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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有只白骨精 作者:清歌一片(晋江金推vip2012-11-07完结)-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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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大回了!”
  
  刘大同戛然闭嘴,赶紧迎了上去,王军更殷勤,小跑着过去笑嘻嘻道:“老大,可巧那女人来领钱了,还没走呢……”一边说一边回头,看见林娇就在身后,神色一僵,与刘大同对望一眼,抢着往大门去牵外面拴马桩上拴着的那匹老马,转眼便不见了人。
  
  林娇想避也来不及了,因为几乎是同一时刻,杨敬轩就抬眼看了过来,两人四目相对。
  
  林娇忽然觉得有些尴尬,褡裢里的那包钱一下仿佛有些咬手。还在犹豫着要不要过去打个招呼,或者表示下谢意什么的,见他仓促掉头转身抬脚就走,仿佛自己就是洪水猛兽,心里忽然有些别扭,见四下无人,忍不住追了两步,嘴里说“站住”!
  
  杨敬轩确实执完公务刚回,冷不防当头撞见了林娇——他现在潜意识里比那个从前让他一刀断头的悍匪鬼见愁还要麻烦百倍的人,下意识地就想躲开,急忙转身,还没来得及迈步,听见身后她一声娇斥,脚便定住了般地抬不起来,犹豫了下,终于慢慢转过了身,只眼睛还是不看她,只跟前次一样,越过她头顶落在远处公堂里高悬着的“正大光明”四字牌匾上。
  
  “还有什么事?”声音很是平板,只紧绷的下颌线条却泄露出了他现在整个人正处在防御的状态之中。
  
  林娇见他如临大敌,忽然又觉得有些好笑,低声说:“上次的事,还没跟你道谢呢。”
  
  杨敬轩有些惊讶,视线略微下移了些,见她正仰头望着自己抿嘴在笑,斑驳日影投在她一张脸上,一双眉毛像修剪过的上好黑缎,眼睛晶亮,甚至看得到自己在她双瞳中的清晰倒影,心忽然微微跳了下,急忙又抬高视线。
  
  “小事而已,不必多礼……”
  
  杨敬轩含含糊糊应了一声。
  
  确实是小事一桩。那天晚上这女人离开后,他径直便去找了黄二皮,把睡梦中的黄二皮拎起来,没问几句,黄二皮就招了实情,与她之前说的大致无二。
  确实非常简单的一件事,他后来也想了下,为什么一开始就没人想到过这么去做,包括他自己。但好像一直想不大明白。
  
  “敬轩叔,总归你是帮了我和能武的大忙,这恩情我记下了。往后有机会,一定会报答的!”
  
  “不用不用……”
  
  杨敬轩急忙摇头。
  
  林娇又笑了下,眉眼顿时弯弯:“那怎么行呢。滴泉之恩还涌泉相报呢,你帮了这么大的忙,何况……”他看见她犹豫了下,仿佛还想说什么,有点奇怪自己竟仿佛有些期待,但最后她却终于还是没说下去,只展眉一笑,“总之敬轩叔你的恩德我记住了就是!往后有机会再细说,我还有事要办,怕晚了回不去。”说完朝他略微弯了下腰,擦过他肩,真走了。
  
  杨敬轩耳力上佳,凝神辨听她脚步轻盈远去,直到悄无声息了,这才回头,见大门外已然空无一人,出神片刻,胸中那口气终于慢慢吁了出来,一低头,这才觉到自己手心竟捏得有些出汗了。
  
  ***
  
  峰林医馆在本县也算有名,并不难找,但林娇过去时,医馆里已经有好几人在排队等着看病。林娇只好捺住性子等,好容易轮到她,郎中徐顺以前给丁氏和能武都瞧过病,被林娇一提醒,终于认了出来。
  
  徐顺家中世代行医,虽然算不上国医名手,毕竟是杏林世家,本事还是有一些的。至于医德,不至于见死不救,但也仅此而已。见林娇询问能武的病情,捻着胡须说:“林娘子,你家那孩子的眼,我从前就说过,约是淤滞所致。这若生在大富之家,慢慢用药,辅以金针引淤去滞,也不是没希望。只是……”说完看着林娇,摇头不语。
  
  林娇是个明白人,知道他话里的意思。医生说到底也不过是种职业,大家都要吃饭,还都想吃好饭,不可能指望人人都医者父母心,更不是活雷锋,想了下,便问道:“若叫你放手地治,约要多少银钱?”
  
  徐顺说:“剂药中需一味异引,所费不菲。我以平价计,约两百钱,一日一剂,连服三月,观其效,到时适当增减药令。金针另计费,三日一疗,每疗一百钱,至痊愈。”
  
  林娇低头心算了下,一天两百钱,十天就是二两银子,一个月六两,三个月十八两,再加上金针,姑且算三个月,共需大约二十两。二十两在豪户眼中,不过是一桌大餐的花费,但据她所知,却是一个正七品县令刨去粟俸外一个月的俸银,在本地可以买一亩甲等河川田,更是桃花村一户普通人家一两年的家用。何况人家也说了,这还只是开头,且不一定包治。
  
  林娇摸了□边褡裢里那来路不明的三百文,只能起身而去。
  
  “林娘子,这等眼疾,须得及早治疗才好!”
  
  身后传来徐顺的提醒声。
  
  林娇心里嘀咕了一句,这不用你说我也知道,问题是没钱你不给治!
  
  出了医馆,林娇眼睛扫过左右两边的各色铺子,渴望速速来钱的心是滚滚如潮。忽然看到一家如意当铺,想起听来的杨敬轩那个败家爹的光荣事迹,心中一动,便拐了进去,站到高及她下巴的柜台前问了一句。里头的朝奉打量她一眼,慢吞吞说:“一亩甲等田,活当五两,死当十两。”
  
  林娇倒抽一口凉气,掉头就走。
  
  把脑筋动到田地上,自然是下下策。对于把地看得比命还重的庄稼人来说,动祖宗传下的地不啻于挖他家祖坟,就是死了也没脸去见祖宗。林娇本人虽然没这压力,但在这个时候,别说旁人,就是能武本人知道的话也肯定不会点头。何况还是这价钱,太黑了,当场断了念头。
  
  ***
  
  因为在医馆里耽误了些时候,出城便比预想得要晚。林娇怕赶不及天黑前到,走得很快。她运气还算好,没走多久,听见身后有人“老杨家媳妇老杨家媳妇”地叫,愣了半天才把这称呼和自己对上了号,忙回头,见轧满歪歪曲曲车辙的泥巴路官道上来了辆骡车,赶车的是个老汉,后面坐着怀里搂了个小孙子的老伴。
  
  “你是老杨家媳妇哇?”见林娇点头,老汉说,“上来,捎你一路。”
  
  林娇喜出望外,以为是以前就认识春娇的,赶紧爬了上去坐定,攀谈几句,知道这老夫妻俩是邻村黄塘村的,这是进县城把上个月攒起来的山货草药卖掉后回去的,说是每月一趟。
  
  林娇坐在骡车上,望着两边绿油油的麦田,听边上那老太太念叨着今岁老天开眼有个好收成,天擦黑的时候,终于晃悠到了岔路口,左边去桃花村,右边去黄塘村。正准备着爬下车再走个几里地,不想骡车却没停,继续往左去。林娇哎了一声,身边老婆子说:“如今虽没前头几年乱,只天黑你一年轻小媳妇走田路还是不妥,再送送。”
  
  林娇很是感激,等骡车到了桃花村村口石桥边,自己被放了下来,赶紧拿出预先摸出来的几个大钱递过去,老汉慌忙摆手:“使不得使不得。起先就已收了衙门里刘差爷的车钱,这再收要叫他晓得,往后这县城的路也不敢走了!”
  
  林娇一愣:“刘差爷?”
  
  “是嘞!我赶着车出城,城门口被刘差爷拦下,叫我瞧见个你这样貌的小媳妇便载了送到,还给了车钱。天不早了,要赶紧的回去,还七八里路要赶呢。”
  
  老汉说完,急急忙忙拐了骡子车的头去了。
  
  林娇下了石桥推开自家那扇门的时候,心里已经断定这“刘差爷”刘大同一定也是被人所差,至于那人,十有□就是杨敬轩。
  
  林娇现在对这个男人的好奇心是空前大涨。到了家把那三百钱和原先的放一起藏在炕头,打发能武去睡了后,一个晚上都在琢磨这人。今天在衙门口碰到的时候,她本来是想问下这每月三百钱到底是怎么回事,后来生生忍住没开口,其实也是存了点阴暗的小心思。这三百钱问医抓药自然不顶用,但单算口粮的话,也能撑个大半月。杨敬轩到底出于什么目的干这种自己贴钱的事,现在并不重要。只要自己当不知道,往后就可以继续厚着脸皮去领,要是把事情当他面问得明明白白了,往后这衙门的门反倒不好意思再进了。这种自绝后路的事,她自然不会干。
  
  这个人吧,虽然死板了些,一脸的老气横秋,但年岁实际不大、剩着、外观养眼、从那天无意入眼的尺寸看,以后那方面应该有保障、从听来的事迹看,估摸本事也是有一些的,现在还在衙门里做事,虽然不是国家正式编制,但好歹也算有稳定收入,要不是有个爹跳出来抢在他前头把家业败光,也勉强能算村版高帅富。而且这种性格的男人,以林娇的经验,要是收服了归己使用,管得再严点,往后劈腿包二奶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林娇越琢磨,越睡不着觉了。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7804955、好好看书a投雷。。



☆、第 14 章

  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这要在从前,哪个敢这样跟她说,她一定会笑个半死。但现在,林娇发现自己有点理解为什么前身春娇会投河觅死了。她当然不会到这地步,但到这才多久,已然节操不保,居然开始正儿八经地琢磨起这八字真言的内涵了。最后觉得这八个字不但内涵,而且非常内涵。只是可惜了,像杨敬轩这样的一只潜力股,他为什么是叔?就算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叔,他也还就是叔。
  
  把这个她目前唯一还能入眼的叔弄到手……成了,饭票提款机性福什么的统统都有,她也可以无耻地少奋斗几年,不成,她就要成为第一位因勇于充当冲破封建礼教的斗士而被送去浸猪笼的开河女性,穿越史会因此而铭记她。
  
  林娇这一晚是在谋男人与浸猪笼的深刻纠结中睡去的,第二天睁开眼坐起身,昨夜的纠结一下就成了浮云。
  
  地里小麦正扬花,陇上的豆角包谷要整饬,她现在实在没精力去纠结那个还不一定能到手的叔。眼下最重要的就是先撑过这一季的夏收,等能缓口气儿了再说。
  
  石寡妇是山上地里的一把手。哪天松土浇地,哪天除草捉虫,甚至山上哪爿竹林里的哪株笋根哪天能抢在别人前头去挖也了如指掌。她家的这点家业就是这样一点一点攒出来的。林娇现在就以她为行动指南,石寡妇干什么她就跟着干什么,想来总归没错。
  
  在地里一连摸爬了几天,这天终于除完最后一根巴着麦杆的节儿草,林娇直起身,见已经傍晚,边上地里的人都扛锄牵牛陆续归家,于是上田垄收拾了下东西,拖着疲倦的两条腿沿着田陇到了河滩边,面不改色地拍掉从自己卷起的裤腿褶里纷纷爬出的肉色麦蚜和红色小蜘蛛后,洗了把脸和手脚,坐河边石头上歇了一会,然后站起来四顾望了下。
  
  平阔的田地间错落着三三两两的农舍,房前屋后堆了大大小小远望像谷仓的柴火和麦秸垛,远处的山脚河边和山坡上长了一片片的林子,空中不时有雀子布谷鸟掠过朝林子里归巢。地里的小麦正扬花,林娇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看到。黛青色的麦浪里,麦穗上挂着一串串长长的淡黄色小花,晚风吹过,暖暖的空气里还漂浮着一股如酿酵的熏人花息。西山天际,晚霞披着夕阳的余光,色彩斑斓,艳得像一幅金粉画。
  
  林娇伸手捶了下自己快断掉的腰身。
  
  她现在要是个地主婆,估计还是会有心情去欣赏一下这从前从未见过的乡间原生态美景。叹了口气一扭头,看见远处入村的村道上,暮光中一个人背着褡裢大步走来,一眼认出是石青山,惊觉原来一个月又过去了。
  
  林娇不想被他看到,赶紧拿了东西从边上的另条田路错开了去。从这路往自家去的话,要绕过一片高粱地。高粱长得已有一人高,密密丛生像片青纱帐,晚风吹过,吹得满耳朵莎啦啦的声音。附近原本在地头劳作的农人都已回家,冷冷清清看不到人影。林娇也加快了脚步,快出高粱地时,忽然听到前面传来一阵异响,不是风吹高粱叶发出的摩擦声,倒像是什么东西在碰撞高粱杆。一下想起前几天村里传的山上有野猪跑下来拱地儿,还咬掉村北一老汉屁股上的一块肉,后颈汗毛一竖,正要掉头,耳边传来一阵人的喘息声,立刻松了口气。只是这口气还没松完,呼吸又是一紧。
  
  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这喘息声……,不用看现场也知道在干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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