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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野猪非常肥壮,皮糙肉厚的,整只塞到荆棘丛中,那些荆棘竟然没法在它身上留下伤痕。不过它身上的伤不少,甚至有好几处深可见骨的伤,有些荆棘刺卡在伤口中,痛得它发出低低的喘息声。
黑野猪藏在那里,一边忍着痛,直到见奚展王到来时,终于忍不住飙泪了,一脸见到亲人的模样。
要不是它还趴在荆棘丛下,郁龄觉得这只黑野猪可能会直接泪奔过来扑到奚辞身上。
黑野猪发出非常凄惨的嚎叫声,叫得整个山林都震动。
“闭嘴!”奚辞不悦地道。
黑野猪马上停止了惨嚎声,用那双湿润的黑豆眼看着他,一脸委屈的样子。
奚辞轻轻地踹了它的猪脑袋一脚,说道:“还能爬就出来,去找林毵帮你上药。”
黑野猪朝他嗯嗯几声,好像在报告什么,然后从荆棘丛中爬出来,中途扯到伤口,一边默默流泪一边忍着不敢叫。
奚展王不喜欢听这些聒噪的声音,它们还是懂的。
黑野猪终于爬出来后,郁龄也看清楚了它身上的伤,看起来像是被动物的利爪抓开的,不由得倒抽口气。这只野猪妖她见过几回了,皮特别地糙,很难在它的皮肤上留下伤痕,可见伤它的东西有多锋利。
在她看着黑野猪时,黑野猪也用那双黑豆眼看她,一脸垂涎的样子,口水都滴下来了。
郁龄还来不及表达一下被一只野猪妖觊觎的心情,奚辞已经一脸不快地踢了它一脚,而且这一脚非常地粗暴。
“再看小心我挖了你的眼睛。”
黑野猪马上低下头,将口水吸溜回来。
这时,远处传来一阵沙沙声,不一会儿就看到林达带着一个长相漂亮的少年过来了,见到奚辞,林达沉着脸道:“奚老大,这次一共伤了二十只妖,其中死了十三只。”
旁边的少年一脸愤怒地说,“奚老大,金侯和乌尚这两个家伙竟然叛变了,没想到他们竟然是叛徒,要不是他们,怎么会死了这么多妖?”
“他们呢?”奚辞非常平静地问。
“逃了。”林达回答道,见旁边的少年还想要说,伸手按住他的脑袋,“闭嘴,林玖,再吵就滚回学校去。”
林玖马上闭嘴了,好不容易可以逃课,他才不要回学校。
“其他地方怎么样?”奚辞又问道。
“防线没有异常,西边和北边有魔的踪迹,不过没有什么伤亡,就是南边……”林达迟疑了下,“南边有些村镇里的人类无故失踪,人类的警方已经介入调查了,我将这事情反馈给人类政府,人类的特殊部门已经派人过来。”
毕竟是人类失踪死亡,这种事情会惊动到人类的警方,还是交给人类比较好。
奚辞听完后,又问,“受伤的那些妖呢?”
“林毵已经给它们治疗了。”
说完这事情,奚辞又交待几句,让他们去处理那些已经被杀死的妖的尸体,他和郁龄站在一处地势较高的地方,这里的视野比较广阔,可以看得远一些。
九月份的南方的阳光依然比较灿烂,郁龄被晒得有些热,站到奚辞身边的阴影处,眯着眼睛往远方眺望,远处一层山峦一层山峦重叠着,四处都是山,山里是茂盛的树,整个世界平静而幽然,属于大山的世界,远离尘嚣。
郁龄乖乖地站在一旁看了会儿,直到奚辞打了个呼哨,白鹰从远处飞来,报告附近的情况,然后又飞走了。
等白鹰飞走后,奚辞转头看她,笑着问:“郁龄,要不要去林达他们家?”
郁龄看了看他的脸,已经没有先前那种凛冽霜寒的味道,不过他看起来并不怎么高兴,便问到,“到底是怎么回事?谁杀了它们?”
奚辞见她固执地盯着自己,上前牵着她的手往山林里走去,一边简略地说道:“有人见我受伤,想来捡便宜,联合了妖魔一起作乱,你知道的,抢地盘这种事情哪里都不少。”
听他说得轻描淡写,再联合刚才林达和林玖的话,郁龄大概已经明白了。
幕后的人从奚辞受伤返回南方休养开始,就盯上他了,今天的事情,是因为妖中出了叛徒,下狠手杀了这么多妖,算是对奚辞的一种试探和挑衅。
人类的世界虽然和平,却也不缺少矛盾,而妖的世界,强者为尊,危险更不少。
奚辞见她莫名有思,笑着拿下她头上的帽子,揉揉她的头发。
翻过一座山头,便来到一片茂盛的森林,这里的树都长得非常高大,俨然一片古树林,从入口处有一条铺着圆润鹅卵石的小路,弯弯曲曲向前消失在森林深处。
两人沿着这条鹅卵石路往里面走。
周围的空气清新,带着一种初秋的凉爽,阳光从头顶的树稍间筛落下来,星星点点跳动在地上,整个世界格外的幽静安然,仿佛走进了一个童话故事里的世界。
路的尽头有一条小河,一条石拱桥连接,河的对岸有几棵比周围的树还要粗大茂盛的树,占地非常广,连成一片,那些精致小巧的树屋就建在树岔中,树屋前还有旋转阶梯延伸到地上。
郁龄再次有种走进童话故事的错觉。
不过周围那些电线杆、网线什么的,瞬间将她拉回了现实中。
他们走过石拱桥,来到中间的木屋前时,上面的窗口中探出一个脑袋,看到他们,高兴地叫道:“奚展王,江小姐,你们来啦。”
林毵飞快地从木屋里出来,沿着阶梯跑下来,来到他们面前,笑得非常阳光。
这是一个纵使不笑时也给人阳光的青年,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
郁龄发现,她所见到的几个林氏兄弟,人类的模样都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的那种,不由得怀疑他们是不是也是一种植物妖精。
林毵将他们迎进中间最大的木屋里的客厅,阳光从窗外走过,屋子里一片亮堂,沥青的木地板宽敞明洁净,摆设非常现代化,该有的电器和家具这里都有,那一面墙上还有液晶电视机。如果不看外面的环境,光是看这客厅,会让人有种其实住在城里的感觉。
妖挺会享受的。
两人坐在木制的沙发上,林毵很周到地给他们上茶水点心,茶是大红袍,点心是一种糯米滋。
林毵笑嘻嘻地说,“奚老大,江小姐,这糯米滋是大哥今早上做的,味道还不错,他就是喜欢折腾这些东西。”
郁龄想到林达板着一张严肃的娃娃脸在厨房做糯米滋的样子,顿时无言以对。
奚辞喝了口茶,马上放下了,问道:“那些受伤的妖呢?”
“已经安置好啦,我办事,您就放心吧。”林毵说着,瞅着他,有些委屈地道:“奚老大,这是从人类那里买的名茶,你怎么不喝?很贵的,我托了人类的朋友才买到正宗的大红袍,你知道的,人类现在作假的技术越来越厉害了,想要买到正宗的可不容易。”
奚辞无视了他的话,让郁龄在这里喝茶,他要去看看那些受伤的妖。
郁龄自然不愿意自己一个人在陌生的地方等,于是也跟着去。
奚辞皱了下眉,“别去了,那里血腥味重。”
“没事。”
见她坚持,奚辞只好牵着她的手,在林毵的带领下,往尽头的一个木屋走去。
木屋与木屋之间有空中走廊相连,连成一片,想要串门非常方便。
“其他的妖伤并不重,重伤的只有三个。那些伤势不重的我已经让他们回去了,那三个伤重的我将他们挪到这里养伤,等伤养好后再让他们离开。”
随着林毵的解释,门打开时,便见里面有两个妖和一只豹子,那两个妖已经修炼成人,豹子还没有成精。
三只妖见到奚辞,都十分激动,等看到郁龄时,更激动了,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奚展王的脸色又不好了,一个一脚才让它们收回了那种垂涎的神色,郁龄突然明白奚辞刚才为什么让她在那里喝茶了,看到这些妖的神色,实在是闹心。
她该庆幸自己从小到大有奚辞庇护,才没有被这些妖给撕了。
奚辞看完了这些受伤的妖,问了一些话,便回到先前的客厅喝茶,林毵陪在一旁,眉飞色舞地和奚辞报告兄弟们最近在人类中的产业。
等说到最小的两个正在读书的弟弟,他操碎了心。
“林玖和林拾这两个,一个不爱学习,一个是书呆子,估计毕业以后,只有给人打工的份儿,想要自己创业难了。到时候就让林玖去和林次作伴,一起打理花店,拾儿就让他找个混得不错的女妖嫁了,省得他蠢得被人卖了都不知道……”
“三哥,我才不要去花店打工,我要出国!”林玖的声音从外面传来。
林达和林玖兄弟从外面进来,林玖高兴地和奚辞打了一声招呼,可怜巴巴地说:“奚老大,我不想打工,我想出国玩。要不我去当演员也可以,听说这工作卖的是皮肉,来钱非常快,等我赚了钱,我就出国玩……”
林达一巴掌拍在他脑袋上,冷冷地道:“没出息,都修炼出人形了,读书能要你的命么?”
林玖委屈得眼眶都红了,一个劲儿地看着奚辞。
奚辞瞥了他一眼,“可以去异闻组工作,那里不需要太高的学历。”
林玖又叫起来,“才不要,听说异闻组的待遇不高,除了五险一金外,年终奖特别少,想买辆豪车都买不到,那些天师特别穷,能开辆路虎都顶天了,我不想当穷人,我想开豪车泡妞,这才拉风……”
这下子连林毵都一巴掌呼过去了,气得将他拖出去修理他。
郁龄凑到窗口往外看,就见下面林毵粗暴地将他兄弟的脑袋摁到河里,每隔一段时间就拖出来问他“认不认真上学”,见他倔着脾气说不,继续摁在水里泡着脑袋,据说可以给他醒神。
郁龄:“……”这熊孩子一样的教育方法,怨不得这弟弟这么熊。
林达和奚辞坐在一起说这次袭击的事,郁龄刚仔细听了一耳朵,就被下面林玖的嚎叫声吸引了。
“三哥,今天有客人啊,你看江小姐在那里,香喷喷的江小姐在啊,你给我点面子吧。江小姐,救救我啊!!!”
林玖顶着一头湿发,捂着裤子奔过来。
郁龄:“……”
林毵追上来,对上她的目光,有些尴尬,不好再教育弟弟了,对郁龄客气地道:“真不好意思,让你见笑了。”
林玖委屈得眼睛红通通的,一边说,“有什么见不见笑的?她是奚老大的老婆,也是我们大嫂,是一家人了。大嫂,听说你是混娱乐圈的,你是老司机了,带我一起飞吧!咱们一起称霸娱乐圈赚大钱,到时候买豪车,买一辆砸一辆,泡两个妞,一起玩NP……我不想读书了,人类的书看得眼睛都花了,奚展王就没有上过大学,不一样厉害?”
“我有上大学。”奚辞冷冷地说,“我在国外读的,自己考上去的。”说着,他又看向郁龄,担心被她误会自己是个文盲。
郁龄惊讶地问,“真的啊?哪所大学?”
“牛津大学。”奚辞非常矜持地说,嘴角微微勾起。
林达和林毵冷眼旁观,觉得这一刻,奚展王就像一只开屏的公孔雀一样,颠覆了他们以往的印象。
郁龄憋笑,她现在已经知道这只妖有多小气,容不得别人污蔑他,总会直接实力打脸。她确实没想到,他竟然真的上过人类的大学,而且跑到国外上,听起来非常高大上。
只是,还是有点怀疑他上学的方式。
林玖一脸崇拜,然后悲痛地说:“奚老大你怎么能这样?你为什么要上大学?不上大学不好么?我不想上大学,我看不懂人类的书……”
不爱学习的妖顿时又被兄长拖走修理了。
在林家待了半天,顺便吃了顿午饭,奚辞才带着郁龄离开。
午饭是林达亲自下厨做的,郁龄看林达那架势,忍不住将他和奚辞重叠在一起了,然后在林玖这个职业坑哥的小报告口中知道,林达热爱厨艺,其实是和奚展王学的,但凡是奚展王会的事情,林达也跟着去学,简直就是奚展王头号忠犬脑残粉。
如果不忠犬,就不会在知道奚展王受伤后,特地放下手头的工作,直接跑回来镇在这里了。
“奚老大,大嫂,有空再过来玩啊~~”林玖拿着手帕,站在木屋朝他们挥着。
郁龄觉得林玖挺好玩的,回头看了一眼,正好看到他又被大哥一巴掌呼到脑袋上。
回去的时候,是奚辞背着她回去的,这山里没有交通工具,要她靠自己的双腿翻山越岭,走到天黑都回不去山谷。
郁龄也不矫情,趴在他背上,和他说道:“林家兄弟挺好的。”
他哼了一声,不怎么高兴地说,“有我好么?”
郁龄捶了下他的肩膀,却弄疼了自己的手,不敢再捶他,而是凑过去咬了他的耳朵一下,看那漂亮的耳珠一下子红了,才说道:“你吃什么醋?他们确实很好啊,实在看不出他们哪里像妖。”
“我没吃醋?他们有什么值得我吃醋的?我是他们的老大,长得比他们好看,比他们厉害,智商比他们高……”他嘴硬地申明,“只要眼睛没瞎的人,都会觉得我比他们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