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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有只白骨精 作者:清歌一片(晋江金推vip2012-11-07完结)-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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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说一下,原来的金错刀,因为中间停了几个月,现在找不到想写的欲…望,所以暂时停一下。对之前追文的读者们说一声抱歉。但迟早一定会完成的。
谢谢大家。




☆、第二章

  桃花村有一河一溪。河叫龙顺河,蜿蜒在村口数里之外,桃花村和附近的几个村庄,诸如黄塘村西林村共用这条河流,不仅平川上的水田,连陇坡上的旱地也全都指望着这一条河灌溉。一溪就是这桃花溪了,水是山上下来的,流经村口,大多溪段都很浅,雨下了几天,溪水就涨满湍急,旱个十天半月,水就收得连溪床底那圆溜溜的白色鹅卵石都数得清,加上离地又远,于田间农事顶不了什么大用,所以平日里不过是女人们过来洗衣汲水,小孩浮水摸鱼捉虾而已。
  
  话说林娇被老马吓得后仰跌进了溪里,凉汪汪的水瞬间把她蒙头蒙脑吞没。林娇和春娇一样,是只旱鸭子,落水只会闭眼胡乱挣扎。等吞了几大口的水,慌乱中扒拉住刚才的那截树枝稳住了身形,这才发觉水其实不深,她现在这样坐着,正好没到她下巴。
  林娇惊魂未定,眼见汹涌的溪流翻着水花卷了泡沫哗哗地就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奔流而过,一阵心慌气短,嘴里又已被扑进了一口水,甩了下脸上的水,咳嗽着摇摇晃晃地从水里站了起来。一阵风过,打了个哆嗦,全身立刻起了层鸡皮疙瘩,急忙转身扒着石头想往岸上爬。刚爬一步,身后水面哗啦巨响,仿佛有什么大家伙跃浪而出,林娇下意识地回头,整个人一下定住了。
  不是大鱼,不是尼斯怪兽,是个男人,正从溪流拐角处的一块大石后现身,涉着与他大腿根处齐平的汹涌水面,朝她大步而来。
  
  出水的一尊东方面孔大卫啊……
  林娇的脑海里忽然蹦出了这个念头。
  
  露出水面的上半身□着,正午的灿烂阳光正肆无忌惮地射在他古铜色的身体之上,泛出闪亮的淋漓水光,有些扎眼。但真正扎了林娇眼的,其实不是这个,而是她现在不由自主盯着看的那地方。
  好吧,其实说白了也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就是这个人,他虽然□着了条灰色短裤,但因为料子的经纬稀疏,又或者是洗涤过甚导致薄软的缘故,浸了水便呈半透明状,此刻正紧紧贴于男人的胯部,不止清晰勾勒出线条,连那可疑的颜色都隐隐可辨。
  
  杨敬轩照例,今天骑了自己的老马从县城回来,到了村口时,身下这匹名为草炮的老马却停了脚步,头使劲转向右手边的桃花溪,死活不肯往前了。杨大河知道它肚子里馋虫又起,反正自己也没什么紧要事,便顺了这多年好友的性子,到了这爿鱼最多的老地方,将缰绳一丢任它闲荡,自己脱了外衣下水给它抓鱼解馋。
  
  说起这炮仗的嘴,还真不是一般的刁,牙口掉得只剩一半了,它还不好好当一匹吃草的马,隔三差五地要上一顿鱼腥伺候。吃鱼也就算了,但自从两年前带它回家,抓了次桃花溪里的桃花鱼给它吃了后,它竟好上了这一口,从此非桃花鱼不要。后来随他入县城,一待要半月,喂它别的鱼它竟死活不吃,非要流着哈喇子熬,就等着一月俩次的饕餮大餐。
  杨敬轩是自小光着膀子在桃花溪里滚大的,自然知道春令时节的桃花鱼最为鲜美,只数量不多。凫水捉鱼,他极是拿手,知道溪流拐角处的这块大石后积了个深潭,潭底鱼多,潜下去很快抓了两条大的,刚钻出水面,就听见女人一声尖叫,随之是噗通落水声,忙丢了鱼涉水转过大石头想施以援手,然后发现那落水的女人手脚挺快,自己已经湿淋淋地往溪岸上爬了。虽然不知道是哪家的,但看衣衫紧贴的后背曲线,显然还是个大姑娘,自己衣衫不整的,对方既然已经无碍,怕彼此难堪,正要转身回到大石后,见她倒是回了头,一下便认了出来,居然是老杨家的那个童养媳,好像叫……□娇来着。
  春娇的丈夫杨能文,他自然认识。自己虽不过比他大两岁,论辈分他却是远房族叔。当年一道去了北边打仗,大家都没根没基,不过是每仗被令冲在最先的小兵而已。很快他发现杨能文性子懦弱,时常哭泣。他晓得他是奉了母命才不得不代替杨青山而来的,敬重丁母,且虽然两家关系疏了些,但严格论起辈分也算是他的族叔,所以尽己之力,每战必定叫他在自己身侧,不要远离,能帮的地方便会帮着。不想后来在一场与北齐的恶战之前,杨能文竟与几个士兵一道潜逃,被捉回后,当时不过是校吏的他去向主将李元求情,告知了丁母的义举。李元虽同为丁母所动容,只最终为严肃军纪,还是下令将杨能文与那几个士兵一道斩首示众。
  
  他一月也就回来一两次,且每次住的日子也不长,对这个老杨家的童养媳,本也没什么大印象,只记得以前有次偶尔对面遇到,见她不过是低垂着头快步而过,便留下了她是个老实人的感觉。所以近两年虽听到过一些关于她的闲言碎语,却始终觉着那应是村人饶舌所致。只是此刻,杨敬轩见她竟这般回头,一双仿佛还沾了水雾的大眼睛直直地盯着自己,顺她目光低头看了一眼,顿时尴尬无比。只是很快,见自己的这个远房侄媳还在盯着不放,心中顿时恼怒起来,暗道不想此女竟厚颜至此等地步,霍然便转身。
  
  林娇望着男人在汹涌的溪流中大步涉水而去,或许是脚步太大,溅起的水花竟飞到他肌理分明的宽阔后背与窄腰之上。要是忽略掉此人最后一个恼怒加鄙视的表情,倒完全可以看作一副很美的野溪惊艳图。
  这里的正常女人,要是看到这样一幕,是不是该满面通红娇羞无限颤抖尖叫耍流氓,或者干脆晕倒?可惜自己这几样都不会,怪不得那男人这般恼羞,最后成怒。
  
  林娇很快就把刚才的一幕丢在了脑后,因为她终于发现,能武刚才还挂着石头漂在水面上的那件衣服现在不见了,早不知道被水冲到哪里去了。
  林娇沮丧地望着湍急的溪面,无奈地叹了口气。
  能武就两件换洗的衣服,这件还算是比较好的,现在被她弄没了。
  
  想到自己回去,要对着那个不过十岁,却处处老成能干得像她大哥的小叔子说:不好意思我刚才洗衣服的时候不小心把你的衣服弄丢了……
  
  一阵风过,林娇身上又一寒,抱了下胳膊,晓得现在自己第一件要干的事,就是赶紧把身上的衣服弄干。要不然这个样子回去,估计没等她走到家门口,流言就又甩了一路。
  
  林娇上了水,正要拧衣襟和裤管处的水,抬头见那匹肇事的苦瓜脸老马还在边上用一双看似无害的大眼睛盯着自己,朝它恨恨扬了下拳头。
  
  “你这样子,我劝你收拾齐整了再回。丁嫂子大义,我对她很是敬重。你身为杨家的人,一言一行须得谨守妇道,如此我那没了的丁嫂子面上才有光。前面拐个弯有片向阳坑,边上没人,你给我过去。我在这里守着。”
  林娇的手还没举到老马的鼻子前,听见身后传来了一板一眼的说话声。回头一看,见刚才那男人正站那儿严肃地看着自己,身上已经穿好了衣服,样式和普通乡间种田的汉子略有不同。
  
  林娇讪讪收回手,满身滴滴答答地从这个端着长辈身份教训自己的人身边走过时,心里忽然冒出了个念头:不知道他那条露了老底的内裤,现在是湿答答地穿在身上呢,还是脱了揣在怀里?一边想着,一边下意识地就朝他那处偷瞄了一眼,不想却正接到两道严厉的目光,心中一凛,忙低头朝他刚才所指的方向去。
  
  等林娇身上衣服半干,头发也重新绾了出来时,看见那男人居然正背对着她蹲在地上,手里拿了条鱼在喂那匹马,马吃得津津有味,大嘴巴里发出叭叭的声响。
  林娇目瞪口呆。活了两世,见过吃肉的熊猫,这会吃鱼的马……妖孽横生啊这是。
  
  男人背后仿佛长了眼睛,没看林娇一眼,站起身一跃上了马背,丢下句“把鱼带回去,给你小叔子熬顿汤喝”,说罢一扯马缰,一人一马便往村子方向去了。
  林娇低头,见刚才那男人蹲过的地上果然留了三条鱼,嘴巴用细枝条串了起来,还在一动一动地弹尾巴,忙提了起来回到自己之前洗衣服的那溪边,胡乱搓了剩下的两件,跨了篮便往家里去。
  她出来时饭还没煮,折腾了这么久才回,怕能武饿了。
  
  老杨家就在村口老石桥下去不远处的溪坳口,三间泥墙低檐房,带了个四方小院,门口一爿斜插了圈竹篱的菜地,现在还没种菜,家里养的两只芦花母鸡正在泥里啄个不停。房檐下筑了个燕子窝,里面几只黑头乳燕张大了嫩黄的嘴,叽叽喳喳地叫个不停;在等着母燕捕食归来。
  
  林娇一进门,来不及抖晾衣服,第一件事就是拎了鱼到灶膛前,见能武正蹲在炉膛前烧火,锅里已经蒸汽腾腾,急忙道:“阿武,不是叫你躺着休息吗?赶紧回屋去,我来。”
  能武抬头冲她一笑:“嫂子,我已经好了。你歇下,等下就好吃饭了。”一张脸上满是稚气,因为瘦削,衬得眼睛极大。或许因为看不见的缘故,目光里反而丝毫没有染上生活困顿的愁苦之色,极其清澈。只可惜,这样漂亮的一双眼睛,竟然会看不见东西。
  
  林娇嘿嘿干笑了下,狗腿地提鱼到他面前,讨好道:“阿武,你不是病了吗?嫂子洗衣服的时候,又去给你抓了三条鱼。三条肥鱼啊,活蹦乱跳的,你都不知道我费了多大的劲。你等着啊,我给你烧鱼汤补补身子。”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章中间加了一段。




☆、第三章

  能武伸出手,摸了下面前的鱼串,露出门牙笑了起来:“嫂子,是桃花鱼吗?这鱼很鬼的不好抓,怪不得嫂子去了这么久才回,我刚才都想过去找你了。”
  
  “嫂子你不懂水性,以后不要给我抓鱼了,我真的好了。”
  
  他最后又补了一句。
  
  林娇有些心虚地放下鱼,本来是想顺便打听下那人的来历,能武应该认识,想了下,还是没问,只是伸手摸了下他的额头,感觉果然凉了下去。
  
  穿越到这里,她醒来时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这孩子。当时他正趴自己边上,哭得伤心欲绝。老实说,刚开始她对这孩子并没多大感觉,满脑子都还停留在自己的各种情绪之中。处了几日下来,知道了他失明的缘由,又觉到这孩子虽沉默寡言,但对自己,或者说对春娇这个嫂子很是依恋。刚开始的几天,仿佛怕她再寻短见,她走一步路都定要扯着她衣袖跟着。眼睛虽看不见,寻常的一些家务活,比如煮饭、烧火,只要林娇不把用过的器具乱放,他竟都做得有模有样,比林娇还要好上几分。林娇自己从前本就有个弟弟,接受现状后,她心中怜惜这孩子的乖巧,也就把他当自己弟弟看待。
  
  能武昨半夜突然发高烧,林娇用凉水擦他身子不见降温,只好去拍石寡妇的门求助。村里连个土郎中也没有,娃娃有个头疼脑热的,都是村民自己到山中捋一把兔耳草煎了喝,这么多年,也没见吃死过人。石寡妇因为儿子自小体弱,家中储藏草药。如今石青山大了,自然用不着,只这习惯多年来仍未改。听林娇一说,抓了一大把就递过去。林娇回来煎了给能武喝下,早上又喝了一遍。现在探了下,见他果真退烧了,这才放心下来。到灶台前揭开锅盖,一阵热雾中,见是半锅掺了红薯的稀粥,蒸笼上放几个黄黄的玉米面馒头,其中一个表皮上还沾了个黑指印,想必是能武拿火钳烧火时手上沾了灰,看不见又抹到了馒头上的。
  
  林娇笑了下,剥去沾灰的一层面皮,然后盖上了锅盖。
  
  杨家有三亩傍着龙顺河的水田,算占尽地利,过去老杨还在时,在桃花村也算得上是个中户。只是自打家中的两个顶梁柱男人先后没了,这两年丁氏又卧病不起,一番折腾下来,早败落下去。今春地里还没开耕,林娇早翻过家里的所有存粮:三袋连壳谷、半袋玉米面、半筐红薯,外加两百文不到的铜钱。按照现在一斗米折钱一百文的物价,她和能武两人就算勒紧肚皮,也不知道能不能撑不到几个月后的收成时,而且中间再不能有什么头疼脑热的意外,更要仰仗老天爷的风调雨顺。
  
  凡事都要往好的一面想。林娇是个乐观的人,安慰了自己几句,见那几条鱼已经奄奄一息,赶紧拾掇着烧了鱼汤。大约是鱼肉本身确实够鲜美,就她那手艺,出来的汤尝起来味道居然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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