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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还在流着,汹涌而出,永无停歇之期,那年轻的警察正要张口说话的时候,我的心就一下子先黑了,不是眼睛,是心,就像一张掉在阴沟里的纸币,已经再无捡起来的必要了,绝望和晕眩一起不请自到——罪孽,满世界都写着罪孽二字,我终于将囡囡带入了罪孽当中了,不,从我认识她的第一天起,她就已经陷进了黑暗的阴沟里,黑暗的阴沟不是别人,就是我!我只想知道我现在就死去能不能抵消掉囡囡的罪,别的我什么都不想知道了。突然,我奔向床头柜,拿起一只玻璃杯,砸在对面的墙上,玻璃杯应声而碎,面前这两个警察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再朝满地碎了的玻璃跑过去,蹲在地上,捡起一块尖利的玻璃碴,对准了自己的脖子。
连半秒钟都没有想,我就举着玻璃碴对准脖子划下去了。
到处都是玻璃,到处都是血,我的手上是血,我的嘴巴上是血,我的脖子上是血,满世界都是血;血落在玻璃上,泛着红光,我知道,那就是天堂之光,我彻底闭上眼睛之后,那光里会走来最圣洁的六翼天使,带我去到一片云蒸霞蔚的地方,之后一切将归于平静,红的照样是血,白的照样是玻璃。
可是,我并没有能就此将自己彻底了断,我还没有死,但是我绝对不会就此放过自己,挣扎着,又捡起了另外一块更加尖利的玻璃碴。
晚了,说什么都晚了。这时候,那个年纪轻点的警察已经朝我扑过来,一把抓住了我的手,另外一个则狂奔到门边,打开门大声叫喊着医生,片刻之后,走廊上响起了马蹄般的脚步声,不是一个人,是一群人,一群人像地震前慌忙逃命般来了我的房间;那年轻的警察把我抱着,让我靠在他的膝盖上,满手都沾着我身上流出来的血;我看着他们,喘着粗气,血一点点正在模糊我的眼睛,我就重重地闭上了。
我甚至懒得再多看这个世界一眼。
一眼都不想再看了。
就像突然之间举起玻璃碴划了脖子,理智也是突然回来的:我闭着眼睛,被那警察背起来放到床上,只听得耳边一片喧闹之声,随后响起主治医生的声音,吩咐多余的人离开,包括那两个警察;屋子里安静下来,有人在为我处理鼻子和脖子上的伤口,我像木乃伊般平躺着,对他们既不拒绝也不配合,后来,我的鼻子被塞住了,我的伤口被包扎了——囡囡也回来了,回到我的知觉里来了。
囡囡,你现在在哪里啊?!
不行,我得找到囡囡,在找到囡囡之前,我得知道囡囡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们刚刚为我包扎好,我就突然睁开眼睛,把正低着头为我擦脸上的血迹的护士吓了一跳。我没管那么多,径自坐起来,鼓起全身力气下了床,光着脚朝门口走过去,地上的玻璃碴还没来得及收拾,其中一小块扎在我的脚后跟上,我丝毫都不以为意,“扎吧,”我对那块玻璃碴说,“狠狠把我扎死算了吧!”
二、
外面还簇拥着一大群人,其中自然还有那两个警察,看见我走过来,他们赶紧叫医生把门锁好,又对着屋子里的电话指指点点,自然是要我别出去,就在屋子里和他们讲电话,我像中风初愈的病人般缓慢地转过身体,早已经有护士捧着个电话走过来了,我的手臂像灌了铅,拿起电话都困难,终于还是拿起来了,第三次问那年轻的警察:“囡囡到底出了什么事情?”
我站着,那护士也站着,手里捧着电话。
“谁都没想到会出这种事情,沈囡囡自己也绝对不会想到,”那年轻警察说,“事情出在汉口那边的一幢还没开始营业的商场里,他们去那边进货,进的是假货,卖假货的人在十九楼租了两间房子当仓库,还有间房子做办公室。货进完之后,沈囡囡他们本来都已经要走了,结果,她看到隔壁办公室里没有人,桌子上放着一叠钱,就——嗯——就拿到手里了,结果那房子里是有人的,正好蹲在墙角里锁保险柜,看到沈囡囡拿钱,马上就追出来了。”
说到这里的时候,他的手机响了,我便等着他接电话,看着他在窗户外边对着手机说话边点着头,讲完后重新拿起话筒,问我:“咱们接着说?”
“……”我没有回答他,嘴唇好像是动了一下的,终了还是没发出半点声音,全身除了眼睛还在眨着,再无一处是活动的了。
眼泪也已经把话筒都打湿了。
“那个人追着沈囡囡从消防通道跑到了楼下,就是十八楼,往下去的电梯正好到了,电梯里站着好多人,她就跑过去了,正要进电梯的时候,追她的人在后面抓住了她,她可能是急了,一把就把追她的人推倒在另外的一个电梯口上——她应该是知道那个电梯口里其实是没有电梯的,就只用拆开了的包装盒挡着,里面完完全全就是个黑洞,但是那时候她肯定是忘了,那个人一下子从十八楼跌下去,就死了。
“我们赶到的时候,沈囡囡已经不见了,调查了当时和她一起坐电梯下来的人,她没跟着他们一起下来,而是在四楼就出了电梯,我们把整整一幢楼都找了个遍,没找到她,据同电梯的人说她进电梯之后吓得浑身直打哆嗦,所以你放心,我们不可能冤枉她,那么多人都看见了,和她一起进货的人也看见了,根本就不可能冤枉她。
“我们想找到她是非常容易的,包括要找到你的房子都很容易,还是我刚才说的那句话,早点找到她,或者她自己主动来找我们,对她都是好事情,而且可以肯定地说,这件事情商场也有责任——情况就是这样。”
对方说完了,我也听完了,听完之后我也不说话,那年纪大点的警察又接过话筒对我说着什么,我一概不想听,他还在话筒里吼着的时候,我径自挂上了电话,脑子里只在想着一件事情:我要找到囡囡,我要到她的身边去,哪怕死也要死在一起。
死也要死在一起!
可是,囡囡,你到底在哪里啊?
不管你在哪里我都要找到你!去他的隔离病房,去他的生死吧!
一丝残存的理智告诉我,现在还不能出去,即使出门就能找到囡囡,我身后也一定是跟着警察的,果真如此,我找到她之时,就是她被警察带走之日——囡囡,我想都不敢再想下去了,囡囡,帮帮我,告诉我该怎么办吧。
身边的护士捧着电话放到了床头的柜子上,窗户外面的警察和更多的看客还没有散去,我站在原地,盯着他们看了又看,其实只能看清个影影绰绰的轮廓,每当我的心跳加快,眼睛便几乎成了无用之物。最后,我走回去倒在床上,拿起枕头盖住自己的脸,把全世界都抛在身体之外,只去想囡囡,只去想找到囡囡的办法。
我知道,此刻,不管囡囡躲在哪里,她也一定是在想着我。
在被枕头造就的黑暗包裹住之后,我恨不得眼前的黑暗深得有三层楼那么高,我的脑袋一点点往里面扎进去,其实就是蹭在床单上,脸都蹭得生疼生疼的了,我根本就不管,狠命地蹭,狠命地扎进铺天盖地的黑暗里去,直到眼前出现四溅的火花为止。我在疼痛里向天上的神灵哀告:把囡囡从黑暗里放出来和我见面吧;要么,平地卷起一股狂风,将我也席卷进去,卷到囡囡的身边,一笔将我们的肉身勾销了吧。
奇迹就在这时候出现了。天上的神灵眷顾了我,让我看见了囡囡:她好像是躲在长江大桥的桥洞里,冻得瑟瑟发抖,手套也掉了一只,恰好是生了冻疮的手上那一只,但是好在不会有人发现她了,她可以好好歇口气了,她将手套换到生了冻疮的手上,再对那只光着的手吹热气,一条驳船呼啸着缓缓穿过桥洞,船上冒起的黑烟将她的脸都熏黑了,她有什么办法呢?只有将双腿曲起来,把脸贴在腿上,贴在从冰冷的牛仔裤里透露出来的微弱热气上,可是囡囡,除了嘴巴里嚼着的口香糖,你还能吃点什么呢?
奇迹再出现第二次:囡囡躲在东湖里的一只垃圾船上,湖面上空无人迹,所有的船都藏在赤裸的、枝叶落尽了的灌木丛与灌木丛之间,她拿起船桨把船划出去,一边划,一边还要不时用船桨敲碎湖面上的冰块,一只喝水的草鹭飞落在冰块上,冰块突然迸裂,眼看就要陷入水中的时候,草鹭轻轻扇动翅膀,飞向了远处一座荒草丛生的小岛;囡囡的目的地也是那荒岛,在那里,即使藏着一头大象,也不会轻易被人发现,要是觉得冷了的话,还可以点燃荒草来烤火,可是囡囡,你带打火机了吗,还有,你吃什么呢?
囡囡,不要怕,天一黑我就要来找你了。
死也要死在一起。
后来,外边的警察似乎还想和我说几句话,敲了玻璃窗,我没有应,随后又让主治医生进来叫我,我还是没有应,大概他们也觉得从我嘴巴里再问不出什么有用的线索,天快黑的时候,就走了。
警察走了之后,我在床上坐了将近一个小时,费尽心机去想囡囡可能在什么地方,我能到哪里去找她;她的手机自然是没有开的,要不然警察也用不着在我身上浪费时间;再者,我总疑心警察并没有走,说不定就藏在哪个角落里,只要我一出去,他就会跟上我。
一个小时之后,我从床上下来,开始穿衣服,穿好之后,突然想起“结婚”的那天晚上,就寻了件衬衣出来当围巾,像囡囡为我做的那样把脑袋围了个密不透风,穿鞋的时候,发现鞋子里有一块玻璃碴,上面还沾着血迹,似乎就是我割了脖子的那一块,想了想,我把它捡起来装在口袋里了。
果然,警察根本就没有走,此前那两个虽然走了,却又换了别的警察来了,就站在楼梯口,只有一个,和他站在一起的还有两个护士,我一推门就看见了他们。他们似乎早就料想过我会出来,一齐朝我奔过来,警察倒是没说什么,两个护士拦住我,不让我下楼,说是太危险了。“呵呵,危险,”我在心里对自己说了一次,接着再说一次,“危险——去他妈的危险吧!”根本就不予理睬,好歹就要下楼,这时候,那警察也上来帮她们劝阻我,我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一把打掉他的手,从口袋里掏出沾着血迹的玻璃碴,既不说要扎他,也不说要扎自己,就看着他们,沉默了两秒钟,警察和护士都不再挡我的路了。
但是,那警察跟在我后面下来了。
推开一楼大厅的玻璃门,鹅毛般的雪片顿时像嗡嗡作响的杀人蜂般扑上了我的身体,雪堆在地上、屋顶上和梧桐树的枝桠上,铺天盖地的一层白色,即使是在晚上,也仿佛要将我的眼睛刺瞎了一般;医院门口好像有人爬在电线杆上修电线,他们头盔上的灯直射在雪地上,竟让我觉得置身在奥斯维辛集中营;我努力适应着铺天盖地的黑暗、黑暗里的惨白和集中营般的灯光,一股眩晕伴着强烈的恶心之感出现了,我几欲呕吐,终于,我忍住了,深吸了一口气,下了台阶,趔趄着往前走。那警察还是继续在跟着我。
我身无分文,不可能有钱坐出租车,但是我不在乎,就算把双脚磨破,直至折断,我也要找到囡囡。西北风像刀子一样割上我的脸,气温像电梯一样下降,我甚至都能感觉出来气温在每一秒钟里到底下降了多少。地上结了冰,坚硬的冰碴简直叫我举步难行,但是武汉公共汽车司机的粗野一点也没有收敛,我刚刚走到医院对面水果湖的岸边上,一辆比集中营的探照灯都更亮的公共汽车疾驶过来,我知道有危险,但是就是无法支配自己的身体,呆呆地迎着光站着,公共汽车戛然而止,司机伸出头来骂了我一句,至于到底骂的是什么,我也没有听清楚——那个司机肯定不知道,他破口大骂的其实就是一个废人。
一个废人。
一个想念着人的废人。
雪蒙上了废人的脸,尽管不会比一个智障患者的头脑更清晰,他也知道自己的身体从上到下都是白茫茫一片了。走到博物馆附近,他实在是再也走不动了,眼前出现了幻觉:以为前面有棵树,他想抱住那棵树,靠上去歇口气,可是眼前根本就没有树,他抱了个空,扑倒在了满地坚硬的冰碴上,身后的警察慌忙跑上前要扶他起来,跑到近前的时候又停下了,大概那警察也知道他根本就不会愿意被他扶起来,因为就在此时,他眼前的幻觉将他带去了一个极乐世界:他看见了他的上帝正在从旁边翠柳宾馆的院子里走出来,明明是个大雪天,他的上帝却像夏天一样咂着雪糕——穿着白色的吊带背心和靛蓝的牛仔裤,拖着双脚尖处各扣着一只蝴蝶结的拖鞋,腕子上还套着一对仿制的绿松石手链。
终不过是幻觉。他还得站起来继续往前走。
至少十一点过了,我才走到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