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俞清瑶抬头去看祖母,却见钱氏转开头,低声与四婶婶说些什么,似乎没注意到这边的动静,忍不住心越来越沉。
“好,我吃。”
夹了一口连肉带皮的肘子,俞清瑶缓缓的塞进口中,然后用帕子擦了擦嘴角的油渍。
雪瑶等了一下,没等到料想中的呕吐,觉得无趣,哼了一声,不再理会。
晚宴结束后,众女眷又闲坐片刻,便都散了。
清瑶带着翡翠、玛瑙二人在回芷萱院的路上,遇到了小家伙俞子皓。他让跟随的丫鬟远点,自己上前,握着姐姐的手,一脸愤愤,“姐,你放心,将来我必不会让你……”
指尖正好摸到俞清瑶虎口上的掐痕,顿时误会了!以为姐姐是用力掐虎口,以抵制吃了肥肉的油腻之感!
“太可恶了!明知姐姐不能……那么多长辈,一个公道的都没有!气死我了!”
俞清瑶本想说口味变了,可听弟弟为她抱打不平,心中滤过一道暖流,浑身暖洋洋的。“弟弟,你不必生气,姐姐无事。”
第十章 习字
饿极的人逼到极处,什么不吃?前世,俞清瑶曾用两个混着篙草的窝窝头,就着凉水果腹一天。那时,肉渣不敢想,想的是能有几口咸菜,或是半块豆腐乳也好!经历那种恶劣的窘状,对肥肉的心理厌恶,自然跑到爪哇国去了。
雪瑶的恶作剧,所以才起不到什么作用。
这种口味上的巨大变化,如何能把原因告诉他人?俞清瑶只能含糊的与弟弟说了两句,不曾想,越是解释自己无事,反而让俞子皓认定姐姐受了莫大委屈——他自己,也是极度厌恶肥肉的人,很能体会。
“姐姐,你放心吧!”
握着粉嫩拳头的俞子皓,泄恨似地在空气中挥舞两下,气呼呼的走了。原地留下的清瑶,先是疑惑奇怪,随后才明了,忍不住心生感慨。望着沉寂如水的夜空,轻叹一声,对翡翠、玛瑙道,“走吧!”
刚刚,小家伙在为她抱打不平呢!
心中有些感动,可更多的是异样感:前世,俞子皓冷漠、无情,不仅对她这位姐姐,就是连怀了身孕的歌姬也照样弃之不顾,说送人就送人——仅仅是为了一句玩笑。如今,因她吃了一口不愿意吃的食物,就愤怒的克制不住脾气,先后的反差,也太大了。
反之,相依为命、感情深厚的祖母,今晚对她漠视旁观,明明知道雪瑶故意生事,却连一句公道话也不曾说。细想想,若不是她口味改变,那岂不是要当众出丑?祖母,你怎么能……
这一夜,俞清瑶仍旧是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一时想到现在的祖母被雪瑶、二伯母蒙蔽,分不清人心善恶,把真心的她推到一边冷冷的;一时忧心时不我待,龙椅之上的皇帝高举圣旨,只带曾祖撒手人寰,便布下天罗地网,尽数将俞家人捕捞进网,一个不剩。
她能挽回祖母的心意吗?
她能凭借柔弱之身,挽救俞家所有人与水火?
难!难!难!
迷迷糊糊的睡了醒,醒了睡,漫长的一夜好容易过去。天亮了,站在梳妆台前才发现,眼底又是两片暗青。好在暗青不是白白得来,担忧的两个难题,她已有了解决办法了。
但,当务之急,是掩饰笔迹上的麻烦。不然天天上课,容易露出马脚。
芷萱院有一间书房,里面的书籍仅《列女传》《女四书》并几部画册、棋谱而已。其他姑娘的书房也大致相仿——从这也可看出,俞家对女子并不重视,认得几个字,不是睁眼瞎子罢了,不指望她们有多少文学上的修养。俞清瑶只好让胡嬷嬷去弟弟俞子皓那里,借来前朝邓文公《丹心帖》一卷。
……
训兰轩里剑拔弩张,硝烟滚滚。
范先生一如往日般平和,似乎没看到婷瑶、雪瑶、清瑶三位姑娘之间的小摩擦,自顾自的抽了《列女传》中的故事,对着前排三房、四房的小姑娘讲说。
“哼哼,没想到,素日里清高无尘的三妹妹你,也学会阿谀奉承了?”
“二姐姐慎言。我孝顺祖母,如何与阿谀奉承扯上联系了?若依二姐姐的话,那阿谀之词,二姐姐说得也不少吧?”
“哼!我说的是真心,你么,谁晓得你肚子里打什么算盘?可别让我逮住了!到时让你好看!”
“好了,二妹妹、三妹妹,都少说一句。这会子是在学堂上,范先生好性子,我们也不能闹得太过,丢了太爷爷的脸面。”
“谁闹了!”雪瑶愤愤的,瞪了一眼婷瑶,“就你会装大度得体!也不看看自己什么身份!也配说我!”
一句话,噎得婷瑶无话可说,气得脸色发白。终究年长些,气归气,她提笔写字的时候仍旧认真,秀美的香颈露出美好的弧度。
俞清瑶见状,在心底微微叹息——眼前两个“姐姐”,一个心高气傲,一个张扬跋扈,穿得光鲜亮丽,养尊处优,哪里知道日后家破人亡、饥寒交迫的苦楚?似这般姐妹间为一句话而恼的闲情,日后再也找不到了。
她不喜欢雪瑶、婷瑶,一个都不喜欢,可不得不伤感。
若命运不发生任何改变,她跟雪瑶、婷瑶没什么区别——骤然从云端跌落,完全没有生存能力。若不是有个好舅舅,还有肯拼肯豁出去的祖母,就要被发卖教坊司,充入军中……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
多可笑,世间被抄家灭族的,有几个是因为女子犯了过错?都是身为男子的父兄、夫婿惹下的大祸!可女子,不得不受拖累。
她不愿意看到俞家家败,所以再艰难,希望再渺茫,也得试试看。
“呃,这是邓文公的‘丹心帖’?”
范先生巡视学生练字的时候,注意到了俞清瑶的“异常”。桌案前铺着一卷泛黄的字帖。
“是。”
“三姑娘怎么好端端想要临摹邓文公的字体?他的字体古拙刚正,回旋笔锋中隐带锋芒,不是一般人能习好的。”
俞清瑶笑了笑,不言。
何止不能习好?女子体弱,腕力本就不够,加上邓体出名的得其形易,学其神难。不过,谁真要学习邓体啊,只要能掩饰笔迹上的变化就行了。
“切!”雪瑶在旁不屑的哼了一声。
她对各家书法名家了解的不多,唯独邓文公不同。盖因此人是前朝有名的重臣,写的一笔好字。生前留下的墨宝不多,大都收藏在极度钦佩邓文公品格的人手中。帝师,俞老太爷,就是其中一个。
她误会清瑶临摹邓体,是为了引起曾祖父注意了。
“哈巴狗儿,这个也讨好,那个也奉承,真不知道你怎么转了性子。以前眼睛长在头顶上,谁也瞧不起,现在则好,尽会把心思放在歪地方。哼,我倒要看太爷会不会在意你一个小丫头片子!正经的重孙还有六七个呢!”
说着话,手上用力的一甩,把吸足了墨的毛笔甩出一串墨滴,尽数沾在婷瑶的衣襟上了。
婷瑶白了脸,这可是她新上身的绸缎衣裳!顶着胸前的墨,怎么出门啊!装作慌乱,手忙脚乱的拍打,飞快将砚台扫出去上。墨汁飞溅,又恰好沾了清瑶一裙子墨。
很好,这下子谁也别想干净。
第十一章 庵堂
“姑娘,大姑娘肯定是故意的!那砚台分明是冲你的来的!干嘛拉着我,不让我揭穿她啊!”回到芷萱院后,玛瑙一脸愤愤的说。
“算了!一件衣裳,吵赢了也没意思。”俞清瑶淡淡的说。揉了揉发酸的胳膊——现在这具身体,可不是前世那个挑水、砍柴,家务样样精通的,略做点事情就疲倦不堪。
唉,想办法增强体质吧!
也真是怪事。锦衣玉食,整天三四个丫鬟围着伺候,反倒让身体羸弱,动不动风寒咳嗽;而家族败落后,她再也不是什么千金闺秀,什么活都要干,还要照顾病中的舅舅,劳心劳力,反倒身体康健。每日吃些粗茶淡饭,从不曾生病。
更稀奇的是,别的女孩十五六岁身高定了型,永远娇娇弱弱的模样,她竟然十六岁后,罕见的长高了!还不是一般的长高,比成年的弟弟俞子皓还高出一指!
世事真是难料。
换了一件金丝海棠花湖稠长袄,鹅黄百褶裙,重新绾了发,带上明珠簪,俞清瑶正要想,是否回训兰轩继续上课时,无畏居那边过来传话,“老太太让三姑娘去一趟。”
“祖母叫我?有什么事情吗?”俞清瑶忍不住满脸惊喜。
是不是祖母知道昨天她受了委屈,特意避了人让她过去安慰安慰?
“姑娘去了就知道了。”
“哦。”带着期待和忐忑之心,去了无畏居。在院门口,却拦下了跟随的玛瑙,只让她一人去。
“清瑶见过祖母,大伯母、二伯母。”
气氛有些诡异。
内室里的丫鬟仆妇都不在,只有三位俞家的主妇端坐着,居高临下、用怪异的眼神注视着娇弱行礼的俞清瑶。
半响,穿着缟素,发髻间一应钗环皆无的大太太咳嗽了下,“清瑶啊,你……唉!回去把东西收拾收拾,家族在后山建了庵堂,你便去诚心念几卷经,得了神佛菩萨保佑,再回来吧!”
“啊!大伯娘,这是为何?”
“你还问?”大太太掩着脸孔,一副忧伤担心的模样,“谁不知你被鬼魂缠上了?”
俞清瑶听了,只想笑——被鬼魂缠上了,大太太平白无辜,怎么得出这个结论?还逼着她去庵堂?想了想,忽然想到为了掩饰重生后的诸多疑点,曾在房中对胡嬷嬷撒了个慌,称看到金簪的魂魄。
当时,还有谁在?对了,翡翠、玛瑙!
胡嬷嬷不会告诉别人,只有两个丫鬟中的一个出卖她!或者,两个都有?
俞清瑶非常愤怒,前世就被人亲近的人出卖,今生还是一样!指尖气得颤抖起来。只是,此刻不是愤怒的时候。愤怒不仅会让她昏头昏脑,做出不当之事,更会加深被“鬼上身”的怀疑。
“大伯母这话,清瑶不明白。‘谁不知’是什么意思?难道家里人都知道我被鬼上身了?谁看见了,还是有了什么明证?无凭无据的,如何这般污蔑我!”
大太太无奈的回头看了一眼祖母钱氏,“唉,你这孩子……前两日不是跟你奶娘说道这事吗?你以为这家中上下,有什么能瞒过老太太?”
“呵呵!好叫大伯母得知,我前儿确实跟奶娘说过有关鬼的事情。只因我做了个噩梦,受了惊吓,才问奶娘,世间是否真的有鬼?怎么,传到大伯母的二中,就成了被鬼上身呢?”
大太太沉下脸,“此事也容不得你狡辩。老太太,您看三丫头,举止跟平常大有不同,连口齿都伶俐多了,我说不过她。”
迎着钱氏疑惑的目光,俞清瑶终究有些慌了——连祖母也怀疑她!怎么可以!
敌人暗中放了一千次冷箭,也不如至亲之人的一个不信任眼神啊!俞清瑶觉得心如刀割,好像落入一个罗网中,被勒得喘不过气,遍身血痕!
“大伯母,我敬重您是长辈!您也不能这般颠倒黑白!我鬼上身?多可笑,世间有没有鬼且不论,即便真的有鬼,那鬼也是该寻它的仇人,如何找到我的头上?近来家中,只有金簪死了,我记得她好像是长房的人吧?没听过街坊家死了人,自己不去思过,倒要邻居去住庵堂赎罪的!”
大太太是长房的人,长房、二房从祖父那一辈就分了家——帝师估计也没想到自己能活到八十高龄,所以早早的把家产之类分配好了。可惜,长房人丁不旺,这一代只有俞子轩一个男孙。大太太的夫君未满三十就去了,一直守着,倒也得家中上下的敬佩。
二房因祖母钱氏的缘故,人丁兴旺,女儿不论,光是男孙就七八个。
仗着前世的经历,俞清瑶知道长房、二房一直在暗中争夺管家权利。大太太虽然守节在家,吃斋念佛,看似与世无争,可她不能不为自己的儿子争!而二太太最得祖母的喜爱,为人又贪婪,自然希望牢牢把持家中大权。
为今之计,只有让两个人狗咬狗!
电光火石间,俞清瑶脱口而出的话,果真,引得二太太动了心。
她虽不喜俞清瑶,可更恨金簪无端端死在属于自己管辖的大厨房,让她背上管家不力的名号!要是被有心人宣扬出去,还以为她怎么刻薄歹毒呢!若是因此被大太太占了便宜,可要活活气死!
“老太太,别怪媳妇多心。这事的确稀奇,正如三丫头说的,金簪那丫头是大房的人,为何跑到我们二房的地界上寻死呢?想死,不拘哪条麻绳,找棵树一吊也就完了,还免得跳井死后水肿难看。除非……她是害怕……”
话不说完,自有不完的奥妙。
老太太沉思片刻,忽的瞥了一眼大太太,眉头一皱,“金簪……以前伺候过轩哥儿?”
此言一出,大太太坐不住了。