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侏罗纪公园-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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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最后叽叽地熄灭了。

  丁姆缓缓站起来。黑暗中又听见了鼻子抽搐的声音,他看见剑龙正往回走来,显然是被越野车的坠地声所吸引。这只恐龙一声不吭地走着,低低的头部朝前伸展,一个个巨大的软骨片沿脊背上的隆肉排成两行。它的动作就像一只长得过大的乌龟一样。那副样子笨头笨脑、慢吞吞的。

  丁姆捡起一块石头朝它扔去。

  “走开!”

  石头打在软骨片上发出沉闷的声音,剑龙继续走来。

  “走开!走!”

  他又扔了一块石头,打中了剑龙的头部。那只动物呼噜了一声,慢慢转过身去,抽着鼻子又朝来时的路走去。

  丁姆斜倚在歪歪斜斜的越野车上,在黑暗中四下打量。他必须回到其他人那里去,可是他又不愿迷失方向。他知道自己在公园中的某处,也许离主公路不远。要是他能弄清楚方位就好了。他在黑暗中看不清什么,不过——这时他想起了夜视镜。

  他从粉碎了的挡风玻璃爬进越野车,找到了夜视镜和无线电通话器。无线电通话器已摔破不响了,他便扔下了它。可是夜视镜还能用。他轻轻地戴上夜视镜,看见那让人放心且熟悉的绿色磷光图像。

  戴着夜视镜,他看见被踩烂了的栅栏在它的左边,于是走了过去。栅栏高十二英尺,但是霸王龙轻而易举地踩扁了它。丁姆匆匆跨过栅栏,通过一片茂密的树叶丛,来到了主要公路上。

  他透过目镜看见另一辆越野车侧翻在那里。他急忙跑过去,吸了口气,然后朝车里看去。汽车里空无一人,根本没有葛兰博士和马康姆博士的踪影。

  他们到哪里去了?

  所有的人都到哪里去了?

  在这漆黑的夜晚,独白一人守着一辆空车站在丛林里,他突然感到一阵恐慌便急忙忙地转着圈子,但只见目镜里那亮绿的世界在打转。路边有个白白的东西引起了他的注意。那是莉丝的棒球。他擦去了球上的稀泥。

  “莉丝!”

  丁姆用尽全身的力气高喊着,全然不顾那些动物是否会听见他。他侧耳听着,却只听见风声,以及雨珠从树上落下的滴答滴答声。

  “莉丝!”

  他隐约想起了霸王龙攻击时她在越野车里,她一直待在那里吗?还是她逃跑了?攻击的事件在他的脑海中乱成一团。他不很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一想起这件事就令他难受。他站在路中央,惊慌失措地喘息着。

  “莉丝!”

  夜似乎从他周围重重压来。他为自己感到难过,便一屁股坐在路上一个冷冰冰的水洼里,呜咽地哭了一阵子。当他停止哭泣时,他仍旧听见呜咽声。声音微弱,来自路上再往前些的某个地方。

  “已经过多久了?”马尔杜说着回到控制室里。他提着一个黑色的金属箱子。

  “半个小时。”

  “哈丁的吉普车现在应该已经回到这里了。”

  阿诺捻熄了烟头,“我确定他们现在随时会抵达。”

  “还是没有乃德瑞的下落?”马尔杜说道。

  “还没有。”

  马尔杜打开箱子,里面有六部行动电话,“我打算把这些分发给大楼里的人。”他递了一个给阿诺,“充电器也拿去。这些是我们的应急通话器,可是当然喽,还没人替它们插电,让它充电二十分钟,然后设法与那些汽车取得联系。”

  亨利·吴推开标有受精室字样的房门,走进一片昏暗的实验室里。里面空无一人,显然全部的技术人员仍在进晚餐。吴直接走到电脑终端机前面,敲键调出DNA的记录本。记录本必须被储存在电脑里。DNA是个很大的分子,因此每个种类都要求用一百亿个位元组的光碟空间来储存所有重复的细节,他得检查所有十五个种类。那可是一个巨量的信息要搜寻啊。

  他仍旧不清楚为什么葛兰认为蛙类的DNA很重要。吴自己并不经常把一种DNA和另一种进行区别。追根究柢,动物中大多数的DNA完全一致。DNA是一种古老得不可思议的物质。人类,当他们漫步在现代世界的大街上,哄着他们粉红色的新生婴儿时,几乎不留停下来想过,在所有这一切中心的那种物质——那种展开生命跃动的物质——原来是一种几乎和地球本身一样古老的化学物质。DNA分子太古老了,它基本上的进化早在二十多亿年前基本上就已经结束了。从那时起便很少有新的演化。只不过是有几种老基因又作近期组合而已,而且这种情况并不多见。

  当你将人类的DNA与低级细菌的DNA加以比较时,你会发现只有大约百分之十是不相同的。DNA这种固有的守旧性更使吴敢于采用他想采用的任何DNA。在制造恐龙的进程中,吴像一位雕塑家摆弄黏土和大理石那样随意窜改DNA。他进行了自由创造。

  他启动了电脑搜索程序,它要运行两到三分钟。他站起来在实验室里各处转转,出于一种长期保持的习惯检查着各种仪器。他注意到了冰箱门外的记录仪,它是用来追踪冰箱的温度变化的。他看见曲线图上有一个尖峰。怪事,他思忖道。这意味着有人动过冰箱,而且就在不久前,在这半小时以内。可是谁会在晚上开过冰箱呢?

  电脑发出“哔哔”声,信号示意第一批数据搜索已完毕。吴走进去看看电脑找到了什么,而他一看见屏幕,便全然忘记了冰箱和那个曲线图尖峰。

  LEITZKE DNA搜索算法

  DNA:版本搜索准则:蛙属(全部,残片长度大于○)包括蛙属残片的DNA版本

  玛亚龙二·一~二·九

  始秀颚龙三·○~三·七

  方胸甲龙三·一~三·三

  迅猛龙一·○~三·○

  棱齿龙二·四~二·七

  结果很清楚:所有繁殖的恐龙都包含有蛙属,或者说是青蛙的DNA。其他动物的DNA一概未包含。吴仍旧不明白为什么这会导致恐龙的繁殖,但他再地无法否认葛兰是正确的。恐龙正在繁殖。

  他匆匆走向控制室。

  《侏罗纪公园》作者:'美' 迈克尔·克莱顿

  第六章 莉丝

  她蜷缩在路面下一根直径一公尺的下水管道内。她用嘴含着她的棒球手套,前后摇着身体,反覆用头砰砰地撞着管壁。里面很黑,但他戴着夜视镜可以清楚地看见她。她似乎安然无恙,于是他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莉丝,是我,丁姆。”

  她没有回答,继续用头撞着管子。

  “出来吧。”

  她摇摇头表示不愿意。他看得出她吓坏了。

  “莉丝,”他说道,“如果你出来,我就让你戴夜视镜。”

  她只是摇头。

  “你看我有什么,”他说着举起手。她不解地瞪着眼。也许太黑了,她看不清楚,“这是你的球,莉丝。我找到你的球了。”

  “那又怎么样呢?”

  他试着换另一种方式,“那里面一定不舒服、又冷,你不想出来吗?”

  她又用头撞着管子。

  “为什么不出来?”

  “那边有野兽。”

  他一下子楞住了。她有好几年不说“野兽”这两个字了。

  “野兽都走了。”他说道。

  “有个大家伙。一只霸王龙属雷克斯龙。”

  “它走了。”

  “它上哪里去啦?”

  “我不知道,不过它现在不在这里了。”丁姆说道,心中希望这是真的。

  莉丝没有动。他听见她又在撞头。丁姆在管子外面的草地上坐下,让她可以看见他。他坐的地方很潮。他双手抱膝,等在那里。他想不出还能干什么,“我就坐在这里,”他说道,“休息一会儿。”

  “爸爸在外面吗?”

  “不在,”他说道,觉得奇怪,“他在家里,莉丝。”

  “妈咪在吗?”

  “也不在,莉丝。”

  “外面还有大人吗?”莉丝说道。

  “还没有。不过我确定他们很快就会来的。他们可能现在就在路上。”

  他听见她在管子里挪动,然后钻了出来。她冻得瑟缩发抖,额头上带着干血块,但除此以外一切正常。

  她惊讶地四下打量着,说道,“葛兰博士在哪里?”

  “我不知道。”

  “嗯,他先前在这里的。”

  “他在这里?什么时候?”

  “先前,”莉丝说道,“我在管子里时看见他了。”

  “他到哪里去了?”

  “我怎么会知道呢,”莉丝边说边皱了皱鼻子。她放声喊道:“哈罗——哈罗!葛兰博士?葛兰博士!”

  丁姆对她发出的噪音感到不安,这可能会引回那只霸王龙,但片刻之后,他听见了一声回答的喊叫。声音来自右方,从丁姆几分钟之前刚刚离开的那辆越野车那边传来。丁姆透过夜视镜欣慰地看见葛兰博士正朝他们走来。他的衬衫肩部撕了一个大破洞,除此之外一切正常。

  “感谢上帝,”他说道,“我一直在找你们呢。”

  艾德。雷吉斯瑟缩发抖地站起来,擦去脸上和手上那冰冷的稀泥。他度过了极其糟糕的半小时,挤在公路下面山坡上的巨大砾石堆里动弹不得。他知道这不算是个藏身之所,可是他惊恐万分,思路不清。他一直躺在这冰冷的烂泥地上,试图控制住自己,可是恐龙的影像不断出现在他的脑海里。那恐龙正朗他走来,朝汽车走来。

  艾德。雷古斯不大记得后来发生什么事了。他只记得莉丝说了些什么,可是他没有停下来。他无法停下,他一个劲地跑啊跑啊。在路边他一脚踩空,滚下山坡,滚到了一堆堆砾石旁,他觉得似乎可以爬进砾石堆中躲起来,那里有足够的地方可以容身,于是他便这么做了。他气喘吁吁,心惊胆战,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要逃离那只霸王龙。终于,当他像只老鼠一样挤在那些砾石中时,他才稍稍乎静了一点。

  这时心中充满恐惧及羞愧,因为他抛弃了孩子们,他只顾逃跑,只顾保住自己的性命。他知道他应该回到公路上去,应该设法救出他们,因为他一直以为自己能够临危不惧、镇定自若,然而无论他怎样竭力想要控制住自己,让自己回到那里去,却不知怎么地他就是做不到。他开始感到恐慌。呼吸渐渐困难起来,于是他一动也没动。

  他告诉自己反正事浅裂经没有希望了。如果孩子们还在公路上,他们一定活不了,而艾德。雷吉斯实在无法为他们做任何事情,所以他还不如待在原地。除了他自己以外,没人会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现在他无能为力,刚才也无能为力。于是雷吉斯在砾石堆中待了半小时,竭力摆脱恐慌,小心地不让自己去想孩子们是否已死去,或是哈蒙德发现后会对自己说些什么。

  最后让他行动起来的是他嘴里的那种古怪感觉。他嘴巴的一侧感觉怪怪的,有点麻木刺痛,他寻思摔下来时是否曾弄破了嘴巴。雷吉斯摸了摸脸颊,摸到嘴边有块肿起的肉。这挺滑稽,不过一点也不痛。接着他意识到那块肿起的肉原来是条水侄,由于吸了他嘴唇上的血而变得肥大。其实它是在他的嘴里。雷吉斯恶心地颤抖着,用力拽出水蛀,并感到将它从嘴唇的肉上撕下来时,一股热血随之涌进他嘴里。他唾了一口,厌恶地将它甩进森林。他看见前臂上吸着另一条水蛭,把它拽下来后,在手臂上留下一道深深的血痕。老天啊,他浑身恐怕已附满这玩意儿了。从山坡上滚下来。这些丛林山丘布满了水蛭,这些黑暗的岩石缝里也到处是水蛭。工人们是怎么说的?水蛭常爬进你的内衣,他们喜欢黑暗温暖的地方。它喜欢直接爬上——“哈罗!”

  他停住了。这是一个人声,从风中传来。

  “哈罗!葛兰博士!”

  天哪,是那个小女孩。

  艾德。雷吉斯听见她的声音。听起来她并不感到害怕或是疼痛,她以她坚持的方式呼喊着。于是他渐渐明白过来,一定发生了别的什么事情,霸王龙一定已经走开了,或是至少并未发动攻击,而其他人也许还活着。葛兰和马康姆,也许人人都活着。想到这里,他顿时振作起来。他觉得好了许多,因为现在他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了。当他从砾石堆中朝外爬时他已经在制订下一步的方案,在谋画着他将要说些什么,怎样从这个角度来处理问题。

  雷吉斯擦去脸上和手上冰冷的污泥,那是他曾经躲藏的证据。他并不为曾经躲藏而感到难为情。不过现在他要负起责任来。他向公路爬回去,当他从枝叶丛中冒出来时,一时竟分不清东南西北。他根本看不见汽车。他不知怎么跑到了山脚下,而越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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