死者的安宁。
罗汉又推开了另外两间门,这两间屋一间是客卧,一间是书房,书架上堆得满满的,是位爱看书的老人家呢。
“怪不得屋里就他自己,老伴早就去世了啊。”罗汉指着墙上的一桢遗照说,黑白照片上是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