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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英雄-第2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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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兴奋而欣慰中的柳香听到这样的话,不由的重新忧虑起来:海儿会不会因此就产生什么芥蒂?

“那么我不如我们来做些其他的游戏?比如,我是路边歹人,你是正经防身的妇人,你我再切磋几边如何?”

柳香有些无奈的笑道:“路边的歹人要是有陛下这般能够横扫千军神勇无敌之人,那就是娘胎里就练习自卫也是无用了,除了就范又能怎样?”

“香儿用绸缎蒙住我的眼睛,细长的纱巾将我的双手反绑在身后,特制的枷锁我也准备好了,这样总行了?”柳香也是有些诧异,没想到还有这样的玩法。

张海与柳香两个人再无多少芥蒂,整整**用了大半夜的时间在一起欢乐,即有孩子般的欢乐也有成人所专有的某些乐趣。直到两个人都很疲惫的深夜时才来到小慧兰的房间里陪着孩子正正经经的就寝了。

上午再也没有什么急事,更没有传统帝王要面对的“早朝”,都很疲惫的两个人这一觉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升到老高了。

“以前的时候征战繁忙,如今总能给香儿以补偿了,这样的日子要是该天天有那该多好?”张海不由的叹道。可他知道:至少是七到十年之内,甚至至少是现在:对于一个仅仅有少数可靠的人,而没有六部也没有一个健全行政机构的帝王来说,事情绝不会是很轻松的。“**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的传统守成之君生活也不该属于胸有比前人更高志向的开国之君。

第519章 律政思考

新朝四年四月初二那个愉快的夜晚之后,张海就叮嘱柳香要准备迎接繁忙的挑战了。经过这一路上以来的思考,张海对于以前的一些迷惑也大致的理出了一个头绪。

第一:只要不是打算仅仅为了维系王朝的长久而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儒家在意识形态领域占据统治地位的基本面貌应该予以废除。在军队和行政领域,乃至最为核心的情报领域,这政权的三大支柱里没有旧知识分子的多少空间。

不论是真儒还是伪儒,他们的基本主张同革新变革乃至一个臃肿落后国家的崛起,并要在世界上谋求自己利益的时局来说,都是不和时益的。就像在那春秋战国时代,儒家也只是一家之言而没有得到多少赏识一样。更不要说在这个时代:旧知识分子乃至整个社会的旧精英群体已经腐朽了,死去了。

即便依然像两宋那样还有一些活力,如果要开科举让这些人充斥行政领域,那也无助于做到如今新朝所需要他们去做的实事。从某种意义上说:行政领域或是军事领域,一个干部最重要的能力是听话,倘若自己有各种各样圈子和关系网,只能使做实事的效率变的更差。

而且:传统意义上的科举制度会让那些金榜题名的读书人认为自己是凭借自己的努力而在竞争中获得的地位,并非政权或帝王本身的“赏赐”,不说新朝政权同那些人的旧仇旧怨,也不说儒家把宗亲利益拔不恰当高度的意识形态,单是这一点儿,就很难让这些人拥有真正意义上的忠诚。而明末儒家思想意识形态的演变,和后世某些人对精英阶层的吹捧更让张海对这些人持不信任感。

第二:一个政权需要听话的忠实执行者,也需要“君子合而不同”的声音。类似御史,传媒,还有西方体系下做为一个政治支柱的律师等等。这些岗位是现代政治体系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如果让给同新朝政权有着莫大相关利益的群体,如军队中的势力乃至自己的那些弟子,当然会产生很大的弊端。还不如交给某种意义上的“外人”,也就是并非新朝体系下的特殊利益群体才更为恰当一些。至少在新型知识分子成型量产之前,这也是针对新朝当下周天子一般的落后政权格局的一种“现代化补偿”

新中国在历史上也做过这样的尝试,不过受限于历史和特殊的政治意识形态需求,不可避免的走了这样或那样的弯路。

张海前世今生都对西方那套社会模式与社会理想并不欣赏。但还是认为“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把律师或记者乃至司法人员拔高到西方社会那种堪比东方社会下的官僚甚至贵族一般的高度有其害处,但做为政治必要的平衡与补充也是必不可少的。在一个正常的现代化社会,律政司法人员本应成为拥护现有秩序反民粹的保守主义者,,而不是潜在意义上的反贼或异见者。

这些话,张海没有再像以前那样在心中隐瞒,而是在下午会见众弟子之前就对将要被委以重任的柳香讲了出来。

“律师是什么?”柳香有些猜测,但为了确认还是问道。

“就是讼师”张海回答道。

“这种人可以有这样的地位吗?有突出贡献和名望的人还要列为类似八议一般的高官贵族般的地位?”柳香对于行政领域其实并不十分精通,但也知道讼师在的声望似乎并不怎么样。

张海仔细思索后说到:“如果一个行业是一个风险极高而缺乏合法地位的行当,甚至还没有任何资格准入制度,民间的名望也不怎么好。吸引入行的从业者就必然是那些不怎么安份守己,利欲熏心之人,其素质和人必然是良莠不齐。但如果能像以前的朝代对于有功名的人那样有必要的资格考核,有必要的要求和遴选,而且多少有必要的威望,就算当中有一些害群之马,其素质也必然高于普通行业中的人。就像我们的某些战士,在战场上他们面对敌军的时候虽然未必多么出类拔粹但也算是合格的,不过到了地方上,如果公平看:他们的表现恐怕还真不如某些读圣贤书之人。我们不能期望这世上的每一个百姓遇到不公之事的时候都有像我们一般的本领和权力淡然处之,甚至这些人走上千里之远告御状也将是成本和风险极为高昂的。一个为民请命,帮助人们走律法途径寻求帮助的人,有什么理由仅仅凭借这个行业的一些现象而做为整体否定之?以作官为目标的传统的读书人不喜这样的人,官僚体系也不喜这样的挑战者,但我们的政权,我们的世间需要这样的行业来克服执政过程中的不少弊端。许多对这个行业的指责在我看来是不应有也不必要的。”

柳香自幼在张家长大,对于讼师的印象也不过是来自并不算多的传闻而已,因此并没有太多的偏见,张海这样一讲,也觉得有些道理。

张海又说道:“如果这个行业能够正常,那么各个地方要处理的案子也的确会大幅度增加,这超过了传统政权的应对能力。按照我们现在掌握的一些情况和所进行的一些调查:民风一般的地方,不存在宗族私刑出了任何事情完全靠政府的情况下:每万人每年大概有万分之十的刑案率,一个中上等的县大概每年会有百件左右的案子。如果包括民事和商户纠纷,那一个十万人口的普通县级单位或府城一年之中就会有几百案件,如果严格执法,不为了所谓的稳定和稀泥,那么一个十万人口的民风中等的地方还需要足够关押几百人的监牢。全国需要关押数十万规模的犯人。因此在县一级比以前规模更为庞大的律政司法审判乃至狱政,应该成为一个新的部分,从原有的政权体系中分离出来。”

柳香对于张海的话没有多少异议,可是张海却似乎有一种预感:“那些平日里很少与自己意见真正想左的弟子们在这件事情上恐怕不会能够十分轻易的接受。”

第520章 新朝法典

张海思索在三,同弟子们召开会议的地点还是没有选在宫城西院内宅,而是选在了宫城内一处临时搭建起的议帐内。因为战事结束,新军主力部队云集南京城,除了少数负责在火炬学校与南京城头负责值班的学塾弟子外,三十余名核心弟子及七十余名学塾弟子共百余人全都到齐了,除了这些人之外,还有张海身边的十几个小女孩以及近二十名并非张海及其弟子体系内如剧团,出版,教等其他方面的临时负责人,依然有一百三十余人的规模。

这个人数规模使得张海可以很方便的对四周的众人讲话,并且而已让这些人携带不少纸笔材料,而且无需像对几千人讲话时那样要在如果搭台子上面颇费心机。

大家见临时会议改在这里,不少人的心态就有所紧张起来。因为张海的弟子们大多也都了解一些朱元璋时代的往事,不知道在全国的战事结束,内外几乎没有什么象样的敌对者之后师傅心里有何打算。特别是湖广江西等不少事情让一些新军主力部队系统内的军官也开始忧虑起来。不过此时有些消瘦的李峰却似乎表现的十分平静。

张海与弟子之间进行的会并不止一次,而且因为自幼以来形成的习惯和特殊的关系也就没有什么形式与繁缛节。张海向李峰等人问道:“《新朝法典》的编纂工作怎么样,草案应该完成并且刊印了几十套?拿上来看看,也让众人传阅看看。”

早在三年前青州城的时候张海等人就开始筹集准备了可以写在榜上的“基本法”,这种每条不过几十字到百字,总共不过几十条最重要刑律的基本法可以最大限度的让那些只懂得一点儿字的人们也能看懂,最大限度的减少普法难度。是军事占领和军事管制期间的一个临时性的约法,本质上不过是当年“约法三章”的变种而已。

不过做为正式的法律来说,它的缺陷也是不可避免的。主要是涉及的领域不全,执法者的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

在江西湖广等地,除了当地营干几乎没有任何监督,手中又直接握有绝对的暴力能力之外,律法的不全以及执法者的自由裁量过大也是因素之一。

比如杀人罪,罪名虽然一样,但实际上有性质上的各种程度的不同。除了正当防卫一类外,即便不考虑封建社会下的等级制度因素,还有过失与非过失,罪犯年龄,杀人数量及手段恶劣程度,时效等众多具体情况。需要大量的实例做为解析。以大明律为例,它的全称是为了详尽的阐述同一律令违背的不同情况,足足用了三十卷的规模来论述。历史上的大清律也差不多是三四十卷。这些律法大致还是用比此时代的民间小说更严谨一些的言体写成。要是换成新军体系内比较流行的白话,至少是类似朱棣私信或者雍正私信私旨那种水准的白话,没有百万在大概二十本后世中国刑法的规模根本下不来。

李峰为了编纂的律法最大程度上的贴合张海的指导思想,花了不少的时间去翻过去的笔记。还向火炬学校里的不少其他核心弟子去征集张海有关于此方面的言论笔记。为此编纂的速度也比当年李善长,刘基等人多花了不少时间。最终这半年多的时间以来只完成了三卷共十五万字左右的

总计六百条左右,刑律不再像以前的大明律那样是占全书四成的重点;类似于民法的户律扩充了不少内容,成为总计二百二十余条,比大明律中的刑律地位还要突出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其中的几个重要内容就是从艺创作到产名号的知识产权保护。还有工场雇佣工作的劳动乃至契约合同方面怎样算是有效,怎样算是无效,如何保护弱势方方面的内容。原本大明律所独有的也在很大程度上完善了。而在农业及农村领域方面,废除了人均拥有二十亩以上耕地的合法性,并且对农业领域违法的高利贷及经济盘剥,量刑之严几乎堪比官员贪赃。

而至于在传统意识形态领域十分重要的礼法方面,仅仅在臣民对君主,妻子对丈夫,子女对父母之外有所要求。刑律上也就在这几方面有明显的宽严等级区别,而一系列的其他性质的亲属还被专门提出来视为外人而无差别对待,无礼法上的特殊要求。

此外在法典上还增加了有关意识形态的一系列总论,从大义上名正言顺的废除了千年以来儒家在法律,礼仪等诸多方面的意识形态指导地位。

在新朝法典所独有的举报奖励上也做出了一些调整,主要针对对象除了从过去的”敌对势力”,还包括了新朝政权下的滥用权力者及经济犯罪者。在具体的规定上也更为详尽。

不过,这样规模多达六百余,总字数却只有十五万字的律法,也只能采取后世律法的模式进行总论。而没有各种实例情况解析标准,不过在确定了律法的大致原则后进行更进一步的充实,却是那些并不十分熟悉张海这些年来的讲话笔记的人也能依据情况编写扩充的了。从十五万字到一百几十万字的另册增编也并非是什么难事。

这十五万字的内容张海在会上来不及做细读,但还是大致浏览了将近半个小时左右的时间。下面的人,尤其是那些并非张海弟子的二十多名外来者有不少人大为惊讶。可看到周围的人鸦雀无声,也就尽量控制着自己没有做声。

最终还是张海在粗粗浏览之后首先开口说话了:“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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