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捆绑上天堂-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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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那度假村里工作了足足两个小时,我们才收拾好草渣回家,去门房里还剪草机的时候,却怎么也叫不开门,门卫不是睡熟就是出去了。正叫着门,囡囡一把把我拉住,好像突然发现了个什么大秘密似的说:“要不咱们就开剪草机回去吧?”
  于是,我们真的开着剪草机回去了,磨山就在东湖里面,背靠着一座更大些的山,从空中看下来的话大概就是座半岛的样子吧,所以,我们回家的路,其实就是每天早晨我长跑的路线,每一座石拱桥、每一处灌木丛甚至每一处萤火虫欢聚之地我都了如指掌;我多半都是步行,囡囡开着剪草机在前面跑,跑远了就再折回来,她的笑声和剪草机的轰鸣声惊醒了一只在灌木丛里过夜的兔子。兔子惊魂未定地跑上了路中央,慌乱地看着我们。囡囡坐在剪草机上和它打招呼,“喂,小家伙,上哪儿去呀?”小家伙不领她的情,很快就又跑向了另一片灌木丛。囡囡的笑声就更加大了。
  再往前走,我们就碰上了萤火虫。
  囡囡立即将剪草机停住,跳下来,奔向萤火虫,人还没站稳,手就先扑上去了,萤火虫闻风而散,她一个也没有抓住,“啊,怎么回事啊?”她一边叫着一边追着萤火虫跑远了,我抽着烟,看着她快活得不知如何是好的样子,突然觉得眼前的一幕好像似曾相识,好像就藏在哪本书里:不是《猎人笔记》就是《远离尘嚣》,要么就是凯伦·布里克森夫人的童话——是啊,童话,我正置身于一部童话之中:被月光照成了银白色的湖滨公路、公路两边在黑暗里仍是一片青葱的云杉、远处湖上随意荡漾着的装饰成卡通形状的游船——你又怎么能说那从剪草机上跳下来追赶萤火虫的姑娘不是从某个千年城堡里跑出来的公主?
  我说是,她就是。
  只是我不是什么王子,我只是她的仆人。
  突然,我觉得鼻子一热,猛然想起去年春天的那个上午,大惊失色地正要仰起脸,血已经从鼻子里流了出来,我赶紧用手捂住鼻子,把脸仰起来,一股久违了的咸腥味道顿时弥漫了我的整个口腔,与此同时,满手都沾上了血。血。血。我紧张地看着一步步跑远的囡囡,再紧张地看看自己的手,绝望就将我的全身上下填满了。我绝望地奔向湖边,二话不说就在灌木丛旁边匍匐下来,将脑袋扎入湖水,扎得深一些,扎得再深一些,良久之后,一直到我再也支持不住,才扑通一声从水中抽出脑袋,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像一头中弹的野兽。
  转瞬之间,天上地下,林间水底,到处都写满了绝望。
  “哈哈,抓着了抓着了,不许动!”
  星期天的上午,我和囡囡都睡了个大懒觉才起床,随便热了热昨天的剩菜当做早饭,吃完之后,我趴在床上看凯伦·布里克森夫人的小说《走出非洲》,囡囡则又是一个人钻进了隔壁的图书馆,半个小时后,我正看到“月蚀”那一节,读着那个吉库尤火车站的印度站长写给凯伦的信,忍俊不禁的时候,囡囡突然拿着一本书翻窗户跑过来,刚刚要和我说话,又止住了,将书放在窗台上,眼睛朝门口看去,我就听到了杜离的声音,“不许动不许动!”回头一看,果然,杜离和小男都来了。
  囡囡和小男是见过面的,我便介绍杜离和她认识,介绍完之后,正要招呼他们坐下,一转头看见门外停着辆越野车,应该是杜离开来的,果然,小男立刻说明来意,原来是来找我去郊外的花圃的,“不过,主要目的是去机场,”小男在听着MP3,随着音乐的节奏摇着头,一指杜离,“他要介绍他的女朋友给我们认识。”
  说实话,难得这么一个聚在一起的机会,我还真想和他们一起去,可是又绝对不想丢下囡囡不管,就怂恿囡囡和我们一起去,囡囡犹豫了一阵子,还是经不住小男拉着她的衣服一再劝说,答应了,打电话去快递公司说明了情况,之后拿着要换的衣服进了卫生间。等囡囡换好衣服,一行人下了楼,拉开车门的时候,身体一阵恍惚,我抬头看了看天空:真可谓是烈日当空,也是,细想一下,这几天正是一年中最热的时候。可能是天气太热了的关系吧,杜离把车开得相当快,如此一来,也总算是有了几丝风。女孩子和女孩子在一起总有说不完的话,囡囡和小男两个人坐在后排上,但是除了笑声之外我几乎再也听不清楚她们在说什么,杜离把车上的音响开到了大得不能再大的地步,奇怪的是杜离竟然听起了藏歌,一首《打青稞》之后,跟着就是一首《格桑拉》。
  可能是他喜欢的那个人爱听藏歌?
  只是他们都不知道,此刻我其实异常难受,眼前一片模糊,不管看什么东西,视线里总是要多出一个影子,一路上我都在不断揉眼睛,后来,我干脆不揉了,知道根本就没用,就闭上眼睛听歌,心里却在翻江倒海:碧空如洗的大晴天,我却看不清楚东西,我知道这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但是根本就不敢继续想下去,到头来,也只有逼迫自己打断念头而已;其实,像今天这般情形已经连续了好几次了,只是我对囡囡只字未提。
  先到了机场,但是却没见到我们想见的人,杜离里里外外找了半天都没找到,就掏出手机来打电话,打了半天好像也没什么结果。没办法了,我们只好坐在车上等。囡囡和小男都是爱动的女孩子,等了一会儿,小男就带着囡囡四处闲逛去了,她对机场自然是要比我们每个人都熟悉得多,我和杜离就抽着烟聊了起来。
  可是,一个小时之后,小男甚至都带着囡囡去看完她工作的那架飞机回来了,我们等的人还是没有来,杜离也终于烦躁起来,一扔烟头,“不行,我得去找她!”
  这样,杜离便开着车将我们送到了花圃,他自己则去汉口找他没有等到的人,说好找到之后就一起来,之后就风驰电掣而去了。我们三个人倒是有事可干,小男他们来的时候就带了塑料桶啊铲子啊花肥啊什么的,我让两个女孩子坐在铺在地上的桌布上聊天,自己先干了起来:先给所有的花都施上一点花肥,再来一棵棵地浇上水,这样一遍下来也就到了中午,于是三个人就开始坐在那面桌布上吃东西喝啤酒,只有到了这个时候,我的眼睛看东西才终于清楚些了。
  一直到下午两点钟的样子,花圃前面的那条土路上才响起了汽车的声音,杜离来了,不过却是一个人来的。
  坐下来之后,一句话都不说,一口气喝了整整一罐啤酒,我们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看着他,终于我还是问了:“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情?”他照旧不回答,接连喝空了好几罐啤酒,颓然喘着长气,一根烟在嘴巴上含了半天也迟迟没有点上。
二、
  后来,囡囡和小男拿着把小剪子去给那些花剪枝,杜离才问了我一句:“刺客的事情,你知道多少?”
  这个我恰好是知道的,因为我收手不干之前编的最后一本小册子就是《古今刺客传》,就说:“几乎全都知道,你想知道什么?”心里倒是觉得有点怪怪的,好端端怎么问起了刺客的事情呢?
  “我想知道——”他突然直直地盯着我,“刺客杀人,一般都是什么方法?”
  “什么方法都有,茶杯都可以当武器。像张良在博浪沙刺杀秦始皇,用的是一百二十斤的铁锤,晋朝的王谈为父亲报仇就是普普通通的插刺了,‘插’其实就是那时候的一种什么农具,王谈把它磨锋利后揣在身上,有一天,他正好在一座桥上等到了杀父仇人,就把那东西掏出来,三下两下仇人就死了——”说到这里我突然觉得不对,一把拍在杜离的肩膀上,“哥们儿,你想干什么?”
  “我想杀人。”
  我盯着他,看了好半天,问他:“怎么会这样?”
  “不能再这么继续下去了,我要和她生活在一起,我要和她结婚。”
  “照说,结婚不是件什么很难的事情吧?”
  “对别人来说恐怕是这样吧,对我,对她,就不是了。”
  “你们的事情,她丈夫知道了?”
  “是啊,知道了。今天本来已经接到了她,正和她从巷子口上走出来,碰见了她丈夫,那家伙一下子就蹿进巷子口的一家餐馆里,我根本就不知道接下来会怎么样,她拉着我转身就跑,还没跑两步,她丈夫就大喊大叫着从餐馆里跑出来了,手里还拿着把菜刀。巷子里的人全都吓呆了,没人敢拦他,说实话,我心里倒不怎么害怕,觉得拿他有办法,哪怕他手里拿着菜刀,结果还是想错了。
  “巷子是条死巷,只有三幢单元楼,她就住在其中的一幢里,我们拼命跑,那家伙就一直在后面追,楼只有四层,她就住在第四层上,找别人借的房子,我们本来是想躲到房子里去的,可是连开门的时间都没有,没办法,就一直被他追上了楼顶。
  “再也没地方可跑了,我就把她护在背后,一个人来对付他;他那时候可能是刚吸完毒,眼睛啊表情啊什么的都亢奋得很,根本就不光是吓唬吓唬我们的样子,我正要一个人上去和他周旋周旋,结果他举着菜刀就朝我砍过来了,我没躲,可是她却一下子从我背后闪出来了,挡住他的手,求他不要干糊涂事,他总算没有对我下手,一把就把她拽过去了,把刀架在她脖子上,逼我把口袋里所有的钱都掏出来给他。
  “我二话不说就把钱全部掏出来了,放在地上,上去要带她走,可是他不让,大吼大叫地要我滚,我一下子就急了,真是想和他拼了,见旁边有块砖头,拿起来就要砸他,结果他根本就不怕,哈哈大笑,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一边笑一边对我说‘来呀,来呀’,正笑着,一刀就朝着她的胳膊砍下去了,她疼得惨叫了一声,那家伙却根本不管不顾,笑完了才对我喊了声‘滚,给我滚’。真的,我救不了她,当时我恨不得一头撞死算了,可是只有走,她也求我走,捂着胳膊朝我眨眼睛,叫我赶快走。
  “我只好走了,我要是在旁边,他可能还会拿刀砍她的,好在我下楼的时候,警察已经到了,现在她到底怎么样了,我一点都不知道。”
  我听着,那惊心动魄的一幕似乎就发生在我眼前,又想起自己的每一天过得又何尝不是惊心动魄?心中不禁黯然,问他:“就没别的办法吗?她离不了婚吗?如果能离婚的话,远走高飞也是可以的吧。”
  “离婚肯定是能离得了,”他苦笑一声,“问题是根本就不敢离,我和她可以远走高飞,她女儿怎么办呢,还有她娘家的人,那家伙已经威胁过她好多次了。”
  不觉中,气氛沉闷起来,一下午都是,即使一向活泼的小男,也几乎没有蹦蹦跳跳,忙完了,几个人或坐或卧,都不怎么说话。我躺在田埂上,伸手一触便是九重葛,蝴蝶形状的花朵就在我脸边摇曳不止,一股淡淡的香气不断散发出来,让我觉得格外清醒,但是,心情并没有好多少,比花香更要巨大的虚无之感盘踞在心里挥之不去:人之为人,向死而生,结局本已注定,可是从古到今,从不见有人杜绝痴心妄想,从不见有人了却滚滚红尘,到头来,就如佛法里的“红炉点雪”,生也生他不得,死也死他不得。
  如此而已。
  天黑之后,一行人郁闷着去了江边的露天酒吧,消磨到十点钟。今天倒是奇怪得很,小男一个劲要酒喝,武汉关的钟楼刚刚响了十声,杜离一把推开面前的啤酒瓶,站起身来,“不行,我要去找她!”说着拿起车钥匙就要离开,小男也跟着起身,说要和他一起走,我便叫来服务员结了账,一起作鸟兽散。杜离搀着小男先走,小男显然是喝多了,接连踉跄了好几下,每次都差点摔倒了,小男喝成这个样子的确是前所未见。
  我和囡囡去坐轮渡回武昌。我喜欢坐轮渡,每次当船行至长江中央时,看着翻卷的旋涡和两岸明灭的灯火,总觉得自己不是活在将万千世人罩于其中的都市,而是到了苏州这样的地方,几次都是这样:当武汉关的钟楼开始敲响的时候,我还以为自己坐的船正到了寒山寺的院墙之外。
  “求你件事情,行吗?”囡囡靠在栏杆上问我,江风不小,吹乱了她的头发,一只江鸥追着轮渡在夜色里上下翻飞。
  “别说一件,一万件也行啊。”类似的俗话,肯定已经被这世上所有恋爱中的人们都重复过了,
  “说吧?”
  “不行,你得先答应,得发誓!”
  “好好,我发誓,”哈哈笑着双手合十,“玉皇大帝在上,小人在此立下誓言,惟沈囡囡命是从,若生异心,天诛地灭。”

  “天诛地灭”几个字都还没说全,囡囡一拳擂在我的胸前,“你找死呀,就不会说点好听的吗?”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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