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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他们开始说话的时候,我觉得我从来都没有听过或者见到过这么违反自然的事情,因为在我看来这就像英国的一条狗、一头母牛或者“慧骃”国的“野胡”会说话那样令人奇怪。那些诚实的葡萄牙人对我的奇异装束和说话时的怪腔怪调同样也感到很吃惊,不过腔调虽怪,但他们还是能听懂的。他们以十分仁慈友好地同我说话,说他们船长会愿意把我免费带到里斯本的,从那儿我就可以回自己的祖国去了。他们先派两名水手先回大船去,把他们发现的情况报告船长,再请他下命令;同时他们还要用暴力把我绑起来,除非我赌咒决不逃跑。我想我最好还是依了他们的要求吧。他们都十分好奇,想听听我的故事,可我几乎没有满足他们的愿望,于是他们全都猜想,以为是我的不幸遭遇损害了我的理性。两小时之后,装载淡水回去的小船带着船长的命令又回来了,命令说要把我带到大船上去。我双膝跪地,哀求他们给我自由,可一切全是白搭;水手们用绳索将我绑好,扔进了舢板,我被带到了大船上,接着就被押进了船长室。
船长的名字叫彼得罗·德·孟德斯,为人豪爽、有礼。他请我介绍一下自己的情况,又问我想吃点什么、喝点什么。“他说我将受到与他一样的待遇,还说了很多别的客气话,叫我好生奇怪:一只“野胡”怎么会这样有礼貌的呢?尽管如此,我还是闭口不言,闷闷不乐。闻到他和他的水手身上的那股气味,我都快要昏过去了。最后我要求从我自己的小船上拿些东西来吃,可他却吩咐人给我弄来了一只鸡和一些好酒,接着又下令把我带到一间十分干净的船舱去睡觉。我不肯脱衣服,就和衣躺在被褥上。过了半个钟头,我趁水手们正在吃晚饭时,偷偷地溜了出来,跑到船边准备跳进海里泅水逃生;我是再不能和“野胡”在一起过了。可是,我被一名水手挡住了,他报告了船长,我就被他们用链子锁进了舱里。
晚饭后,彼得罗先生来到我跟前,问我为什么要舍命逃走;他向我保证,他无非想尽力帮我的忙;他说得非常感人,所以我最终还是把他当作一个稍有几分理性的动物看待了。我向他简要地说了说我航行的经过,说了我手下的人怎么背叛了我,怎么把我遗弃到了一个国家的海岸上,以及我在那个国家生活了五年的情形。所有这一切他认为就像是一场梦或者是一种幻想,对此我非常反感,因为我已经差不多忘记怎么说谎了;说谎这种本领是在“野胡”统治的所有国家里“野胡”们所特有的,他们因此对自己同类说的真话也加以怀疑。我问他,他们国家是否有说乌有之事的习惯?我对他说,我差不多已经不明白他所谓的“虚假”是什么意思了,就是我在“慧骃”国住上一千年,也决不会听到最下等的仆人撒一个谎,信不信由他,我并不在乎。不过为了报答他的恩情,我尽可以原谅他腐朽的本性;他如果有什么反对的想法要提,我都可以回答,以后他自然会发现事实是怎么回事。
船长是位聪明人,他费了好大心思找我谈话中的漏洞,但一无所获,可最终还是开始渐渐地认为我的话是真实可靠的了,更何况他自己都承认,他就碰到过一位荷兰船长,声称自己曾和五名水手在新荷兰以南的某个岛或是大陆登陆取淡水时,看到过一匹马赶着几只样子跟我描述的“野胡”完全一模一样的动物;还有其他一些具体的情况,船长说他记不起来了,因为他当初以为那一切全都是撒的谎。不过他又接着说,既然我宣称自己那样绝对地忠于真理,我必须说话算活,答应他决不再起舍命逃跑的念头,跟他一起完成这次航行,否则在到里斯本以前,他将一直把我禁闭起来。我答应了他的要求,但同时还是向他申明,我宁愿受最大的苦,也不愿意回去同“野胡”们一起生活。
我们一路上没有遇到什么重大事件。有时为了报答船长的恩情,我也接受他的恳求陪他一起坐坐。我竭力掩饰自己对人类的憎恶,尽管竭力掩饰,有时也不免流露一点;船长倒耐心不错,不去注意就放它过去了。但是一天中的大部分时间我还是躲在自己的舱里不见任何水手。船长三番五次请我把那身野蛮人的衣服脱下来,要把自己那套最好的衣服借给我。但无论如何我也不肯接受,因为我讨厌把“野胡”穿过的任何东西穿到自己的身上。我只希望他能借我两件干净的衬衫,我想他穿过之后总要洗的,所以不太会玷污了我的身体。这两件衬衫我就每隔一天换一次,并且换下之后都由自己亲自洗。
一七一五年十一月五日我们到了里斯本。上岸时,船长硬要我把他的外套穿上,免得一帮乌合之众上来围观我。他把我领到他自己家里,在我的恳切要求下,他带我来到房子后部最高的一个房间。我求他不要对任何人透露我对他谈过关于“慧骃”的事,因为只要走漏一点风声,不但会引来许多人看我,说不定我还会有被异教徒审判所监禁或者烧死的危险。船长劝说我接受一身新做的衣服,可是我容不得裁缝给我量尺寸;好在彼得罗先生跟我差不多,那衣服穿起来倒还相当合身。他还给我准备了其他一些必需品,全都是新的,我把它们晾晒了二十四个小时后才使用。船长没有妻子,只有三个仆人,我们吃饭时也不用他们在一旁侍候。他的一举一动都彬彬有礼,加上又非常能理解人,我倒真的喜欢让他和我在一起了。他赢得了我极大的好感,我也因此敢于从后窗往外张望了。后来渐渐地过一段时间,我搬到了另一间屋子;我从那儿伸头朝大街上望了望,但吓得立即把头缩了回来。一个星期之后,他引导我来到门口,我发现恐惧已经减少了许多,可仇恨和鄙视似乎有了增长。最后我已敢由他陪着到街上去走走,但我总是用芸香有时也用烟草把鼻子捂得好好的。
我已经跟彼得罗先生说起过我的家事,所以十天以后他就哄劝我说,为了名誉和面子,我应该回到祖国去跟老婆孩子一起生活。他对我讲,港里有艘英国船就要启航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他都会提供给我。他说了不少理由,我则提出了反对的意见,可这些说起来太长,毫无兴趣。他说,找那么一座我理想中的孤岛定居下来是完全不可能的,但我在自己家里可以自己作主,想怎么隐居就怎么隐居。
我发现也没有什么其他更好的办法,最后还是顺从了他。十一月二十四月,我乘一艘英国商船离开了里斯本,可船长是谁我从来也没有问过。彼得罗先生送我上了船,又借了我二十英镑。他与我亲切告别,分手时还拥抱了我,我只好尽力忍着。在最后一段航程中,我和船长、船员都根本不往来,我只推说自己身体有病,寸步不离自己的船舱。一七一五年十二月五日上午九点钟左右,我们在唐兹抛锚。下午三点,我平安回到瑞德里夫我的家中。
我的妻子和家人迎接到我是又惊又喜,因为他们都断定我早已死亡。但是我必须承认,见到他们我心中只充满了仇恨、厌恶和鄙视,而一想到我同他们的亲密关系,就更是这样了。因为虽然我不幸从“慧骃”国里被放逐了出来,强忍着同“野胡”们见面,同彼得罗·德·孟德斯先生说话,可我记忆中、想象中还都时时刻刻一直被那些崇高的“慧骃”们的美德和思想满满地盘据着,而我想到自己曾和一只“野胡”交媾过,从而成了几只“野胡”的父亲,这就叫我感到莫大的耻辱、惶惑和恐惧。
我一走进家妻子就把我抱在怀里、吻我;多少年不习惯碰这种可厌的动物了,所以她这么一来,我立即就昏了过去,差不多一个小时后才醒过来。现在写这部书的时候,我回到英国已经五年了。第一年当中,我都不准我妻子和孩子到我跟前来,他们身上的气味我受不了,更不要说让他们同我在一个房间里吃饭了。到今天为止,他们还是不敢碰一碰我的面包,或者用我的杯子喝水,我也从来不让他们任何一个牵我的手。我花的第一笔钱是为了买两匹小马,我把它们养在一个很好的马厩里。除小马之外,马夫就是我最宠爱的人了,他在马厩里沾染来的那种气味我闻到就来精神。我的马颇能理解我,我每天至少要同它们说上四个小时的话。它们从不带辔头和马鞍。我同它们和睦相处,它俩之间也很友爱。
《格列佛游记》作者:'英' 乔纳森·斯威夫特
第十二章
作者记事真实可靠——他出版本书的计划——他谴责那些歪曲事实的旅行家——作者表明自己写作并无任何险恶目的——有人反对,作者答辩——开拓殖民地的方法——作者对祖国赞美——他认为国王有权占领他描述的那几个国家——征服那些国家的难处——作者向读者作最后告别;谈到他将来的生活方式;”提出忠告;游记结束。
尊敬的读者,我这里已经把我十六年又七个多月来旅行的历史老老实实地讲给你们听了。我着重叙述的是事实。我也许也可以像别的人那样说一些荒诞不经的故事来使你们大吃一惊,可是我还是愿意用最简朴的方式和文体叙述一些平凡的事实,因为我主要的目的是向你们报道而不是给你们消遣。
英国人或者欧洲其他国家的人是很难得到一些遥远的国家去旅行的,像我们这种去过那些地方的人,要来写点什么海上陆上的奇异动物那是很容易的。但是,一个旅行家的主要目的应当是使人变得越聪明越好,应当用异国他乡的正反两方面的事例来改善人们的思想。
我衷心希望能制定一项法律,即,每一位旅行家必须向大法官宣誓,保证他想要发表的东西全部完全属实,然后才准许他出版自己的游记,这样世人就不会像平常那样受到欺骗了。有些作家为了使自己的作品博得大众的欢心,硬是撒一些弥天大谎来欺骗缺乏警惕性的读者。我年轻的时候也曾经以极大的兴趣仔细阅读过几本游记,但自从我走遍地球上的大部分地区,并且能够根据自己的观察反驳那些不符合事实的叙述以后,我对这一部分读物就非常厌恶了,同时对人类那么轻易地就相信了这些东西也感到有些生气。所以,既然熟悉我的人都认为我辛辛苦苦努力写出来的这本书还可以为国内所接受,我就坚决要求自己永远遵守一条准则:严格遵守事实。实际上我也永远不会受任何诱惑偏离事实,因为我心中一直牢记着我那高贵的主人和其他优秀的“慧骃”的教诲和榜样;我曾经有幸在那么长的时间里聆听它们的教导。
“……虽然恶运使西农落难,却不能强使他诳语欺人。”'注'
我非常清楚,写这类作品既不需要天才也不需要学问,只要记忆力好、记录精确,用不着别的能力,写出来也成不了什么大名。我也知道,游记作家也同编字典的人一样,将来一定是湮没无闻,因为后来者居上,以后的人无论在分量和篇幅上都会超过他们。那些读了我这部作品的旅行家如果日后去我描述过的那些国家旅游,就会发现我的文章的缺陷(如果有错误的话),还会添加不少他们自己的新发现,这样就会把我挤出流行作家的圈子,自己取而代之,使世人忘记我曾经也是个作家,这样的事是极有可能发生的。如果我写作是为了求名,这确实是屈辱了我;然而我著书的唯一目的是为了大众的利益,这样我就根本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