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依依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冰屋-第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是什么样的人?会打女人的那一类吗?”
  老人蹭了蹭脚:“不,绝不会。他是个好人。”他摇摇头,“不,他不会那么做的。他跟她是———朋友。”
  麦罗林回到局里时,琼斯警官正要离开:“安迪,你那个东德勒的牧师朋友,见过那个你要找的流浪汉。”
  “知道日期吗?”
  “不知道,但牧师记得当时他正在写布道稿,他总是在星期六边看电视上的运动节目,边写布道稿。有帮助吗?”
  “可能吧。”
  第二天早上,麦罗林办公桌上的电话响了:“安迪,你那个流浪汉我有线索了,在一家叫‘天堂之门’的旅社里。”
  30
  (三十)
  除了年龄和身高之外,渥利·费里斯跟麦罗林所说的样子完全不同。他很干净,清洗过的脸红通通的,底下是一条黑色的宽松裤子和一双擦得光可鉴人的鞋。
  “你来这里的时候,身上穿的是什么?”麦罗林问。
  渥利吸着牙齿发出噪音:“绿夹克,棕色帽子,蓝色套头上衣,粉红色长裤。”
  “渥利,我们在找一个失踪的男人,你也许能帮我们一点忙。那人的太太说,他失踪的前一天,你曾经到过他们家。他们给过你一双棕色的鞋子———你有没有看到或听到什么东西?”
  超过一个小时,麦罗林终于清楚了渥利在5月最后一个星期的行踪:他沿着小路朝南安普敦去寻找新的收获。他记得在史翠曲的酒馆歇过脚。“那天雨大得不得了。”3点钟,他们把他赶了出去,外面还在下着雨。“所以我就到了一个我所知道的、可以遮风挡雨的地方去,下午和晚上一直都呆在那里。”
  “那是哪里?”麦罗林问着沉默下来的老人。
  渥利嘬起嘴唇,嘟成粉红色的一圈:“那里有栋大房子。墙一翻就过了。我去过那园子里几次,从来没看见一个人。树林附近,有一个人造的、像山洞一样的东西。我总是拔些欧洲蕨进去,铺在地上好好睡一觉。”
  “你记得这是哪一天的事吗,渥利?”
  “天知道,小子。”
  麦罗林问出下一个问题:“那地方就没有别的东西了吗?”
  “你问这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我只是想清楚地了解里面的样子。”
  “是的,里面是空的。”
  “那第二天早上呢?”
  “我在那里呆到中午吧,可不是?”他说,他走到史翠曲外围的那一排房子那里,有人给了他一个三明治。
  是那些公有住宅,麦罗林想。“你去别人家试过吗?”他问。
  “有个年轻的女人叫我走开。天知道,我很同情那个太太。她屋里大概有一群小鬼在乱吼乱叫。我放弃史翠曲沿路走下去,差不多半小时后到了另一个村子里。不记得叫什么名字了,小子,不过有个牧师住在那里。那时又下起雨来。我到处找地方躲,找到一栋比较大的房子,房子后面有一个小小的棚屋,附近一个人也没有。我打开门就闪进去了。”
  “你进这棚屋之后,发生了什么事?”
  “看到一个人躲在里面的箱子后。他知道我看到他了,就神秘兮兮地走出来,叫我离开他的产业。有个女人从厨房出来,看看发生了什么事。我解释给她听,她说那个怪家伙是她丈夫,他在棚屋里找油漆刷———但我觉得,那怪家伙绝对是在躲。无论如何,我看到机会来了。他们想要摆脱我,所以愿意给钱让我走。这下子我拿到一瓶威士忌,一双好鞋,还有二十镑。”
  麦罗林点头:“听起来像是他。你能不能说说他长什么样子?”
  渥利皱起眉毛:“差不多一米八高,肥肥的,灰头发。他的脚对男人来说很小。他们给我的那双鞋很挤脚。”
  “那女人是什么样子?”
  “小老鼠一样,眼睛很伤心的样子。”
  麦罗林大喜过望。汤普森太太,这下逮到你了。
  31
  (三十一)
  “我发现模式了。”麦罗林对沃许说,他语气中带着一点讽刺的味道,“威廉斯警员报告说,有一名老妇给了那流浪汉一个三明治,另一个年轻女人则赶他走,因为那天是她儿子的生日。她们都住在史翠曲西侧,往东德勒的那条路上。那个年轻女人说的日期是五月二十七日。但我们跟汤普森太太谈的时候,她却说那人是二十四日到东德勒她家去的。那么,汤普森太太为什么要谎报日期呢?”
  “快讲。”沃许不耐烦地命令道。
  “因为,在她睁着眼说瞎话之后,我们证明那双鞋是她丈夫的,于是她必须解释鞋子为什么不在她手上了。这次她选择说实话,或者说接近实话,然后把流浪汉的样子描述出来,任我们去查证。要记住,我们从没告诉她鞋子是哪里来的。就她所知,我们是从流浪汉的手上拿到的。她认为,如果流浪汉在我们手上的话,他会说见过她丈夫。所以,如果她诚实地告诉我们,流浪汉是哪一天到她家去的,就等于说她报案说丈夫失踪后三天,他还好好地活在东德勒。这样她的不在场证明就毁了。于是她把流浪汉去的日期提早了三天。她这是在赌运气。”
  沃许站了起来。“我倒很想知道,她是怎么说服他躲起来,又是怎么把他弄到冰屋去的。”
  “发挥你的魅力,她大概就会告诉我们。”麦罗林说。
  汤普森太太带着微笑打开门。但当她看到门外那群警察时,她的嘴巴悲剧式地张开了。警察们迅速把她弄到起居室的椅子上,仔细搜索房子和花园。她扭动身体,甩开麦罗林的手:“你们为什么来?你的手下为什么搜我的房子?”
  沃许的双手在膝上抵成塔状:“汤普森太太,你记得你跟我们说过的那个流浪汉吗?”她简短地点点头。“我们找到他了,那个流浪汉叫渥利·费里斯。我和他谈了很久。他说你和汤普森先生想要摆脱他,所以出手才那么大方。”
  “那个忘恩负义的人。”她倒抽一口气。
  “他还说,他发现你丈夫躲在外面的那间棚屋里。”
  她掩着嘴哧哧笑:“事实上,是丹尼尔发现他躲在棚屋里。他去那里找油漆刷,结果绊到一堆旧衣服摔倒了。想想看,那堆衣服开口说话的时候,他有多惊讶。”
  “渥利说他来的那天是五月二十七日,星期六。”沃许随口说道。
  她皱起前额想了一会儿:“可是这不可能啊。那天丹尼尔也在,是二十四日。”
  麦罗林对她的表演深感惊奇。他想她已经把谋杀的记忆完全从脑海中抹除了。若是这样,他们恐怕要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能起诉这个案子。
  沃许清清喉咙:“我们是在史翠曲庄园的树林里找到那双鞋的,离冰屋不远。渥利五月二十七日在冰屋里过夜,第二天早上离开的时候,他把鞋子丢在树林里。”
  “真的吗?”她的表情是一头雾水,“这很重要吗?”
  “你总知道我们在史翠曲庄园的冰屋里找到了一具男尸吧?”麦罗林残忍地说,“在五十到六十岁之间,骨架很大,灰发,身高一米八○,是两个月前被杀的,跟你丈夫失踪的时间很接近。”
  她感到万分惊异。好几秒内,她脸上出现了许许多多不同的情绪,最先的反应是惊讶。“我不知道啊,”她说,“没人跟我说过。那是谁的尸体?”
  32
  (三十二)
  “汤普森太太,我们找到了那流浪汉,并且找到一些关于你和你丈夫的有趣事实。我们可以证明,在你报案说他失踪,并且给你自己提供了充足的不在场证明之后的两天,他还活在这房子里。此后,没人再见过汤普森先生,然后一个星期前我们找到了一具无法辨识的尸体,符合他的特征。老实说,我们可以控告你在5月28日当天或者之后谋杀了你丈夫。”
  一个穿着制服的警察敲门进来:“报告长官,我们搜过房子和花园了。还没发现什么。还剩下这个房间和汤普森太太的行李箱。箱子是锁着的,我们需要钥匙。”
  这小个子女人紧抓住手提包,抱在肚子前面:“我才不会把钥匙给你们。你们不可以搜我的行李箱,那里面有我的内衣。”
  “找个女警来。”探长指示道,“钥匙,麻烦你。”
  “哦,好吧。”她恼火地说,从手提包里翻找出两把用白色丝带绑在一起的小钥匙。“我个人认为,这件事太过分了。我打算对你们局长提出强烈的抗议。”
  她会拒绝别人检查她的内衣,沃许并不惊讶。检查时发现了薄如蝉翼的黑蕾丝制品,他觉得那些好像应该在妓院里,而不是在这个乏味无聊的女人的行李中出现。
  女警摇摇头,重新锁上行李箱:“报告长官,这里没有东西。”
  麦罗林站起来,俯身向汤普森太太,双手按在她的扶手上:“你听说冰屋里的尸体时,为什么那么震惊?如果你丈夫还活着,这件事对你来说根本就没有意义。”
  “这人在威胁我”,她怒声对沃许说:“我不喜欢这样。”她深深缩进椅子里。
  “安迪,退下。”
  “乐意之至。”他忽然伸出一只手,抓住她的手臂猛拉。她就像香槟瓶塞一样弹出了椅子,然后拼命扭动身体,狠狠地吐口水。
  “长官,那椅子,她藏着东西。”麦罗林一边喊叫,一边紧抓住她的双臂,弯曲着身子躲避她乱踢的鞋尖。
  警员突然惊醒过来,开始行动,把那女人铐上手铐,推到沙发上。
  沃许递给麦罗林一个薄薄的信封:“她一定是趁我们对她的内裤目瞪口呆的时候,偷偷把它从手提包里拿出来的。亲爱的女士,我们早晚还是会找到它的。”
  麦罗林打开信封,里面有两张当晚飞往西班牙马尔贝亚的飞机票,持票人是汤普森先生和太太。“他这段时间都藏在哪里?”他问她。
  派迪在酒馆后面把空啤酒桶堆起来。他一边毫不费力地把一个酒桶甩上顶端,一边深思着,看着麦罗林:“有什么事吗?”
  “我是麦罗林警官。”麦罗林先前想象的是一个高大健壮、肌肉发达的美男子,吸引人的磁力就像北极一样强,还有爱因斯坦的头脑。事实上他看到的是一个块头很大、有点超重的男人。他拿了一张那个石质啤酒瓶的照片给派迪看,那是他们把酒瓶拿出树丛后照的:“你认得这个瓶子吗?”
  派迪眯着眼睛短暂地看了一下照片:“也许。”
  “我听说你的特酿都装在这种瓶子里。”
  33
  (三十三)
  一时间,他们之间的空气中充满了敏感的猜疑,仿佛两只强壮的野狗准备抢地盘。然后派迪选择退下,他好脾气地耸耸肩。“好吧,这瓶子看起来像是我的,”他说,“但那只是一项嗜好而已。我在写一本传统酿啤酒方式的书,让人不要忘了老方法。”他的眼神平稳,不带狡诈。“我偶尔会把酒送给本地人品尝,问问他们的意见。”他研究着对方黝黑的脸,寻找反应。“好啦,有时候我也可能请他们捐点钱,资助我的支出。这么做也不算不合理,这项嗜好很费钱的。”对方的沉默令他不耐烦起来。“该死的,老兄,这到底是谁拿给你的?”
  “克拉克先生,你是不是从来不让人把这些瓶子拿出酒馆?”麦罗林冷冷地问。
  “是,没错,而且我很想逮到那个拿了这瓶子的混蛋。是谁?”
  麦罗林用手指点点黑白相片里酒瓶底下的黑色污渍:“克拉克先生,这是血,卡芮尔小姐的血。”
  大个子突然一动也不动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有人用这东西当武器,打凹了一个女人的头骨。这瓶子是怎么进到她花园里的?”
  派迪突然一屁股坐在最近的一个酒桶上:“我的天!这些酒瓶足有一吨重。天哪,罗宾森只是说她头上被敲了一下。我以为是脑震荡。”
  “有人打裂了她的头骨。”
  派迪瞪着地面:“她还好吗?”
  “她没事。但你为什么这么感兴趣?是不是你不小心下手太重了?”
  派迪脸上掠过一阵怒火。他瞥了厨房的门一眼,确定门是关着的。他压低声音:“你查错方向了。安是我的朋友,我们认识好多年了。她会告诉你,我是不会伤害她的。”
  “也许你以为那是古德太太或者梅柏理太太干的?”
  “别傻了,老兄,我跟她们也是多年的交情了,她们都是我的朋友。”
  麦罗林张大了嘴巴:“她们3个都是?”
  派迪作手势制止他:“看在老天的分上,你说话小声点。那里很寂寞,我只不过不时去分别陪陪她们而已。”
  麦罗林笑得直发抖,那股嫉妒的火焰扑扑地熄灭了:“她们知道吗?”
  派迪感到他不再那么有敌意,也咧嘴一笑。“我不知道。”他很快地下了判断。“你要喝一瓶特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