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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格列佛游记 作者:[英] 乔纳森·斯威夫特-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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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财产的业主,独霸全民的权力,却又因为缺乏经营管理的能力,最终必然导致整个社会的毁灭。          
《格列佛游记》作者:'英' 乔纳森·斯威夫特                   
第十一章    
  作者离开拉格奈格,乘船前往日本——又从那儿坐一艘荷兰船到阿姆斯特丹,再从阿姆斯特丹返回到英国。  
  关于“斯特鲁德布鲁格”的叙述,我想一定会使读者感到有几分意思,因为这似乎多少有点不同寻常,至少在我读过的游记中,我记得还没有碰到过这一类的叙述。如果我记错了,我就恳请大家原谅,因为旅行家们在叙述同一个国家时,常常免不了都会在相同的一些细节上长篇大论,并且不会受到借用或抄袭前人著作的指责。  
  这个王国与大日本帝国之间确实有着贸易往来,所以很有可能日本的作家已经有过关于“斯特鲁德布鲁格”的叙述;不过我在日本停留的时间很短,而且一点也不懂他们国家的语言,所以没有办法去进行调查。我倒是希望荷兰人,经我这样介绍,能产生好奇心,同时也能够来弥补我的不足。  
  国王陛下三番五次强烈要求我接受他朝廷的官职,可他见我决意要回自己的祖国,也就准许我离开了。我很荣幸地得到他亲笔为我给日本天皇写的一封介绍信。他又赐给我四百四十四块大的金子(这个民族喜欢偶数),还有一枚红色钻石,我回英国后卖了一千一百英镑。  
  一七○九年五月六日,我郑重辞别了国王和我的朋友。这位君王真是高尚,派了一支卫队把我送到了这座岛西南部的皇家港口格兰古恩斯达尔德。六天以后,我找到一艘船可以把我带到日本。路上我们航行了十五天。我们在位于日本东南部的一个叫滨关的港口小镇上了岸。那镇位于港口的西端,那儿有一条狭窄的海峡,向北通向一个长长的海湾,京城江户'注'就坐落在这海湾的西北岸。上岸后我马上就将拉格奈格国王给天皇陛下的信拿给海关官员看。他们对上面那御玺非常熟悉。御玺有我的手掌那么大,图案是一个国王从地上扶起一个瘸腿的乞丐。镇上的地方长官听说我有这么一封信,就以大臣之礼来款待我。他们为我备好车马和仆从,兔费护送我去江户。到那儿后我就被召见了。我递上介绍信,拆信的仪式十分隆重,一名翻译将信的内容解释给天皇听。随后,翻译转达天皇的命令,通知我说,无论是什么要求只要我说出来就会被照办(这当然是看他拉格奈格王兄的面子)。这位翻译是专门同荷兰人打交道的,他从我的面相立即就猜出我是个欧洲人,于是又用纯熟的低地荷兰语把天皇陛下的命令重复一遍。我按照事先想好的主意回答说,我是一名荷兰的商人,在一个遥远的国家航海时翻了船,之后从那里先海路后陆路一直到了拉格奈格,再后来就坐船来到了日本。我知道我的同胞时常在这里经商,就希望有机会能随他们中的一些人二起回欧洲去。说完我就极为低声下气地请求天皇开恩,希望他能下令把我安全地送到长崎。我还提出了另一个请求,能否看在我的思主拉格奈格国王的面上,免我履行踩踏十字架这一仪式'注';我的同胞到这儿来都得履行这样的仪式,可我是因为遭遇了不幸才来到他的王国的,丝毫没有做生意的意思。当翻译把我的后一个请求说给天皇听之后,他显得有几分吃惊,说他相信在我的同胞中不愿履行这种仪式的人我是首例,因而开始怀疑我是不是真正的荷兰人;他都疑心我一定是个基督徒。尽管如此,由于我提的那些理由,而更主要是看在拉格奈格国王的面上,他特别开恩就迁就了我这与众不同的脾气。不过事情还得安排得巧妙,吩咐他的官吏像是一时忘了那样把我放过去,因为要是我的同胞荷兰人发现了其中的秘密,他们一定会在途中将我的喉管割断。我通过翻译感谢天皇对我格外开恩。那时恰巧有一支军队要开到长崎去,天皇就命令指挥官护送我前往那里,关于十字架的事还特别作了关照。  
  一七○九年六月九日,经过长途跋涉,我到了长畸。不久,我就认识了一些荷兰的水手,他们都是阿姆斯特丹的载重达四百五十吨的“阿姆波伊纳号”大商船上的人。我在荷兰住过很久,那是在莱顿求学,所以我的荷兰话说得很好。水手们不久就知道我是从哪儿来的了。他们十分好奇地询问我的航海及生活经历。我尽量地把故事编得简短而可信,却把真相的绝大部分却隐瞒了下来。我在荷兰认识不少人,我可以捏造我父母的名字,假说他们是盖尔德兰省出身微寒的百姓。我本来准备付给船长(一个名叫西奥朵拉斯·凡格鲁尔特的人)我到荷兰应付的船费,可他听说我是名外科医生后,就高兴的只收了一半,条件是我在我本行业务方面为他服务。开船前,有几名船员一再问我有没有履行以上提到的那种仪式。我避开了这个问题,只大概地回答他们说,天皇和朝廷的每一点具体的要求我都满足他们了。尽管这样,还是有一个叩头虫一样的歹毒的流氓跑到一位官员前,对他说,我还没有踩过十字架。可是官员早已接到放我出境的命令,反而用一根竹子在这流氓的两个肩膀上打了二十下;此后就再也没有人拿这样的问题来烦我了。  
  航行途中没有发生值得一提的事情。我们一帆风顺驶到好望角,为了取淡水我们在那停了一会。四月六日,我们安全抵达阿姆斯特丹,路上只有三名水手病死,还有一名在离几内亚海岸不远的地方从前桅上失足掉进了海里。之后不久,我搭乘阿姆斯特丹的一艘小船从那里启程回英国。  
  一七一○年四月十日,我们进入唐兹锚地。第二天早晨我上了岸,在离开了整整五年零六个月以后,终于又见到了自己的祖国。我马上动身去瑞德里夫,当天下午两点就到了家,看到妻子儿女全都身体健康。          
《格列佛游记》作者:'英' 乔纳森·斯威夫特                   
第四卷 第一章    
  作者当了船长出外航海——他的部下图谋不轨,把他长期禁闭在舱里,后又弃他于一块不知名的陆地上——他进入这个国家——关于一种奇怪动物“野胡”的描写——作者遇见两只“慧骃”。  
  我跟妻子儿女共同渡过了大约五个月的美好时光。要是我当时懂得怎样才算是我的好日子就好了。我离开我那可怜的妻子时,她又怀孕了。我接受了一份待遇优厚的邀请,到载重三百五十吨的“冒险号”大商船上作了船长。这是因为我对航海非常精通;另外,尽管有时也可以干医生,但我对在海上做外科医生这样的工作已渐渐地感到厌倦了,于是我就招了一位技术熟练的年轻医生罗伯特·漂尔佛伊到船L来担任外科大夫。一七一○年八月七日我们从朴次茅斯启航;十四日,在田纳瑞夫岛'注'遇到了布里斯托尔的坡可克船长,他正要到坎披契湾'注'去采伐洋苏木。十六日的一场风暴把我们吹散了。这次航海完毕后我才听说他的船沉没了,除一名船舱的服务员之外,无一人幸免。他为人诚恳,是位优秀的海员,不过有点固执己见,因此他和其他一些水手一样毁灭了自己。如果当时他听了我的话,也许这时候同我一样平平安安地在和自己家人在一起过日子。  
  我船上有几名水手患热病死了,所以我不得不在巴巴多斯'注'和背风群岛'注'招募新水手;雇我的商人曾经指示我可以在这两地作短暂停留。但过了不久我就开始懊悔起来,因为我事后发现,这些新水手大部分都做过海盗。我船上一共有五十名水手,雇主的命令是,要我到南洋地区与印度人做生意,并尽可能地开创一些新的生意渠道。我招募来的这帮恶棍把我船上的其余水手全部扔到了海里,他们一起图谋不轨,要夺下这船,并且把我囚禁起来。一天早上,他们动手了,冲进船舱就把我手脚捆了起来,并威胁说,要是动一动,就把我扔到海里去。我对他们说,我是他们的俘虏了,情愿归顺。他们就强迫我发誓表示屈服,然后给我松绑,只用一根链子将我的一条腿拴在床跟前。同时在舱门口设了一个哨,让他枪弹上膛,只要我企图逃跑,就开枪把我打死。他们把饮食给我送到下面的舱里来,自己开始指挥这船上的一切,他们的计划是去当海盗,抢劫西班牙人,不过他们还得等纠集到更多的人时才能干。他们决定先把船上的货物卖掉,然后去马达加斯加招募新手,原因是我被囚禁以后,他们中已经死了几个。他们航行了好几个星期,同印度人做了一些生意,可是我一直被严严实实地禁闭在船舱里,不知道他们走的是哪条航线。他们一再威胁说要我把弄死,我也就认为自己只有死路一条了。  
  一七一一年五月九日,一个名叫詹姆斯·威尔契的人来到了船舱里,声称他奉船长之命来放我上岸。我向他衷告,却毫无结果;他也不肯告诉我他们的新船长是谁。他们让我把最好的一身衣服穿上,那其实是一身新衣服,又让我带了一包内衣,可是除腰刀之外不准我带任何武器;就这样,他们逼我上了一艘长舢板。不过他们还算讲点文明,没有搜查我的口袋;那口袋里放着我所有的钱和其他一些日常用品。他们划了大约有一里格,随后就把我丢到了一片浅滩上。我求他们告诉我这是什么国家,他们却一起发誓,说他们和我一样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只说这是船长(他们这么称呼他)的主意,只要船上的货卖光,一见有陆地,就把我赶下船去。他们立刻划船回去了,倒还劝我快点走开,要不潮水涌来就要把我吞没。就这样,他们和我告了别。  
  我在这荒凉的岛上朝前走着,没过多久也走上了坚实的土地。我在一处堤上坐下来休息了一会儿,考虑我最好该怎么办。稍稍缓过劲来之后,我就步入了这个国家,决定一碰上什么野人就向他投降,用些手镯、玻璃戒指以及别的玩具贿赂他们,使他们能够饶我一命;这些东西当海员的在那样的航海途中总要随人携带,而我倒也带了几件在身上。这儿的土地被一长排一长排的树木相隔着;树并非人工种植,而是天然地长在那儿,毫无规则。到处是野草,还有几块燕麦田。我小心翼翼地走着,生怕受到突然袭击,或者突然有一支箭从身后或两边飞来将我射死。我走上了一条由人践踏出来的路,看见上面有许多人的脚印,还有一些蹄印,不过多数是马蹄印。最后我在一块地里发现了几只动物,还有一两只同类的在树上坐着。它们的形状非常奇特、丑陋。让我感觉到几分不安,所以我就在一处灌木丛后面躺下来仔细观察一下他们。其中有几只往前一直走,来到了我躺着的地方,这使我有机会把它们的样子看得清清楚楚。它们的头部和胸脯都覆盖着一层厚厚的或卷曲或挺直的毛发。它们长着山羊一样的胡子,脊背上和腿脚的前面部分都长着长长的一道毛,不过身上其他地方就光光的了,所以我倒能看到它们那浅褐色的皮肤。它们没有尾巴,臀部除了肛门周围以外也都没有毛,我想那是因为它们要坐在地上,才让它们在那儿长些毛以保护肛门的吧。这种坐姿它们经常采用,有时也躺下,还经常性地用后腿站立。它们爬起村来像猴子一样敏捷,因为它们的前后脚都长着尖利如钩的长爪。它们时常蹦蹦跳跳,窜来窜去,行动灵巧至极。母的没有公的那么大,头上长着长而直的毛发,除了肛门和阴部的周围,身上其他地方就都只有一层茸毛。乳房吊在两条前腿的中间,走路时几乎常常要碰到地面。公兽和母兽的毛发都有褐。红、黑、黄等几种不同的颜色,总之,在我历次的旅行中,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让我不舒服的动物,因为从来没有一种动物天然地就叫我感到这般厌恶。我想我已经看够了,心中充满了轻蔑和厌恶,就站起身来走到了原先那条人行道上,希望沿这路走去最终能找到一间印第安人的小屋。我还没走多远,就碰上了一只动物实实地挡在路上,并且一直向我走来。那丑八怪见到我,就做出种种鬼脸,两眼紧紧地盯着我,就像看一件它从未见过的东西。接着它向我靠拢过来更近了,不知是出于好奇还是想伤害我,一下抬起了前爪。我拔出腰刀,用刀背猛击了它一下;我不敢用锋刃的一面击它,怕当地居民知道我砍死或砍伤了他们的牲口而被激怒。那畜生挨了这一击之后就一面往后退去,一面狂吼起来;这一下立刻就有至少四十头这样的怪兽从邻近的地里跑过来将我围在中心,它们又是嗥又是扮鬼脸。我跑到一棵树干底下,背靠着树,一面挥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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