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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第1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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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甲,好好学学,这才是高人风范,你将来要在长安混,就得有孙道长这种气势,他老人家说出来的话总是那么有道理,你年岁与道长差不多,这经验,实在是拍马也赶不上。”

忙着吃肉的公输甲在百忙中伸出了大拇指,表示钦佩,看来他和云烨有相似的看法。

老孙哼了一声就拂袖离去,一副不屑一顾的表情,他走到帐篷口,忽然回过头对云烨说:“这个世道死伤太过于容易,人命也是最不值钱的东西,我们就算有三头六臂也救治不过来,我前些天被怒火蒙蔽了头脑,你不要受我的影响,想干什么就干什吧,保持住你的心境,不要为外魔所侵。”

“我不会受干扰的,我还是我,但是谁造的孽,谁就必须偿还,我们拿宽恕来对罪恶,那是对宽恕最大的伤害,好心肠需要分对象,佛家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在我看来纯属胡扯,拿起刀杀人,放下刀念佛,这样的家伙才应该千刀万剐,强盗享受抢劫来的财富,那就必须有付出代价的觉悟。现在是他们还债的时候,心软要不得,草原上有草原上的规矩,铁和血才能让他们俯首帖耳。我不介意在报复过后安抚他们,但是,这必须是还请债务之后的事,假如依然死性不改,死亡或许会是一个好办法。”

老孙到底是出家人,愤怒过后又起慈悲心,这是他善良高贵的本性使然,他强压下怒火,也要闪现人性中最可贵的一面。

*第四十节做恶人

突厥人比唐人更加的耐寒冷,这是一个误区,云烨发现耐寒冷与**无关,更加表现在人的精神上。突厥人在这样的天气里,也会冻死,只不过他们表现的十分漠然,清早发现有死去的同伴,他们就把同伴的衣服扒下来,顺手穿在自己身上,然后再把冻得硬邦邦的尸体如同摞砖块一样摞起来,等待有人把他们送到营地外面去。

唐人则不同,一旦有冻死的同伴,他们会把悲哀表现在脸上,有的人甚至会解下自己身上的衣物给死去的同伴穿上,没有人会把同伴的衣服扒下来穿在自己身上,也不会把尸体随便丢在外面,要么用火烧成灰,要么有关系好的同伴,会在这寒冷的天气里,自己拿着工具拼着老命在**的土地上刨个大坑,把同伴埋进去。

说不上谁对谁错,其实都有道理,突厥人更在乎活人的感受,而唐人更在乎逝者的尊严。

寒冷是用来抗的,这是突厥人的经验,他们穿着透皮露肉的破皮袄很多人挤成一大堆,很奇怪,最强壮的在最里面,老弱在外面,孩子妇女被夹在中间。最好的位置给了强壮者,再次一些的位置给了孩子,女人和老弱就在寒冷的雪地里不时的发出一声嚎叫。他们的脸上没有忿忿不平的神色,只有一种类似认命的麻木。

这和他们常年经受寒冷有关,只有保住最强壮的人,来年侥幸活下来的人才会有希望。这是野兽的本能。记得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群鹿被猎人围在山涧边上,对面的悬崖离它们有些远,哪怕是最强壮的鹿也没有办法跳过去。眼看就要全部被打死,忽然间,那些鹿自动配对,俩俩配合着跳向深涧。一高一低,在去势将尽的时候,跳在高处的鹿重重的踩在下面的鹿身上。它又重新飞起来,安然的跳到了对岸,而下面的鹿则会重重的摔下悬崖。就靠这样的法子,鹿群活下来了一半,族群的基因得到了延续,猎人之能收获一些摔得破破烂烂的尸体。

这是突厥人的道理,如果是汉人,他们只会把老弱放在最里面,最强壮的一定在外面。汉人把突厥人的行为称之为禽兽行径,或许突厥人也在笑话汉人的迂腐把。

对和错是相对的,没有标准。现在何邵就非要争辩出一个对错来,他很不满意云烨把他撵出雪屋的行为。认为自己是病人还需要调养,不能住到寒冷的帐篷里去。

满面红光,还全身裹着厚重的毛皮,行走起来如同企鹅,就这样的人话好意思说自己是病号?每天晚上鼾声四起。让云烨抱着枕头无言到天明。

“赶紧滚,你要是再休养几天,就该我病重了,你不知道你的呼噜声可以惊天动地?我已经四五个晚上没有睡好觉了,你可怜可怜我一下行不?”

“再说了,这样的雪屋子你自己也可以弄一间不是。我今天不做好吃的,就吃厨子做的汤饼”。

何邵就不是一个好舍友,睡觉的时候打呼噜,磨牙是常事,和他住在一起,云烨感觉不用等到别人来害自己,自己就会挂掉。

李靖出发了已经五天了,前方没有任何消息传来,虽然云烨确定李靖是一定会得胜归来的,心头却依然焦急。

这样寒冷的天气里是完全不适合大军出动的,虽然严寒阻碍了颉利的出逃,但是他一样阻碍了唐军的追击。每一个大唐的将军都知道颉利的败亡都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他唯一的活路就是逃跑,在草原上,若任其逃往漠北,依附于薛延陀等部,则很难追歼。整个大唐的军事战略就只完成了一半。

有客人来访,这在营地里是个新鲜事,看着面前浑身挂满宝石珠玉的家伙,云烨就有些想当一回强盗,再华贵的宝石也挡不住浑身的腥膻味,浓密的胡须上面沾满了冰雪,一见面,他就放下手里的用黄绫子包裹的木盒,立刻行了五体投地大礼,那日暮在一边好奇的看着往日尊贵的大酋长在云烨面前如同一只温顺的羊羔,她借口给云烨擦洗大氅上的污迹,竖起耳朵偷听。

还没有反应过来,一串猩红色的玛瑙珠子就挂在那日暮的脖子上,云烨不置可否,他如今不过是一个丧家之犬,还没有给自己送礼物的资格。

康苏密,颉利最信任的大将,就是他裹挟着萧皇后和元德太子来到唐军大营。大唐的军人最看不起的就是背主之人,哪怕康苏密背叛的是大唐的敌人,大唐的军人早就习惯用钢刀让敌人屈服,不屑于阴谋诡计,所以对待康苏密除了鄙视之外,就再也找不出其它神情了。

“康苏密,什么原因让你来找我这个军营中最闲散的人?我不会见萧皇后,也不会见什么元德太子,你不惜重金求见,可能打错了主意。”云烨对康苏密也没有好感,这是一个卑劣的小人,还是少打交道为好。

“尊贵的侯爷,康苏密所来是有一件大事前来相告。”康苏密故意把话只说了一小半,想引起云烨的好奇。

“如果你觉得可以告诉我,就说,不能告诉我,就赶快滚,本侯爷没兴趣和你兜圈子。”最烦这样的混蛋,自以为比别人人聪明,话里话外的讨便宜。

“侯爷别急,这件事实在重大,所以请您给康苏密一点时间慢慢说明。”

“大事件,你应该去找李靖,或者张公瑾,唯独不该来找我,大事件,你还有什么大事件,用不了多久,颉利本人,或者他的人头就会出现在我大唐的军功册上,还有什么事谈得上大事件?”

康苏密心虚的低下头,猛地抬头说:“我不相信侯爷对传国玉玺也不放在心上吗?”

说完这句话,这混蛋脸上全是拖人下水后,幸灾乐祸的笑意。传国玉玺,这鬼东西,只要是臣子,谁沾上谁倒霉,哪怕你没有一点觊觎之心,在皇帝的眼里也永远是可疑的,弄不好全家的性命就会完蛋,这家伙前些日子想要告诉李靖,李靖还没等他说出这句话,就让护卫把他撵了出去。后来想找张公瑾,老张滑的像只泥鳅,哪里会给他半点可趁之机,眼看随着时间的推移,自己的大功劳却无人上报,这让他很担心自己的一片苦心付之东流,打听到军营里居然还有一位高贵的侯爷,最重要的是这位侯爷还很年轻,所以打算阴一把这位年轻的侯爷。

他的注意打的不错,思路也算得上正确,其实,军营里最适合把传国玉玺捅出来的就是云烨。因为他是和皇家关系最亲近的人,这时候不能看功劳,越是功高盖世的英雄和玉玺沾边就越是死的快,这绝对是真理,相反的,越不是英雄的和这东西沾边就没多少关系了,说不定还会有重奖。这是李靖在临走前对云烨说的,他很希望云烨把这个烫手的山芋接下来,谁知道老何一病,云烨忙着照顾老何,就把传国玉玺的事忘到脑后去了,直到今天康苏密找上门来,他才想起来有这么回事。

“老洪,你记下来没有,兄弟给你找了条青云直上的坦途,按照咱们说好的,康苏密归我,其他的归你,不许反悔。”听到康苏密的话,云烨没有丝毫的惊慌,而是扯着嗓子朝背后说话。

满脸激动之色的洪城从云烨背后的帷幕里走了出来,嘴里奸笑着对云烨说:“侯爷,这是自然,下官只需要那件传国玉玺,好把它呈献给陛下,至于其他的东西,任由侯爷处置。”

虽然和李靖想好了主意,但是为了保险一些,云烨又把洪城找来,让他做个见证,云烨自己也不想沾那个晦气东西。只是远远看到康苏密全身的披挂,云侯爷觉得自己不能白干活,于是和洪城定下来这分赃计划。

“云侯,你难道就不担心抄家灭族吗?只要老夫把玉玺呈献给陛下,所有和玉玺沾边的老夫都要他死,老夫会禀告大唐皇帝,说你们图谋不轨。”康苏密感觉出这两个人不怀好意,于是大声警告。

云烨和洪城互相看了一眼,忽然哈哈大笑起来。洪城笑得眼泪都出来了,喘了半天才对康苏密说:“陛下会担心我贪财,也会担心我好色,就是不担心我会反叛。陛下还是公子哥的时候,我就是陛下的马童,你说陛下会相信你,还是会相信我?至于云侯,他和太子打架都没事,你说你告他这样的状,会有效果?”说完两人又大笑起来。

“只要玉玺送到陛下手上,我想陛下大概也没兴趣知道会不会有其他的财宝,你说是吧,康苏密?”云烨早就在幻想当一把无恶不作的纨绔子,只是一直没有机会,这次好不容易找到一个不会让他内疚的对象,那里还有不试试的道理。

康苏密想要去抢地上的木盒,结果人被洪城一脚就踹到一边,自己捡起盒子,放在案几上恭敬的打开,一方玉印出现在两人面前,果然缺了一角,是用黄金补齐的,这就是大名鼎鼎的金镶玉?云烨没看出什么好来,和氏璧也不过如此吗。

洪城从怀里掏出一张纸,上面赫然是一个印迹,洪城吧玉玺双手捧起来,缓缓的对准印记按了下去,严丝合缝,洪城擦去了额头上的汗珠,把玉玺又放回木盒,用带子捆在自己身上,这才起身往外面走,他一刻也不打算多呆。

胖胖的康苏密扑上去要抢,被洪城重重地一脚踢在脸上,轰然倒地,看的云烨脸都抽了。

“云侯是怪我把他揍得狠了?”

“你揍他我没一点意见,只是你能不能让我把我的财宝从他身卸下来,你再揍他?”

*第四十一节胜利与疲惫

一千名骑兵,拖着新制作的十架爬犁,一路向长安狂飙,路上但有敢阻其去路者杀无赦,若有窥视者杀无赦,若有官员随意迁延者杀无赦。

洪城带着满身的杀气回长安了,也带着云烨的几封书信,还有何邵的票据,何劭实在是不想被柴绍大将军追杀,所以必须要赶在大军回京之前把这些琐事办理好,只要是关中士兵的财物,何邵需要让家里派人一一给人家送到,再从里正那里拿到回执,这趟交易才算完结。

把所有的货物都送给李靖之后,何劭就成了穷光蛋,云烨也是穷光蛋,只不过他刚刚发了一笔洋财,康苏密被洪城带走了,不知道送到哪里去了,云烨以为如果谁要找康苏密最好去阴曹地府比较靠谱。

远远的雪地尽头,有红色的羽毛冒了出来,紧接着就是一位全身甲胄的鸿翎急使,骑着马跌跌撞撞的跑了回来,还没到大营门口,就扯开沙哑的喉咙大声喊:“大捷,大捷,我军斩首三万,俘虏十万,颉利在逃。”

早就有军士把戴着红羽毛的头盔往自己脑袋上一扣,勒紧,从累得脱力的士兵身上解下牛皮信筒,在三名官员验看火漆封口无恙之后,六个人就带着十二匹马滚滚奔向长安。

营地如同被开水浇过的蚂蚁窝,乱成一团,张公瑾的大嘴就没有合拢过,作为最早建议李二下决心攻击东突厥的大臣,如今功德圆满。他焉能不乐。

“好啊,东突厥如今遭到大总管的雷霆一击,再难有东山再起的机会,这一仗可以保我大唐三十年的平安,将士们有此一战,足慰平生,不用多少时日。我等就可以得胜还乡,只可惜跑了颉利,否则。这一战定可光耀千古。”

“大将军多虑了,这次我军五路围攻,岂能让颉利轻松跑到薛延陀。李绩将军想来定不会让我等失望。如今大总管血战多时,正是人困马乏的艰难时节,我等何不将大营前移,也好早日迎接将士凯旋。”

这话不用云烨说,自然有军中宿将提出来,所有人都在担心前方将士的伤亡情况,因为传讯的急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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